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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史前十万年-第1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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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如被毒蛇咬伤最实效的方法就是割除中毒深入的肌肉,然后用碳火直接烧灭蛋白质毒液。这虽然可以很好地解毒,但是很容易让烧灼伤扩大,甚至最后感染丧命,所以蜜獾的脂肪熬出来的油无疑是最好的疗伤圣药。
    第一二分猎队扔下猎物,三十几人在张凡虎的带领下向蜜獾奔去,智灵等人还未来得及与张凡虎打招呼就见他跑远了,在这一刻原本觉得可爱无比的蜜獾倒成了她们嫉妒、厌恶的目标了。女人心。
    猎队在张凡虎的带领下远远跟着蜜獾,有望远镜在也不怕它跑掉。
    这只蜜獾有些奇怪,蜜獾一般是昼伏夜出的动物,除非是有黑喉响蜜鴷在洞穴边呼唤它出猎,但是现在距天黑还有近两小时,但是这只蜜獾却外出了,而且看着它那跑动肚子摇晃的样子似乎是饱餐之后归去,而这一片地方又没有蜂巢安落的树木,也就是说蜜獾并不是在白天被惊醒而外出偷食蜂蜜,而是在白天外出猎食,这违反了蜜獾的生活习性。
    事出反常必有妖!张凡虎这才决定跟踪蜜獾,这一二小队是精锐中精锐,每个猎手的身手都相当于数年前的智速、智力,三十几人目标并不大,但是相互配合默契,战斗力极强即使遇到危险也能全身而退。
    蜜獾长又矮的身体跑得很好看:身体像一个跷跷板,当头肩向上时臀尾在下;反之,当前肢着地时下半身又高高翘在空中,一蹦一跳地速度还很快,穿梭在草丛中如旗鱼破浪行于海浪中。
    蜜獾完全是一副归家心切的样子,一直跑个不停,二十余分钟后,弯腰追踪的猎队终于可以休息一下了。蜜獾钻进了一片树林,猎队迅速冲进树林找树木掩护自己向着蜜獾靠近,这样不容易被发现而且可以拉近距离,是优秀猎手最喜欢的追踪之地。
    “哈哈!哇啦了大口……”远处一棵大树后面突然传来人声,这让所有猎手都一惊然后是一喜,随即慢慢地探头观察:一个浑身赤luo的壮汉正抱着蜜獾亲热地“蹂躏”,而这只成年的蜜獾居然像温顺的小猫一样伏在他宽阔的胸前,四肢尖锐的爪子也尽量缩回去抱着汉子的粗胳膊。
    如果只是一直蜜獾被他驯化也就罢了,因为张凡虎和智灵、智月等神树族的几人对驯化动物方面也是高手,即使很多脾气暴躁的斑马、野牛、大羚羊在他们的手下数天也能得到很大改观。如果让他们之中任意一人驯化一只野生的蜜獾一两个月也能驱散它一半的野性,一年之内绝对不会输于这个男子。
    但是,这个男子脖子上居然缠绕着一条胳膊粗的岩蟒,长度在三米左右。这条半大的岩蟒应该是他从小养大的,吐着红色的信子在他胳膊上缓缓爬动着,时不时把头对着男子怀中的蜜獾晃动,原本生死之敌的两者明显很熟络的样子。
    在男子身后还有两只坐着的野犬,伸着舌头,转动着巨大的耳朵收索着四周的动静。
    这人身高在一米八以上,是张凡虎在史前见过的除了智速之外第二个有这样高度的人,能在史前蛮荒世界长成这样是绝对难得的人才,而且他浑身肌肉饱满,虽然不像专门锻炼出的肌肉那样线条明显,但是绝对充满了爆发力。
