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十万年-第12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现在的猎队不仅数量增加了十余倍,质量也是上升了数倍。现在的智力、智速、狮头、鲨鱼等人完全就是五年前的张凡虎那种程度,现在的张凡虎更上一层楼,与他们的距离与五年前一样。他们是教官,在他们教导下最少也有一年的猎手们现在到了什么程度,那还真没有好好试炼过了。
神树族猎手们兴奋不已,虽然只有六十余人,但是他们全然不惧对方上百人。对于明天的战斗他们只当是一场游戏罢了,士气宜鼓不易压,在精神上藐视敌人,在作战上重视敌人,猎队不会犯在阴沟翻船的错误。
“树叶,加油!不然姐姐揍你啊!”智灵双手叉腰叫道。
智力刚才又在卖弄他的手腕——扳手腕。这种最简单最直接最完全的比试方式在史前最受欢迎,每次收服一个部落智力总是要找到对方最厉害的人扳扳手腕,过过招,试试对方斤两。
他这样想,枯树族何尝又不是这样想。枯树族族长黄沙是个聪明人,这从他与神树族张凡虎的打赌就可见一斑,他是部落中最厉害的,但是他没有首先出手,而是允许其余有兴趣的族人上前试试智力的水深。
当智力连续扳倒四个枯树族族人,再双手一起扳倒对方两人时黄沙族长终于出手了,这是很无耻地出手了。智力虽然很强,但是在对方这种无耻战术下终于坚持了一会儿输掉了,现在对战对方族长黄沙的是树叶,也就是那个十七岁的智灵同父异母的弟弟。
智灵最先也只是看看热闹,但是在看到自己叔叔智力这样被对方打败之后毫不犹豫地拉过了自己的弟弟,女人有时争强好胜起来绝对是可怕的,她的这种做法也有些作弊嫌疑,但是双方都没有发话。
树叶这个比智力还要壮硕,最喜欢用强大的力量来折磨自己的少年在力量方面已经超过了智力,虽然赶不上张凡虎,但是已经不输于五年前的他了。现在的树叶单手就能提起两个五年前他的自己,经常在扳手腕上压制智力,只是很顾智力这个叔叔面子没让他输太难看罢了。
没说的,智灵娇小的身影在树叶这个体型是她两倍的弟弟面前是绝对伟岸不可抗拒的,姐姐发话几乎比张凡虎的还管用。于是树叶在刚一握住沙的手时就听见身边姐姐的叫唤后,在一开始的一瞬间就扳倒了对方!
秒杀!所有人都还没回过味儿就完了……
中秋时节了,卡拉哈里沙漠也失去了往日的威严,三十多度的气温对众人无影响,近百人向着那个“赌场”奔去,神树族也就向着他们的胜利果实奔去。
枯树族距那个世仇部落并不远,大约七十公里左右,若在夏季酷热中徒步行走七十公里绝对是艰巨的任务,但是在秋天对他们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一天绝对够了。
枯树族当然得出见证人与指路人,但是不能太多,人多了就会给对方造成压力。老人和他的族长儿子黄沙是见证人,他们的大部队在据对方部落数公里外就停下了,他们趴在沙丘上遥望着战场,等待着、期待着。
近百人居然只有五十余个猎手,剩余十个看护着一半的斑马和一半的女族人,张凡虎这次外出带了三十余头斑马和再次挑选出的十五个女族人。当然了,女祭司那十六个抬摇椅的也在,女祭司即使“单独”外出身边也至少有这十六人。
黄沙和他父亲有些无语,又有些担心和期待,张凡虎的做法或者说战术很明显,一眼就看出和对他们昨天是一样的,而且是当着他们的面,这就不得不让他们尴尬了。
这次是一阵混乱了,对方上百人拿着骨棒、长矛、石锤等对于神树族来说只能算是杂物的武器冲了出来。
这个被枯树族称为野鸟族的部落并没有直接与神树族交战,对方的实力让他们重视,最重要的是神树族中两个熟人让他们惊讶,最后张凡虎、智灵、智月、女祭司几人让他们震撼!
