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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前夜-第1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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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李杰根本还没有来得及对周晴说点什么,她就已经握着枪,按照她的计划行动了。李杰不知道她为什么那么急着寻死,仅仅是处于内疚吗?还是相信自己真的能给李杰搏一个机会,好让李杰把唐哀带走?不得不说,那一个瞬间,李杰的内心是充满了震撼的。一个人敢于这么勇敢的赴死,那就不仅仅需要勇气,更需要一种信仰。之前自己始终都不怎么相信她,但是在死亡面前,一切的谎言都没有意义了。

    但是也或者,是因为她觉得累了,一个人寻死固然需要很大的勇气,但是在末世里求生,还要完成那看不到尽头的任务,同样需要,甚至还需要更大的勇气。

    周晴拿枪的姿势和出击的动作还是看得出受过专业训练的,在那一个瞬间,李杰根本也来不及去阻止她。

    周晴的身影刚刚出现在落地窗前,一颗远处飞来的子弹就准确的命中了她,一点都没有因为她是个女生,甚至是个美女就有任何的迟疑。

    李杰那时候脑子里一片空白,这个事情发生得太突然,让他没有办法去进行任何的思考。什么好男人不应该让女人受伤,什么真爷们要保护好女人之类的观念在他脑子里根深蒂固,但是在那一个瞬间,这些东西对他来说都毫无意义。如果他呆在原地自责,那才是最愚蠢的。事实上李杰脑子虽然空白了,但他还是依靠着求生的本能,以及经受过的训练,在这样一个血花飞溅的瞬间,端着95式突击步枪,朝那个已经把自己的大半个身体趾高气扬的暴露在落地窗外面的身影猛烈的开火。

    “哒哒哒哒哒哒哒……”

    在一阵密集的枪声中,李杰手中的95式突击步枪发挥了理论上的最大射速,将一片密集的子弹射向了仅仅几米外的目标。李杰没有去确认自己有没有将目标打死,因为在这个距离内挨了这么多枪,不死是没有天理的。而他丝毫也没有停留,一边开枪,一边已经飞身跃向和自己刚才躲藏的位置相对的角落。几乎就在这个时候,他都可以感觉到,有一发子弹破空而来,擦着他的身体飞过。

    如果是在放电影的话,这一幕绝对会给一个特写的慢镜头,展现他是怎么避开那颗子弹的。

    周晴的计划实现了,李杰缩进另个角落里,那里靠着厨房,从厨房可以爬到屋子外面去。那也是李杰最初摸进这个屋子的地方,理论上说,狙击手要封锁那个位置的话,他自己也得换位置,这是李杰逃生的最好机会。

    李杰扔掉了步枪,因为蔡煜的死而泄愤,再加上刚才的突袭,他已经把步枪弹全部打完了。现在,要逃命,轻装很重要。

    不过李杰没有马上走,他背靠着墙,脸上布满了汗水。尽管他经历过不止一次生死一线的边缘,但从来没有哪一次像现在这样让他觉得惊心动魄。所有的一切,都仅仅发生在一个瞬间,他从被困死,到干掉了一个敌人,并获得了一条很有希望的逃生之路。而这时候,他的脑子里依然有些空白。他回头看了看周晴,她倒在地上,身体还在抽搐,子弹打中了她的胸膛,而她的后背一片血肉模糊,连带着大量的血,还有内脏都飞了出来。

    毫无疑问,这个长得很不错,身材也很不错的女警离死亡只有几秒,最多几十秒的时间了。李杰认识她,不过是几个小时的事情,可是这时候他觉得自己的鼻子酸酸的,说不清是为她难过,还是为自己在这个事情上没有能像一个圣斗士那样保护身边的女人而感到羞愧。

    在过去的人生里,李杰从来就不知道“羞愧”两个字该怎么写,他怕死,并且从来不认为怕死有什么不对。现在,他只是愤恨,恨自己为什么不是真正的黄金圣斗士呢?如果他真的是双子座的撒加,那么这样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了。