    熊背、虎胸、豹腰,配合得是那么完美,单从身材上来说他已经不属于现在的智速,绝对的完美身材。虽然张凡虎在身材比例上来说也很完美,但是因为身高问题以现代人眼光来看还是略有瑕疵。
    在肌肉上用黄泥和动物鲜血之类的画着奇怪的符号,脸上也有,耳朵也有穿孔,悬吊着兽牙、兽骨等史前原始部落中很常见的装饰物。他头发虽然乱糟糟的,但是却很干净,显然经常清洗,披散在头颈后面。
    看着他那胡子拉碴的嘴脸和炯炯有神的眼睛,尤其是眼睛中闪烁的光泽,张凡虎知道,这次遇到对手了。这绝对是个高手,是一个真正的大自然的儿子,树林、草原、沼泽就是他的家。他是一个真正的猎手,但是他猎的是猎物的心,而不是肉身,他的眼光如水,或者说是深潭,内蕴无穷。
    张凡虎如果在五年前绝对没有把握制服他,也就是说如果五年前的智速、智力两人联合起来也不是他的对手,如果两人没有受过张凡虎严格的训练,张凡虎在五年之中没有在各方面得到提高,那么他们不是他的对手。
    另外,在对生物了解上张凡虎觉得自己在某些方面要远远输于他,尤其是对动物们心灵的理解。而,这是一个优秀动物学家对自己的必须做到的严格要求,这也是他能在史前生活得很好并把神树族带上如大江滚滚前奔的基础,他不允许自己在这方面输给他,尤其是对方现在几乎决定了是自己的敌人。
    张凡虎让所有猎手都后退了,这是他一个人的战争。他将户撒刀、长弓、弩箭、猎带等一切都除下了,回到了他以前在亚马逊雨林中历险中的一副望远镜,一把军刀的局面。
    猎手们感到了什么,全都慢慢退下了,在数十米之外潜伏着,那已经在战场之外,而,张凡虎一人独自踏上了探索之路。

第五十三章:智灵的敌人
    战斗有很多种,张凡虎当然不是选择最愚蠢的单枪匹马上去与他单挑。
    一双手如幽灵似的在地上、树干上、草上挥动,动作温柔但是有力,而且没有声音,张凡虎用这些最原生态、与周围环境完全一个气味、颜色的物质把自己身上的汗水甚至人体气味掩盖住,头上、肩背上的披挂和胳膊、腿上的绑缚伪装也经过修整,只要他靠着树干站住不动完全就是一株树干,如果躺在地上稍微改变姿势又与地面能相溶。。
    轻轻地哈了一口气,张凡虎用指头抹干净望远镜头上的污渍;向着远处瞭望。当看见对方没有注意到这方时,张凡虎向着对方的下风口慢慢潜行而去,对方身后两只野狗的鼻子可不能小觑,另外蜜獾的鼻子也极敏锐,蟒蛇的也不差,它靠的就是蛇信子上的嗅觉来寻找猎物,但是它的智商问题和与人类之间交流的隔阂,所以张凡虎还不是很怕它暴露自己。
    在猎手们紧张地注视下,张凡虎让他们见识到了什么是丛林之王。确定了对方不会发现自己,张凡虎把望远镜牢牢地绑缚在背侧,嘴里咬着涂满绿色树汁以免反光的军刀。双手一撑,赤脚相对夹住一棵猴面包树,像只猴子似的噌噌地轻快地钻进了浓密的树冠。
    每当一微阵风吹过,树汁微微晃动时就是张凡虎腾跃时,他那七十几公斤重在间距两三米的两树、两枝之间就如矫健的猎豹,在树叶间腾转挪移渐渐消失在猎手们的眼中。
    张凡虎觉得自己来到了真正的野兽之国,现在据他与猎手们分开已有半小时,当他追踪那位男子来到密林深处时
    被眼前的一幕彻底震撼住了。这是对方的聚居地,但是很明显只是暂时的,这是被刚开发出来的灌木林地,茂密的灌木被二十余个人踩倒,当做了床。
    二十几人的中等小型部落,这与五年多前的神树族规模差不多,让他惊讶的当然不是人,而是兽!当男子回到族中时,对方数个男子出来迎接,而男人们前面的是一头一吨多重兴奋的半大犀牛!