与昨天同样的步奏,三女微笑着向他们献礼,她们面含微笑,仿佛没把对方那些对着她们的数十支长矛当回事。
张凡虎等人当然不会这么直接让她们过去,除了神树族人之后大家都忽视了三十几匹斑马背上猎手的右手,他们右手压着已经拉开的放在右腿上的弩,食指放在扳机上,如果对方任何一人有不良企图,那么他绝对会在半秒之内变成一具死尸!
黄沙终于坐不住了,对方十余个女族人送出去的礼物被对方轻易接受也就罢了,但是智力和树叶这两叔侄是在干什么?这应该是在作弊吧?
智力和树叶在张凡虎的示意下,从斑马背上取下数块木板和木棍,然后在沙漠上铺上两块草甸子,草甸子中间就是一张简易木桌——昨晚大家就在这木桌上扳手腕并被虐来着!
智力与树叶的表演果然让对方兴趣盎然,然后在树枝、智力两人热情的邀请下与他们扳手腕,扳倒对方一人要么送给对方一把石刀,要么是一把骨刀,甚至一大块肉干、鱼干串、贝肉串……
一小时后,又是一个夕阳西下,对方那个瘦高的族长终于明白了智力和树叶一直说的一句普通话:“你们的对手部落就是这么输给我们的,然后就加入了我们强大、伟大、繁荣的部落!你们呢?”
(这一章是咬牙坚持码出来的,三小时码一章是最快的速度了,而且是在有灵感的情况下。今天真的很高兴,在下午发了一章后到书页一看,惊呆了,龙盟第二次打赏一万起点币,而且还带来了一个书友!这是对我的双重甚至三重支持啊,我怎么恩能够对不起人家?现在全寝室六人,其中五个打“英雄联盟”那是激烈得无可开交,虽然我不打,但是受到影响真的很大,只好把我的《男儿当自强》放到最大声!
最后说一句,尽最大努力支持正版,现在拙作没上架,看书安全免费,你们的点击、书评就是对我的最大的支持,至于推荐票什么的我从来都是认为……得爽就投。也呼吁一下,写手真的不容易,还记得中学时期写八百字作文的那种尴尬局面吗?写手们每天一坐数小时、十几小时,看一万字vip章节也就花三毛钱而已,作者得其中一毛。即使少也不要紧,那是一份心意啊,但是请记住支持正版。)
第三十四章:沙漠之灵(请求收藏)
能当一个二流大型部落族长的怎么会是常人,别看所有神树族之人对他们都是一副热心肠的样子,而且放心大胆地放任十余个女族人进入自己部落,送来众多的食物、水果等礼物,但是他可看出了一般族人看不到的神树族的另一面。
三十余个猎手自始至终就没有下斑马,他们右手都按着褐色木头做的一个弧形像鸟一样的神秘物质,而且看似这些架子有意无意全部对着自己族人。虽然他不明白这是什么,但是一看这些小木架子就有一种浑身冰凉的感觉。。
这是插在利矛上挑过来的肉!如果己方吃了肉抹抹嘴就走了,甚至吃了还想继续吃,那原本做传递工具的矛就会恢复它杀人利器的本质!
