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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望族嫡妇之玉面玲珑-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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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我怎么就没想到呢?真是有够蠢的,亏我还在这上面赚了第一桶金。”她懊恼地道,这儿的丰盛德没有区分价格,可京城里的就有啊,据说那供到宫里的贡品胭脂水粉都会有少量流到市面上,价格可是贵得吓死人。
    她曾有幸见过,当时又是捻又是闻的,也没看出有多大的异样来,如今想来,就是这叶旭尧说的,贵妇人们要的就是这个价来彰显身份。
    按这么说来,最上等的胭脂水粉原本只卖一两银子的,现在至少可以提高价卖到五两,甚至是十两,成本稍微提一提,别的再变一变,就是身份百倍,绝对可以赚得盘满钵满。
    她越想越开心,竟是手舞足蹈地握着叶旭尧的手,“叶公子,谢谢你,不是你一语惊醒梦中人,我可是要损失好多银子,你知道有多多少吗?”她松开他的手,略一比划,“至少是座金山。”
    叶旭尧的手上失去她的温度,顿时有几分失落,不过看到她如此开心,整张俏脸泛着迷人的金光,遂也跟着笑道:“那我祝你挖座金山吧,不过你要怎么谢我?请我吃饭?”
    话一说出来,他略愣了愣,这不像是自己会说的话,想要改口,却又不好再改。
    林珑大方地拍拍胸脯道:“没问题,到时候若是好卖,我赚到银子,摆桌酒席谢你又如何?”
    叶旭尧顿时觉得自己想得多了,还不如她大方自然,遂再度少有地扯扯脸皮,“那好,我等你的答谢酒。”
    经过这一次,两人之间的气氛渐渐轻松起来,不复以前许多次的剑拔弩张。
    躲在暗处的林琼看着这两人言笑晏晏地准备回到前面众人中,心中的嫉妒似要啃噬她的心。她跟丢了林珑,找了许久才找到她,她居然是与她眼中的乘龙快婿在一起,实在太可恨了。
    捶了捶一旁高大的树木,感觉到那跟在两人身后的小厮似要发现她,她的身子忙躲到一旁去避开他的目光,果然,那小厮只是张望了几眼就转开头去,继续跟上前去。
    林琼的眼珠子转了转,一个主意浮出心头,立即怒哼一声,转身离去。
    就快到达众人的包围圈中去,晚宴就要开始了,叶旭尧顾虑到林珑的闺誉,准备在此与她分手,不然传出不好听的话对他是无所谓,于她就会是困扰了。
    林珑含笑地点了点头,错身迈开步子往前走。
    叶旭尧却没有第一时间离开,而是站在原地看她离去,那背影就一像一只紫蝶儿翩飞起舞向夕阳而去。
    他想要伸手留下她,后来才发现是自己想岔了,眸子里不禁有几分自嘲的笑意。
    突然,他的眼睛大张,看到一移动迅速的黑影朝林珑扑去,那是一只体型庞大的黑狗,边奔过去边大喊,“林姑娘,小心。”
    林珑听到声音,好奇的回头看他,发生了什么事?这一转头看到他狂奔过来不希奇,倒是那体型巨大的黑犬袭击过来,吓得她张大眼睛瞬间动弹不了,“啊——”下意识惊叫。
    不远处正聚集的人群听到惊叫声与狗吠声,都紧张地往林珑的方向奔去。
    郑夫人在听到狗吠声时,眉尖皱得很紧,这狗是谁放出来的?顾不上说两句得体的退场话,即匆匆地往惊叫声传来之地而去。
    叶钟氏也皱紧眉头,这声音怎么那么像林珑的?也急忙起身跟上前去。
    其他的人又岂会落后?既然有热闹可凑,无论如何都不会错过。
    此时的林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狗扑向自己,千钧一发之际,叶旭尧将林珑扑向一边,避开那只狗,顺手就摸了一枚玉佩准备打过去。
    哪知后面又有一脸上戴着面纱的女子冲了出来抓住那狗,摸着它的颈毛,低声安抚,“别再叫了,不然夫人肯定会宰了你……”
    惊魂未定的林珑猛然地自地面起身,直觉到有人要过来,忙推开叶旭尧,哪知却没有撼动。
    “你没事吧?”叶旭尧一脸焦急地看向林珑。
    林珑摇了摇头,“这狗儿没咬到我,叶公子,你快放开我,不然被人看见就糟了……”
    叶旭尧这才急忙松开手臂,退开一臂之远,“没事就好。”目光再看向那黑狗的时候,凶光一闪,吓得这只凶猛的狗儿身子颤了颤。
    人比狗还凶啊,好可怕。
    “不怕不怕……”那戴着面纱的女子安抚着自己的狗,抬头看向林珑,“惊扰到这位姑娘,真是抱歉了,它平日不这样的,今天不知道为何会突然发了疯?”
