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1625-第1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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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员大将,品字形地骑马在前,身后的白杆兵声震四野,排山倒海般地冲杀了上来。
原来水西之战结束后,各地官兵都回归自己的辖地,但秦良玉与奢崇明作战多年,知道奢崇明这人有如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一定会再兴风浪,于是她一直领兵在川南活动,接到马庭立飞报求援之后,立即倾白杆兵全军,一起向西昌杀来,连同小马超的妻子张凤仪也一并带了过来。石柱马家的全部大将,一起出现在这西昌城外。
彝族的三千骑兵立即行动了起来,安邦彦赶紧调动后军,排出几个方阵准备迎战秦良玉,但此时此景,安邦彦心中已经升起了绝望之感。城中的白杆兵和阎王军硬得像铁块,咬着吃力异常,城外又出现一万白杆兵,这仗不用打,也知道输定了……
三千彝族骑兵刚刚迎上秦良玉部,领头的骑将打马而出,还没来得及说一句话,没来得及挥出一枪,秦良玉的快马已至,两马交错时,秦良玉随手一枪,已经将那名骑将刺于马下。川中第一名将,岂是彝族一个小小骑兵头领可以抗衡,他连秦良玉的一招都接不下。至于他的姓名,注定会淹没在茫茫历史长河之中,不为后人所知。
一万白杆兵张开一个巨大的口袋,倾刻间从后方将彝族兵留在城外的部队包围在里面。马庭立手起一枪,敲打大扁鼓的彝族巫师被捅了一个透心凉,大扁鼓声一停,彝族兵的战斗力顷刻之间就一落千丈。
张凤仪虽是女将,却喜男装,她穿着一身男儿铠甲,有如一个翩翩美周郎,与他的夫君小马超的英俊不相上下。她冲入敌阵之中,枪影如山,杀人无数,乱军之中,迎头碰上安邦彦,张凤仪哈哈一笑,一枪将安邦彦挑于马下,乱军涌动,将安邦彦踩为了肉泥。
现在不用跑了,不用对不起自己的良心了,郑晓路远远地看了一眼鲜血满身满脸的马祥云,内心深处忍不住对她又多了一份歉疚之感,欠她良多,不知何时能还。
“阎王军,最后的战斗开始了!”郑晓路大声下令道:“打,狠狠的打,替刚才死去的兄弟们报仇雪恨!”
城里城外,兵乱如麻,人命如狗,不值一钱。
刀光剑影中夹杂着血与火的嘶吼,残垣断墙之中埋没了许多英雄。
郑晓路终于有时间定下神来,理理自己烦乱的思绪,看着不停地有人死在身边,郑晓路耸了耸肩,叹道:“这一天,几起几落,几沉几浮,人生真是太有趣了。”
张逸尘躺在担架上,皱着眉头道:“确实很有趣,最有趣的事情是,奢崇明这次会不会死?如果这家伙不死,我以后没有一晚可以睡得着觉。”
编者按:张凤仪,史实人物,明末女将军,沁水人,明末忠臣(尚书)张铨之女,母亲霍氏,夫马祥麟。受母亲霍氏和张铨影响,熟读兵书史集,能文善武。早年跟随母亲霍氏及爷爷张五典在北方进行抗清活动,婚后跟随马祥麟四处征战。
据史书记载张凤仪喜欢穿男装,原文如下:“凤仪武健,有母风,效姑男装,以无官领石柱兵,奏报称马凤仪,诸营不知其为妇也。屡破贼王嘉允、王自用等,山西幸无贼。”
写到这里,笔者不得不说笑几句,土家族真是爱用女将呢,先是秦良玉,后有张凤仪,两个女人都超级厉害,在下佩服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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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再见,魔王奢崇明
第七十章 再见,魔王奢崇明
终于有风了,沉闷的空气开始流转,压在头顶上的乌云,被风吹跑,原本以为要来一场夏天的暴雨,但雨最终没有落得下来。WwW、QunabEN、coM
秦良玉不愧为川中第一名将,她很轻易地用一万白杆兵将数量比已方还要多的彝族兵切成数块,然后分而食之,兵法之娴熟,让人叹为观止。而彝族兵方面,总大将奢崇明受伤,军师安邦彦死于张凤仪之手,全军失了统属,乱成一团。
马祥云和郑晓路也带着白杆兵和阎王军从城里反冲锋出来,两面夹攻,彝族兵顿时溃不成军。西昌城里城外,几乎都呈现出一边倒的场面
……
风中血腥味很重……因为两万彝族兵,鲜少有逃者,他们全都报着必死之心,死了!
