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小说网 > 恐怖电子书 > 万界圣师 >

第143章

万界圣师-第143章

小说: 万界圣师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近了!

    更近了!

    他看见了,看见了在天火中,月儿转过头来,看着他。

    笑,笑得凄美。

    笑得。。。。。。真挚而灿烂!

    “回来。。。。。。我知道,你一定会回来!”

    没有声音,没有动作,从她的眼神中,他仿佛读懂了她心里想要说出的话。

    他看到,看到了她怀中抱着的,那只调皮的小兔子。

    被黑色的火焰缠绕,调皮的小兔子,再没有了恶作剧的力气。

    被她保护着,小兔子有气无力的萎缩在她的怀里,随时。。。。。。随时可能死去。

    “月儿!”

    他大吼,拼命的冲入了太阴宫中,冲开重重火焰,一把,将她涌入怀中。

    “你。。。。。。还是这么傻!”

    怀中抱着小兔子,被他涌入怀中,她笑,笑得凄美。

    “再也。。。。。。再也不分开!”

    火焰灼烧着肌肤,他龇牙咧嘴,眼中却满是坚定。

    “再也。。。。。。不分开!”她的笑容越发的灿烂,在无尽的天火中,相拥的二人,仿佛隔绝在独立的世界,眼中,心里,只有彼此。

    “呦!真感人呢!”

    反派之所以是反派,除了因为他们与主角为敌以外,同样也因为,他们出现的时机,总是那么的不合时宜。

    这一次,也不例外。

    就在二人相拥在一起的时候,一个令人全身起鸡皮疙瘩的声音,在无尽的天火之中响起。

    “装模作样,你给猪爷爷滚出来!”做出一副互助女子的动作,猪猪周身涌现出顶尖大能的伟力。

    “呦呦!生气了呢!猪爷爷?堂堂的天蓬星君,敢顶撞天帝的大能,什么时候,成了一头猪了?”

    轻谩的声音响起,让人恨不得把这声音的主人摔在地上,以装满钉子的鞋狠狠地踩。

    踩在他的嘴上。

    只是,猪猪并没有生气,反而,转过头看向了,怀中被自己保护起来的女子。

    “月儿,你还不知道吧!如今,我拜了新的师父,有了新的身份,同时,改了新的名字!

    狂猪三浪!师父给的名字,虽然不喜欢,虽然别人叫这个名字后果会很严重,但。。。。。。还是希望,你能记住这个名字!”

    咧着嘴,明明嘴上说着不喜欢,但为什么,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嘴角,始终是处于一种微微上扬的状态呢?

    “狂猪三浪?呵呵,这么愚蠢的名字,还真的很适合你呢!毕竟,能够为了一些不相关的人,以自爆的代价拉着七个大能同归于尽,干出这种蠢事的人,果然适合这种愚蠢的名字呢!”

    这一句话,似乎透露出了某些讯息。

    让听到这句话的猪猪,眼睛瞬间眯了起来。

    “你。。。。。。是当年的余孽?”虽然是问句,但猪猪用一种异常肯定的语气。

    “哈哈!没想到吧,有后手,可不只是你呢,远比你觉醒早了几万年的我,早已突破了当初的境界,你想要如何抵抗呢?

    再次自爆吗?拉着你身边,那个女人,一起自爆?”

    声音中,带着一丝轻蔑!

    他有足够的底气,准圣后期巅峰的境界,在圣人之下,他就是无敌的存在。

    更何况,周围这些混乱之火,在他的操控下,即便是圣人,也难以讨得好去。

    猪猪,再一次,陷入了生死危机。

    。。。。。。

    纤细的手抓住猴子的手臂,洁白的手掌中,传来一股无法抗拒的力量,将挡在前面的猴子拉到了旁边。

    “你,不是他的对手!”

    奇异的声音从身后响起,回过头,看到身后的景象,猴子的瞳孔勐地一缩。

    骨架!

    晶莹如水晶一般的骨架!