    驯化动物,尤其是像斑马这样为了各种战斗的动物当然是越大越好,以象做战斗坐骑是古今中外都有的,张凡虎虽然也想驯化象、长颈鹿等大型动物,但是苦于一直没有机会,这种机会纯粹靠碰,要自己创造几率相当小。至于驯化攻击力强、脾气暴躁的非洲白犀牛以张凡虎的见识都还是首次见到。
    除了有一头犀牛之外,还有数只土犀鸟和珍珠鸡站在树枝上,族中数个女族人每人抱着一只黑白大斑点相间的小野狗,显然是两只野狗的幼崽。能让驯养的野狗繁殖下一代,并能取得它们的信任让其放心地把自己幼崽交给自己照顾,这个部落对野兽的驯化已经到了一个很高深的阶段。
    对方晚餐是水果和数条晒干的鱼,应该是本地沼泽地中的淡水鱼,生淡水鱼没有经过盐腌制腥味很重,但是对方二十几人就着树种水果、芦苇嫩茎、猴面包树嫩枝、棕榈树花还有一些植物种子吃得很开心,唯一例外的就是那个男子没吃鱼虾,居然是个素食主义者!
    这是一个需要交融的部落,张凡虎从来没有想得到一个部落这么强烈的愿望,或者他看上的是那个能驯兽的男子,这是一个绝对可以成为知己的人,他对部落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部落在后面的发展有了他一定会事半功倍。
    但是,绝对不能对对方用强,否则受到的反弹绝对极强!张凡虎敢肯定,而且有把握轻易地收服对方,这从张凡虎看到对方对那些动物的态度、看到他的眼睛的那一刻张凡虎就明白了这是一个怎样的人,这是一种很奇迹的心心相印的感觉。
    “走!”张凡虎微笑着低喝一声,虽然据对方有数千米远,但他还是像怕惊吓到对方那幸福安宁的生活一样,张凡虎与身后的猎手悄悄地退去了。
    神树族又在祭祀!而且是一个很隆重的祭祀,张凡虎皱着眉。但是因为这次有事情相商他没有离开,而是站在远处和族人们一起看着,这倒让族人们感到奇怪了。
    “你也知道了吧?”老族长笑呵呵地走过来问张凡虎。现在距张凡虎回来已经有近半小时了,神树族为了这次祭祀又失去了两只角马甚至两头刚驯化不久的雌性大羚羊和她尚年幼的孩子。如果不是看着众多族人们虔诚的样子和智灵、智月乃至女祭司对他不断使眼色,他早爆发了。
    “什么?”虽然很愤怒,但是他还是抬头问道,而且有些咄咄逼人的样子。
    “你不知道?”老族长有些吃惊,然后再次欢笑道:“这次神树族要来一个大发展了!我们的实力将再次大大加强,因为我们要得到一大块肉,还是会繁殖的肉!”老族长的神树族语言、大荒族语言和张凡虎的汉语夹杂在一起,最后张凡虎在脑中勉强把它们翻译了出来。
    “让娃艾说吧。”老族长微笑着看着同样笑着走过来的智速,只是不知他口中的“娃艾”该翻译为儿子还是弟弟。
    “大鼓金霸……”
    “叫我金霸就行了。”张凡虎很客气地说道。大鼓在神树族中是神的意思,而金霸只是雷,一般的族人都是很恭敬地叫他大鼓金霸,老族长叫他金霸,而智速的地位已经不低于他,没有必要这样叫他。
    “应该的,你永远是神树族的大鼓金霸!是我的大鼓金霸!”智速一脸狂热。
    “是这样的,我们的天神告诉我们,我们将迎来一个新生,而带来的是一个中型部落!”
    “什么!”张凡虎一惊,他刚想说的就是这件事,对方部落的成员数量绝对只有他自己一人知道,即使有三十几个猎手看到对方那个抱蜜獾的男子也没有看到部落,而且三十几个猎手回到神树族也参与了祭祀,根本没有时间告诉在祭台上的老族长和智速的,他们是怎么知道的?
    “(大鼓)金霸你知道?”智速和老族长也是一脸惊讶的样子,老族长又加上一句:“刚才你不是不知道吗?”
    “你还是说清楚点吧。”张凡虎恢复了往日的风轻云淡,其实现在双方都不知道对方知道什么,而且双方什么都没说,完全是在臆测,还不如直接说出来。
    “是这样的,我们部落这次将要遇见一个中型部落,人数与以前的神树族差不多,他们能给我们带来巨大的进步!
