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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大宋佣兵-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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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大户闻言一愣,解释道:“却不是温侯,这神人姓吕名岩字洞宾,倒是有个法号曰纯阳子。”
    “吕洞宾?还前朝?哪儿跟哪儿啊!”太史昆琢磨不透,只得捧过来细看。
    只见这皮上写着四个大字:“吕氏春秋”。
    太史昆见这名起得有气魄,心中窃喜,赶忙又揭开了第一页。只见第一页上画了几个修炼的图形,并由一行诗文注释:二八佳人体似酥,腰间仗剑斩愚夫。不见人头落,只见骨髓枯!而这篇功法的名称正是:化骨催心剑!
    太史昆见了这神奇武功,心下大悦,暗赞道:“端的好!”
    太史昆收起宝物,穿戴得当,顿时焕然一新。只见他一袭白袍,腰悬长剑,竟是有了几分风流倜傥的俏模样。他穿了新衣,心下高兴,于是拉过张大户的手,说道:
    “有言道:识英雄重英雄,张老哥你出手便是三件宝物,也是个了不得的豪爽英雄汉子呢!”
    张大户被太史昆说的脸皮儿涨红,好不得意。
    太史昆又说:“如今见了张老哥这等英雄人物,小弟我心里面好生仰慕,如张老哥不嫌弃,小弟愿与张老哥结为异姓兄弟!”
    张大户听了这话,只觉得少年时那种做好汉的憧憬又再次附体,头脑一热,便答应了下来。他正想要去寻些黄纸雄鸡来与太史昆结拜,没曾想太史昆根本不在乎形式,张口便说:“张老哥年长,我太史昆便称呼你一声大哥啦!大哥日后若有差遣,小弟我万死不辞!”
    张大户连忙也依了太史昆的说辞,照样念了一遍。
    太史昆道:“大哥莫要当兄弟是说笑,吾等侠义之人,素来一诺千金!大哥你有什么仇人快快说来,兄弟我这就将他擒来,取出心肝来与大哥下酒!”
    张大户听得一哆嗦,连忙应承道:“贤弟费心啦!愚兄我向来老实,那有什么仇人?倒是贤弟你有何所需快快说来,愚兄我无有不应!”
    太史昆暗笑一声,说道:“既然大哥如此说来,小弟我就不客气啦!小弟二十好几了,至今还没个安身之处,不如大哥就把这处别院送给我吧!”
    “啊~~~!”一语惊醒梦中人,张大户这才明白,原来是自己着了道儿了!这处别院价值不下白银千两,直愁得张大户汗如雨下!
    太史昆狞笑一声,将张大户的手攥得更加**,道:“大哥,这别院里刚添了两只孤魂野鬼,少不得要行那夜半弄祟之事,大哥你年老体衰如何吃得住?倒是小弟我血气方刚正好镇压,小弟这样做,也是为你好呀!”
    张大户被太史昆捏的彻骨疼痛,挣了两次都未挣得开。又听得太史昆言语里的意思,分明就是不给宅子便要夜半装神弄鬼害人,张大户就算是再心疼,也不敢说出一个不字,只好点头同意,答应第二天便把那房屋地契差人送来,
    太史昆得势不饶人,步步紧逼道:“小弟我独居大宅闷得慌,大哥你将这个婢女借我使唤几天如何?”
    “罢了罢了!这潘家小娘的押身明日也一并给你送来吧!贤弟啊,愚兄身体不适,先走一步啦!”张大户着实是害怕了太史昆,只想着快快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从此便绝不再来了。
    太史昆一步拦在张大户身前,嬉笑道:“你丫急啥啊!我记得刚进正厅时大哥你给我说过个什么事来着,咱把那事说完你再走不迟啊!”
    张大户楞道:“事……?莫不是赠你三件宝物之事?这事不已经完了么?”
    太史昆笑道:“不对,再往前点!”
    张大户道:“莫不是谢你救命之恩?”
    太史昆道:“快了快了,再往后点!”
    张大户道:“莫不是……赠你百两纹银?”
    “着啊!就是这事!”太史昆一拍大腿,恍然道:“大哥你不说我都忘了这事了!大哥的一番心意我若是拒绝就太见外了!银子呢?拿来吧!”
