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穿今]娇娇女-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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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丝摇摇晃晃地站来起来,睁着迷迷糊糊的眼睛,看了一下腕表,时针指向了12点了,就四处摸索着手提包,好不容易摸索到了,就叫着“买单。”
她的神志有些不清楚了。
喝了太多的酒,终于把自已给灌醉了。
喝醉了的感觉真好啊,她想,终于脑子里没有了颜承朗这个人。
“小姐,我送你回家吧。” 身边的男人们蠢蠢欲动,他们早就计划好了,一等这个女人喝酒,就抓着她的手强行送回家。
两只粗大的手抓着碧丝雪白的胳膊,她本就是一个漂亮的混血儿,肌肤自然比一般的京都人要白上一圈。
抓着碧丝胳膊的手开始不老实了,有意无意地摸着她露在外面的肌肤,毛细孔夸张地放大,她感到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碧丝感到不舒服,很不舒服,她挣扎着,“放开我,快点放开我。” 然而对于嘈杂的酒吧来说,这点小小的声音正如毛毛雨一样,一点用都没有。
“美女,我们乖乖地回家啊。” 为首的一个光头男人直接搂抱住了碧丝,粗糙的手从她纤细的脖子慢慢地抚摸到了她的臀部,还不禁意间捏了捏她毫无赘肉的腰部。
碧丝感觉到了全身的毛细管都竖了起来,糊涂的脑子立刻清醒了一半,她想要挣扎,但是身子实在太软了没有力气,只能软趴趴地伏在了光头男人身上。从背面看过来,她像是对着抱着她的男人撒娇。
人只有到了灾难来地那一刻,才会感到后悔。
碧丝也一样,她后悔了,她真的后悔了。
就在她开始向上帝忏悔的时候,她突然感受到了一股强大的力量将她脱离了开来。
是颜承朗。
他直接推开了光头,给碧丝披上了风衣,“这位先生,请你放开我妹妹。”
光头怎么甘心到手的猎物白白送人,“你那只眼睛写着你是这位美女的哥哥了,臭小子,别多管闲事!!”
“就是,你小子是不是来找茬地?”光头身边的两个男人叫嚣着。
碧丝神色恍恍惚惚地,她感觉到了神志一下子清楚,一下子糊涂,她难受地趴在了颜承朗温暖的胸膛中,他身上似花似草的味道很好闻,很让她安心,安心地让她上下眼皮在打颤着。
“吵了什么吵!” 突然音乐一下子停了下来,嘈杂的酒吧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一个浓厚的男中音突然响起,人群自动地让开了一条道路,一个戴着墨镜,理着小平头的男人,身上的颜色几乎和漆黑的夜完全交融而成,他的身后跟着几个流里流气的男人,但几乎对他毕恭毕敬。
光头直接吓得浑身打颤,战战兢兢,叫着“老大”。
墨镜男人叼着一只烟,手直接劈在了光头男人的大脑袋上,骂着,“该死的傻冒,也不看看眼前的人是谁,也跟颜少抢女人,还不快点给颜少道歉。”
“对不起,对不起。”以强欺弱的光头男连连道歉。
颜承朗也不为难他,就直接和墨镜男人道了谢,然后扶着碧丝走出了酒吧门口。幸好他听到酒吧的名字后,事先和承铭打了个电话,动用了他在那边的一点小小的势力。
颜承朗将碧丝带回了公寓。
开始照顾了一个酒醉的女人。
到了第二天的清晨。
碧丝感到了头痛欲裂,睁开了迷糊的眼睛,神志渐渐地清醒了。昨天在酒吧里的一幕幕她慢慢地回想了起来。
然后,她脸红了,她记了起来似乎那会儿承朗给她披了披风衣,她趴在了承朗温暖的胸胸膛中。
“碧丝,你醒来了。” 颜承朗从厨房里走了出来,端出了一杯蜂蜜水,“喝了醒醒酒,我有事要和你说。”
