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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9章

姜姬-第28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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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鲁王交好后,燕国那边就能轻松一点了。
  至于魏国……魏国如何处置呢?郑王是无论如何也咽不下这口气的!


第381章 有辣椒了!可以吃涮锅了!
  赵家是隐姓瞒名逃到郑国来的,假称姓“周”。
  赵肃选郑国一是因为郑国离鲁国近; 鲁国有个风吹草动的; 赵家都能很快得到消息,如果鲁国姜氏想捉拿赵家; 他们得到消息快一点也能赶紧跑。
  二来呢; 则是因为郑国风气散漫。郑国先王修仙修得有多荒唐是举世皆知; 奇特的是他这么荒唐,王权还不小; 不然王都和王宫也不会成功改名,最后也就是逼死老臣的名气臭了一点,才不得不“规矩”起来。
  郑国上下都不关心别国的事; 自有“上国”气度。哪怕是一江之隔的鲁国在郑国人眼中也是“疲弱”“荒唐”的印象——鲁国有一个朝午王就比郑国修仙的先王更荒唐了。
  赵肃也选对了地方,赵家以“鲁国长山周氏”之名进入郑国后,称得上一切顺利。
  在选择落脚安家的城市时; 赵家有人希望在郑国边境找个地方就行了,离鲁国近一点,好打听消息。
  赵肃却一意孤行,带着族人直接进了郑国王都望仙城。
  王城底下的日子自然不太好混。族中不是没人抱怨; 但这也避免了族人偏安; 一入望仙,赵肃立刻带着族中精干子弟出门交友、打探情形,虽然花钱如流水,却没人抱怨。
  因为都知道到了王城脚下,如果不摸清情况; 很有可能不知什么时候就死了。赵家人这点觉悟还是有的。
  拼着节衣缩食过了一段苦日子后,赵肃看中了当时还是个小可怜的郑王,当机立断,举家投奔,而且一去就自报家门,半点不带隐瞒的。
  这种态度讨好了当时被所有人忽视的郑王,也可能是求贤若渴,赵肃送出家中几个子弟,特别是把赵荟介绍给郑王后,郑王就收下了赵家的投效,赵家才算是背靠着郑王,在望仙城扎下根来。
  不过赵家还真没占郑王什么便宜。
  他们刚投奔过来时,郑王手中无权,别说给他们好处让赵家人当个小官,他自己都笼络不住什么官,手握重权的世家都不带看他一眼的。等郑王继位后,又迫不及待的要去拍世家的马屁,赵家还是没占到什么便宜。
  “我对郑王,已经仁至义尽。”赵荟说。
  龚香深有同感的点头。只要赵荟肯帮鲁国坑郑国,他现在说他是一心一意爱鲁国,是专门跑到郑国去给郑国下套的,龚香都能夸他干得好。
  赵荟笑道,“我知兄不信我。”但他不能不表白心迹,不能不替赵家投奔郑王的事做一番美化:结论就是赵家待郑王曾经一片丹心,无奈郑王辜负了他们,所以他们已经悔悟了!已经觉醒了!
  赵家还是鲁人,从身到心!
  两人夜夜饮酒畅谈,赵肃也觉得差不多该到正题了。
  “兄可知晓,在郑国有南刑北钟?”赵肃问。
  龚香点头,这个他当然知道。南刑北钟指的是郑国的两个最大的世家,不过在差不多七八十年之前,这两大世家中的刑家远没有现在的气势,几乎占据了郑国产粮最多的三座大城,两座小城。
  因为之前郑国虽然粮食好,但出名的就一个,郑国米,这是直接往梁帝那里送的贡品。
  不像现在,整个郑国都靠卖粮为生。
  粮食嘛,是长在地里的。换言之,谁家地多,谁家的粮就多。
  郑国,刑家地最多。
  刑家的家训是族中弟子屋里可以没书,但手中一定要有地。所以刑家在发迹之前在郑国的形象就是普通的地主,就算刑家传承很久了,就算刑家子孙很多很多,几百年下来,一座城又一座城八成的都姓刑,南边刑氏成了最大的姓氏,那又如何?不读书!