    林珑被那一惊吓,还是没能说别的话来,半晌后,才道:“没事,不过这狗真吓人……”
    “这样的恶犬就应该宰了。”叶旭尧的声音带怒。
    戴着面纱的女子忙将黑狗牵到身后意图藏着,眼睛略有水光。
    林珑不忍,“叶公子,你吓人家做甚?怪可怜的。”
    叶旭尧回头瞪她一眼,这狗之前还要咬她?这到快就忘了?
    林珑不置可否,并没有将他的瞪眼放在心上,正要再说什么的时候,看到郑夫人已是火急火燎地赶了过来。
    她还没站定,就朝那想要开溜的戴着面纱的女子怒道:“你怎么跑到前面来了?我不是告诉过你,再不管好你这狗,我就将它宰了的话。”
    大黑狗又吠叫起来,那戴着面纱的少女忙扯着它的颈毛,让它不要再叫。
    “郑西珠,我一猜就知道是你在弄的把戏,你就这么想要吓人?”郑南珠急忙过来后,立即朝这叫郑西珠的少女怒道。转头一看果然那惊叫的人是林珑,忙上前歉意道:“林姑娘,没事吧?如果有不妥,我现在就让人传大夫来……”
    贝明绯也急忙排开人群急奔到林珑身边,“阿珑,我的天啊,真的是你的声音?没出什么事吧?”
    郑夫人听到女儿与贝明绯的声音,这才知道自己急糊涂了,好在女儿还知道要去问侯一下当事人,这主人家才没至于太失礼,脸色柔和了些许,“林姑娘,不要紧吧?”
    “没事,只是倒地是略有擦伤,回头上上药就不碍事的。”林珑忙解释,看了看叶旭尧,“多谢了叶公子经过仗义相帮,这才没有酿成憾事,不然就罪该万死了。”
    郑夫人立即向叶旭尧道谢。
    不过与这插曲相比,众人的目光都是放在这突然出现的少女与黑狗身上,这两者怎么看也与巡抚这样的门庭搭不上号。
    林珑自然也有好奇心的,突然,一口晚春之风吹来,将少女遮脸的面纱吹掉,少女惊呼一声,想要抢回面纱却不得,意识到自己的脸暴露于人前,忙用袖子遮挡一二,可已经太迟了。
    包括林珑在内,众人都倒吸一口凉气,这少女的年纪不大,估计只比郑南珠小上一岁左右,那张脸蛋半看脸型倒也称得上漂亮,前提是要忽略她脸上深浅不一的指甲印造成的疤痕,如果只有一两道倒也罢了,可布满了颧骨左右以及下巴主吓人了,看起来像只花脸猫。
    这一看就是在小时大人造成的,顿时所有的目光或明或暗地看向郑夫人。
    人人皆知郑巡抚家有三个女儿,比郑华翰还年长的嫡长女郑东珠早早嫁人了,老二就是脸上长斑的郑南珠成为老大难问题,这最小的郑北珠乃庶出,不过十岁左右,倒也无人关注一个庶女。
    这会儿才想到东南西北,怎么可能少了西?眼前这唤郑西珠的少女应是郑巡抚第三个女儿无疑。
    莫非这脸是郑夫人弄出来的?这样的猜测让人暗暗兴奋。
    郑夫人叹息一声,这会儿也不好再掩饰这家门之丑,“这是我家老爷的三女儿,乃是姨娘所出,我这当嫡母的一向公平,哪怕不是我所出,我也不会少了她一份。她与南珠只差一岁,本来也是玩伴,哪知她的生母却是犯了疯病……”
    原来这郑西珠的生母产后情绪不稳定,一犯病就会打骂女儿,初时也只是敢私下里掐着衣服下的皮肉,稍长,后来却是在某夜发了疯,将女儿一张俏脸蛋用指甲划花,若不是乳娘救下及时,恐怕会被她掐死。
    这样的妇人,郑巡抚夫妇哪敢再留?只好打发掉她,可孩子的脸好了后这疤痕却是去不掉,怕丢脸的郑氏夫妻,只好将她送回老家养在深闺当中。
    可女儿家年纪大了总要嫁人,郑巡抚对这女儿是没有感情,到底还是亲父女,只好从老家接到任上,让妻子秘密安排一桩婚事嫁了就了事。
