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小说网 > 穿越电子书 > 空间之农女皇后 >

第141章

空间之农女皇后-第141章

小说: 空间之农女皇后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好久没杀人了!
  正好他现在心里烦得慌,若是可以亲手杀几个人来发泄一下心里的烦闷,倒是个不错的选择。因此,他选择了走小路,并迫切的期望着劫匪快点出现,如同猎人期待猎物快点儿出现一样。
  森林的深处,数百个身着黑衣,蒙着面的冷血杀手,执着弓箭,隐在树丛的后面,等着那群辽丹人的靠近。
  一个身材瘦小的黑衣人,将头贴在了地面上,侧耳听了一会儿,起了身,转身跪在了一个带了鎏金面具的男子面前,道:“少主,那群蛮子距咱们还有半里的路程,一炷香的时间应该就能到了。”
  “嗯!”
  戴着面具的男人低声应了一句。
  他墨发高束,身材颀长,虽看不清他的容貌,但那一身的气度风华,衬得他神采英拔、器宇轩昂,男人穿着一身黑色的长袍,手上还执着一把寒光闪烁的长剑,此时,正在用一块干净的帕子,专心的擦拭着那剑刃上的寒光。
  过了半柱香的时间,男人扔到手中的帕子,将长剑归入剑鞘。凉声道:“散开,准备!”
  “是!”
  数百个黑衣人齐声低呼,立刻‘刷’的一下散了开来,成半包围状,分别隐藏在了草丛中或大树上,几百个人在行动,却一点儿声音都没有。
  密林中,只能听到风吹树叶的沙沙声响。
  萨克努的人马越走越近了,大队的人马和车轮的咕噜声,惊起了林中的飞鸟一片。
  他骑着黑色的汗血宝马,走在最前列,淡蓝的眸子因为兴奋而闪闪发光,那幽兰的光如无行的利箭一般,射到了前面的草丛中、树冠上,随即,他扯开嘴角,呵呵的大笑起来。
  笑声未至,一道利箭忽然从前面破风而出,如闪电一般直射向他的胸口。
  “有刺客——”
  侍卫长高举起辽丹的弯刀,高呼着:“保护大王子——”
  瞬间,一百多个侍卫打着马,潮水般的向他的方向涌来,将他团团围住。
  “嗖——”
  “嗖、嗖——”
  无数支利箭向蝗虫般的飞射过来,让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保护主人!”
  辽丹的勇士们高呼着,挥舞着手里的弯刀,将密密麻麻的利箭拨到了脚下。
  然而,那些箭太过密集,还是不少的箭射到了辽丹勇士的身上,不多时,便倒下一片。
  萨克努一面挥舞着弯刀,拨开那些如蝗的利箭,一面纵马疾向前面逼近,在靠近一颗大树的时候,他忽然一挥手臂,手腕上的钢环儿‘铮’的一声飞了出去,飞到了树冠上,只听得树冠上一声闷哼,一个黑衣蒙面人跌落下来。
  “啊——”
  一声惨叫。
  掉下来的黑衣人被他接住了,当做活盾牌,挡在了他的马前,替他挡住了飞射来的十几根利箭。
  完全进入了刺客们的包围圈,萨克努兴奋的双眼灼灼发光,他随手扔掉刺猬般的的肉盾,举着辽丹的弯刀,向树丛中挥刀砍去。
  “啊——”
  “啊——”
  惨叫声不绝于耳,刺客们虽然都是江湖上训练有素的杀手,但他们一向杀的都是些普通人,哪里见过这种刀枪不入,又力大无穷的怪物,他们又哪里是这怪物的对手,眼下,就只剩下引颈待戮的份儿了。
  萨克努杀人的速度很快,简直就是秒杀,那口圆月弯刀,如雪片儿一般,见影不见形,只在瞬间便收割了几十个蒙着面的人头。
  而另一边,辽丹的勇士们虽然死伤过半,但剩下的,都成功的突破了箭雨阵,举着辽丹的弯刀,嘶喊着冲杀过来,这群黑衣杀手们近距离的厮杀。
  辽丹的勇士骁勇善战,但杀手们也不是吃素的,除了刀剑上的功夫,那些江湖的手段也让这些辽丹人应接不暇。暗器、迷药,轮番上阵,将突破箭雨阵的勇士们又杀死了不少。
  大家都在忙着搏命厮杀,谁都没工夫顾及停在队伍后面的马车,等到萨克努察觉时,那辆马车早就不见了踪影。
  “杂种!”