    ”智速一脸振奋,然后又突然一暗有些犹豫:“可是,这儿有个大麻烦。我,我不知道该不该说。”
    “说吧!”老族长和张凡虎异口同声,最后老族长又加了一句:“只要是为了部落。”语气充满了坚决,并让张凡虎感到有些莫名其妙地看了他一眼,仿佛他与这件事情有关。
    “这个部落中的一个人是大鼓金霸的,哦不,是整个神树族的仇人!我们要让他灵魂灭于神火之下!”智速说得咬牙切齿,仿佛对还未见面到的那个人充满了深仇大恨,但是又让张凡虎更加疑惑。
    “他,就是在半年前企图对神女不敬的人!”智速放低了声音,微瞄了在远处正看着这方的智灵一眼。
    “什么!”张凡虎怒目圆睁,他死死地瞪著智速。
    “是的!就是他,所以我们才与金霸商量。”老族长欢声说道。
    张凡虎看着智速然后收回了目光,对着远处的智灵微微一笑,示意没事。
    “你怎么知道?你们为什么这么认为?”张凡虎一双眼睛在两人两眼上晃动。
    “这是天神的指示!是绝对不会错的!”老族长有些生气,显然是张凡虎的语言触犯了他的神经。
    “天神?”张凡虎淡淡地道。
    “是的!至高无上的天神!你不也是天神的仆人吗?”老族长说道。

第五十四章:极平常的一夜(第一更)
    天神,那是神树族中地位至高无上的神,他在可望不可及的高空,其余一切神无论是地位、实力还是生活地点都在他之下。比如火神、雨神等自然界常见的自然现象的神,巨型猴面包树的前身也是他的儿子,神树族的时常祭祀的掌管繁殖的月神是他的女儿。
    而现在张凡虎知道了:他这个在神树族中所谓的“雷神”原来只是天神的仆人!当然了,老族长的话语也可以翻译为手下、将领,地位和火神、月神之类相当。
    现在的神树族部落是由多个部落组成的,他们在以前也有各自的神明,但是全被神树族的天神“打败”了,沦为与火神等第二档次的神。这种信仰地集中对神树族的稳定的有着积极的作用,这离不开老族长、智速等人的努力,所以从这一方面来看,这些落后的迷信也并不是全无好处。
    手下就手下,天神就天神吧。张凡虎这样想到,对这种虚无的事情他也并不在意。
    但是另一件事他却不得不用心思考了:为什么老族长等人在绝对没有渠道的情况下知道十公里外密林中的那个部落,并且知道对方族员人数、族长的驯兽本领等重要信息,而且智速一口咬定对方那对神树族部落相当重要的人也就是那个驯兽的族长为什么是智灵的敌人,他怎么能确定对方就是数月前跨越两千公里侵犯智灵的人?
    难道……?张凡虎摇了摇头,抛开了那种不切实际的想法,神树族并没有什么能给他们带来巨大利益、守护他们的天神,如果非要说有也可,那就是张凡虎自己。
    突然,张凡虎脑中灵光一闪:预测未来!
    世界上的却有预言家,预言家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对时局看得无比透彻的人,他们能靠丰富的经验和各种发展趋势来推测出未来某种局势,比如优秀的战略家、经济学家、政治家等;另一种就比较玄幻了,他们能在好无预兆的情况下感应到未来发生的事,这种神奇现象以现代的科技还无法有效地解释。
    比如十九世纪著名的泰坦尼克号沉船事件,在此之前数月巨船即将下水前夕就有一位老妇宣称此船要沉没,而且把准确时间说了出来,但是人们对此却嗤之以鼻,但是结果于她说的一模一样!另外,很多人在睡梦中也能预测到未来,比如著名的文学巨匠马克·吐温就曾准确地梦见了自己亲弟弟死亡时间及安葬的详细情况。
    此类事件数不胜数,严格来说张凡虎也算是这一类人:他能在自己生命受到威胁的之前一瞬间反应过来,只不过这时间极短,而且能靠长期的严格训练出来,所以能做到的人很多。
    是不是智速或者老族长预料到数小时或者数天之后神树族将要收服这个部落?张凡虎对此很怀疑。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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