郑晓路没时间去理会那些彝族兵的尸体,他吩咐阎王军将死去弟兄的尸体集中起来,向城里的百姓买了些柴禾,升起火堆来,准备将尸体火化。这一战阎王军的损失非常大,足足损失了五百名黑杆枪兵,近百名铳手。
看着火堆里升起的黑烟,郑晓路默默地叹了口气,道:“放心,我还你们的子孙后代一个太平盛世,安心去吧……”
火堆背后,成了光杆司令的猛如虎正揪着彭巴冲嚷嚷道:“老子最后的最后,杀了七十四个,哈哈,你这蛮子终于不如我了吧。”
“哈哈,说出来气死你,我杀了七十五个,还是比你多一个。”彭巴冲傲然道。
“放屁放屁,你绝对是故意多说一个来气老子!”猛如虎大怒。
“你才放屁,要不要现在再打一场。”西昌之围已解,彭巴冲不再急着杀敌,终于开始发牛劲了。
“打,现在就打!”猛如虎从地上一跃而起,但紧跟着他的身子一软,又躺倒在了地上。原来他久战乏力,全身都酸软了,哪里还跳得起来。
“哈哈,你这家伙就嘴皮子厉害,打啊,怎么不打了?”彭巴冲哈哈大笑,提起大拳头一拳向着猛如虎打过去,这一拳正中猛如虎的胸口。
猛如虎歪了歪嘴巴,笑道:“什么破拳头,还没蚊子咬得痛,哈哈哈,你这蛮子也没力气了,装什么装,睡下吧……”
……
就在这时,马祥云扶着小马超走了过来,两边相见,都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好拿眼珠子瞪着眼珠子,看着对方眼里的光突闪突闪的。
良久,小马超才叹了口气道:“母亲大人说不来见你们了,她说……算了,不说也罢。你们这就准备要走了吗?”
哦,秦良玉不来见我,很正常,按史书记载,秦良玉一生忠于明廷,至死无悔,她必定是说了些难听话,把我列为乱臣贼子什么的,不来杀我就不错了,哈哈。郑晓路心里亮堂堂的,不过这种事没必要太计较,因为自己来救白杆兵为的可不是秦良玉的好感度。
郑晓路嘴里包着兵粮丸,含糊不清地道:“烧化了这些兄弟,我就走!”他拿眼角的余光扫了扫马祥云,只见她脸上的血污还没抹去,一张俏脸,涂满了凄凉,郑晓路一阵心痛心疼,但此时不是相见之机,而且……以后是否还能相认,也未可知。
小马超拱了拱手道:“感谢兄台这次出手相救,白杆兵有恩必报,这一场救援的恩德,异日里有机会,我会还你。”他不可能称郑晓路为大王,也没法叫将军什么的称呼,只好称之为兄台。顿了顿,他又道:“你究竟是在做什么?若真是乱臣贼子,你的做法就不合兵法了,如果我是你,就联合奢崇明,大乱四川,这样更有机会。”
“唔,我在做什么,没法告诉你。”郑晓路眨了眨眼睛,笑道:“若你加入我,或者帮助我,我就告诉你!哈哈!”
双方哈哈一笑,这本是绝不可能的提议,所以小马超和郑晓路都没往心里去。
小马超又看了看一边躺着的张逸尘,叹道:“你的刀……比半年前厉害多了,若是再打一场,我就输了。”
张逸尘摇了摇头,叹道:“还差得太远,若是这次没碰上奢崇明,我还以为自己快要天下无敌了,但是见了他,我才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我这把破刀,还够得练。”
小马超嘿嘿地笑了两声,骄傲地道:“奢崇明确实厉害,但我们也不会输给他……因为,我们还年轻!我会打败你,并且,超过他!”