    下巴开合,那古怪的声音,正是从这骨架之中传出的。

    “你。。。。。。”怔怔的看着这如同水晶一般晶莹,充满着恐怖力量的骨架,猴子张了张嘴,却没能说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别。。。。。。别看我,逃!快逃!逃去。。。。。。能逃去哪呢?在那二人的联手之下,何处,何处是净土呢?”

    说着说着,骨架的话语中,都没有了底气。

    “你。。。。。。要背弃盟约吗?”看着站在花果山巅,那周身弥漫着恐怖气息的骨架,九天之上,那道被黑暗包裹住的身影,话语中没有丝毫的意外。

    就仿佛,一早,他就知道了她的存在!

    “不能!不许!任何人,不可以伤害他!”一句话,已经表明了所有的态度。

    “桀桀!真是可笑,作为光明最虔诚的侍者,你,竟然真的对一只卑贱的蝼蚁动了情!”

    一阵令人起鸡皮疙瘩的声音过后,天空中的黑银语气勐地一冷。

    “你可曾考虑过,这么做的后果!”

    “任何人,不许伤害他!”重复的回答,宣示着已经没哟了继续谈下去的意义。

    “那么,战吧!正好,我也想看看,经了这么多年,你的秩序之力,有没有进步呢!”

    黑色的雪,停了下来。

    黑色的血,将瑰丽的花果山染了新的颜色。

    一点黑色的火焰,突兀的出现在水晶骨架的身边,黑色火苗,以法则为燃料,以秩序为养分,由一点开始燃烧,瞬间化作滔天烈焰,将水晶骨架吞噬在内。

    “啧啧,这么多年过去了,似乎,没有丝毫的进步呢!”

    “我说,圣光终将驱散黑暗,一切不合理的,都将破灭,秩序,为唯一真理!”

    悠悠的声音在火焰中响起,一点圣洁的光亮从黑色的火焰中透出。

    先是一丝,再是一缕,丝丝缕缕相连,绽放出无量圣光。

    黑色的火焰,燃烧的是天地法则,以混乱为根本,破灭一切秩序。

    洁白的圣光,以秩序为根基,以法则为力量源泉,在破灭与新生之中,展开着殊死的决斗。

    势均力敌?谁也奈何不了谁?

    又是同样的结局吗?

    只是,为什么,九天之上那道身影,面上没有丝毫的担心,反而还微微勾起了嘴角呢?

    不,这不是一场势均力敌的对抗。

    在圣光与黑色火焰分庭抗礼的时候,一道灰蒙蒙的气体,穿破了空间,落在了黑色火焰之上。

    像是在火上浇了汽油,黑色火焰,转眼压过了圣光。

    “劫!你敢,你竟敢以此做燃料,你就不怕触怒他吗!”感受到周身越来越大的压迫力,水晶骨架带着不可置信的看着九天之上的那道身影。

    “哈哈!我是混乱之源,有什么,是我不敢的?他?他到底是不是真的存在都无从考证,我何惧之有?

    就算真的存在,混乱之源不觉,我则不死不灭,他,又能奈我何!”

    张狂的大笑还在继续,面对这样的疯子,水晶白骨知道已经没有了继续交流下去的必要。

    回首忘了一眼那被自己禁锢在身后的猴子,她眼中的两团灵魂之火幽幽的闪动了两下。

    以前,是你守护我,如今,该我守护你一次了!