    如果真的是双子座的撒加,即使来的是死神睡神那对双子神,他也还是有能力拼死为周晴赢得一个逃命的机会吧?尽管他死了以后,她一样会被追上杀死。但是这比周晴自己用命来换取他的机会好多了。

    这是第一次,李杰没有为自己找借口,比如自己只是个普通人,不是黄金圣斗士,也不是爱丽丝,自己也已经发挥了自身能力的极限之类。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觉得自己不够强大,那么,还有机会吗?即使自己不可能变成爱丽丝,但是,还有机会变得像对方那样强大吗。如果还有机会,为了给周晴还有蔡煜报仇,自己一定要磨练成对方那样。

    “小孩。”李杰都不知道唐哀躲在什么地方,但是他相信唐哀能够听到他说的话,“为了我们都活下去,我现在必须走。你放心,虽然周晴只是一厢情愿的告诉我不要丢下你,不过我会照做的。我既然跟她回到了这里,那么,在我死掉以前,我会信守对她的承诺的。你在这里藏好,即使在没有食物补充的情况下,你也能撑至少三天,三天后我一定回来把你带走!”

    说完,李杰就再也没有去看周晴,迅速的从厨房的窗子爬了出去。这时候,如果再因为任何的迟疑而浪费眼前这唯一逃脱的机会的话,那才是真的愧对周晴了。

    很顺利,厨房的窗口背对着狙击手的射击路线,除非他的子弹是会拐弯的,还要带自动追踪的才能追到他。再往前,跑过街道,对面是一排排的房子,一户户的人家。他不知道狙击手在哪,不过这样一来的话,狙击手同样也无法再找到他。而用不了多久,丧尸就会回到这个村镇的,狙击手再牛逼,也不敢继续在这个村镇里呆下去。如果他带了足够多的子弹,并且很有把握把村镇里的丧尸全部都狙掉的话(绝对不只是李杰引出去那几百只,村里还有些零散的),李杰发誓,他也一定能找到对方,那时候谁杀死谁,就不知道了。

    但是,狙击手的子弹没有追过来,李杰却在街道的尽头看到了一个人影。

    一开始,他甚至以为自己是遇到了追踪者,因为那个身影非常的高大,还穿着一身黑色的长风衣,脚下蹬着一双彪悍的战斗靴。要说高大,鲁斯也足够高大,但李杰从来没有觉得他像追踪者,而是觉得他像金牛座那个黄金。但是李杰现在看到的这个人,却真的很给他一种追踪者的感觉。

    这人至少也有2米30,比鲁斯还要高出20公分,而起比鲁斯看起来更庞大,即使隔得很远,而且夜色深浓,也能看得出他身上的肌肉几乎要撑破衣服那种感觉。鲁斯是高大,而他真的可以叫庞大。鲁斯是个黑人,而李杰基本可以断定,这个人是个白人,留着一头银色的莫西干头,头很大,五官很粗糙,一双眼睛贼大,在夜里似乎正在散发着绿油油的光。最可怕的是,他似乎正挂着笑,露出两排白森森的牙齿,也可能不是笑,但他的嘴皮总是吊着的。这个造型,也有些像《圣斗士小强》里最开始和小强争夺天马座青铜圣衣的那个白痴,李杰向上天祈祷,如果真是那个白痴倒好了,因为他觉得自己现在应该也可以算青铜,那还有得一拼。

    整体上来说,鲁斯就是个沉默少言,稳重可靠的黑巨人,而这家伙简直就是个从洪荒中穿越而来的史前野兽。

    只不过是个站着的野兽。

    李杰不敢迟疑,抬起92改型手枪就朝着那只洪荒野兽开火。这要在武侠小说里,定会落个“不分青红皂白就要置人于死地”的罪名,会被名门正派的大师啊,道长啊之类的谴责的。但是李杰丝毫没有自己是在滥杀无辜的心理负担。

    他只担心一件事,那就是手枪打不死那只怪兽。



 第170章 寻死的理由

    事实上李杰的担心不是多余的。当他朝着那个怪兽开枪的时候,那家伙也突然发出野兽一般的咆哮声,朝他冲了过来。尽管那怪兽看起来庞大而笨重,但是他跑得真心的快。

    李杰现在对自己的枪法还是很有信心的,50米手枪打丧尸都有强档的把握,但那仅仅针对丧尸。要知道丧尸在50米的距离上一般都行走得很缓慢,即使发现了人类,也还处于寻找目标并开始移动的状态,可以有充足的时间瞄准。

