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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超级贤婿-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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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大常嘿嘿笑了笑:“我向来都是这么以德服人!”
    先下手为强,后出手遭殃,朱大常深刻明白这一点,所以先解决一个再说。
    “啊”林芷云看到了血,吓得娇躯一颤,连退了几步,心里默默保佑,表姐夫能打赢这群坏人,能有人相救就更好了。
    朱大常出手的狠辣和干脆,让他们都吓了一跳,可看到一个兄弟倒下,顿时也被激怒了,不顾一切的冲了上来。
    此刻,在那有些冷清的官道上,响起了激烈的打斗声,那些回家的路人皆是吓得绕道而行,都怕被殃及池鱼。
    又是狠狠的一脚踹倒一个,朱大常此时身上也是挂了不少的彩,更要命的是,他有点精疲力尽了,还好在读书时代,有勤加锻炼,架也打的不少,不然早被他们一群人给打趴下了。
    这小子真能打,小喽啰们暗暗吃惊,可见他体力已经不支,越发的凶猛起来。
    丑公子站在身后,脸色阴沉的盯着朱大常,看我等下怎么好好收拾你,又是用淫光扫了红唇颤抖的林芷云,晚上再好好折腾你这小娘子。
    朱大常在“百忙之间”大喊了一声:“芷云,你快走!”自己身板子硬,最多被揍个半死,可小妮子落在他们身上可就糟了。
    那一句让林芷云心头剧烈的颤抖,看着姐夫为自己拼命的样子,感动的泪眼朦胧,几乎是泣不成声了!
    林芷云咬着唇瓣,微微颤抖道:“不我死都要跟姐夫在一起!”
    “砰!”朱大常后背被阴了一脚,一下子没站稳的摔在了地上,而小喽啰见此机会一哄而上。
    这英雄也不好当啊,朱大常正以为自己死定了的时候,只听见砰砰几声,身后竟突然没了动静,怎么回事?
    很快的爬起身,令人想不到的是,那些小喽啰们一个个的已经呻吟的趴在了地上,怎么回事?目光一转,看到三个身影站在身旁,两个冷面魁梧的大汉搓了搓手掌,有些不过瘾的道:“不堪一击。”
    厉害!朱大常瞠目结舌,都有些羡慕这两位大汉的身手,不然也不会被这群小混混弄得这么狼狈不堪,还差点被真的群殴了。
    “姐夫!”看到朱大常获救,林芷云焦急跑了过去,眼中含泪的竟是一把抱住了他。
    “朱兄,没事吧?”另一人是一位穿着锦绣长衫的俊美公子,笑吟吟的看着朱大常道。
    这位小白脸好像认识自己,可自己不认识他啊,朱大常抱了抱拳道:“无事,多谢兄台相救了,敢问兄台是?”
    小白脸笑道:“在下王胤礼,在风雅楼见识过朱兄的才学,仰慕不已,看到朱兄有难,因此前来相助。”
    朱大常感激的笑道:“原来是王兄,多谢了。”
    “举手之劳而已,”王胤礼看了一眼朱大常身上多处得淤青,正色道:“朱兄,要不我送你去大夫那里看看吧?”
    虽然至今感觉全身酸痛,可都是些皮肉伤,朱大常摇了摇头:“不用,都是些小伤,不碍事,多谢王兄好意了。”
    “少爷,这些人打算怎么办,”两名大汉看了躺在地上的小喽啰们一眼,恭敬道。
    此时为首的丑公子都是无缘无故的趴在地上,低声哀嚎着,也只能怪两位高手,出手之快,连站在一边从未动手的丑公子都一并收拾了。
    “你们好大的胆子,知道我爹是谁吗,”丑公子对着这多管闲事的王胤礼咆哮道:“我爹是马云鹤!”

第九章 小姨子
    “马云鹤?”王胤礼想了半晌,眼眸一亮的道:“你说的是新上任的凌云城知县马云鹤不值一提。”
    连马公子的爹都不值一提,马公子还算的上什么,王胤礼的话无疑是像一块板砖狠狠拍在了马公子的脑门上,今日算是碰上狠角色了,栽了!
