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才是真大佬[快穿]-第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依锛彝獾幕畈欢嫉媚阕觯磕闱谱虐桑赡茄就芳薷械目嗤烦浴!焙榕呐呐耐罚澳闵贤妨礁龈绺纾揖湍阏庖桓龉肱艿梦阏腋龊萌思摇!�
胡敏聪抬了抬下巴,一脸骄横,道:“我没瞧上他,我瞧上林向阳了。”
其实一开始,她在两人之间犹豫不决,不过就像爸说的那样,林则太没上进心,家境是不错,但是也没好到能游手好闲的地步,不然家里直接给安排工作就行,也不用下乡当知青了。
林向阳也是北京来的,家境可能是比林则差些,可他本人能吃苦,也比林则温柔,嫁给他也不错……
胡敏聪娇羞的想着。
林则是不知道这对父女在想什么,要是知道,肯定会谢谢他们看低之恩。
作者有话要说: 再来一章过度,开启升级打怪模式……
第11章 七零年代男知青8
没有喜酒,没人送亲,第二天胡巧就自己一个人挎着包袱来到他家,成为他在这个世界的老婆。
“往后一起好好过日子吧!”林则接过她的包袱,手轻轻捏了捏,估计里面就一些贴身衣物,连外套和冬天的棉衣都没给带。
胡巧眼含泪花,难堪的低下头,现在这年月都不富裕,可是再不富裕,女方也会准备一双新鞋作为陪嫁,更不会连以前的旧衣裳都不让带。本来就是她爸妈逼着林则娶她,现在在林则面前,她更抬不起头来。
“别瞎想,我对你印象很好,不然就算你爸把刀架在我脖子上我也不会答应。”林则觉得这件事不处理好,以后她只会更自卑,“温柔体贴就是你最好的嫁妆,而我给你真正的聘礼,就是迁就与疼爱。”他以前在论坛看到的,也不知道管不管用?
“说得好。”林向阳的声音突然从门口传来。
两人惊的回头看向门口,好家伙,大半知青都过来了。
“最好的嫁妆是温柔体贴,最好的聘礼是迁就与疼爱。”李文雅的吴侬软语念出这句话,显得更加情意绵绵,“林则同志,你说的太好了。”
“这句话说的确实好。”杜南星重重拍了林则肩膀一下,“我原本觉得你这人冷冷清清的,没想到这么浪漫,看来我们都被你的外表给骗了。”
林则:不,我确实很冷清。
林则看着这群人这么慷慨激昂,又见胡巧感动的泪流满面,深刻体会到这个时代的淳朴。
“咳……”被这么多人调侃,林则也有些不好意思,“你们这么一大早的来干嘛?”
“今天是你们大喜的日子,我们来蹭蹭你的喜气。”杜南星抬起手,一条半斤左右的肉,“假也请好了,碗筷都带来了,你是不想给我们蹭都不行。”
林则看了他们带来的东西,有鱼有肉还有各种蔬菜,其中一个女知青手里拿着红纸和剪刀,这些人……是特意来帮他办婚礼的。
这群来自五湖四海的知青,各个面带笑容,真诚的看着他,林则觉得自己以前对知青的偏见太多。
这一刻,一直游离在外的林则,才算彻底接纳这个时代,融入这群满怀热忱和理想的知青当中。
林则重重的拍下杜南星的肩膀,拍的他龇牙咧嘴,“好兄弟,多话就不说了,今儿你们这份情我领了。”
杜南星揉了揉肩膀,总觉得林则是故意的。
众人开始分工合作,胡巧也擦干净脸,和李文雅他们有说有笑的做饭,带红纸来的知青开始剪喜字,然后招呼男人贴到门窗上,小小的客厅兼厨房,顿时热闹无比。
林则进里屋翻出钱和粮票,这些人这么有心的来帮他办婚礼,他也不能小气了。
趁着他们不注意,去找村里的老乡换些酒和肉去。