    平日里,郑夫人也是将她关在小院里了事,哪知今儿个这姑娘听到外头的热闹声,偷溜出来躲在暗处偷看,这才会差点让好打小养的狗误事。
    当然这里面很多内宅的事情并未提及,这妇人发疯的估计不会是简单事,谁不知道内宅暗斗的招数?当然郑夫人避开这话题不谈,别人也不好问。
    林珑看到郑西珠掩脸站在那儿,看起来万分可怜,到底难掩恻隐之心,上前将她被风吹落到不远处的面纱拾回递给她,嫡母说得千好万好其实从行动上就能看出。郑西珠站在那儿受到众人的打量的目光,真与脱了衣裳被人瞧一样尴尬又屈辱。
    “郑三姑娘,你的面纱。”
    听到林珑的声音,郑西珠看向她,最后一手遮面一手接过,低低地道了声谢,接过后急忙展开遮住脸面,朝嫡母行了一礼,她准备离开这里。
    林珑道:“郑三姑娘,你的脸,能不能让我试试能不能用针对去疤有效的药材为你调制肤膏?当然我不能很肯定的说有效,可我们不试试,又怎么知道行不行呢?”最后说出的话当然是看出郑西珠有顾虑。
    郑西珠咬着下唇站在那儿,她不知道该不该相信眼前这个与她年纪差不多的少女?
    正自尴尬也难堪的郑夫人得了林珑这话,顿时如遇救星,她可不能让自己的名声扫地啊,急忙搭腔,“我都快忘了林姑娘是这方面的行家里手,林姑娘真有办法可以恢复这脸?毕竟是待出阁的闺女,不是亲生的,我也一样有义务给她找个好夫家。”
    “只能说淡化,根除估计不行了。”林珑实际地道,夸下海口的话她从来不说,“如果是当年新伤的话,估计还可以治好,可现在时间太久了。”
    “若是能淡化我也高兴了。”郑夫人急忙应声,“林姑娘,这事我就拜托给你。”
    “郑夫人放心,小女子一向都是尽心尽力的。”林珑保证地道。
    “有林姑娘出手,西珠的脸应有救。”郑南珠也不好表现出姐妹失和的戏码来,之前林家女儿闹的那一出还在眼前呢,这样的错误不能犯。
    众人看着林珑与郑西珠暂时先下去,郑南珠做陪,贝明绯跟着,也有不少闺秀好奇也跟上去细瞧,他们不禁啧啧出声,对林珑颇多赞誉,更是对玉肤坊感兴趣。
    叶旭尧看着她如被众星拱月般走远,失落感就那样袭上心头,一转头看到母亲在跟前,遂皱紧眉头。
    “别再皱眉头了,今儿个晚上,回去后我们母子好好谈谈。”
    “嗯。”
    叶钟氏真的不明白自己怎么就生出这样一个儿子来?话都这么吝啬。
    林琳双眼含怒地看向那躲在暗处的林琼,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东西,既然找到那条狗来害林珑,就要一击得手,现在好了,又给人锦上添花。
    林琼咬着下唇,她也没想到那狗这么不中用,亏她还不怕死地挑衅它,仗着今天她穿的与林珑颜色相近的衣肤,这才嫁祸给了她,可惜那却是只笨狗。
    郑巡抚家的厢房里面,林珑仔细看过郑西珠的脸,其实疤痕很细长,呈现白色,夹杂在皮肤上很是骇人。
    正要退开一步给她把把脉,脚碰到毛茸茸的动物,她吓得又要惊叫,这狗儿一进来就趴到郑西珠的脚边,赶都赶不走。
    郑西珠忙道:“它不会乱咬人的,估计是被人吓着才会去害你,林姑娘,你别怕。”伸手轻轻拍打狗儿的头部,“快点向林姑娘道歉。”
    “不用了。”林珑对这狗敬谢不敏。
    狗儿却是发出“呜呜”的声音,听来很像委屈地声音,看着她的狗眼湿辘辘的,看来万分可怜。
    林珑本来就是花季少女,同情心是不会少的,大着肚子摸了摸它的头,狗儿也不拒绝,还蹭了蹭她的手。