碧丝接过了蜂蜜水,喝了下去,然后乖乖地坐在了沙发上,这次幸好有颜承朗出现在酒吧里,不然她想她肯定很惨很惨地。
感激的同时,她的心脏又慢慢地找回了对颜承朗炽热的感情。
“碧丝,”颜承朗语重心长地说,他的语气从来没有这样严肃过,俊朗的眉目紧紧地扳着一张脸,害得碧丝心跳声不由地噗通噗通地在加速。
“碧丝,男人的心比女人狠,心软的女人面对不喜欢的男人,只要这个男人够痴情够坚持,女人必定会软化,而男人的话,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无论女人做得再多,男人的心只会感动不会接受,有时候,男人比女人现实,他比女人更会遵从内心的选择。我这样没心的男人,根本就不值得你再喜欢了,喜欢你的男人不会让你遭遇到像你昨天那样的情况,他只会心疼你,爱你都来不及,而我的话,只是内疚,不是心疼。 这世界,肯定会有一个适合你的男人出现,只是在茫茫人海中他方向感不好一时找不到而已。” 颜承朗觉得他有必要要教育一下碧丝,多年的朋友兼同事,他有责任敲醒眼前这个傻女人,他希望她回头去爱一个喜欢她的男人,而不是将时间浪费在一个不喜欢她的男人身上,浪费青春,浪费感情。
碧丝和他共事4年,还从来没有听到过他如此长篇道理地训人,通常颜承朗都是温和地。但经过昨天这么一闹,她想她真的可以终于死心了。
作者有话要说: 碧丝被哥哥这么说了一下,彻底地死心了。
蜂蜜水可以解酒,查了百度哦。
☆、第76章 死心
清晨的阳光照射进来了。
秋天的阳光是温和地,照射在两个的脸上,俊男美女的画面十分养眼。
碧丝呆呆地望着眼前的男人,这是她16岁开始喜欢着的男人,藏在了心里整整的11年。真的好久好久,久得她快忘记了身边任何一个男人的相貌,眼里,心里,念的,想的,满满地都是他。
很多人说她傻,骂她犯贱,明明人家都拒绝了你,还要死缠烂打,可是他们不明白的是,要是一个女人,将一个男人放在了心上整整11年,对他的感情都刻在了骨肉里,那样深刻的感情岂能说死心就死心地。
所以,她就是不放弃。
但是现在,她想她确实可以放弃了,颜承朗都说得那样明白了,他说男人的心比女人狠,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无论再怎么死缠烂打都没有。这一刻,她觉得她的脑子是无比地清醒,耳朵是那样的灵敏,听得地是那么的清清楚楚,连对方的停顿了几次她都知道。
碧丝突然伸手搂住了颜承朗的脖子,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将红唇贴到他清凉的嘴唇上;蜻蜓点水般地点了点他的唇上,像一阵清风吹拂着水面上,波澜不惊,像云彩浮动般,那样地轻柔。
这是她的初吻,亦是颜承朗的初吻。
虽然这个吻一点都不惊心动魄,而是像溪水那样缓缓细流,但两人脸上的表情都很有趣,瞪大了双眼相互看着对方。
“承朗,谢谢你出现在我的青春里,我不后悔爱上你,最后我很卑鄙地吻了你,我只想将我的初吻献给我的初恋,再见了。” 碧丝站起了身子,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公寓。她身上还穿着昨天那件挂脖开叉红色连衣裙,很单薄,同样很清凉。
颜承朗本想叫住她,让她披上自已的长风衣,但他最后还是什么都没有说,只是望着碧丝消失的背影,发了一会儿地呆。
随后他走到窗户边,修长的手指拉开了窗帘的一角,看到碧丝站在秋风中等车,一直到她坐上了一辆黑色的宝马车后,他才动了动薄唇,对着远去的那辆宝马车说:“谢谢你的喜欢,谢谢!”
然而当天下午快5点的时候,夏承铭就到了他的公寓中。
他将手上的一份合同和房产证给了颜承朗,语气颇为兴奋,“大哥,你知道吗,当初那个四合院的屋主说什么都不肯卖,今天居然一早就和我的公关部长联系了,也不要最高价格,直接按照现在的房价卖给了我们,你说奇怪不奇怪?”
