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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8章

总裁的假面爱人-第1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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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胭脂搂住儿子:“小馒头,明天就开学了,我们今天去上次金叔叔说的孤儿院看看那里的小朋友吧,你不是说要送他们礼物吗。”
  “额,好吧。”小馒头是个很爱新鲜的小朋友,想到去孤儿院给小盆友送礼物便情绪再次高涨,对殷斐挥手:“爸比白白,我们去做好事不带你喽。”
  殷斐眼神抛个媚眼给胭脂对老婆佩服的竖起拇指。
  胭脂白了他一眼,开车门,身子和殷斐擦肩时被他借机搂着蛮腰亲了一口。坐进驾驶室,开车。
  其实胭脂的脑袋自从听了殷斐的信息就一直是空的状态。
  不明白沈曦怎么会和绑架自己扯上关系。
  那不是胭济和丰俊西做的吗?再说自己和沈曦认识多年虽然不是什么好友,但是每次见面都很客气,怎么可能是她呢?
  她怎么可能绑架自己呢?
  想破了头也想不明白。
  慢慢的开车回上高速回市内,只能下午听殷斐的消息了。
  殷斐和胭脂分开马上打的去了机场分局。
  单独的审讯室不大,开着昏黄的顶灯。
  沈曦很淡定很平静,惊慌失措了这么久,就像垂死的鱼不再挣扎了一样。
  其实她早就知道自己错了,早就后悔了,在被丰俊西扔进冰凉的湖水里时她喝了秘药浑浑噩噩的脑袋便有点清醒,挣扎着爬到芦苇棵子里喘息半天,药效过了,她清醒了,熬着时间到半夜猜测丰俊西走了才呼救。
  这半年她不敢抛头露面,不敢和家人联系,不敢去想林可思,更不敢面对自己一时任性冲动做下的糊涂事。
  其实想想更对不起胭脂,人在感情用事的时候往往眼睛是瞎的,在为了林可思把自己弄得人不人鬼不鬼之后,沈曦忽然明白了,林可思不爱自己,更不会爱现在的自己,她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
  徒然的放弃了自己的大好人生。
  双手被手铐烤着搁在桌面,身子前倾,睁眼看对面的警长。
  已经任命的姿态。
  殷斐被安排在另一个房间,和分局长一起看审讯室的视频。
  此时他脑子乱糟糟的,好像在忽闪忽现着什么。
  对面的警长四十多岁,看了卷宗问:“半年前那场S市的婚礼现场劫持案是你在背后主谋吗?”
  “也是也不是。”
  沈曦清晰的回答,眼神闪过怨恨。
  “什么回答?问你是还是不是?”
  警长很火,这个女人一点惊慌没有,或者一点痛哭流涕没有,就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还真没见过几个女犯是这得行的。
  沈曦见警长发火,倒是不好意思的笑了:“警察叔叔,您千万别为我这事生气,我是配合的态度,实话说这件事我是错了,但是主要是被人利用了,后悔的要死,所以我是一万个愿意配合警察叔叔把那个人渣丰俊西抓起来的。”
  警长掏出烟,在桌面敲了敲,点上:“好,你说你配合,那就说说所有的情况,我看到底是不是配合。”
  沈曦眼睛盯着警长:“有烟吗?给我也来一根。”
  殷斐在视频前皱眉,这女人看着也是社会人啊,怎么会和胭脂扯上关系?
