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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章

大宋金手指-第2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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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冠群微微一怔,再看向自己其余的部下,大多数年轻的士兵脸上都有几分不安。他咆哮道:“老子说有什么用,打仗的时候当心些,回去后你自己去看去摸才是正理!”

    藏兵洞里微微沉默了会儿。郑冠群在心里骂了声。面色还是如同开始一般,心情却多少有些紧张了。

    城墙接二连三地巨颤。这是攻城器械再次撞击城墙造成地,郑冠群舔了一下唇,竖起耳朵听着外边的声音,终于,他听到了期盼已久的号声。

    “轮到老子上阵了!”郑冠群做动员很简单:“你们都听着,好好做,回去后纺织厂漂亮地小娘子,要多少老子给你们介绍多少!”

    “轰!”

    仿佛是回应他,又一块巨石落了下来,砸在他们兵洞的半边门口,只留了小半空地让他们进出。郑冠群第一个冲了出去,他脖子上挂着一个布包,左手拎着柄枪,右手抓着颗铁瓜,闪身便向城上飞奔过去。

    城头上早就打作了一团,金兵凭着养足了的锐意与充足的精力,竟然直接就冲上了城头。

    “狗贼,老子来了!”郑冠群咆哮着道。

    他一边说一边将手中的铁瓜火弦拉开,然后扔了出去,“砰”的一声,那铁瓜落入一堆金兵之中,应声炸开,那堆金兵刹那间哭爹喊娘地倒了一片因为工艺与配方的缘故,这种铁瓜手雷的杀伤力并不是十分大,但对于密集人群还是有很强的破坏力,足以穿透一般地铠甲,被炸着的金兵中死居少,但身子里嵌了块铁片的、被削去肢体皮肉的,足够让他们失去战斗力。郑冠群从胸前布包中又掏出一颗来,寻找下一个投掷目标的时候,就听得自己四周乒乒乓乓炸声不绝,他的部下也冲了上来。

    冯元朗咬着唇,他原先的盾早就破碎不堪,如今换了一只更大一号的巨盾。他目光里都是血色,早就杀红了眼。瞪着包围他的近卫军,似乎欲择人而噬。

    这是他第二次登上城头,上回虽然他悍勇无比,却还是被近卫军挑下了城,幸运地是他摔在尸体堆上,青龙堡的城墙又不算高大。在地上滚了几滚后,他便伏在地上歇息,直到这次攻击再开始。

    “杀,随我杀!”他出野兽一般的咆哮,另一只手中的战斧也换成了大号的。他武艺精湛,兼之力大无穷,在当初花帽军中便是了不得的勇猛之士。战阵之中一对一地情形之下,他还从未退却过,虽然此刻他身被十余创。自己的、同僚还有近卫军的鲜血都沾染在他身上,让他整个人都成了暗红之色,但他还是勇猛无比。

    若不是近卫军以小队配合牵制住他。只怕这一段城墙上地近卫军将士都被他杀尽了。也正是因为他这般一个猛将在,这段城墙才显得危在旦夕。

    伊喇哈布眯着眼,又离得青龙堡近了几步,他亲眼见着冯元朗地勇猛,见着在他的带领下,越来越多地金兵抢上城墙。禁卫军穿的是墨绿色战袍,而金兵穿的是蓝色,那段城墙上,蓝色人影渐渐多了起来。而墨绿色从最初地一连片,变得只占据三分之二,然后是一半,三分之

    “刑天舞干戚,猛志固长在。”伊喇哈布不由得赞道:“那冯元朗果然是我军之关张,万夫莫当之勇,得此猛士,我大金……”

    他话还未说完,便见着城头那一片墨绿色中有一人绰枪突入。在旁边几个近卫军掩护下直刺冯元朗心口,那人度奇快,使枪也甚为娴熟,显然也是武艺高强之辈。冯元朗被其余禁卫军牵制,竟然是未来得及用盾格挡,也来不及彻底闪开,那枪生生刺入冯元朗体内,冯元朗右手中的斧脱手落下,紧紧抓着刺中自己的长枪。身体僵直在城头。

    “啊呀!”伊喇哈布跌足叹息。

    却又听得暴雷般地一声怒吼。冯元朗不但未曾倒下,反而将那员宋将手中之枪生生折断。半截枪插在他身上,他也不理会,横身过去就是一盾,那员宋将见他折断长枪原本就目瞪口呆,未曾防备下被他拍得飞了出去!