颜承朗扫了一下房屋转卖合同,看到最后双方的一栏甲方,签着陈碧丝三个大名后,他就什么都明白了。
“不奇怪,因为这个卖主是我的一个朋友。” 他揉了揉眉头,边说边打开了房产证,一张叠地整整齐齐的方块纸张夹在了里面。
颜承朗直接打开了纸张,仔细地看了下来:
承朗:
展信安好!
这是我最后一次这么亲切地叫你了。
你想不到吧,为什么我不打你电话,也不发你短信,甚至不上微信;上□□,而是偏偏要写信。
因为我把你的电话,微信,以及一切的通讯工具都删掉了。就在今天,对,就在今天,然后扔到了属于你的一切东西。
我甚至新买了手机,因为我的旧手机中都是你,你的信息,你的号码,你的照片,你的···
因为我想把你忘记,重新开始我的生活。
我太喜欢你了,我怕一看到有关你的任何东西,我就会想起你,所以我选择了销毁所有关于到你的一切东西。
有人说当不成恋人,可以当朋友。但对我来说,当不成恋人,我就不想做朋友。朋友可以天天看到你,可以给你发信息,可以给你打电话,甚至有时候可以和你一起吃饭。我不想,这样对我来说太痛苦了,所以我们做陌生人吧。要是有一天,我们在茫茫人海中相遇了,请你装作不认识我。
因为我从一开始接近你,我就想着要当你的女朋友。
没有一天没有一刻没有一分没有一秒是不想。
我就是那样变态地喜欢着你,满脑子里想到最多的就是做了你的女朋友。
所以,我对你好是有理由地。
不然,谁犯贱要对一个男人掏心掏肺挖空心思地好。可惜地是,你那时就在潜意识地拒绝我了,从不让我在你家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甚至我来了,你就动手做饭给我吃,还不让我洗碗,每次我买生日礼物给你,你就相对还我更丰厚的礼物。
你对我就像对一个朋友一样。
可惜当时我吹眠自已不想懂。
其实仔细想想,承朗,你真的没欠我什么,是我一直被感情迷糊住了眼睛,视线不好,一直没发现,这不都是我在一厢情愿吗。
你从来没有给我过什么暧昧,没有给我什么一丝希望,但是我却傻傻地以为只要你没有女朋友,我就可以一直喜欢着你。
你的眼里心里除写故事和家人外,就再也没有任何人的存在了,这给予了我很大的希望,以及一颗心始终是蠢蠢欲动地。
我喜欢你,从16岁那年在苏黎世湖见到你的时候,就对你一见钟情了。
可惜的是,你不喜欢我。现在我终于承认了,说出来后,也不怎么难受,是我给自已编织了一个美梦,告诉自已你其实对我感觉不一样地。
直到了昨天,我才明白了。
原来,即使没有你喜欢的女人,我还是一样地输了。
我没有输给任何人,我只是输给你了,输给了你那样冷漠的心,始终不肯动心。这也是我骄傲的地方,起码我没有被任何女性打败,不要问我为什么会有如此怪的想法,因为我是女人,女人有时候就是那么莫名其妙。
今天我一回到京城的别墅中,就给夏承铭的公关部长打了一个电话,把四合院卖给你,前段时间,我想着一个阴谋诡计,是的,我想要设计你,所以迟迟不把四合院卖给你,为的就是希望你能再一次看到我的好,能将那天雨夜的话给收回去。
我甚至想,即使得不到你的心,我得到你的人,那样也好。
说不定,上帝优待我,会给予我一个天大的宝贝。
但今天,我从你公寓出来的那一刻,才发现我真的死心了。
我从不后悔爱上你,甚至也不后悔我曾经想要设计你,更不后悔今天早上吻了你,因为我喜欢你,那样那样地喜欢你。
尽管那是没用的喜欢,但是我想我会忘记你吧。
我不想呆在京都了。
所以,我让爹地来接我,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在飞机上了。从此以后,我们再无瓜葛了!