    人就不同了。

    尤其是像眼前这个跑动速度快得离谱的怪兽,李杰的92改型手枪配备了33发弹夹,一般情况下他会装20到30发子弹,可以连发,当冲锋枪用。但是在连发的时候,枪口会跳得非常厉害,精准度大大降低。这个时候,李杰也顾不得精准度的问题,92改手枪喷吐出一串火舌,他则在开枪的同时,往街道边的房子里面躲。

    慌乱中,李杰无法确定自己是否几种了那个怪兽,但只在一个眨眼间,那个怪兽就已经冲到了他面前。

    一股巨大的压迫感顿时扑面而来。

    李杰放弃了开枪和逃跑,就像他对付丧尸犬的时候那样迎面扑了上去。李杰的身体力量、速度都是常人的两倍多一点,当他猛力冲击的时候,即使是丧尸犬,也能被他撞开。但是,当他撞上那个怪兽一般的白人的时候,他却明显的感觉到像撞到了一辆坦克上一样。

    那怪兽看到李杰竟然迎面冲上来,不由得兴奋的大叫了一声,把两手一摊,两个人就像足球比赛中两个取得了进球的队友互相庆祝那样将胸口顶在了一起。而结果就是,李杰自身强大的冲击力和对方的冲击力形成了合力……全部反弹到了他身上,李杰只觉得有一种强烈的恶心反胃的感觉,反而是自己的身体倒飞,撞到了路边一辆趴着的轿车上却没什么感觉。

    而就在李杰刚刚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他整个人已经被那个怪兽提起来了,然后他再一次头晕目眩,好像五脏六腑都碎了一样,因为他被重重的举起来砸到了地上。而之前那种反胃的感觉也产生了实际的作用,他的嘴里吐出了一片混着血和胃液的粘稠物体。

    死了。

    李杰一时间完全失去了活动能力,就那样仰躺在地上,胃里的东西还在沿着他的嘴往外淌,有的又倒灌进了他的鼻子里。那种饱含着还没有完全消化的食物的酸臭味刺激着他,呛得他强烈的咳嗽了起来,身体却依然一点力气都没有。

    此时此刻,李杰脑子里想到的就只有死了这两个字。

    这家伙太变态了。李杰训练的时候也没有少跟鲁斯近身格斗,虽然他从来都打不赢鲁斯,但是他觉得自己依靠敏捷的跑位,还是可以和鲁斯周旋一阵。偶尔硬碰硬的,虽然他会被打得很惨,但至少不会像现在这样两个回合就好像废了一样。现在看来,如果不是平常格斗训练的时候鲁斯放水了话,那就是这个怪兽开挂了。但其实他记得在道上混过,学过无视的究倒降母穸罚涫底罡镜亩骶褪橇α浚绻愕牧α康酱锒シ宓幕埃磺屑记啥际歉≡疲衷诰褪恰�

    不知道霍元甲大侠当年是怎么打败什么俄国大力士,美国大力士的,李杰在想要是这么死了的话,不知道有没有机会穿越回去拜霍元甲为师。

    当然,李杰还没有死,他的意识还在。所以他听到那个怪物问了一句:“那个小孩呢?”

    那怪物用的是英语,李杰的英语水平原本仅限于骂几句脏话,不过经常看西片,再加上后来要和鲁斯交流,简单的句子都还是可以听懂的。不过和鲁斯那种带着黑人语感的发音不同,这家伙的发音听起来不怎么像美国人,也许他是欧洲人,母语并不是英语。

    李杰不是那么闲还要去留意那怪物的口音的,实际上,他知道自己反正都要死了,再痛苦再恐惧也没用,还不如转移一下注意力。缓了一口气之后,李杰觉得身体的力量又回来了一些,不过为了不要马上就被人当成沙袋又摔一次,他没敢爬起来。而是微微的仰起头,看了看那个像山一样站在他面前的野兽,这物件真的像山一样庞大,光是那一双穿着战斗靴的大脚,就可以把他的脑袋踩碎。