    马兄台一下子像是了泄了气的皮球,低着脑袋等待这神秘的王公子发落了,还以为这二人只是普通的平民百姓,将那俊美的小娘子抓来调戏一番,有自己的知县老爹罩着,不至于会闹出什么事来,只是没想到这二人竟然有这么大的后台,算是倒霉透顶了。
    “朱兄,你看他们如何处置!”王胤礼看着朱大常道。
    今天还真是走了狗屎运,能碰到贵人相助,朱大常笑了笑:“只是些泼皮无奈而已,教训教训就行了,他们日后若是继续作恶,自会有人收拾他们。”
    人家老爹好歹也是个知县,多少要留点面子,至于这马知县,有其父必有其子,肯定不是个好鸟,等有机会,把他们父子一起收拾了。
    朱兄果然深谋远虑,王胤礼心里赞叹了一声,笑道:“恩,莫要为这些人扫了我们的性子,我送你们一程。”
    听到二人的话,马兄顿时松了口气,心里暗暗庆幸起来,等他们走了,赶紧逃回去。
    不再看这些小喽啰们一眼,朱大常领着王胤礼和他的随从走在官道上,虽然全身还感疼痛,但走路的力气还是有的。
    小妮子此刻心有余悸的依偎在朱大常的身旁,一双秒目偷偷打量着王胤礼,这位公子的身份很不简单。
    “这位是?”感觉到林芷云的目光,王胤礼看了朱大常一眼,笑问道。
    朱大常回道:“我小姨子。”
    听到这话,王胤礼脸色变得古怪起来,这朱兄竟然会有这么小的小姨子,还这么亲热?而林芷云狠狠的揪了他的腰肉,又气又羞的小声道:“谁是你姨母了,瞎叫个什么!”
    姨母!朱大常顿时傻了,忽然想到这里又不是自己的世界,难道这里小姨子的意思是姨娘的意思,我了个去了
    看着王兄那抽搐的嘴角,朱大常打了哈哈道:“其实她是我未婚妻子的表妹,在我家乡的称呼是叫小姨子的。”
    “那朱兄的家乡可真与众不同啊,”王胤礼恍然大悟的笑了笑,又有些好奇能出朱兄这位奇才的家乡,会是在哪里。
    不好贸贸然的多问,王胤礼将心理的好奇心压了下去。
    想起自己的家乡,朱大常眼中闪过一丝黯然之色,随即又很快的抹去了,望着风清云淡,黄昏落日的美景。心头感叹了一句,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狗窝啊。
    王胤礼将林芷云和朱大常送到沈府大门前时,抱了抱拳:“朱兄,过几日有空,我会亲自来登门拜访。”
    “王兄客气了,”朱大常客套了一下,却是在他耳边嘿嘿笑道:“记得多给我带点好吃的来。”
    王胤礼楞了几秒后,无奈的大笑了起来,这朱兄还真是与常人不同,完全不知道他下一步想干什么,也够无耻,还没登门,竟然向自己讨东西了。
    “这小子完全像个狐朋狗友啊,真不知公子爷交对了人没,”两位大汉同时叹了口气。
    “走吧,”正当朱大常还想说点什么时,林芷云一把将他拉了进去,好歹也是沈府的女婿,你丢不丢人啊。
    “喂喂,我还没说完了,”朱大常挣扎了一下,却是声音越来越小,被拖进了府院内。
    王胤礼摇头苦笑了几声,接着很快消失在沈府大门前
    待进了沈府后,沈夫人很快知道朱大常受了伤,本以为这冒牌女婿是在外面惹事生非,而林芷云连忙解释了一番。
    听到林芷云的话,沈夫人美眸里多了一丝亮彩,看来这女婿好色了点,但品行还是不错的,当初的决定不算莽撞是时候让馨儿早点回来了。
    晚饭时间,只见沈府之上,一只白鸽悄然向天空飞去
    ——————————————————————————