再见,颜承朗。
这辈子我最喜欢的人。
你是我整一个青春,谢谢你出现在我的人生中!
———碧丝
某年某月某日
宁市大剧院
古典音乐演奏会在悠扬,缓慢地节奏中拉上了结束的帷幕。
顾明达看得津津有味,甚至遗憾为什么这么早结束。
而她身边的裴缺却一脸的勉强,他扳着一张严肃的脸,装作聚精会神的样子,而然他上下的眼皮子不停地打架着。好在他的意志力过强,加上全程的一脸面无表情,顾明达倒是都一点都没有看出身边的男人有什么不对劲。
“走了。” 顾明达站起了身子,由于她听得很过瘾,神情有些兴奋,双手相互交叉着,拍着手,整个人背对着人群在走,“裴缺,你是第一个和我一起听古典音乐演奏会不打瞌睡的人唉,我爸爸妈妈哥哥们还有小雅,一听古典音乐,他们就在我旁边呼呼睡觉。”
听到顾明达语气中的赞赏,裴缺顿时精神抖擞了,一扫在音乐会上萎靡之气。
演奏会已经结束了。
所以来听演奏会的人们都慢慢地拥挤到了门口。
“小心!”裴缺眼尖地看到顾明达踩空了一个台阶,眼看要摔下去的时候,他一把扶住了她。
两人眼睛对着眼睛,嘴巴对着嘴巴,彼此间靠得那样地近,甚至连彼此间的呼吸都闻得到。
他清楚看到了她小扇子般的睫毛,一根根卷翘分明,垂在眼睑上,格外地好看。
而顾明达却感叹为什么裴缺的皮肤这么好,完全看不到他一丁点毛细孔,鼻子那样英挺,眼睛异样的迷人,颜控的她禁不住脸红了,她慢慢地发现她的心脏在不停地加速跳动着。
“没事吧?”裴缺扶住了顾明达后,随后就跟在了她的后面。他看着前面走在台阶上的顾明达,放慢了自已的步伐跟着她,就在背后默默地看着她,以防出现刚才的意外。
一走出大剧院门口。
天公不作美,下着点点的雨水。
早上还是好好的大晴天,到了晚上却下起了雨。
糟糕的是,两人都没有带伞。来的时候由于地下车位爆满了,裴缺将车停在了路边,就算他想开过来的话,但剧院门口是不允许停车地。
作者有话要说: 冷冷冷冷
☆、第77章 大雨
渐渐地,点点的细雨逐渐变大了。
黄豆般大小的雨点打落在外面的地板上,溅起了一朵朵小小的水花,犹如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
大雨困住了不少人们的步伐。
有些带着伞的人们站在剧院门口,似乎在观望着雨会不会慢慢变小,可惜遗憾地是,雨点是越下越大了,一点儿变小的趋势都没有。
顾明达和裴缺两两相望,他们的车停在了剧院的小道上,距离大厅门口大概两三百米的样子。
整个大厅外侧,只听到了雨点哗啦啦地声音以及人们的窃窃私语。
过了好一会儿,裴缺干脆脱下了外套,将外套遮盖到了顾明达的头上,“额,车上也没伞,我们就这么走吧。”
顾明达也不别扭,眼下这大雨一时半会也停不了。
这雨是逐渐地增大,也不是夏日的雷雨会过一会儿就停。
要回家没伞没雨衣,目前这件外套是最好的遮雨工具了。
“走吧!” 站在台阶下,雨点哗啦啦地滴落在了上面,奏响了一阵又一阵低沉的音乐。裴缺眺望远处,黑漆漆的夜晚,天空下着磅礴大雨,英挺的眉峰紧紧地皱成了一个“川”字,下意识地将外套往顾明达的身边遮了遮。
这么大的雨点,老实说,如此地磅礴大势,顾明达亲身经历倒是从来没有过。她通常趴在自家的窗户上观看像刀子般的大雨。
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