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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4章

将血-第10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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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每次路过的时候,王罄都不会忘了,给观中带点东西,他好交朋友嘛。

    不过这一次,好朋友做不成了,那些道士都进了鬼门关,再做朋友他就得先下去不是?

    七个道士,一个不剩,都被人宰了。

    观主死的最干净,被人一下切断了喉咙,剩下的那几位,据说死状惨不忍睹,全部被人像劈柴一样给劈了。

    王罄能够想象,观主有点本事,精通击刺之道,所以死法不一样,其他人,本事不成,凶手当即以力取胜,蛮横的将其他人杀了个干净。

    王罄有点怀疑,这事会不会是救回来的这个女人干的,一把剑,宰了七个人,却无法跟绿林中任何剑术好手杀人的传闻联系在一起,怎么听都好像用的是一把大刀才对。

    女人伤好的很快,但对救命恩人没多少表示,好像根本没把自己的命当回事儿,所以,所谓的救命之恩也就无从谈起了。

    女人额头上留了一道疤,血当时流的很多,但实际上,伤口并不深。

    王罄瞧了瞧,定然是剑伤无疑。

    当时他就有点钦佩,人家一剑点上了她的眉心,嗯……她却不管不顾一剑过去,割断了人家喉咙。

    别说是女人,男人敢这么拼命的人也不多。

    女人养好伤就没了影儿。连什么时候走的都不知道。王罄的夫人谢氏有点吃醋。还埋怨了几句。

    王罄哄了两句,也就完了。

    不成想,没过一个月,女人又回来了,这次伤的轻些,却伤在腿上,显是被钝器砸伤的。

    王罄也没问什么,照样找人给女人治伤。心里却在想,这女人不会将自家当成养伤的地方了吧?

    女人这次没用他去查,过后就说了一句,“那矮子劫了你们一次货,我把他杀了。”

    王罄当即就明白,上次他们这支驼帮失了一次风,明白讲就是被人把货给劫了,现在西蜀这样的强人不多了,但总归是有。

    那一伙人就是如此,领头的是个矮子。一手盾牌,一手棒子。专找人下三路招呼。

    不用问,就知道这人当过兵,这样的军中好手,一般都是斩马蹄子练出来来的功夫,个子不高,力气不小,还要眼疾手快,不然的话,对付不了骑兵。

    当年的蜀中败兵,剿的差不多了,这不过是些漏网之鱼罢了。

    东主没难为他们这些驼帮子弟,碰上这些流寇,除了向官府报备之外,也没太好的办法,让驼帮去报复,却要麻烦的多。

    驼帮自己这里,损伤了人手,若是对方有名有姓,驼帮也不会善罢甘休,劫他们的货,还死了人,那是在动他们的饭碗,驼帮的人是会拼命的。

    但还是那句话,这样的流寇,各个都是亡命徒,而且居无定所,驼帮也不愿轻易招惹……

    这一下,王罄就明白了。

    心中也是肃然起敬,听女人的口音,应该是秦人无疑。

    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女人这才叫真叫有古游侠之风,前时走的时候,没一个谢字,回头,就斩了你的仇人,算是报答你的恩情,也顺便告诉你,我到你这里养伤,是应该的……