粮票,拥有居民户口的人,每月才能领到定额票数,但是这些粮票仅够自家用,饿不死,但也不能敞开了吃。
这时候有钱没票,绝对买不到东西,可票却能当钱用。尤其全国粮票,去任何地方都可以通用,没点关系很难换到。
“你真要拿这粮票换我家的兔子?”吴志勇反复看着全国粮票,问道。
“真的,如果你们家鸡能换更好。”林则很眼馋他家的鸡。
吴志勇警惕的看着他,“这鸡留着下蛋,我可不换。”
这时候的母鸡金贵着呢!每天下的蛋就是家里唯一能补贴家用的东西,有个红白喜事,也能拿来走礼,可以说是家里的重要财产。
“行,等下回你家孵小鸡仔的时候,给我挑几只好的,我还拿粮票换。”林则没多说什么,提着两只兔子到了隔壁的吴老二家。
这老头是个光棍,听说以前有老婆,喝酒后爱打人,他老婆就被打跑了,现在他自己酿酒喝,偶尔村里有人办喜事会用粮食或是钱跟他换酒。
看林则提着两只兔子和两壶酒,屋里的人眼睛全都亮了,不自觉的吞了吞口水。
林则笑着递给知青中的一个老大哥,“我不会杀这玩意,还得劳烦勇哥。”
“这有什么,交给我就是了。”刘勇提着兔子到院子里,屋里的女人赶紧端盆的端盆,烧开水的烧开水。
这一顿所有人都吃的很尽兴,杜南星喝完最后一口酒,“要是以后顿顿有这样就好了。”
“想什么美事呢!”刘勇砸吧下嘴,像是回味刚才的肉味。
他们只请了半天假,收拾完,各自拿着碗筷回去休息休息,下午还得出工。
“他们都很好。”胡巧双眼亮晶晶的看着他。
“是不错。”林则把桌子挪回原位,边说道:“本来我想先处一段时间,可这事闹得,昨天一开始我并不是针对你,只是那会不把事情说清楚,对你名声不好。胡巧同志。”
见林则这么严肃的叫她名字,胡巧捏着抹布不敢动,“什么?”
“我在这里没有爸妈亲人帮衬,孤家寡人一个,我自己也干不了重活,你以后跟着我,会很辛苦,你想好了,真的要嫁给我吗?”
“当然。”胡巧生气的瞪着他,“我就想和你好。”
林则笑了,伸手抹去她的眼泪,“那就和我一开始说的那样,好好过日子吧!”
林则和胡巧结婚的消息在村里一下传了开来,林则说的那句话也传了出去,已经结婚生孩子的人听了,都是一笑置之,觉得年轻人太天真,可那些还没嫁人的小姑娘听了,各个都双眼冒红心,只觉得林则浪漫又有才华。
杜南星还特地跑过来把这个消息告诉他。
林则想了想,这个时代没有电脑、手机,猛然听到这么一句‘心灵鸡汤’难怪反应这么大。
对此林则耸了一下肩,“她们不嫌弃我是懒汉了?”
“也有说酸话的,说等着看你们怎么过以后的日子。”至于怎么酸法,杜南星没说,转而说道:“明天乡里有拖拉机去县城,一个人一毛,你要不要去?”
“去,当然去。”林则早就想去县城了,答应给林慧的信还没寄出去,这里离县城实在太远,六/七十里路,要走大半天才能到,还得给胡巧置办些衣服,家里也得添些东西。
“行,那你明天到知青所集合,我还有林向阳、路遥都要去。”他们到这也还没给家里报平安。
第二天一早,林则带着红着脸的胡巧一起去县城,那些知青看他们走过来,挤眉弄眼的怪笑。
林则踢了笑的最贱的杜南星一脚,“赶紧出发,今天要办的事情可不少。”
他和胡巧还真没发生什么,昨晚他们已经谈好,先处一段时间,等年纪再大点再说。
上车的时候,林则看到林向阳先扶路遥上去,然后再小心翼翼的扶着李文雅,虽然都是扶,一个只是搭把手,一个温柔细致的扶,差别巨大,看来这段时间,两人已经擦/出火花?