    经过风雅楼的事情之后,朱大常的名字再次被推到了舆论的顶峰,凌云城人几乎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一身让人称奇的学识,风趣幽默的言谈,都是让人津津乐道,然而让人叹息的是,这位朱才子竟然是沈府的上门女婿,让人情何以堪,让无数倾慕的少女黯然神伤
    但更为重要的是,陈举人在朱大常一番点拨之后,奋笔疾书几日,他的新作再次诞生了——《燕国那些事儿》。
    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燕国那些事儿》在陈举人不懈努力的推广之下,空前的火爆起来,以作者本人的想法看历史,文笔间不仅诙谐有趣,还不失历史的厚重感,让人眼前一亮,只要看上一眼,就挪不开眼睛了,陈举人的新作因此是供不应求,有些人甚至来陈举人家里讨要,《燕国那些事儿》的受欢迎程度可见一斑。
    朱大常在欣慰的同时,也感叹这陈举人果然有几分才学,自己这么短短的几句话,他全都领悟到了其中真谛,完全写出了自己想说的东西,同时又有些感慨,在自己的世界里,《明朝那些事儿》的知名度也不过如此吧。
    整个凌云城,甚至整个燕国都形成了一股《燕朝那些事儿》的热流,在京城都传出话来,据说连皇上都对这本书爱不释手,还说想见见这位写书的人。
    虽然还未证实这话的可信度,但陈举人听到之后,早已是激动的老泪纵横了,考了一辈子的试都没见到皇上一眼,如今写了本书竟然有这种机会了。
    然而陈举人并没有至此骄傲起来,很多时候,他总会将这本书的功劳都推给朱大常,这让朱大常煞是苦恼,因为有不少学者跑来登门求教,求写书心得,不过都给沈府人轰出去了。
    朱大常的盛名又再次暴走

第十章 神秘老人
    “该死的陈举人,你好的不写,竟然写什么沈老太爷去**,我了个去了!”此时的朱大常坐在马车上,恨恨的咬了咬牙。
    最近《燕国那些事》的一集里竟然写到沈老太爷和某位歌姬有勾搭,传到沈夫人耳中后,这让沈夫人盛怒之下,直接找到了朱大常,劈头盖脸的就是一顿臭骂。
    为什么不找陈举人,而是找上朱大常,因为沈夫人知道这本破书的点子都是他出的,作为沈府的女婿,不帮着家族也就算了,还帮着外人来编排老太爷子起来,你说这气不气人。
    为此,还未解气的沈夫人又扣了他一个月的零用钱。
    “姑爷,你可别气着了身子,不就一个月的俸禄么,将来整个沈府都是你的。”马车外,传来爽朗的笑声。
    沈府是我的?朱大常吐了口口水,是我儿子的才对,前提还要我儿子跟着他娘姓。
    作为现代人,思想算是先进的,可终究咱是个大老爷们儿,自己儿子跟着他娘姓,这算个什么,朱大常心里有些愤愤的,怪不得这李云会逃婚,要是自己在这个世界里有祖宗,也得跑!
    “我说张兄,要不我把这位置让给你得了,”朱大常挑开车帘,看着人高马大的车夫,调侃道。
    这车夫长得憨厚老实,正是在沈府门外相识的张之云,朱大常在沈府初次见他时,也没感觉有多大的意外,以这老实人的性子和身板,做护院是最为合适了,沈府不选他,难道选那些小白脸。
    张之云讪讪笑了笑:“姑爷你这是说笑了,我哪有这福分啊。”
    原来以为这朱兄只是跑腿的,却突然变成了沈府的姑爷,张之云当时还清楚的记得见到这位姑爷时的表情,自己整个人就傻了。
    朱大常愤恨道“***,信不信我一脚把你蹬下去。”
    张之云吓得连忙道:“姑爷,我错了。”
    如今和这张护院接触已久,已经和他打成了一片,朱大常也是只开玩笑而已,要是真把他踹下去,马车翻了的话,我找谁说理去?
    马车内沉默了半晌,朱大常忽道:“你说我第一次见沈小姐,是不是要给她个惊喜?”