    之后女人真就将这里当做了客栈或者医馆。

    出去多则两月,少则数日,虽然女人不说去了哪儿,干了些什么,但王罄早已听闻,有个疯女人出现在了左近,一柄铁剑,专找有名有姓的西蜀绿林好汉的麻烦。

    后来,还有了三目神剑的名号,其实,这名字是从东边传过来的,可见,女人来到西蜀之前,在东边也没少转悠了。

    相处的时间长了,王罄这里也瞒不住了。

    老爹那里发了话,赶紧把人送走,结仇太多,也太麻烦,尤其是媳妇那里,也在闹着回娘家。

    王罄还没想好说辞,他父亲和媳妇那里却都又没了声儿,王罄知道,肯定其中有什么事故,只是他这人心宽,别人不说,他也就不问了。

    不过王罄一想,看女人的样子,也没地方去,不如留在自家寨子里,跟他一起做驼帮买卖得了。

    跟女人一说,女人无可无不可的也就答应了下来。

    实际上,王罄觉得,不管外面怎么传言,女人应该是有点累了。

    于是,之后两人以兄妹相称,算是结下了金兰之好,一起走了两趟山间商路,这情谊也就扎实了起来。

    驼帮的人都知道,王罄多了个妹子,拔出剑来,就和疯了一样,往往马队遇到棘手之事,一般都是女人第一个冲出去,将敌人大卸八块,稍微遇到些危险,后面还有王罄的弓箭护着,配合可谓天衣无缝。

    其实,第一次看到女人动手,王罄虽然有所准备,却还是被吓了一跳,之后他就十分理解,外间为什么管自家这位义妹叫疯女人了。

    嗜血而狂,就是这位义妹的真实写照。

    之后商路越走越顺,吐蕃那边儿也归了大秦,买卖更加好做了。

    不过女人一次回转,跟王罄说了一句,我想家了。

    王罄实际上做这行也做的厌了,觉得做的再好,也没什么出息,所以大手一挥,我陪你回去瞧瞧不就完了?

    兄妹两个都是干脆人,回去之后谁也没告诉,收拾行装就和逃家一样跑了。(未完待续……)

第十三卷龙盘虎踞春秋事第一千四百九十三章过往(二)

    长安城下,故人相逢。

    妇人这里自然看的出来,悲喜交加。

    任红缨嘛,有些无奈而又笨拙的应付着,但也能察觉到,她的心情也不错。

    王罄在旁边看的有趣,但没一会儿,就有点烦了,更何况,那妇人显然对他并不怎么看的上眼。

    于是,他便也不愿上前凑热闹,开始东张西望,挪着步子,凑到后面那三匹在蜀中难得一见的良马前面,仔细端详了起来。

    若非其中两匹马上还骑着人,不怎么好招惹,他一定先要上去看看这几匹马的牙口,试试它们的腰力,顺便大致量一下它们的腿高什么的。

    越看越喜欢,最终他还是抱了抱拳,“两位哥哥,这马看着是真好,应该就是河西马吧?”

    那两人高踞马背之上,不管表情如何,眼神到处,总让人觉着有些揪心,不过却不是那么难说话。

    其中一个轻轻拍了拍马脖子,呵呵一笑,但笑容中满是你小子没见识的味道。

    “还用你说,自然是河西良驹。”

    王罄搭话的本事,是在驼帮中练出来的,随即便带着些讨好的翘起大拇指,“这样的好马,河西马里也不多见才对,小子听闻,河西马以当年大宛马与天山下的野马杂之,生下的后代为最……”

    “看哥哥这马的精神,身量,长相,皮毛,就算不是河西马中最好的,也应该差不多了。可惜小子没见识过真正的河西良骥。更没见过传说中的大宛龙马。不然的话,应该能好好伸量一下。”

    那人明显也是爱马之人,听了这话,翻身就跳了下马。

    “呀,没想到还碰到个伯乐,某家姓张,兄弟怎么称呼?”

    王罄再次抱拳,“小弟王罄。见过张大哥。”

    这位姓张的汉子,也是直爽之人,一把拉住王罄的胳膊,指着自己的坐骑道:“咱也没见过大宛龙马长的什么模样,但咱家骑的也是宝贝,你看这腿,有多长,蹄子多大,蜀马,吐蕃马。还有草原马站在它旁边,一蹄子下去。就能踢死它们。”

    “咱在草原上的时候,骑着它跟草原胡人打仗,那些胡人冲过来,才到咱腰间,别说正面跟咱碰了,撞不死他们,就说拿刀互砍的时候,他们才到咱腰间,马速也没咱快,上去一刀,正好能削在他们脖子上,都不用多大力气,别提多舒服了。”