  警长从烟盒里分出一根烟给她扔过去。
  “火。”
  啪。警长伸出火机帮她点着:“说吧,别矫情,我没那那耐心。”
  沈曦使劲抽了一口烟,并没有从鼻孔冒出烟雾来而是从嘴里吐出。
  说明她并不是经常吸烟,此次吸烟可能就是缓解紧张吧。
  殷斐把手指放在嘴边,耳朵竖起了准备听这个叫沈曦的女人说出的每一个字。
  沈曦闭着眼睛又抽了一口烟,呛的直掉眼泪。
  她也不擦,直接就着眼泪说:“我和胭脂没有仇怨,认识很多年了,关系也不错,其实绑架那次我并不是针对她,也不知道会造成那样严重的后果。
  那次我只是不想让婚礼发生而已。丰俊西找到我,说会帮我阻止婚礼,到时候把胭脂带走,让婚礼不能进行下去。我给了他五十万,还特意叮嘱说,只要把人带离婚礼现场就好了,到郊外随便找个地方把胭脂放下来。
  他也答应了我。过程中胭脂被丰俊西带到车上我还打过电话又说了一次到郊外就把人放了的事情,丰俊西也答应的很好。但是我没想到晚上我看了新闻却是胭脂被——”
  沈曦垂头,叹口气。
  “这么说你还是无辜的了?”警长讥讽道。
  “没。”沈曦惨白的苦笑。

☆、275 今天真是个喜气洋溢蓬荜生辉的日子

  沈曦垂头,叹口气。
  “这么说你还是无辜的了?”警长讥讽道。
  “没。”沈曦惨白的苦笑。
  “我也得到了报应。那天晚上我去丰俊西家质问他为什么要做的那么狠毒。他不接电话。我发了一条要揭发他的信息,他回了,然后我们约在公园的湖边见面,我劝他自首。他给我下了睡药,然后把我扔在了——后湖里。”沈曦说到这好像还是很后怕的样子。
  身子瑟缩了一下。
  “他把瞌睡过去的我扔在湖水里想淹死我灭口。不过那时我已经清醒了,等他走,爬出来,就一直躲着,不敢面对,也不敢报警,这半年生不如死。现在,落网了,反而也轻松了。”
  警长皱眉问:“你刚才说绑架无辜人员的原因就是不想让婚礼顺利进行,这是作案动机?为什么?”
  “因为——”沈曦苦笑,摇头,自嘲的垂头低问:“我可以不说吗?这个原因其实和案件无关吧。”
  “没有和案件无关的动机。说。”警长怒耐烦,这个女犯,真是没把警察局当警察局,还敢这样坦然自若的。
  沈曦低头,脸微微红,神情很是自嘲:“其实到现在,我自己都觉得这个动机很可笑,却差点要来了两个人的命,我愿意做任何弥补抓到丰俊西,也愿意做任何事请胭脂原谅,只是,唉——”
  “不要东拉西扯的,照实说为什么要作案?动机?”
  “呵呵,我喜欢林可思,暗恋了六年,所以——”
  警长没啥反应,照他当警察真多年的工作经验早就猜到了是这样,但是另一个房间的殷斐却愣住了。
  林可思?就是那次和自己打架的男人,和胭脂暧昧的男人,自己以为是自己老婆老公的男人,他们有过婚礼,那自己在干什么?
  脑子一阵阵痛,这方面的记忆好像很强烈。
  支离破碎的血腥从场面。
  审讯室里,警长最后问:“你口口声声的说想弥补,那么配合警方的意思你愿意吗?”
  沈曦咬牙,
  神色怨恨,非常笃定:“只要能抓到那个人渣,再亲手煽他几个嘴巴,我愿意。”
  警长点头:“只要你配合警方,能抓到,但是能不能煽嘴巴,可要看时间地点,万一你因为想煽嘴巴,把嫌疑人给吓跑了,那你就罪加一等了。”
  “呵呵。”沈曦苦笑:“我知道。”
  W市沈家大小姐的生日宴会在W市著名的湿地风景区酒店三层举办,包了整个一层楼。
  如果说S市是林瑾为大,与S市毗邻的W市就是沈家到底天下。
  沈家一珠宝生意起家,现在在地产界也不是一盘小菜。
  被嫌疑又始终很久的大小姐回来,沈先生特意为这个女儿办了场声势浩大意在知会各界沈曦还是清白的生日宴会。
  晚上六点起,酒店外停车场车辆增多。华丽的玻璃门边,由两位标致的男侍候着,陆陆续续走进一bobo衣着华贵的绅士淑女。