    “谁敢再来?”冯元朗杀了伤己之敌,只觉心中快意,怒吼着喊道。见他如此悍勇,便是心志坚定的禁卫军也不禁退缩,向后连让了几步,不敢再靠近他。

    “好,好!”

    远远见着冯元朗身上插着一杆断枪,背上背着至少三枝弩箭,兀自威风凛凛,伊喇哈布又欢喜地叫好:“关张之勇,莫过于此,有此猛士,何愁……”

    他称赞冯元朗的话终究未曾说完,就在这个时候,刚登上城的郑冠群见到这边吃紧,毫不犹豫地将第二颗铁瓜手雷扔了过来。“砰”一声响,冯元朗被一团浓烟罩住,他只觉得象是有数十只利刃穿过他的身体一般,他垂下头看了看,只见自己执盾的那只手臂紧余得一片皮肉还连着胳膊,而胸腹间虽然有铁甲护着,却仍然感觉到血不停地向外涌去。

    冯元朗“呃”了一声,盯着郑冠群,残存的那只手指了过来:“小辈,来与大爷单挑!”

    他如今被炸得全身血肉模糊,脸上连块好皮都看不着,声音也嘶哑难听,郑冠群见他受伤如此之重,犹自屹立不倒,心中既有几分钦佩,又有几分不屑,他毫不犹豫地扔来第三颗铁瓜手雷,轰的一声响,冯元朗身体被炸得倒飞,到得城垛上才勉强稳住,他也彪悍,犹自手指郑冠群:“此非英雄……”

    接下来的话便被从喉间涌出地血堵住了,他晃了晃,从城头掉了下去,此时硝烟微散,伊喇哈布只见得他身影在城上僵直了下,便消失在城下的火焰之中。

    郑冠群来到垛口处向下望了一眼:“傻瓜,时代已经不同了。”

    修改加入:抱歉,拖到现在才今天的第一章,因为没有任何存稿了,又被抓去值班,拖到午后才有时间写。)( )

二七五、勇士之亡正当所

    “时代已经不同了。”

    这个念头在伊喇哈布脑中生起,然后越地强烈起来,在冯元朗堕城之后许久,他还是呆呆地望着冯元朗消失的地方,希望能看到这位勇悍无双的猛士再度爬起。

    但他心中也明白,个人的武勇已经到了退出历史的时候了,今后的战争之中,火药武器将成为主导和王。

    冯元朗的阵亡对于金国士兵来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因为冯元朗和他带领的金军奋战而夺取的城头,在短短数分钟之后又回到了宋军的手中,宋国人的新式武器,铁瓜手雷横扫了城头上下。虽然在部分城头仍然有金兵与宋军缠斗,那也只是绝望的垂死挣扎,整个金军的攻势,因为掷弹兵的加入,而开始力竭气沮。

    “元帅,元帅!”

    幕僚拼命摇动着已经失神了的伊喇哈布的身体,让他从哀伤失望中清醒过来。伊喇哈布用力抹了把脸,这个时候还不是沮丧的时候,既然到了这个地步,他也顾不上许多,那原本要用在徐州城下的东西,现在就要用出来了。

    “来人,传我将令,用……大炮!”伊喇哈布怒喝道。

    就是大炮,宋人所拥有的威力无朋的利器,如今已不是宋人独占了。这个时代的人同样拥有足够的智慧,特别是对于占据了中原膏沃之地的金国来说,他们不缺少能工巧匠。早在失去徐州之后,金人便千方百计开始打探大炮的秘密,在与宋朝长期的战争之中,他们同样会使用突火枪、霹雳炮、火箭等原始火药武器,而为了得到大炮的秘密,他们一方面派出无数密谍,另一方面则聚拢中原的能工巧匠进行研。虽然密谍能带回来的只有火炮的外形数据,不过这已经足够给那些能工巧匠参考了。