  萨克努恶狠狠的骂起来,他一拳打飞了一个偷袭他的黑衣人,又顺手撕下一个挥刀砍他的杀手的手臂,扔在了一边儿,骑马跑到马车原来停放的地方,顺着马车的印记,打马向马车的方向追去……
  此时,朝阳紧张得心都要从嗓子里跳出来了,她蜷缩在马车的车厢里,任由落雪将一张薄薄的人皮面具贴在她的脸上,又将她那满头的珠翠取下来,挽成了一个村妇梳着的发髻,在髻上斜插了一只简陋的木簪子,换上一身破烂的粗布衣裳。
  “公主,好了,我们走吧!”
  落雪低声说着,她自己也易了容,换上了一身粗布的衣裳,打扮成了一副标准的村姑的模样,身旁还放了一篮子的野菜。
  据皇后娘娘说,锦贵妃已经知道了理国公府要劫人救人的计划,一定会在林子外安排人手,等着将他们一网打尽的;而且,萨克努一旦发现她们不见了,一定不会善罢甘休,就算翻遍整座林子,也要找到她们,所以,眼下只有靠这样的法子出这片林子了。
  她敲了敲车壁,车子无声的停了下来。
  落雪扶着朝阳下了马车,又将那一篮子野菜道具跨在了胳膊上,拉着朝阳:“公主,咱们走吧!”
  朝阳咬着嘴唇,看了看车辕上戴着鎏金面具表哥,低声道:“大表哥,谢谢您!”
  莫子期看了她一眼,凉凉的说:“不用客气,保重!”
  便一抖缰绳,打马飞也是的去了。
  “快走吧,别看了,万一来人就糟了!”
  落雪提醒了她一句,拉着她走开了。
  朝阳一边走,一边担心的说:“大表哥驾着我的车离开的,会不会遇到麻烦啊?”
  落雪道:“公主放心吧,老国公爷都已经安排妥当了,待会儿就会有人代替了子期公子驾车引开萨克努,子期公子不会有事儿的。”
  听见落雪这样说,朝阳才放下心来,低着头跟她走了一会儿,又小声道:“落雪姐姐以后别再叫我公主了,只叫我玉儿就行了,免得被人听去了惹麻烦。”
  落雪笑道:“公主说的是,既如此,奴婢便斗胆,以后就叫您玉儿了。”
  朝阳也笑了:“那玉儿以后就叫你雪儿姐姐吧!”
  “也好,只是奴婢斗胆僭越了!”落雪客气着说。
  “雪儿姐姐这样说就跟我见外了,直到现在,我才明白,雪儿姐姐才是真正对我南宫玉好的人,以后,不管我能不能回京,能不能再做回公主,都一定把雪儿姐姐当亲姐姐看待!”
  朝阳陈恳的说着,她说的可不是客套话,而是句句都是肺腑之言,这两天,她已经看明白了,她原本的那些下人,都是惯会拜高踩低的,因萨克努不待见她,所以他们也都不把她放在眼里,非但不服侍她,还对她冷嘲热讽,侮辱打击。
  只有落雪对她依旧恭敬如初,尽心尽力的照顾她,为了她不惜违背了萨克努的意志,冒死给她偷找吃的,在她害怕的时候安慰她,鼓励她,在她最困难的时候帮助她,扶持她。
  落雪为她做了这么多,她又怎能不敢动呢?况且,她本就是个性情中人,这会子,她真的已经把落雪当成只自己的亲姐姐了!