  刑家子弟当然也不是不读书,只能说家训流传太广,给人的印象就是这样。
  最后就造成刑家很富有,但刑家子弟没有一个在郑王身边的,就算去了,也会立刻被其他士子公卿给赶走。
  “刑家翻身的机会是先王给的。”赵荟口中唯一的先王,当然不是姜元和朝午王,而是姜元的爷爷,朝午王的兄长。
  郑粮卖燕,刑家拥有最多的土地,出产最多的粮食,迅速一跃而成郑国最有影响力的势力。刑家也抓住这个机会,成为了南刑。
  与刑家相比,北钟则是另一种命运了。
  钟家不喜争斗,不喜刀兵,不喜买卖,只喜欢做学问。
  钟家也曾占据一城,十分显赫。家族家训严明,子孙若有不肖,家族是绝不会宽恕的,反而会加重惩罚。钟家家法甚至严过刑名历律。
  曾经在郑国流传过一个不知真假的闲话,道钟家一年打死的子孙比衙门一年杀的人都多。
  “不打不成器,棍棒底下出孝子。”
  姜姬听了以后,说出这两句话。
  钟家一定是这种想法的贯彻者吧。
  钟家惊才绝艳之辈层出不穷,几乎每一代都会有那么一个,超脱众人之上,一旦出世,必会令人心悦诚服。
  世人对钟家自然全是溢美之辞。
  “原来如此。如此盛名,钟家不败也要败了。”她懂了。有这么一个钟氏在,其他世家子弟哪里还有出头的机会?当然要先把钟家给掐死后,他们剩下的人才能分个输赢。
  木秀于林。
  然后钟家自然就渐渐衰落下去了。他们不再出来当官任职,也辞去了城主之位,搬到别处,聚族而居。
  “钟家这是想保存子弟。”但方向错了,发现自己成了千夫所指,要做的不是逃,身在这个位置上都会被攻击,跑了以后已方势力变弱,对方相应变强,这不是任人宰割?
  龚香点头:“公主所言极是。之后钟家子孙越来越少现于人前,偶尔有著书传出来,也引得众人争相传阅。但子孙凋零,最后仅剩一脉,前些时日也没了。钟氏已成绝响。”
  最后彻底死绝了。
  两个家族,不同的发展发向,最后一个走向灭亡,一个走向繁荣。
  龚香说:“赵荟道刑家刑天香就在郑王身边,他一定会建言,不从刑家所属城池取粮赠给我王,他还道,刑天香会选中的是这三个城。”
  逍遥台上,郑王道:“从玉山城、玉术城、百阳城三地征粮吗?”
  倒也不是不行,这三地在郑王的印象里,都是很听话的城。属于没什么能力反抗他,所以格外顺从的城。
  但郑王难免心疼,这种在他心目中是属于“他的”城。平时上交税赋都很及时,对他也是格外崇敬,每年的两次贡品都是非常认真的。
  “天香,难道真的没有粮吗?”郑王再次问刑天香。
  刑家富有千里沃野,郑王本来以为刑家至少要拿个大头出来,现在看起来,倒像是一分都不想出?刑天香摇头,沉默半晌,跪下后,哭着对郑王说:“我上回送信回家,叔叔就骂了我,说我……拿刑家来讨好大王。这回叔叔事先就送了信给我,道刑家不能强逼着大家拿粮出来,说如果逼一家出了,那剩下的人都会视这家为仇敌,不管哪一家出,都等于逼这家去死。”就显得你忠心大王,我们都不忠心。
  郑王就不说话了。这说的是别家,其实就是在说刑家自己。刑家怕自己出了这一回粮以后,之后每年都要出了。
  因为早有传言,鲁国不是只要这一回,而是以后每年都要!
  虽然不知道鲁国是不是真的这么不要脸,郑王会不会真的答应下来,但,刑家何必冒这个风险呢?
  换成那三城,那就是欺负也就白欺负了。他们是能找大王算帐还是能找刑家算帐?