    在半年之前,金国铸成了它的第一门能用于实战的火炮。此后金国便不断地制造,到如今也凑拢了六十门的数目。

    但是,他们可以利用火炮外形造出火炮,却无法弄到大宋地火药配方,直到现在,大宋的火药武器生产基地。仍然放置在流求:来自川蜀数座天然洞**的硝石,被熬制出来运往流求,作为火药和化工的原料。

    在冶炼铸造工艺上,金国人的火炮也无法与宋国相比,这就使得金国人的火炮用药量大,容易炸膛,射程近,威力较弱。如果同等条件下,大宋二三十门火炮。就可以用射程和精度上地优势,彻底压制住金国的火炮,甚至让它在挥作用之前便被彻底粉碎。伊喇哈布也知道这一点。所以他非常谨慎,甚至为此不惜牺牲大量的百姓和攻城器械,消耗掉青龙堡近卫军的火炮认定,自己可以夺下青龙堡了。只不过他还想把这招杀手锏保留下去,最好能保留到徐州城下,到时用此出其不意地炸开徐州城门,再凭借兵力上的绝对优势攻入城中。夺取宋国的重要冶炼制铁中心,再利用徐州的铁来为金国铸炮。

    那样地话。金国地炮会越来越多。与宋国在军事技术上地差跑便会缩短。也不至于再受蒙元地威胁。

    可惜如意算盘打得再好。掷弹兵地出现。让金国人力上地优势化为乌有。也使得宋国在大炮之外仍然有了强力地压制武器。单靠士兵地武勇。显然是无法拿下青龙堡了。伊喇哈布毕竟也是金国大将。他当机立断。决定拿出自己地底牌来。

    他地这个决定打乱了杜遵地计划。已经潜至火炮营边上地杜遵。不得不龟缩起来。从一座营帐地缝隙里。偷看外边地情形。当他看得十余匹骡马拉着一座巨大地火炮向营外行去时。他面色立刻变了。

    在流求受训地时间里。他明白火炮攻城意味着什么。再坚固地城门。面对火炮都支撑不了多久。

    “一门、二门……十二门……二十门”

    每过一门。他额上地汗水便重了一分。金人怎么会有火炮。虽然他们地这个火炮笨重。每门都需要十余匹骡马与数十名士兵推动才能够移动。但这毕竟是火炮。在徐州城头地火炮如今无法挥作用地时候。靠过去地防守器械。很能在火炮地攻击距离内击中它。

    唯一地办法,就是自己想法子炸了它们……可是自己身上虽然带了几枚铁瓜,却不可能将这二十门火炮尽数炸毁。

    “怎么办,怎么办……不要急,一定会有办法,一定会有的,让我想想,当初在流求受训时,教官说如何保护火炮,火炮最脆弱的地方是……”

    杜遵在绞尽脑汁的时候,第一门火炮已经被骡马拉出了金军营寨,金军这么大的动静,当然会惊动站在望楼上的秦大石。他通过千里镜觉金人拉出的是火炮时,饶是他一向不动如山,却也禁不住变了脸色。

    刚刚用火药武器欺负了攻城的金人,现在他们立刻以其人之道还置其人之身了。

    “大炮如何了,去问问大炮如何了!”秦大石抓着一个传令官,一开口时语音很急,但说到第二遍时就缓了下来。

    那传令官匆匆跑了去,秦大石吸了口气,皱起眉头,若是自己的大炮还不能用,而金国人地大炮却数量众多,那该怎么办?长期以来,都是宋人用炮去轰敌人,如今难道说要干看着被敌人轰击么?

    如同金人迟迟不动用火炮一样,秦大石手中也有一样东西迟迟未动,这个时候,他便想起了那样东西。那东西很有些惊世骇俗,若是动用,必然会对金人产生极大地冲击,乘着这个时候的混乱,憋久了地罗安琼等人便可以乘机出城,或能够一举突击摧毁金人的火炮了。

    “你去告诉郑冠群,让他领二个臂力好眼光准身体轻的去平台,记住。多带铁瓜。”秦大石又抓住一个传令兵。

    郑冠群是在退下来补充铁瓜手雷时接得这个命令的,他怔了怔:“我去平台做甚么,那里没有金人,金人在城墙上!”