“嘿嘿,你说得对,我们还年轻。”张逸尘从担架上撑起身子,对着小马超认认真真地道:“我也会打败你,并且,我也会超过他,下次再见,再来分个胜负!”
……
“咦,对了!”郑晓路突然向小马超问道:“奢崇明呢?死于乱军之中了吗?”
小马超苦笑着挥了挥手,一个士兵跑过来,哗啦啦扔出一具盔甲在地上,黑盔黑甲,正是奢崇明的标志,小马超指着盔甲道:“抓到一个穿这东西的人,结果不是奢崇明,真正的奢崇明……不见了……”
“我晕!”郑晓路,张逸尘一起倒抽了一口凉气,不是吧,不要这样玩我们,老天爷,你让奢崇明这祸害赶紧去死吧。要是这家伙不死,以后他处心积虑地来找我们的麻烦,那还了得?
……
奢崇明还真没死,从天启年间开始,他吃过无数败仗,每次都败在朱燮元、秦良玉这两人的手上,但每一次,他都能绝处逢生,逃脱生天,然后回到彝族人的部落里,重新拉扯起大军,这一次虽然败得很惨,虽然身受重伤,但奢崇明并不是那么容易被打倒的人。
看到秦良玉带着一万白杆兵出现,奢崇明就脱下了他的标志性黑盔黑甲,这套衣服让他很威风,让他目标很大,但当他要逃命时,这套衣服也有别的用处,随便找个忠心的手下,将他的黑盔黑甲一穿。敌人的目标就转过去了,人人都知道黑盔黑甲是奢崇明,那么脱下了盔甲之后的他,就更容易逃遁。
奢崇明在亲兵掩护之中,换了一套普通的粗布衣服,然后借着人山人海满天飞箭火铳,他扑倒在一堆尸体之中,亲兵们故意保护着穿着黑盔黑甲的假奢崇明突围,四处横冲直撞吸引注意,真正的奢崇明在尸堆中钻进了西昌城的一条小水沟里……
谁也没有注意到,谁也没有想到,不可一世,魔王般的奢崇明会用这么不起眼的方法逃脱。
奢崇明摸了摸胸口的枪伤,这伤不是很重,虽然火铳的威力极大,但是他的黑甲也不是凡物,绝大部份的冲击力被铁甲挡住,钢弹入肉后,又幸运地撞在了一根肋骨上,然后就卡在了那里,虽然撞得他当时全身一痛,但钢弹没有打伤内脏器官,这伤就算不上什么。真正麻烦的伤,是张逸尘砍在他左肩井窝里的一记手刀,这一刀伤及经脉,他的整只左手完全没了知觉,只有等回到彝族部落里,找巫医看看了。
奢崇明顺着小水沟爬行了一段儿,全身都裹满了污泥,两个白杆兵发现了他,拿着白杆枪冲过来,但他们只看到一个穿着粗布衣的汉子满身污泥爬在水沟里,白杆兵皱了皱眉头,其中一个叫道:“乡亲,别躲在这里,小心被流矢伤了,赶紧跑吧。”
奢崇明含含糊糊地应了一声,两个白杆兵不再理会他,转身冲进了战场,奢崇明又继续向前爬,爬了许久,砍杀声远了,他已经爬到了西昌城中间的贫民区,这附近有许多穷人居住,并且彝族控制西昌很久,这里的居民里也有许多彝族人,逃进这片贫民区,基本上就算是安全了。
奢崇明不敢进入民居,他看到前面有一座小小的城隍庙,虽然破败,但也有屋顶可以遮风挡雨,可以暂时容身,抬脚钻了进去。
庙里空间很小,到处都布满了蛛网尘埃,奢崇明瞅了瞅,找了个角落,准备钻进去缩上一两天,等风头过了再逃出城去。不料他刚准备钻进那角落,角落里却有一个人大叫道:“好汉饶命,好汉饶命,我只是在这里躲一躲!”