    张大户惨呼一声,从靴内抽出一张交子丢下,飞也似地掩面而逃,竟是再也不敢与太史昆多说半个字了。
    太史昆耍了一番手段,得了这许多好处,心下大喜,唤过美婢,先逛了逛了这新得的大宅。
    原来这古代的庄园,大多有些连带的产业。太史昆新得的这处庄园虽说是张大户的一处别院,却也有着山林数十顷。这些山林内多梨、桃、李、枣等果木,兼出产数种草药,委实物产丰富。只是古时采摘水果草药不易,非是久住山中之人并无开采之法,因此张大户将这片山林交由十余林户打理,每年也可平添数百贯收入,这倒是给了太史昆一个意外惊喜。
    这处别院除去一个带着水潭的后院外,还有一座两进的宅院作为前院,房屋前前后后有十几间。虽然这样规模的别院对于古人来说算不得什么,但是在现代人太史昆的眼中却足以跨入“泳池级别墅”的行列了。更何况,这处别院家具用品一应俱全,堪称是“提包入住”级别的精装修,太史昆又如何能够不开心?
    不知不觉,这别院已经逛到了大门口。心情舒畅的太史昆推开大门,放眼望去。
    原来这别院竟然地处半山坡,只见山下是一个繁华的小城,这小城青石铺路,绿柳成荫,酒幡招牌林立,砖房瓦屋遍地,各色行人比肩叠踵,正是好一幅清平盛世图!
    渐渐地,太史昆脸上的笑容消失了。难道这就是民不聊生、浮尸千里的三国末世?只怕是科技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老百姓也不见得能比这座小城中居民过得悠闲吧!
    太史昆犹豫片刻,终于还是向美婢问道:“这个……潘家小娘是吧,敢问现在是什么年号?”
    不曾想这个潘家小娘倒没表现出什么惊奇,她老老实实回答道:“回老爷,年初刚改的年号,今年是建中靖国元年。”
    “建什么什么国?”太史昆大吃一惊,脑袋里飞快的转了三圈,只可惜,他的记忆里无论如何也找不到有关于这个年号的印象,现在的太史昆,非常怀疑自己是不是穿越到异大陆了。
    太史昆结结巴巴的问道:“那……潘家小娘,敢问咱们的国号是什么?”
    “……”这会潘家小娘真的无语了。半晌后,小娘说道:“回……老爷,是大宋……”
    大宋?这就是那个号称中国历史上最富庶的大宋?太史昆心中突然多了一阵轻松。
    铁马金戈是男儿的志向这没有错,但能生活在一个富庶和平的年代,安安稳稳地做一个富家翁又何尝不是一种令人向往的生活?最起码在现在的太史昆心中,能来到大宋的确是比来到人吃人的五胡乱华年代要好很多。
    太史昆这厢正做着思想斗争,那美婢却羞答答的开口了:“老爷,其实奴家有名字的,您又何必一口一个小娘叫得如此生分?”
    “哦?你叫什么名字?”
    “奴家小名儿金莲。”
    “潘……金莲……”
    这一刻,太史昆忽然有了几分眩晕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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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你要对奴家负责
    【被通缉了七年,如今我终于体会到了无事一身轻的感觉了。————摘自《昆哥日记》】
    眼见着天色渐渐暗了,太史昆干了穿越、杀人、敲诈勒索等一系列寻常人一辈子都干不了一件的事情,不由得也觉着腹中饥渴难耐。
    名叫金莲的美婢收拾了几样饭菜拿来与太史昆吃,太史昆揭开食盒定睛一瞧,却只是瞧见些粗饼腌菜,连一丝丝热气都没有,顿觉胃口不开。
    实际上古代人的饮食本就无法与现代人比。先不说古代人没有制冷设备,时令生鲜保存不易,单单从生活习惯上来讲,大多数古人还是习惯于一日两餐的。对于现代人必不可少的晚餐来说,古人在大多数时候都是应付了事而已。
    不过太史昆可不明白这些事,他唤过金莲来就是一顿呵斥。那金莲平白无故得了一顿埋怨,两眼泪汪汪地说道:
    “老爷好生不讲理!奴家又不是那生火的粗婢厨娘,又哪会烧饭?奴家自小学的是弄玉吹箫弹琵琶,推油按摩马杀鸡,老爷如何做那焚琴煮鹤之事,教奴家去杀鸡宰鱼?”