    “我不知道。”李杰用英语回答了一句。然后他把头放回了地上,他在蓄力,如果那家伙真的用脚踩他的头的话,至少他得保证自己能及时的滚开。

    怪兽听到李杰能用英语回答,哈哈大笑了起来,不过他的笑声很难听,就像传说中的破风箱一样。他猛的往下一探,想再一次把李杰抓起来,但这一次,李杰翻身一滚,顺带着再挺身一跳,竟然又站了起来,并退开了几米,动作那是相当的连贯。

    “欧耶。”那怪兽吹了一声口哨,似乎更加的兴奋了,说:“你真是个漂亮的男孩,来吧我的宝贝,我很喜欢你。”

    李杰心里一阵恶寒,没想到今天遇到重口味的货了,如果他最后被打得无力还手,被这货那啥来的话……李杰觉得那还是早点死了好。说实话李杰个头有180,虽然不是很高,但也是比较标准的,加上他长期保持锻炼,在灾难前,他是很以强悍的男人自诩的。没想到现在竟然被人称之为漂亮的男孩,而且语调还那么****,李杰甚至都能感觉到那怪兽嘴里流淌出来的口水像爬行动物的粘液那样在下巴下面拖了长长的一条。

    这家伙就是个Bug,如果鲁斯是黄金野牛的话,他是什么?

    李杰发誓,这是他有生以来面对的最可怕的境地。

    “抱歉,”李杰狠狠的把嘴里的一团粘稠的血液和胃液吐出去,擦了一下嘴,说:“我只对女人感兴趣,女人,明白吗?”

    野兽呵呵一笑,抱着双臂,饶有兴致的看着李杰,说:“我喜欢女人,也喜欢你这样的亚洲男孩。”

    “去你妈的!”被称为男孩是李杰觉得最耻辱的事,他把手往背上一抓,将他那把宝贝之至的“骚年…1”操在了手里。这把高硬度合金的军用砍刀非常的锋利,李杰倒很想看看,这个野兽是不是连刀都砍不动的,那样的话,他回手一刀抹了自己的脖子好了。

    李杰突然想,为什么周晴那么着急的寻死呢?她一定是知道这些杀手的底细,知道自己如果掉在他们手里的话绝对是生不如死,被枪打死那是最痛快的了。还真有这样的可能,这帮家伙是来找唐哀的,周晴和她的同伴,也没少跟他们打交道吧?那个小孩究竟是多有价值,让神棍们把这种Bug级的怪物都找来了?而周晴他们能一直和这些怪物周旋,也算是相当了不起了吧?

    那么,到底还要不要再试一下?还是趁现在就直接割破自己的颈动脉好了?

    自杀是不能进天堂的。李杰不相信天堂,但是自杀从来就不在他做人的原则里面。尤其是,灾难后一次次的死里逃生,活得那么的艰难,最后却要自己了断?

    “Fuck你全家!”李杰用一句标准的英语问候了怪物的家人,然后突然觉得自己很吃亏,因为不知道这怪物到底有没有家人,也许他是用恐龙蛋和鲨鱼的精子孵化出来的,或者即使有家人,他妈他妹什么的,也必然是这个造型。那么自己Fuck他妈他妹的话,到底是谁Fuck谁呢?李杰这么一想就非常的生气,挥刀就向怪物砍了过去。

    谢天谢地,怪物似乎也很识货,没有那种满不在乎用手就能将李杰的砍刀挡住的打算。他的身形庞大,有助跑加速的时候能产生巨大的冲击力,但是在近距离内转身,终究还是有些不便。而这是地球的万有引力决定的,他不是超物质的存在,这也是李杰最后的希望。

    李杰利用对方转身慢的特点,飞快的移动着自己的脚步,他绝对没有去跟对方拼力量的打算,而是依靠手里那把非常锋利的砍刀寻找机会。机会还真给他找到了,当他的砍刀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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