    “真乖。”她赞了一句。
    “它平日很听话的。”郑西珠腼腆地笑了笑,“它很小时被人扔在屋檐下,是我把它捡来养得这么大。”对她来说,这是伙伴,不是宠物。
    林珑再看了看这笑容很是娇羞的郑三姑娘,心底很是不宁静,这少女怕是没得到过多少人的关心,不然不会与一只狗如此亲密。
    她按上郑西珠的手,脉像平和,暗忖,这郑三姑娘的身体底子很好。
    “如何?”不管是真关心还是假道学,郑南珠也得进来扮扮样子,娘常说这样才能有好名声。
    “我给她开副调养的方子先喝喝。”林珑执起毛笔写了写,然后再道:“外敷的东西,我要回去调配一下,这肤膏才是真正有效淡疤痕的。”
    写着写着,她又似醒起什么道:“对了,我差点都要忘了,郑三姑娘,我教你一个按摩脸上淡化疤痕的方法。”
    放下毛笔,她上前示范,“你看好,用你的手掌根部揉按脸上的疤痕,一日三次,每次约一刻钟即可,其实这对新伤更有效,不过你不妨试试。”这是她从一位老大夫那儿学来的。
    “是这样吗?”郑西珠边做边问。
    林珑再纠正一下她的手,“对,没错,就这样揉按……”
    “林姑娘,你知道的还真不少。”郑南珠有点艳羡。
    “不过是平日多留意,记在心下等到用时罢了。”林珑再度回去执笔书写。
    “阿珑最爱看杂书。”贝明绯忙道。以前在林家时,林互祖父林有德的藏书,林珑就涉猎了不少。
    郑南珠这才一副难怪的表情。
    好一会儿林珑才把方子递给一旁的侍女,又吩咐了几句注意事项,郑南珠看前面要开席了,她可不想把时间都耗在这庶妹的身上,遂催促了几句。
    郑西珠也识趣地起身表示回去练习这个新学的揉按之法,察颜观色,这是她的生存之道。
    林珑这才与郑南珠等人回到前面席上。
    后来的宴席上就没有再发生什么事,一切顺遂得很。
    散席之时已经是星月爬起了,林家众女在林白氏与林余氏的带领下向襄阳侯夫人叶钟氏行礼方才离去。
    期间,叶钟氏并没有好脸色给她们看。
    林白氏与林余氏心头一跳,看来今天闹的这一出还是影响颇大。
    林珑与贝明绯两人亲热的出来,正好看到林家众人灰头土脸的离开,贝明绯鄙夷地轻呸了一声。
    林珑看到叶家母子都在不远处,就这样贸贸然离开不太妥当,遂松开贝明绯的手,上前去给叶钟氏行了一礼,准备说些告辞的话。
    送客的郑夫人笑道:“林姑娘的礼数还是挺周到的,侯夫人,你说是不是?”
    襄阳侯夫人点了点头,“林姑娘多礼了,这天色不早,你也早点回去吧。”
    “那林珑告退了。”林珑向郑夫人也行了一礼,这才礼貌地离去。
    离去前看到叶旭尧看过来,顿时朝点头致意。
    叶旭尧也点了点头。
    林珑在贝家侍女搀扶下上了马车,坐稳后,马车方才驶出这巡抚衙门的后宅。
    贝明绯看向她,“阿珑,我总觉得那位了不得的侯夫人对你挺关注的。”而且她也看到林家几女也上前与叶夫人告别,这不像是林家能高攀得上的人家,心下说不好奇那是骗人的。
    林珑这会儿也不再瞒她,“这事我本来不想提的,可你问到,我也不好瞒你……”
    遂将那桩所谓的富贵姻缘说出来。
    贝明绯一听顿时咋舌,难怪她爹老说烂船还有三分钉,告诫她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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