    “嘿~~!!”太史昆被金莲一番抢白噎得直翻白眼,他指着食盒说道:“你既然不会烧饭,那这些粗饼又圆又薄是谁擀的?”
    金莲嘟着嘴巴道:“自是那谷树皮做的。”
    太史昆倒吸一口冷气:“谷树皮?怎地担粪的是他,做饭的也是他?”
    金莲扭动着娇躯,吭了一声点头确认了。
    太史昆长叹一声,暗自庆幸方才自己长出息,没有见了这些吃食就先咬两口。这肚子饿着可不是个舒服事,于是太史昆索性领了金莲,去山下寻家酒肆吃喝。
    两人下得山来,金莲便先让太史昆去兑了交子。原来交子便是宋朝时通行的钞票,此物本来是蜀地富商发明,由于它方便易携,故而在大宋朝迅速流通,到了后来,这交子已是改为官府发行、全国通用了。
    太史昆讹诈来的这张交子面值有百贯钱之多,换做纹银正是百两之数。太史昆兑来一锭五十两大银,些许散碎银两铜钱,欢欢喜喜的捡了一家最为气派的酒楼,要了个单间,吃喝起来。
    不多时的工夫,小二将酒菜就送了上来。酒是清河县小有名气的葛仙酿,此酒虽说度数比之现代的白酒低了一些,但是喝起来清醇可口、窖味浓厚,别有一番滋味。
    两盘荤菜颇具北方风格,乃是一大盘白切鸡,一大盆酱烧猪肉。这两样荤菜虽无味精调味,可难得的是所用食材皆为农户放养,鸡味纯正,猪肉劲道,都是在现代难得一见的珍馐。
    两盘素菜做得精致,一盘水汆的金针菇,一盘泼过葱油的茭白,无毒无害无残留,野外采摘纯天然,金的软嫩,白的清脆,一点儿大棚味儿都吃不出来。
    花钱不多,吃得还是有机食品,太史昆心中自是高兴。他本来就没有主尊奴卑的封建思想,反倒是习惯了叫上三陪一起吃喝的现代风尚,于是太史昆便叫金莲不必拘谨,坐下来一起吃喝。
    金莲这女子看起来娇滴滴的,可是喝起酒来却毫不客气。几盏葛仙酿下肚,金莲媚眼如丝,口吐香兰,竟是把持不住,整个人儿丢了骨架似地挂在太史昆身上。
    这送上门来的好事太史昆又怎能放过?他偷偷伸手往金莲胸前一探,只觉得那团鼓胀之物弹性惊人,偌大的一个手掌居然只能握住半个。他又偷偷伸手往金莲翘臀一捏,只觉得指尖一阵滑腻,竟是捏脱了手!端的是婴儿般的娇嫩!
    那金莲被太史昆又握又捏,居然是没有丝毫责怪之意,反倒是伸出芊芊玉指,在太史昆壮硕的胸膛上画起了圈圈。
    太史昆顿觉口干舌燥,哪还有心思去吃吃喝喝?这厮飞也似地结了酒账,将那金莲顺势抗在肩头,全然不顾大街中无数惊愕的眼神,一溜烟的跑回了山中别院。
    一盏红烛将那轻罗帐映得千般袅娜,万般旖旎。金莲偎在帐内,已是罗衫半解,玉体横陈。太史昆抑制住了即将狂涌的鼻血,一把撕掉长衫,大吼一声,就待向金莲扑去,却哪曾想金莲探出一只**,不偏不倚的点在了太史昆的胸口。
    只听得那金莲羞答答的说道:“冤家,先找张白巾垫在奴家身下嘛,奴家……奴家还是第一次……”
    捡到宝了!捡到没开封的宝了!太史昆欣喜异常,慌忙取了白巾丢给金莲,便要继续前扑。却没曾想金莲再次探出**,点在了太史昆的胸口。
    只听得那金莲媚道:“官人,想要做那等事情,须得依了奴家一件事……往后,您得给奴家一个名分~!”