五点出发,到县城的时候已经六点半,林则把两封信投递进邮箱,一封是给林慧,这妮子现在不定怎么担心他,一封是给苏曼,哪怕这个妈妈当的不称职,为人子女,也不能结婚了都不和她说一声。
“你妈会不会看不上我?”胡巧有些担心的问道。
“不会,我妈是一个很温柔的人,不会看不起你。”或者说你越弱,她越同情你。
寄完信,林则准备带着胡巧先去看看供销社有没有肉卖,以前他一直不太爱吃肥肉,在这生活了几个月,现在最想的就是油汪汪的大肥肉。
运气不错,今天竟然有肉卖,不过前面已经排起长龙,林则对买到好肉不报太大希望。
轮到他们的时候都已经八点多,猪肉案上只剩下零星的几块瘦肉和一只猪脚这些骨头多,没什么油水的肉。
“同志,这个筒骨给我来一根,猪脚还有这块肉也要。”给完钱和票,林则没有马上走,等最后几个买肉的人离开,林则凑近切肉的男人,“你们这儿,猪多久宰一头?”
“半个月一头,怎么了?”男人把刀具收起来,还算和气的回道。
“就是那个猪油版,能不能给我留一扇?”不等对方拒绝,林则立马说道:“我能用全国粮票或者工业票来换。”
男人转了转眼珠子,左右看了一下,“你们跟我来。”
林则把肉放进胡巧的背篓里,交代她在这等他,自己跟着男人拐到后面小巷一座小院里。
“我叫陈红军,兄弟怎么称呼?”陈红军擦了擦手,伸出手来。
林则和他握了握手,笑道:“林则。”
“你刚刚说有工业票?”陈红军音量降低,“有自行车票吗?”
林则眼睛一眯,“一扇猪油版可换不了一张自行车票。”
陈红军双眼一亮,这么说他手上有自行车票?
上下打量着林则,看得出是受过教育的人,又在他的手表上停顿了一下,沉吟许久,说道:“一扇猪油版,十斤肋条肉,外加二十块钱,怎么样?我开的价很高了。”
林则心里算了笔账,当时他花了三十块钱买的自行车票,没想到在小县城这么紧俏,早知道多买几张。
现在住在村里也用不上,干脆先卖了,等下次回北京的时候再找人买就是。
“再加半个猪头。”林则开口道。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以为这章能写到,但是修完文发现还没,对不起(>人<;)
我写文很慢,也不能说慢,就是一小时1500左右还是能够做到,但是我会不断修改,大概两小时写完一章,我会用五小时去改o(╥﹏╥)o
很想改掉这个习惯,但是做不到,无奈╮(╯▽╰)╭
接档新文,喜欢的先点点收藏:
《炮灰女配带球跑(穿书)》https://。jjwxet/book2/3826587〃)>
文案:
穿成豪门小姐,可惜是快要破产的豪门小姐……
有个未婚夫,可惜人家有真爱,她就是他们真爱路上的绊脚石……
趁着还没破产,赶紧准备点的养老金,跑路成功,刚没高兴几天,肚子一动一动的,她……她怀孕了……
谢谢所有亲的支持,爱你们,么么哒(づ ̄3 ̄)づ╭?~
第12章 玄幻奇幻炮灰才是真大佬'快穿'
一扇猪油版,十斤肋条肉外加半个猪头,从陈红军这借了一只麻袋,陈红军为人挺豪爽,还送了他一根猪尾巴和两块猪血。
从兜里,实则从储物空间掏出那张自行车票递给他,这笔交易就算完成了。
看着激动的满脸通红的陈红军,林则还不能理解这个时代一辆自行车的价值,毫不留恋的背着肉出门,到拐角处,确定四周都没人,偷着将整麻袋的肉收进储物空间。
“回来了?没买到肉吗?”胡巧探头看看,小声问道。
林则同样小声回答:“买到了,不过我怕这么带回去太显眼,让他晚上给我送到乡里。”
胡巧哪懂这些,林则怎么说她怎么听,高高兴兴的跟着他前往百货大楼。
说是大楼,其实就三层高,三楼还是办公室,在林则看来这所谓的百货大楼很普通,可是在七零年,他在老百姓的眼中地位非常高,在这里当营业员比公务员都吃香。
“你带我到这个地方来干嘛?”胡巧以前有幸来过一次县城,但是百货大楼是头一次来,怯生生的拉着林则的袖子,不敢随便乱看,“这里东西很贵的,我们还是快走吧。”
“咱们结婚结的匆忙,什么都没准备,我带的糖早没了,再买些回去给村里人分一分,沾沾喜气,另外给你买些布做几身衣服。”听林则说买喜糖回去分,胡巧甜蜜蜜的跟在他身后。
“您好同志,我想买糖。”柜台后坐着一个二十来岁的姑娘,看到林则和他身后的胡巧,翻了翻白眼,“票呢?”