    “这是军令,军令!”那传令官吼道。

    郑冠群骂了一声,点了两个小个子和他一起离了城墙。青龙堡地方并不很大。他背着一筐铁瓜跑到秦大石所说的“平台”,也只花了不到五分钟的时间。

    这个地方被称为“平台”,因为它是一块混凝土的平地,当郑冠群到地时候,秦大石已经在那里等着他了。

    “郑冠群,有个任务交给你。”秦大石神色平静:“金人也有大炮,你去把金人的大炮炸掉。”

    “啊?”郑冠群张大了嘴。

    在郑冠群质疑秦大石做出这个命令是否是疯了的时候,秦大石拍了拍身边一个截着皮盔的年轻人:“由霍虬驾飞艇带你们去。”

    “飞艇!”郑冠群原本张大了的嘴巴形成一个圆形,他看着那个年轻的霍虬向他比了一个手势。然后指了指背后平台上地那个巨大的家伙。

    这玩意儿是萧伯朗多年夙愿的产物,自从为蒸气机车的事情回到临安后,萧伯朗便将大部分精力投到这东西的制造上。而由于化学工业和冶金工业的展,流求制造和储存氢气的技术已经相当成熟,加上在赵与莒身边得到他的亲自指导,飞艇经过五次试验和五次改进之后,终于具备了可用性。这个霍虬原是萧伯朗的助手,因为在萧伯朗身边地那群助手当中身材最小体重最轻,便“不幸”成了飞艇驾驶员,赵与莒将他派到青龙堡来,为的是万一青龙堡被围却需要与外界联系。他的飞艇可以派上用场。

    赵与莒本人倒没有考虑到用飞艇组成空军地打算,现在的飞艇还有许多限制其应用的缺点无法克服:第一是天气气象的影响,风力稍大,它便不宜升空;第二是载重力量的影响,霍虬驾乘的飞艇载重只能在二千斤以下,虽然所用已经是最轻的材料,但最多也只能乘八个身体较轻之人;第三是动力的制约,霍虬驾乘的飞艇所使用地动力是人力蹬踏的螺旋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不借助风力,每个钟点也只能飞行六宋里左右,与步行度相当。最重要的是,如今飞艇还不能实现量产,因为应用领域限制,决定了这个时候造飞艇只能是试验性质的,所耗费甚大,所产生的价值却甚小。

    “随我上来吧,记住。你们的位置是固定的。为保持平衡,用皮带系好自己。不要随意起身走动。”霍虬一脸笑容,就象萧伯朗一般,他也非常喜欢飞艇飞空的感觉,来到青龙堡后因为保密地缘故,一直未曾升空,如今有了机会,他完全把外边还在打仗的事情忘记了。

    伊喇哈布看着拉出来的大炮,心中既是骄傲又是难过,骄傲的是,这是这个时代最为犀利的武器,金国虽然已破败,却也能制造了。难过的是,面对一个小小的青龙堡,他就必须拿出自己的杀手锏拿出来。

    因为炼铁和铸造技术远不如大宋的缘故,金国为解决大炮炸膛问题所采取地办法就是加厚炮膛,而这样做地结果是使得大炮的重量成倍增长。雪后地道路有些泥泞,经过大宋炮火耕犁之后,战场上泥土更是松软,这使得虽有众多骡马,大炮的前进度仍然很慢。伊喇哈布喃喃地咒骂了几句,却不得不耐心等着,他心中还有几分担忧,宋人在这个方向的火炮虽然哑火了,但谁知道他们还有没有留着一两门关键时候用的,若是轰击过来,自己的大炮打不着他们,他们却可以打着自己,实在是让人郁闷之极。

    幸运的是,宋人的大炮似乎都已经坏光了,足足进了宋人的炮火射击范围五分钟,宋人也没有开炮。

    从城头退下的金兵觉自己这方也有大炮时都欢呼起来,因为攻城失利而沮丧的士气再复高涨,中低级将官收拢着部队,随时准备继续攻城。倒是段由他们,这个时候仿佛被人遗忘了一般。

    段由不停地回头,焦急地等着,他已经与众人散在人群之中。只等后方出现异变,便要乘机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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