    “你再看看这皮毛,毛是不是有点长?告诉你吧,咱这宝贝,在冰天雪地里呆上十天半月,也冻不死……可惜,你要让他夜行八百日走一千,那是难为它了,草原矮马在这个上面,比它要强……”

    “人家别看矮,随便吃着青草,喝着河水,就能一直疾奔个几天几夜,也不带力竭的,还有你们蜀马,别看小巧,但走山路,背东西,也比别的马种要强。”

    “不过啊,打仗还得是河西马,骑着它,正面对上咱们的兔崽子,都白给,冲冲不过咱们,跑也跑不掉,除非不见面,见了面就是咱们的下酒菜了。”

    这位比王罄还能说,一旦说起战马来,那叫个滔滔不绝。

    王罄那点见识,都是从驼帮行路中摸索出来的,和人家真的没法比,用句不好听的话,那就是个土包子。

    这位也不是炫耀,随口道来,就让王罄缩了缩脖子,合着人家骑着好马,就是为了杀人夺命。

    至于王罄喜欢好马,多数却只是为了威风。

    王罄手上也不是没有人命,但自觉和人家轻轻松松露出的几句话来看,应该就像小孩子闹家家一样可笑。

    说这话,这位拉着王罄来到妇人骑着的马前面。

    指着它道:“看见这匹没有?看出点什么来了?”

    王罄端详一下,“看着有点胖啊,也少了点精神……”

    这位扬起手来,便拍了王罄肩膀一下,笑道:“小兄弟眼力不错,这马啊,本来比咱们的马要强的多,但……”

    说到这里,声音不自主的小了起来,“给养废了,这好马啊,可不是骑着溜几圈,打打猎什么的就能养好的,就像人一样,得吃苦头,才能长进,整天呆在家里,吃好的,喝好的,时不时出来透口气,这么过活,早晚都得成了废物,这马啊,也没什么区别,你说是不是这么个道理?”

    王罄大咧咧的性子这会儿就彰显无遗了。

    乐呵呵的不住点头,觉着长了见识,还要附和几句,“哥哥说的不错,女人养马是不成。”

    这位听了,哈哈大笑,同时也起了知音之感,瞅了妇人那边几眼,压低了声音道:“兄弟,和你一起的是你家婆娘?怎么和香侯府的人扯在一起了?”

    “看兄弟你人不错,咱就跟你说一声,香侯府的女人嫁人,麻烦着呢,哥哥要是你啊,就赶紧带媳妇走,香侯府那边要是知道府中的女人在外面擅自嫁了人,那是要出人命的……”

    这位心肠也真不错,说完了这句,还眨巴着眼睛,一副全是为你好的表情。

    冷不防,后面有人当即给了他一脚,“他娘的胡说什么呢,刚才没听人家说,那是义妹来的?”

    “哦,义妹啊……”这位若无其事的拍了拍屁股,神情转于猥琐,嘟囔道:“咱老张从来不听娘们儿唠唠叨叨,嗯,若是换了咱老张,这么漂亮的义妹整日里瞧着,也总要娶回家当婆娘的,我说兄弟啊,哥哥还是要劝你一句,别让……义妹回去香侯府了,进去可就再出不来了,到时候后悔死你。”

    香侯府?王罄想了想,猛的一拍大腿,“我说呢,二妹是那么个性子,原来在全都是怨妇的香侯府呆过,这可不成……”

    张姓汉子也听的愣了,这可是头一次听人说香侯府中全都是怨妇,新鲜啊。

    不提这两个活宝在这里叽叽歪歪。

    那边儿妇人却在问,“你这是舍得回家看看了?”

    “嗯。”

    “呵呵……你回来的不巧……你爹带着家人年前就出京了,应该是投奔你三叔去了吧?”

    “嗯?”