  全玻璃通透的观景电梯直达三楼大厅,里面水晶灯层叠闪耀,琉璃盏清脆共鸣。富丽堂皇,流光溢彩,沈家已经好多年没这么热闹了。
  一切都是那么和谐,唯有沈曦的心情忐忑不稳,闷在房间里看着窗外的繁华,心事重重。
  沈曦的继母走进来,高跟鞋停在她在身侧:“大小姐,到时辰该你出场了,楼下一群人等着呢。”
  沈曦勾唇,不是笑,是讥讽。
  她心里太知道这个继母的心思了。沈曦倒霉,最乐的不仅是丰俊西,还应该有她。
  只是这个沈家,父亲能压事,不是那么的听枕头风,也顾念着沈曦的生母曾和他的深厚感情所以对沈曦一直呵护有加。
  沈曦淡淡挑眉,回身走向继母,像模像样的彼此都知道是假门假势的将手挽在一起,走出房门,彼此脸上立时都换上鲜艳璀璨的笑容。
  一个明艳如牡丹,一个妖娆如玫瑰。
  牵着手,长裙拽地在一片商贾贵官衣香鬓影的注目中,沿着楼梯上的红地毯走下楼,走向布置在三层大厅中央的舞台。
  沈先生立在舞台边上笑米米的等着他生活中的两个女人,一个是女儿,一个是尤物。
  等她俩过来,很自然的一手牵着一个走上舞台的台阶。
  沈曦僵硬的杵着站在父亲的旁边僵硬的扯着嘴角笑,眼神却往来宾的席面上扫。
  身上是粉色薄纱的千层塔小礼服,不是那么透,在裹胸之上,立秋后还是很热的季节,她却觉得浑身有点冷,这种冷,或许更是骨子里的不安。
  司仪此时拿起话筒:“今天真是个喜气洋溢蓬荜生辉的日子,今天也是沈家千金清清白白的生日,在此,沈先生及其沈家大小姐感谢各位百忙之中赏脸沈曦小姐的生日宴会,下面我们请沈先生讲几句话。”
  沈先生接过话筒,沉吟了一会儿,声音尤为低沉:”恩,前一阵子,传出关于小女的一些不良的消息,经过相关机关的侦破涤清,现已知道此事和小女无关,小女也是嫌疑人的受害者,所以,在此呢,借着小女的生日,邀请大家在此一聚,感谢诸位同仁朋友的赏脸,感谢诸位。下面就请大家入席吧。“
  沈曦心里长舒一口气,可以下台了,要不这样演戏,她今天特别的不习惯。
  她自小在台前大户人家长大,没那么清高,对社交需要的演戏并不排斥,也不是不会,但是,今天,她却觉得自己很虚伪。
  尤其不喜欢看见来宾们脸上脸上有得体的笑掩饰着的的那种八卦好奇狐疑,她们眼睛里暴露了他们的心思。
  看见父亲下台,沈曦也提起裙摆往下走,无视了继母伸过来的在众人面前表示友好的手。
  继母喜欢演戏,特别喜欢,自从十年前进了他们家门就一直乐此不疲的演,但是沈曦总会在父亲不在的时候,在继母的眼里看见冰冷和敌视。
  她一直为了爸爸陪继母演着,为了沈家的和谐,要么陪演要么不在家,更多是不在家,但是今天她不想奉陪。
  格外的,她想妈妈。想自己的亲生妈妈。如果有妈妈在,她可能不会那么痴迷林可思,只因为他温润温柔,如果有妈妈在,她肯定不会那么偏激得不到就犯罪。
  她沈曦本来也是个极为善良的女孩,小时候就为了每周能去孤儿院看一个可怜的朋友,和他做好朋友,她都不去爸爸指派的贵族学校上学。
  后来,那个男孩忽然就不见了,她还哭了很久,惦记了很多年,迷恋林可思,也许就是因为林可思身上有那男孩子特有的温润,优雅。
  今天,她想妈妈,也忽然的想起孤儿院的那个男孩,如果他们都在,她沈曦一定是个非常幸福的女孩,不会那么的执拗,那么的孤单,内心里没有支撑,就像个孤魂野鬼。
  世界上是不是任何没有母爱的孩子内心都像个孤魂野鬼,需要一份爱一份寄托一个皈依。
  她就是太想依傍林可思那抹温雅了,才做了那么不可饶恕的糊涂的事情。
  想起这些眼角就湿漉漉的,沈曦快步走到一张桌子前捏了张面巾纸,恺恺眼角。
  “沈——曦?”忽然低沉温润的声音在身侧呼唤。
  沈曦的心一沉,那么熟悉的声线,不用转头也知道了是谁。
  心脏要崩溃一般的跳动,面颊发烫,她的心好乱。
  林可思!