    “额考!还敢提要求!如今爷已经箭在弦上,发不发由不得你啦!”说罢,太史昆拨开金莲**,狼嚎一声,揉身扑上……
    片刻后,只听得金莲一声尖叫,正是那: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
    “啾啾啾啾~”
    一阵清脆的鸟叫,太史昆朦朦胧胧地睁开了双眼。
    清晨的阳光刺破薄雾,透过窗纱照在了太史昆的脸上。呼吸着清新的空气,听着久违的鸟儿欢唱,感受着没有发动机鸣叫的宁静,太史昆突然有了一种欢畅的感觉。
    他看了看枕边,金莲那张娇艳的脸庞上挂着一丝微笑,睡的甚是甜美。
    不愧是传说中有名的艳妇啊!虽然昨夜只是金莲的第一次,但她那本能般的技巧还是抽干了太史昆所有的精力。太史昆揉了揉有些虚软的双腿,挪开了金莲洁白的玉臂,缓缓起身,踱出了门外。
    自从十六岁那年被通缉起,这还是太史昆第一次感觉到了轻松。
    想当初宋博士张发在网络上的那则“诚招济世义士”的帖子,被无数网友当做是精神病患者的呓语。只有他太史昆,冒着被网友们骂作是“烧饼”的危险,回应了宋博士的帖子。
    他之所以这样做,只不过是宋博士在帖子中声称“地下秘密基地工作,供应三餐一宿”。那时候的太史昆厌倦了惶惶不可终日的逃犯生涯,他需要一个能吃饱肚子,能睡个安稳觉的藏身之地。
    但是现在,太史昆觉得自己真正的解脱了。他亲眼看到那台时光机器被炸成了碎片,他亲眼看到那台时光机的设计者宋博士被火焰吞没。他清楚,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将没有人能够再次制造出时光机,在这个世界上,将没有人知道他通缉犯的过去。
    这是一个全新的生活!而且这个新生活还有了一个不错的开端,房产,银两,美女,这些过去太史昆从未拥有过的东西全部在一天之内得到了,不知道未来的生活,会不会更加美好呢?
    想到此处,太史昆忍不住仰天长啸!
    “死鬼,你想什么想得这样开心啊?”一双玉臂自身后绕在了太史昆的胸膛上,原来是金莲听到太史昆的啸声,也起身出门了。
    太史昆抚着金莲的小手,说道:“我只是想到了几件可以生财的营生,心中得意罢了!”
    “生财?”金莲的一双眼睛顿时雪亮,连忙问道:“这钱财却是讨喜之物,相公你赶快说来听听!”
    太史昆道:“吾有一快速养鸭之法!取幼鸭若干,置于后院水潭中,每日不让它自由进食,需用竹筒将大量食物灌其肚中,此法名曰‘填鸭’!寻常幼鸭成长需两年之久,可这填鸭之法却可使其三月内长成!这般营生,岂不生财?”
    “后院水潭喂鸭子?这可不行!”金莲嘟起嘴吧,怏怏道:“奴家还要在后院水潭中戏水呢!相公万万不可让脏臭鸭子扰了奴家兴致!”
    “唔,不养鸭子也罢!”太史昆道:“吾还有一猪肉加重之法!取生猪一口,趁其未咽气前,将大量清水注入其腹,此法名曰‘注水肉’!用此法,二百斤的生猪可轻松变成三百斤,其法用于牛羊亦可!这般营生,岂不生财?”
    金莲掩口惊叫道:“相公一表人才,怎好去做那杀猪郎!”
    “罢了罢了,不杀猪便不杀猪!”太史昆有些不耐烦地说道:“吾还有一蒸包子法!取羊尾数根熬制成肥油,取纸屑置于水中泡软,此二物混合后,可做馅料……”
    还未等太史昆说完,金莲又尖叫道:“卖包子比杀猪来得出息么?相公思索的生财之道便都是这般辛苦之事么?奴家不喜欢!”
    太史昆见了金莲这股劲头,纳闷地问道:“咦?你昨天还百依百顺的,怎么到了今日就敢撒泼了?”
    金莲顿足道:“昨夜你上了奴家,今日你便要对奴家负责!还有,你快点给奴家一个名分!奴家是决计不会同意做妾室的!”
    “呸!妾你是甭想做了,你就老老实实做你的婢吧!”太史昆啐了一口,怒道:“莫要忘记了后院中还浮着两具死尸!爷的手段你是见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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