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年轻人,白净脸皮,穿着一身书生袍服,从那角落里钻了出来,跪在奢崇明面前低着头哭喊道:“好汉别杀我,我只是个普通书生,不是朝廷的人!”这年轻人不是别人,正是张子元。
一开战,张子元就吓破了胆,他把身上的东厂档头袍服扔到一边,换了一件书生服,在城里东躲西躲,最后他和奢崇明的眼光一样,选中了这间破庙,选中了同一个角落。
听着城里城外杀声震天,张子元以为城已经破了,现在白杆兵可能已经全军覆没,他简直成了惊弓之鸟,奢崇明打扮成一个普通汉子的样子他都没细看,还以为是彝族兵把他找到了,他一出角落,就趴在地上,哭喊着求饶。
奢崇明大感好笑,心想,你一个破书生,我没来由的杀你做什么?求什么饶。他乃一代枭雄,当然不会和一个小书生为难,挥了挥手道:“滚吧,这庙给大爷落脚。”
张子元大喜:“不杀我?太好了,我又活过来了,我真是命大福大啊。”他抬起头,瞄了一眼奢崇明,见他一身粗布衣服,上面还满是泥污,这才松了口气,心想:“原来是个无赖汉,我还以为是彝族兵呢,不过这个无赖汉看起来身强力壮,老子也打不赢他,这庙还是让他吧,万一他真的杀人,就不妙了。”
张子元爬起身子,哆嗦着就向庙外跑。
“慢着!”奢崇明突然想起一事,赶紧叫道,原来他转念一想,自己身上没有银两,在这破庙里呆上几天,饿也得饿死。这书生看起来面皮白净,是富贵人家,找他讹诈点银子来用用也好。
“给大爷回来。”奢崇明命令道:“把身上的银子都给我捞出来。”
张子元被那句“慢着”吓得混身一激灵,还以为奢崇明反悔了要杀自己,等到听说是要银子,他心里又一松,赶紧将身上的书生袍一阵乱抖,一堆碎银子哗啦啦地落了满地。
“这些都给你,大爷,饶了小的吧!”张子元耷拉着脑袋道。
“嘿,算你乖巧,走吧!”奢崇明把银子抓在手里,心中大定,等风声过了,他靠着这些银子,不愁吃不愁喝,还可以雇个马车回彝族部落。
张子元转身又要走,刚走到庙门,突然听到外面喊杀震天,他脚一软,就返了回来,对着奢崇明道:“这位大哥,外面兵荒马乱,小的不敢出去啊,看在银子的份上,就让小的在这里和您挤一挤,您看行不?”
奢崇明本想说不行,但一想自己左手不能动,一只右手挺不方便,有个人使唤倒也不错,就改口道:“行,回来吧,但是在这庙里得听我的,去,拿两块板子把屋顶那个破洞遮好,免得一会儿雨钻进来。”
张子元乖乖巧巧地应了一声:“是”!从庙角捡了两块布满灰尘的木板,搭了个破木凳子,拿那板子去堵庙顶的窟窿。
奢崇明见这书生乖巧听话,就不再管他,自顾自钻进墙角里,缩成一团休息。他自持武艺高强,虽然只有一只右手可用,但就算白杆兵来上几十个他也不怕,何况一介书生?苦战一天,也着实有些累了,见张子元堵好了屋顶,缩到另一边角落里似乎在打盹,奢崇明也眯起眼睛,休息了起来。
他不在意张子元,张子元却很在意他,老子好好地躲在庙里,安安全全,热热乎乎,平空穿个乞丐来抢老子的庙,抢老子银子,还使唤老子做事,我,你知道老子是谁吗?老子是东厂档头张子元,在京城里,老子使个眼角,无数官员都要过来巴结,你这鸟懒汉是什么东西?
张子元恶向胆边生,但他胆子极小,要他去偷袭奢崇明,那是万万不敢的,他在身上一阵乱摸,突然摸到一张大饼,这是他躲在庙里之前带进来的,因为不知道要躲多久,所以他特意准备了一张大饼用来充饥。
张子元嘿嘿一笑,从怀里摸出一瓶药来,这是一瓶软筋药,是青楼老鸨们用来对付不听话的ji女们用的,若是哪个姑娘不听话,不肯接客,用了这药,将那女人往客人床上一扔,就算了事,一两个时辰里,保证那女子全身酸软无力,连手指也抬不起一根,只能任客人们施为。
张子元背转过身子,将一整瓶软筋药全倒在大饼上,然后把大饼折叠起来,包住药粉,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