枯树族口中的这个野鸟族族长感到了智力等人一种微笑下的狰狞,蜜里的苦草汁,而且还必须得喝。当然了,他们可以只喝蜜而不去触动那些底层的苦水,这也是对方所期望的,决定权在他自己手中。
又是一个带着心酸与不舍但更多是期待之情的部落踏上迁徙之路,毫无疑问,对方族长是明智的,能以一个消瘦身体担任族长重任的人头脑绝对不一般。神树族无疑是强大的,而且对己方无害甚至很好,再看着数十年的对手也俯首称臣,己方没有必要再硬抗着,于是神树族再次得到壮大。
神树族这个分部队在野鸟族呆了数天,大家相处得不错,这对双方来说都是一个很有必要的短暂适应期。
当然枯树族也在,在那晚看到对方族长屈服在树叶的手腕之下后,枯树族族长黄沙就是一阵感概:跟着这样从各方面来说都强大的部落,这对己方族人绝对是有益无害的。
枯树族的后续部队也来到野鸟族与对方进一步接触之后回来,原本两个世仇在神树族强大的实力下被彻底扭转。在神树族组织的一场大型扳手腕大赛、摔跤比赛之后成了好战友,因为是神树族五十余个猎手与他们一百多个男族人之间的对垒,最后在张凡虎等人的计划下来了个完美的平手。
神树族出去的时候一百来人,归来时三百余人,老族长激动了。但是智速神色却有些复杂的样子,因为他想到了女祭司,这次女祭司连她自己在内虽然也只出了十七人,但是女祭司的功劳绝对是不小的。他听猎手们述说了,每次她与智月跟在智灵后面,她出场时都吟唱着一种让人听了心情分外舒畅的曲子。
女祭司的催眠术是众所周知的,甚至能在上一次神树族大危机时候解救大家与危难之中,不用说这一次女祭司的功劳同样不小,再加上上一次神树族所欠她的,这次分给女祭司的利益绝对不能太少。
这次女祭司居然出乎意料地好说话,而且几乎完全是顺着神树族来的:她这次同样只要男族人,而且也是在两个部落中挑选,但是却不是像以前那样挑精锐,而是挑选那些独身在部落中少牵挂的少年、青年人。
还别说,外表看似不好挑选的人却被女祭司很容易就挑选出来了。像神树族这样光明、公平的婚姻模式在史前几乎是不存在的,在这些原始部落中很多人别说自己找老婆,甚至母亲也找不到,因为他们的母亲是整个部落的母亲,并不是每一个人的妻子。
很多无牵无挂的光棍在女祭司巨大的魅力之下很容易就加入了女祭司的神仕队伍,当然也得受到神树族的控制,女祭司在收到近四十个男族人之后也就自己识趣地放弃了。
挑选猎手当然是首先做的事,沙漠果然是最磨砺人的地区,张凡虎等眼光老辣的人在剩余的七十余个男人中选出来五十余名猎手,这个数量占总人数的比例极高,远超神树族的其余部落。
现在是中秋之后,已经进入了深秋时节,现在的沙漠虽然不在炎热但是极为干旱,让人感到了沙漠的可怕。
猎手需要历练,不仅新猎手需要,即使所有的神树族原猎手也需要,沙漠是与大草原完全不同的训练地,在现代只要是拿得出手的精锐部队哪个不是在漫天黄沙中滚过来的?
磨砺归磨砺,在磨砺中有几件最重要的事情是他们的目标,一是大羚羊之类对神树族有训练价值和作为食用猎物价值的动物,二是沙漠中最重要的水源。这一点虽然是沙漠中最重要的,但是对于神树族来说却是顺带的,因为在营地南部六十公里就有一个永不干涸的大水源,牛车是干什么用的?
还有一件事情是张凡虎最为期待的,那就是沙漠中的矿产资源。张凡虎推测出他们现在的位置是在现代的博茨瓦纳国境内,正南部就是钻石闻名世界的南非。博茨瓦纳很幸运,它在独立后不久就发现有金刚石大矿床,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开始开采,拉开了人类对喀拉哈里沙漠中各种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开始。
钻石?这种在现代让人为之疯狂的珍宝现在对于张凡虎来说就是垃圾,如果有人用一块铁甚至一颗针与他做交易,他绝对会给你数十克拉甚至他所有的钻石!这里富含的金刚石对他无用,但是铜、铅、锌、镍等金属矿藏那可就是宝贝了。虽然把要找到它们并变成最后的工具甚至铁也是一件极麻烦的事,但这确是神树族最需要的。
这些天神树族两百猎手与女祭司一百多神仕就穿梭奔波在营地周围方圆数十公里之类,等他们进一步把周围环境了解透彻,又没有得到最想要的东西,那么进一步深入沙漠是必须的!