现在营业员差不多都这模样,林则不想跟她多做计较,掏出几张糖票放在柜台上,“给我来两斤白糖,两斤红糖,三斤硬糖,再来一斤软糖。”
营业员拿出票仔细对过,确定能买这些糖,才起来装糖。
“不用买这么多。”现在一人分个一颗糖就不得了了,哪能买这么多。
“白糖是给你回门用的,红糖留着你吃,硬糖……分出一斤给你娘家,剩下我们分给村里人,软糖留着你慢慢吃。”林则还记得第一次见到她分到糖之后的模样,显然是很喜欢。
胡巧红着脸低下头,把糖放到林则的背篓里,亦步亦趋的跟着他。
路过鞋店的时候,林则想起来村里的风俗,出嫁的闺女,娘家会给准备一双鞋子作为陪嫁,既然她娘家没给,那就自己买,最重要的是胡巧就一双打了很多补丁的布鞋。
“同志,这些鞋子要票吗?”林则那些票中,还真没有买鞋的票。
“有要票的,也有不要票的,不要票的贵些。”这个营业员还算和气。
林则选了一双水蓝色塑料凉鞋,这在七零年可是高档货。
“试试。”
胡巧摇头,这上面标了价格,十块钱呢!有这钱她买布自己做十双都不止了。
林则直接拉着她坐下,然后蹲下身子,给她脱了鞋,吓得胡巧脚直往后缩。
“别动。”林则握住她的脚,帮她把凉鞋穿上,“站起来走走。”
胡巧红着脸,僵硬的站起身子在他面前来回走了一圈,又听他指挥,僵硬的坐回去。
“这双我要了,再把那双皮鞋给我看一下。”林则又要帮她换皮鞋的时候,胡巧抢过皮鞋自己穿。
林则笑笑,“合脚吗?”
“嗯!”声音小的跟蚊子一样。
“两双我都要了。”
皮鞋也不要票,但是要二十块钱一双,要知道现在普通工人的工资一个月也才三十几块,所以可想而知这双鞋的价格。
“太贵了。”两双鞋加起来得三十呢!他们家五个劳动力,省吃俭用一年也攒不下这么多钱。
“一双鞋还是买得起的。”林则把包好的鞋放到她背篓里,“走吧。”
找到卖布的地方,只有零星几个在那挑选,林则拉着胡巧上前,指着最上面一块红色的布问道:“这块布拿下来我看一下。”
柜台后面的女同志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妇人,瞧着很和气,说话也不如前面两个营业员那么傲气,“你有布票吗?”
“有。”林则从包里取出一小叠的布票放在柜台上面,这是他从北京带来的所有布票,今天都给带来了。
“这位男同志真有眼光,这匹红布颜色正,一般很难抢到,今天也是你们来的巧,刚到的货。”大姐从柜子底下拿出一匹布,放在林则面前。
“喜欢吗?”林则侧头问她。
哪个姑娘不爱俏,尤其在喜欢的人面前,看到这么漂亮的红布,不禁点头。
“这匹布我都要了。”林则说道。
“一丈就够了。”胡巧赶紧阻拦,她的身材娇小,用不了那么多布票。
“你得做身秋衣和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