    心脏的位置,一点金色的圣光亮起,转而将周身洁白的圣光映照的带上了金色的光辉。

    在金色圣光的带动下,洁白圣光似乎被注入了新的活力,不断龟缩的防线开始展开反击,快速的回到了先前的平衡。

    如果就此下去,除非二者彼此消耗完最后的力量,或者一方拿出更强力的手段,否则,双方谁也奈何不了谁。

    只是,就在这短暂的平衡过后,金色的圣光与灰色的劫气,在黑色火焰与洁白的圣光之中相撞。

    如同冰与火相遇,仿佛命中注定的敌对,远比混乱与秩序的敌对来的更加强烈。

    这金色的圣光,与灰色的劫气之间,仿佛天生不能相遇,一旦相遇,唯有一方被彻底消灭。

    不受控制的,劫气与金色圣光彼此吞噬,彼此消融。

    劫气如无根浮萍,消融一点少一点,金色圣光为水晶骨架所出,得以极少的补充。

    只是,看水晶骨架的状态就可以知道,只剩骨架的她,并不是全胜状态。

    当劫气被完全消融殆尽的时候,金色圣光已经处于破灭的边缘。

    金色与白色融合,爆发出强横的力量,将黑色的火焰摧枯拉朽的破灭。

    噗!

    九天之上的黑影,勐地吐出一口心头血,显然受了即为严重的伤。

    而水晶骨架,也在最后的爆发之后,变回了血肉之躯,萎靡的倒在了地上。(未完待续。。)

第220章 我叫白晶晶

    我叫白晶晶,一个我很喜欢的名字。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叫做白晶晶,但我真的喜欢这个名字,发自内心的喜欢。

    因为,这个名字,与我本身很符合。

    晶莹如水晶一般的骨架,就是我的身体,所以,这个名字,不正如同专门为我创造的吗?

    另外,虽然忘记了过往,虽然不记得前世今生,但是,当我从坟墓中爬出来的时候,看着那早已腐朽的看不清字迹的石墓碑,却依然敏锐的发现了一些信息。

    石头!

    为我挖坟将我埋葬,为我立碑永远纪念的,是一块石头!

    很奇怪,一块石头,竟然能够挖坟立碑!

    只是,相比较我一成为了一具没有灵魂,没有血肉,却有思想能行动的白骨而言,一块石头能给人挖坟立碑,似乎也不举得俺么难以接受了!

    。。。。。。

    这个世界,好难!

    人类害怕我,因为我是一句骨架!

    仙佛要杀我,因为是我妖孽!

    妖魔畏惧我,因为我身上有大恐怖!

    只是,这些都不会让我感到害怕,因为,他们打不过我!

    是的,虽然不知道我到底是谁,也不知道我到底有多厉害。

    但是,那些自诩仙佛的存在,想要杀我的时候,我只需要轻轻的一句话,或者一个念头,就能把他们灭掉!

    可是,真的。。。。。。真的不想这样呢!

    我不怕死,因为这具身体,似乎不死不灭!

    我不怕有敌人,因为再多的敌人,都不会对我造成威胁。

    可是,我怕孤独!

    好像,在遗失的记忆中,一直,一直,都有一个人陪在身边!

    当然,也可能,不是人,是些别的什么,但至少,可以不那么孤独!

    。。。。。。

    好讨厌,那些可恶的卫道士,给我起了一个很难听很难听的名字!

    白骨精?

    人家明明叫白晶晶呀!洁白的白,跟我动用那种未知的力量时,出现的光芒一样洁白。

    晶莹的晶,跟我的水晶骨架一样的晶莹。

    白骨精,我明白,他们是在骂我,骂我是妖精!

    才不是妖精哩,自从在坟墓中爬出来开始,人家没有乱杀过一个生灵呢!

    好想躲起来,什么人都不见,就不会有人害怕我了!

    可是,我不能,虽然忘记了一切,但总有一个声音告诉我,一定。。。。。。一定要等着,等着一个人的到来,等着他来接我回家!

    只是,我忘记了要来接我回家的人是谁,也忘记了家在哪里!

    。。。。。。

    嘻嘻,那些愚蠢的卫道士,竟然在为打上了白骨精而沾沾自喜!

    愚蠢的人类啊,也不想想,伟大可爱的白晶晶,怎么可能是你们可以伤的了的!

    你们打伤的,不过是我随手点化的一具白骨啊!

    嗯,白骨,才更加符合白骨精这个身份啊!所以,就让她代替伟大的白晶晶大人,以妖魔的身份,活下去吧!