沙漠很危险,虽然非洲卡拉哈里沙漠很干旱,但是在非洲生活着的七种主要食肉猛兽却都能在这儿找到。
草原之王狮子在沙漠中仍然是拥有绝对优势的头号强者,在卡拉哈里的干旱沙漠环境里,凭它们的个头,力气,凶猛,群居性和适应能力,在所有食肉兽中是无可匹敌的。大羚羊等大型动物最怕的就是狮群的围攻,那种排山倒海的气势能压制住除了成年象之外的所有食草动物,它们是神树族头号竞争对手。
斑鬣狗在大草原上是可与狮群争霸的第二号强者,但是这种野兽在卡拉哈里数量不多,所以无足轻重,反倒是它们的一个亲戚成了一种能与沙漠中狮群争霸的种群,那就是棕鬣狗。
棕鬣狗是大自然卓越的幸存者。它的个头比斑鬣狗小三分之一到五分之二,体重只有四十几千克,远远小于斑鬣狗的七十千克,但是它们的身高也与现代的健硕的德国牧羊犬差不多。
它是现代世界上四种鬣狗中最珍贵的一种,由于对非洲南部干旱地区、半干旱地区的适应能力极强,所以在卡拉哈里沙漠中一直保持着可观的数量,在史前世界更是多得不可计数。
这些棕鬣狗生活艰苦,所以导致它们的胆子极大,经常靠近神树族营地,几乎每晚族人都是在棕鬣狗的叫声中度过的,两三天就能有一两只过于自信地被守夜的猎手弩箭射死,第二天成为送给自己现在女人或者将来的礼物。
野狗,这是一种比较可爱的成群搜食者,它们身上的棕色、红、黑、黄色和白色的区域很杂乱无章,只有尾巴上有特定的白毛。和斑马、猎豹等身上有斑点条纹的动物一样,每一只非洲野犬的斑纹都是独一无二的,因此有经验的动物学家可以通过色斑进行辨别个体。
野狗是真正的狗,张凡虎一直就想捉一两只来饲养。不过养食肉动物可与饲养斑马等食草动物概念完全不一样,绝对会受到很多人最激烈的反对,所以张凡虎一直在等一个机会。
野狗的耳朵特大,常常高竖头顶张开耳朵向四周转动已收听各种信息,这就好像两个园月饼。不过,它们最喜欢的地区还是大草原,在沙漠的总数量较少,因而影响不是很大。
游行侠花豹是孤独的潜随猎物者,它们足迹也蔓延到了沙漠地区。它性情凶猛、个性孤独,喜欢伏在树木的横枝上和沙丘、灌木等地方,伺机袭击过往的动物,是单独外出必须防范的一种动物。
猎豹是大草原的精灵,善于快速猎食,在卡拉哈里沙漠上还有其足迹,只是数量同样很少。
黑背胡狼这种模范夫妻是足智多谋的获食者。它个头较小,长相似狗,行动敏捷,在非洲的七种食肉兽中是最弱者,五年多前张凡虎一到史前世界就抓了一家做进入神树族的见面礼。不过也不可小看黑背虎狼,凭它的足智多谋的才能也常常可以智胜竞争者。
三百多人的猎队不可能全部集中在一起,那纯粹是浪费力量,张凡虎把队伍分成十个小队,每队三十余人,每个队伍独自外出。深秋的沙漠那是万里无云,他们完全可以靠张凡虎交给他们的最简单的看太阳辨别方向,而且每个队都有原著名新猎手,可以确保在这据营地数十公里范围内的信息完善。
枯树族与野鸟族现在是越来越觉得加入神树族是完美之举,也越来越佩服神树族的猎手,觉得他们才是真正的男人,那些新猎手也为自己能入猎队而深感荣幸,因为他们不就之后也是这样拥有强大实力的人。当然,对于创造了这一切的张凡虎那是更崇拜得无以复加。
新猎手们进入神树族猎队先受了为期一周的基础训练,然后就被拉出去观战,他们在沙丘后看到了猎队中前辈们把一只只大羚羊、细纹斑马活捉,把一只只黑斑羚等供肉食的猎物射杀。
而且不仅在捕捉猎物方面,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