    泡妞无数的朱大常,常常和女生第一次约会时,总会送点小礼物什么的讨女孩子欢心,而且这招无往不利,只是这次沈夫人突然和自己说,自己的未来老婆今日会到恒州,让自己到凌云城外接她,冲忙之下,什么都没准备。
    自己这冒牌女婿终于能见到沈家大小姐了,朱大常心里难免有些坎坷,又有些小小的激动。
    惊喜?张之云愣了一下,笑道:“姑爷你不就是给小姐大大的惊喜。”
    是啊,这逃婚老公时隔几年又回来了,能不是“惊喜”么,可自己是个冒牌的啊,而且逃婚回来怎么听起来那么别扭,恐怕沈小姐内心对此肯定会有无法磨灭的疙瘩,朱大常心里暗暗想着,还不知道能和沈小姐相处成什么样子。
    沉默中,马车行了几里路停了下来,张之云吆喝了一声:“姑爷,我们到了。”
    朱大常很快的从马车上跳下,看了四周一眼,这里是凌云的城外森林,在茂密的森林间有条宽阔的林间小道,而小道旁有一座小亭,站在小亭内可以看到远远的官道,只见官道上冷冷清清,看到的是尘土飞扬,不见半个人影。
    过了一炷香的功夫,官道上只看见几位梗农从这里走过,不见一辆沈府马车的身影。
    此时坐在小亭内的朱大常,突感尿意上涌,于是道:“张兄,我去方便一下”
    要是小姐这个时候到了,而姑爷不在可不好,可人有三急嘛,张之云无奈的点了点头:“姑爷你快去快回。”
    恒州离京城远的很,一时半会儿沈小姐不会这么快到的,朱大常不慌不忙的走进树林内,在一棵大树后解决了膀胱胀痛的问题。
    他正要转身离开时,目光停留一处小山坡上,只见一位老者坐在山坡上,面前摆放着一个小案桌,手中拿着朱笔,不停的挥舞着,头时而低下,时而远望,似乎是在作画。
    老者一头白发,整洁的白衫不染一丝清尘,真是有一种仙风道骨的味道,朱大常有些好奇的悄然走了过去。
    当他站在老者的身后时,老者没有任何反应,似乎是不知道他走了过来。
    朱大常细细向那案桌看去,只见在那案桌之山摆放古朴的砚台和一张已经将近画成的画卷,画卷之上清晰的描绘着远方的景物,高耸的云山,苍松翠柏,云雾缭绕,悄悄然的耸立在画卷之上,画的是惟妙惟肖,令人叹服,老者的笔锋凌厉却又带着些许的柔意,实在是个画家的高手。
    然而有些让朱大常奇怪的是,云山之下,老者却多画出了一座小山,而且是一座很不起眼的小山,朱大常抬头看了看,远处正是有一座都没有名字的青山,和那恒州著名的云山,简直不能相提并论,这老者把它画出来,难道是想起衬托云山的意思?
    据说云山之巅有着一个神秘的门派——火云宗,朱大常听到这种传闻,当然大感兴趣,都很想爬上这云山看一看,可又怕这火云宗的弟子将自己一掌给拍死了。
    “这位小哥,你也懂画?”在朱大常思量间,耳边响起悠悠然的声音。
    这老者的声音沉闷间有带着些冷气,朱大常听的心头微微颤了颤,却是处变不惊的笑道:“略懂一二。”
    老者对朱大常的表现,转过头,微微点了点头:“小哥你且说说我的画如何?”
    朱大常正视老者的目光,只见他胡子和眉毛都是花白一片,怕是有七八十岁了吧,可眉宇间却隐隐有着一丝凌厉之色,不像个该做轮椅的老头儿。
    清了清嗓子,朱大常正色道:“老先生所画的是云山?”
    老者眼光闪躲了一下,回道:“正是。”
    朱大常注意到老者的神色,意味深长的笑了笑:“恐怕不是吧。”
    这小哥眼神中有些调侃之色,老者浑浊的眸子有些不快,却又是有些惊奇道:“小哥所说是何意。”

第十一章 春色
    先是看了远方小山一眼,朱大常不紧不慢道:“既然老先生画的云山,为何又多画出一座小山来,要是先生要是想要以小山来映衬云山之意,却又为何这青青小山勾描的也玲珑秀美,独具一格?”
    “好一个独具一格!”老者眼中露出赞赏之意:“说的好,小哥你继续说。”
    我都说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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