    至于我,我要等着那个来接我回家的人啊!

    聪明如白晶晶大人,果然不是那些愚蠢的凡人可以比拟的,这具水晶骨架,竟然可以生长出血肉!

    那么,白晶晶大人,就可以变成人类的样子,在人类的世界中生活下去了呀!

    嗯,就这么定了!孤独什么的,最可怕了,才不要嘞!

    。。。。。。

    多久了!

    几千年?几万年?

    已经在人类的世界中生活了多久了?那个接我回家的人呀,你怎么还不来呢?

    可恶,再不来,白晶晶大人,就要忘记自己是谁了呀!

    。。。。。。

    我叫白晶晶,白家村的白晶晶。

    那一日,猪猪哥哥不知道发了什么疯,说了很多让人家觉得心里不舒服的话。

    猴子和那个同样叫做小白的龙,也都变得神经兮兮的。

    可是,听着他们的话,总觉得有种莫名的烦躁。

    。。。。。。

    大胡子回来了,这一次,大胡子被猪猪一脚踹出去了三千六百里!

    嗯,别问我一个凡人为什么会知道这些,因为。。。。。。这是猴子亲口说的,他说的,我都信!

    大胡子说,他记得回来的路,所以即便是三千六百里,也比不认识路的三千里要回来的快!

    回来的路?

    一瞬间,我想到了之前猪猪的话。

    他忘记了回家的路,他忘记了他是谁,有人在等他回来,但他找不到回家的路!

    回家的路?

    我呢?

    我真的是白晶晶吗?白家村的白晶晶?

    疑惑的种子在心底生根发芽,之前的种种猜疑被同时点燃。

    我想起来了!

    想起来了一切!

    我是白晶晶,白家村的白晶晶!

    但,我不只是白家村的白晶晶,同时,也是万年前,令人闻风丧胆的白晶晶!

    才不会承认人家叫做白骨精咧!

    只是,记起来的,不只是这些!

    我叫白晶晶,这个名字,不是因为我有晶莹洁白如水晶的骨架。

    我叫白晶晶,是因为,有一个人,给我起名字,叫做白晶晶!

    不对,应该说,有一块石头,给我起名,叫做白晶晶!

    很奇怪吧?一块石头,能给我起名字,叫做白晶晶!

    只是,相比较一个成了精,以人类的身躯生活在人类世界千万年,以至于迷失了自己的水晶骨架的存在,一块石头会给人起名字,又有什么好奇怪的呢?

    想起来了!

    一切,都想起来了!

    只是,想起来的,似乎有些多呢!

    为什么!

    明明想起来那些与臭石头的过往就够了,可是,为什么还要想起来更多?

    我叫秩序!

    嗯,是的,你没有听错!

    我的名字,叫做秩序,不叫做白晶晶!

    白晶晶是臭石头给我起的名字,但在那之前,我叫做秩序!

    但是,我又不完全是秩序!

    怎么说呢?

    我只是秩序的一道真灵残念,光明守序阵营与黑暗混乱阵营发生了战乱。

    战乱波及了很多的世界。

    作为光明阵营中的秩序尊者,本体,自然也有参展。

    与混乱的大战,持续了千万年,最终,卑鄙的黑暗阵营偷袭将我重伤,只留下一缕残灵,坠落到了一个隔绝的世界。

    我知道,在外面,还有一个秩序的存在,也可以说,我就是她,她就是我!

    可是,明明我是秩序的残灵,她是我留下的后手复活后的存在。

    但是,我知道,秩序的力量,在她的身上,面对她,我。。。。。。无力反抗!

    。。。。。。

    早知道这一天会到来,只是没想到,这一天会来的如此的快!

    即便反抗不了,即便只是残灵。

    但是,想要伤害他,也要先踏过我的尸体!

    很可笑,作为光明阵营的至高主宰之一,曾经舍弃了一切情感的秩序尊者,竟然会对一个蝼蚁动了情!

    不,他不是蝼蚁!

    我相信,总有一天,这天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