  刑天香不肯让,郑王也没办法,颁下王令后,又命人送了一些礼物去给这三城的太守,也算是……他的心意吧。
  刑天香走后,郑王让人请来了乔小君。
  乔小君偷偷摸摸的进来,还是躲在何必的车内。
  何必把他送到郑王面前后,招呼都不打一声就先“告辞”了,摆明了不肯掺合进来。
  郑王问乔小君,是不是真的能把赠粮改为售粮?
  他是问乔小君能不能真的像他所说的,从鲁王那里要来钱。
  乔小君一口答应:“若做不到,某就把这颗头送回来答谢大王!”
  ——这本来就是鲁国的龚大夫给他的条件。
  所以乔小君完全不担心鲁国会不给钱。鲁国的目的不是一年,而是以后每一年。
  乔小君道:“大王,燕盗凶恶,何不请鲁国相助?”
  郑王之前听他说的时候就动心了,“果真有用吗?”卖粮给鲁国,然后告诉燕国,别找我要粮了,粮全在鲁国手里。
  乔小君道,“何不一试?”
  一个月后,姜姬很快接到了两个好消息。
  第一,赵荟送的消息是对的,就是他所说的三座城会送粮给鲁国。郑王已经下了王令,命这三座城交粮。
  不管这三座城怎么把粮变出来,是高价去别的地方收还是自掏腰包,都不关她的事,她只管收粮。
  乔小君也回来了,带来了郑王的回应,不但愿意今年给鲁国答应的“与城等重”的粮食,以后每一年都可以与郑国售粮。
  条件当然是替郑国挡住燕人。
  鼎中翻花滚沸,浓浓的肉汤香味在雪夜中飘散出去。
  姜姬面前是一架小鼎,她正把鲜红的羊肉片放进去涮,姜武看到就伸手把她的筷子拿走了:“我来,你别离火太近,小心你的袖子。”
  姜姬举起胳膊:“我绑好了!”为了吃火锅,她把两边的大袖子都给用布条绑成了箭袖。
  为什么要吃火锅呢?
  因为黄老——可能是蟠儿去了以后,黄老龙心大悦——让商人给她送来了辣椒!
  她给黄老形容过,她觉得辣椒嘛,中国肯定有,不过可能一开始不是调料,说不定会被当成毒草呢?
  她说果实嚼之有烧炙感,煮水成汤饮之,口舌受苦,严重了还会有红肿出血,通肠过胃都会有负担,五谷轮回之时也会受苦受难。
  黄老:“这就是毒药吧……你从哪里得来的?为何要找它?”
  她当时说:“我要吃啊。”
  黄老不知脑补了什么,竟然很同情她,答应一定为她寻来,但也告诉她,服毒以训练身体对毒物的耐受性并不科学,毒物没有排出体外的话,身体最终还是会受害的。
  她再三保证这个绝不是毒。当然,大量食用确实有害,但少量佐餐的话,无害。
  黄老送来的是包深红发黑的圆型小干果,非常小,只有小指甲盖那么大。
  如果不是他命人传话,她还真没认出来这是辣椒。
  可能是某个品种的野椒。
  她把干果切开,尝了一粒里面的籽,终于确定这是辣椒了!
  然后就磨了一小袋随身带着。
  辣椒粉是可以当武器用的。
  “来,吃吧。”姜武替她涮了一盆肉,真的是盆!
  她一边调味,一边说:“燕王应该过不了明年了。”
  届时燕国大乱,自然也就顾不上去郑国抢劫了。
  姜武说:“那郑国那些燕人怎么办?放他们回燕?”
  姜姬想了想,摇头:“还是……不放了吧……”
  抢劫嘛,有伤亡才正常。七千人,给漆离留个一百多人能护送他回国就行了,剩下的都留在郑国吧。
  姜武点头,问:“漆离呢?”这人要放回去吗?“在他脸上来一刀,破了他的相。”她道。
  这样再放回去,漆四也不能指望这个儿子继承他了,他只能重新再培养,不知他剩下的儿子中有没有成才的呢?
  至于漆离,他若是不服,也可以与兄弟们争一争嘛。他在鲁国会有一个位高权重的好朋友支持他的。


第382章 心有灵犀
  今天风和日丽,晴空万里。虽然是冬天; 却没有一丝风; 太阳晒在人身上还暖暖和和的。
  二环最大的市场里,今天万人空巷。
  平时人潮涌动的摊贩前都没了人; 就连摊子有的都收了。
  因为在不远处的斗兽场中; 正在举行足球赛!