  是林可思,刚才自己情不自禁的就找他,没想到他来了自己却没发现。
  缓缓转头,目光往上,直直的,惶然落在那张无比熟悉的温柔面孔上。
  林可思一看真的是沈曦,几乎不敢相信,站起来绕过半张桌子,一拳砸在沈曦肩头:“卧槽,沈曦,你大半年玩啥呢,失踪失联,你去火星了还是去月球了?”
  沈曦肩头挨了林可思一拳,瞬间感觉很暖,几乎身子一抖,忍着镇定,咧嘴笑:没有啊,就是身体不太好,一直在休息。”
  林可思头发剪短了,贴着头皮的草坪,更加精干帅气。
  这时林可思身后走过来一个身材丰腴高个女孩,圆圆的脸蛋模样萌萌哒那种可爱,贴近林可思站住。看样子关系匪浅,甚至比较亲近。
  沈曦刚挤出的笑容立马一僵。
  心,开始沉沦,下陷,就像有个无边的黑洞吸引着她的心往下掉——
  眼眸疑惑的看着林可思。
  林可思脸上稍微有那么一点尴尬,但也是转瞬即逝,依就温雅的笑容,将胖乎乎的女孩子往前拉了一把:”我女朋友,钟子莹。“转头又对笑得灿烂的钟子莹说:“子莹,这是我哥们,以前公司的骨干,没想到啊,竟然还是沈家千金,我是厚得了不少啊。”

☆、276 欠下的总归要还

  林可思脸上稍微有那么一点尴尬,但也是转瞬即逝,依就温雅的笑容,将胖乎乎的女孩子往前拉了一把:”我女朋友,钟子莹。“转头又对笑得灿烂的钟子莹说:“子莹,这是我哥们,以前公司的骨干,没想到啊,竟然还是沈家千金,我是厚得了不少啊。”
  林可思话音一落,大家都有点尴尬。
  沈曦的心还没着陆,还在坠落着,而钟子莹,凭着女性的敏感,立刻意识到了自己的林大哥和这个沈曦之间有着似乎千丝万缕的关系。
  沈曦脸上还保持着尴尬的微笑,心里却是狂风暴雨,身子僵着:“恩,你们慢用啊,谢谢赏脸。”
  扭头,后桌的人群闪出让开一条道,都看着沈大小姐的情绪有点不对劲的。
  沈曦走到卫生间,双手撑着洗手池边的大理石台子,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脸色是白的,不自然的苍白。
  鼻子又高又俏,皮肤美好的像瓷器,白瓷;嘴唇微微有点厚,但是是流行的性感。她不丑,抑或说是漂亮的。
  头发没乱,睫毛有点花,主要是眼睛里的水汽还在不自禁的涌出来。
  她抽出洗手池边的纸巾,轻轻的擦,眼泪擦掉了又冒出来,一边擦一边哭。
  太可笑了,这一切真是太可笑了。自己暗恋的六年的男人,为了他铤而走险犯了罪的男人,为了把他从别的女人手里抢回来搭进去了一生名誉和幸福的男人。
  竟然,在这期间,有了女朋友。
  还不是胭脂,是另外一个从来没在他们生活里出现过的女人。
  没她沈曦高挑苗条,没她沈曦精致漂亮,没她沈曦家世奢豪,更没有她沈曦对林可思付出的六年,六年啊——
  她的青春,她的梦想,她作为一个女孩子一切的一切——
  可是,林可思竟然是选择了那个女孩而不是自己。
  她承认自己没有胭脂漂亮没有胭脂有女人味,她不敢奢望林可思放弃胭脂选择自己,但是她不明白自己哪里不如钟子莹,她对林可思的表白是那么的被林可思嫌弃;她冒雨去他家楼喜爱等他,冒着平生最大的勇气向林可思表白,可是他不客气的把他拎出去,那这个女孩又因为什么被他接受?
  只因为个头比自己矮胖吗?
  呵呵,世间还有这样的理由吗?
  现在,他们是座上宾,自己却是阶下囚,说服父亲办这一场宴会,不过是为了刺激丰俊西,不过是为了把自己推到风口浪尖上等丰俊西出现,说白了,不过是拿自己做被吃掉的鱼饵。
  眼泪犹如断了线的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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