    妇人其实不是旁人,正是当初香侯府府卫统领,陆飘。

    如今嫁了人,却还在香侯府中任职,只是不再管着府卫了,多是为香侯府处理一些外间之事。

    香侯府中都是怨妇的话,只能说对了一小半,香侯府中女子,从来不禁婚嫁,只是嫁了人之后,受到的信任也就少了罢了,也不会再放她们进府中深处,打扰那些贵人的清净。

    此时陆飘心里暗叹一声,这孩子越发清冷了。

    任红缨乃将门之后,虽然家中不算高门大户,但祖上也曾做过一地团练使。

    到了她爹这里,兄弟三人,都不算什么人物,她爹在京军中任职,只能算个营头,将将到了都尉,再往上也不用想了。

    而且,这还是托了这些年京军变动极大的福。

    不过,他们这一家,也勉强算是外戚了,和当今皇后娘娘,有些亲戚关系。

    任红缨是庶出女,娘两日子都不太好过,不过她娘跟香侯府的一个府卫交情莫逆,任红缨少时,就被送到了香侯府中教养。

    一来呢,不用在家中受气受苦,二来呢,也能稍稍依仗些香侯府的势,让其他人不敢过于放肆。

    任红缨自小笨拙,一些人间冷暖又落在她的眼中,也就养成了倔强冷漠的性子。

    其实,到了香侯府中,受到的磕打也不少,香侯府从来也不是一个温情脉脉的地方,她们的理念也从来都是想要女人刚强起来,才能立足于世。

    太过柔弱的女人,在香侯府中没有立足之地,也得不到太多的怜悯。

    香侯府中女子大多习武强身,像任红缨这样的将门之后,自然不会例外。

    不过,年纪还小的任红缨在到了香侯府之后,一眼就相中了一把重剑,之后眼中再无旁物。

    这就是缘分,重剑的份量,弥补了她的笨拙,到了她十岁那年,她已经能提着那把成年男子耍着都要吃力的重剑,舞的如同狂风一般了。

    天赋异禀,这是当年头一次看到她舞动重剑的时候,她的老师第一次出口的赞语。

    之前,同龄的孩子较技,她总是被人揍的鼻青脸肿,但当她能拿得起那把重剑之后,再没人愿意跟她对战了。

    因为当她舞动剑器之时,带出一种难言的疯狂,也许正是这样,让她的剑法大开大合,不需战阵磨练,便生惨烈之势。

    十岁的时候,她的力气其实没那么大,但她却能让重剑带着自己如狂风般旋转往来,顺便形成了自己独具一格的剑法。

    这个时候,她便渐渐得到了府中器重,也体会到了除了母亲之外的难言的关爱。

    不过在她十四岁这一年,回府看望母亲,正碰上大伯家的长子,也就是她的堂兄对母亲动手动脚,一怒之下,拔剑而起,一剑劈断了堂兄的胳膊,再一剑划开了堂兄的胸膛。

    这是她伤的第一个人……(未完待续……)

第十三卷龙盘虎踞春秋事第一千四百九十四章入城

    任红缨的堂兄没死,但人也是废了。

    闯了这样的大祸,任红缨当时是既害怕,却又感到难言的痛快。

    之后,带着母亲塞给她的散碎银两,怀着对母亲的担忧,直接逃出了京师。

    族中自然有一番纷乱,但香侯府这边的护短是出了名的,听到消息也是大怒,派了人到任府要人,知道人走了,追问之下,终于晓得了前因后果,差点又把她那个堂兄从病床上揪起来,送到长安令尹衙门。

    不过那会儿,正是景兴末年,大将军赵石被宣召回京,之后又被关押进了大理寺牢狱,风雨飘摇之际,香侯府也不得不收敛锋芒。

    不然的话,连任红缨的大伯可能都要接受香侯府的怒火。

    事情其实也就这么完了,长安一场惊变,多少事情,都被许许多多的大事遮掩了下来。

    不过,任红缨这一去,却再未踏入京兆地界一步。

    如今已是成武八年,七八年过去,任红缨还是头一次回来。

    实际上,任红缨算不得香侯府中人,只是和香侯府渊源甚深而已。

    不过说起来,大秦女子中出类拔萃者,多数都会被香侯府垂顾,看着长身而立,风华难掩的任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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