  “快快快!!”
  “那边那边!!”
  球场中狼烟动地; 只能看到几十个高壮的汉子扯腰带拽头发纠缠成一团,拳来脚往; 除了没有兵器,杀伤力一点都不小,刚开赛没多久; 球场边的棚子里已经躺下十几个人了。
  此时,场中一个骁勇大汉被三人围住,双臂被架住; 第三人抱头抬膝,重重的撞在他的肚子上。
  所有人都看得清清楚楚,这个刚才最能打的大汉抱着肚子慢吞吞的倒了下来,面色狰狞; 痛苦难当。
  “啊!!!”场边的少女不敢再看; 捂住脸偏过头,发出尖叫。
  场边的裁判立刻带着人冲进场中把这个伤者拖出来,交给医者诊治。
  姜姬坐在上首,底下一清二楚,对姜武说:“那人怎么不知道穿个护心镜?”
  姜武指给她看:“那人膝盖上有东西。”
  她凝神细看; 终于看出以膝撞人那位的膝盖上好像是有点不太对。
  姜武抬起一条腿,掀开袍角给她看,“就是这个。”他拍着膝上绑着的像虾尾似的三节铁片,下面第三片上有一排铁钉似的突起。
  “怪不得。”她用手摸了一下,冷硬得很。
  再看被拖下场的那个人现在还没站起来。
  “可能肋骨断了吧?”她说。
  姜武喝了一口温酒,“看他一会儿吐不吐血吧。”
  她还以为是等这人吐了再说,结果就看一个医者端过去一碗水让这个人喝,刚灌下去这个人就吐了。
  “……”她震惊了!这算庸医吗?
  ……不过医术的进步其实就是无数条被当成实验品的小白鼠的生命推动的。死的人不够多,怎么能证明这个方法是有害的呢?
  “你也被这么治过?”她问他。
  姜武满不在乎的点了点头。
  她没再说话。
  ——以后绝不再让他上战场了!
  这场群殴球赛打到了天黑才停下来,然后刚刚险胜的姜旦满身泥土站在城墙最高处,身边的礼官朝着底下涌动的人头大声呼喊:“天佑鲁国!天佑我王!”底下山呼海啸。
  “天佑我王!”
  “天佑我王!”
  乐城百姓第一次与流民们站在了同一个地方而毫不介意。他们激动万分的呼喊着,喊到喉咙都出了血也停不下来。
  这是他们的鲁国!他们的王!
  姜姬看了一眼就匆匆离去了,把这呼喊声扔在了身后。
  龚香一转头没看到她,再奔到另一边的城墙就看到姜大将军骑着马护送一驾马车离去的背影,立刻喊阿悟:“快快快!随我下去!”阿悟不解,大王还没走,正庆祝着呢,怎么就要走呢?
  龚香对龚獠一点头,提着袍角快步下了城楼,坐上马车就催:“快快快!”
  身后百姓真情实感的呼喊刚才还让他与有荣焉,此刻却催出了满头的冷汗。
  公主看到这一幕……心情一定不好。
  别人不好受也就难受难受自己,可公主要是被逼到极致,她不想忍了,鲁国顷刻之间就会天翻地覆!
  在市场最热闹的地方已经有一排巨鼎,鼎下烈火雄雄,百姓们亲眼看到一袋袋新鲜的谷物不停的倒进去,整只的鸡鸭扔进去,大块大块的肉被腰壮胸阔的屠夫扔进去。
  热气慢慢腾起来,这里如同仙境!
  谷物与肉混煮的香气像一把勾子。
  孙菲站在人群中,在他左边是流民,穿着过大的黑色衣服,衣服上叠着补丁,已经有些褪色了。而他的右边则是穿着魏锦的士人,他们扶老携幼,在这寒冷的冬夜从家中走出来,到这里来尝一碗公主的鼎食。
  这样完全不同的两种人,今日竟然会在同一个锅里吃饭。
  “除了鲁国,还有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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