  ……
  空间的时间和外面的时间不同,在空间里睡了五六个时辰的觉,而外面不过才两三个时辰而已。
  采薇睡醒后,觉得周身的疲倦都不翼而飞,整个人顿时精神了不少,趁着自己精力旺盛,她到练功房去练了一会儿内功,先打坐,后又到鹦哥和长眉给她准备的大笸箩沿儿上跑圈儿,直练到汗流浃背才停了下来。
  她发现,在空间里练习内功,要比在外面练习收效大许多,比如在外面练十天能达到的境地,在这里最多两天就能练到,她总结了,得到的结论是,空间里有灵气滋养,所以做什么事情都可以事半功倍!
  身上练出了汗,采薇自然是要到温泉里泡上一会儿,消汗解乏。
  泡温泉时,她发现自己的皮肤似乎比以前更白皙、更透彻了,是那种炫目的瓷白,透着淡淡的粉色,好看极了!
  而且,更让她兴奋得是,她的胸部也比前两天大了一点儿,虽然只是大了那么一点点儿,但还是被她给敏锐的发现了。因为目前她最关注的,就是自己的胸部发育了。
  采薇垂头仔细的观察了一会儿,又按医女的手法按摩了一会儿,暗暗为自己的两个旺仔小馒头加油,祈祷它们一定要争气,一定要努力的生长,最好能长到高挺圆翘、波涛汹涌才好!
  为了识相这个宏伟的目标,一从温泉里出来,她便去了自己种的那片果树林,在一棵木瓜树上摘了一个熟透了的木瓜,就着灵溪的水洗了洗,切开后吃了起来。
  老实说,虽然木瓜的营养丰富,而且具有极好的丰胸作用,但它的味道实在不敢恭维,特别以一看到那堆黑漆漆的木瓜籽儿,像一堆黑虫子的竖起的脑袋似的,素有密集恐怖综合征的采薇,简直是阵阵恶寒。但是,为了自己的丰胸大计,她用坚强的意志,强忍着那股难以下咽的味道,将那颗大木瓜吃下去的。
  鹦哥看着她表情纠结,抱着一颗大木瓜大口大口的吃着,一时好奇,就也摘了一个吃,结果刚吃到嘴里,就吐了出来,‘哇哇哇’的直叫唤。
  “主人,这也太难吃了吧?您为什么要吃这么难吃的东西,院子里的果子不好吃吗?”
  采薇苦着脸说:“我也不想吃啊,可是不吃不行啊!”
  “为什么不行?”
  “因为我不想当……太平公主啊!”
  “太平公主?什么是太平公主?”
  鹦哥不知道太平公主是什么意思,一副傻愣愣的样子,采薇便好心的把太平公主的含义解释给它听,顺便把木瓜的作用也解释了一下。
  鹦哥听了,立刻触电似的把抱在怀里的木瓜扔在地上,双翅捂着自己小小的胸脯,惊慌失措的怪叫起来,气急败坏,又飞又跳,唯恐自己长出一对女人那样的胸脯来。
  采薇被它的想法逗得哈哈大笑,情不自禁的脑补出了它长了一对儿胸脯的模样,越想越觉得好笑,最后笑得她肚子都疼了。
  本来,今天晚上是她打算去青云镇收拾那个变态的色魔,心里多少有几分的紧张,但是因为多了这个小插曲,让她顿时笑抽了,所有的紧张的情绪都跑到爪哇过去了……
  晚上,采薇在空间里擀了一顿打卤面面条,打了个蘑菇卤,和几位神兽吃完后,就安静的等着,直等到外面三更天的时候,才从空间里出来。
  三更天,外面已经是一片寂静了,街上的晚市儿也早就散去了,空无一人。采薇走到一处偏僻的小巷,低喝一声:“白毛虎!”
  立刻,白毛虎出现在她的面前,弓着身子,沉声道:“主人,您有何吩咐?”
  “驼我去青云镇!”
  “是,主人请上来吧!”
  白毛虎曲下身,采薇一跃上了它的后背,抱着它的脖子,伏在它的身上,风驰电掣的向青云镇跑去。
  青云镇距青县的距离并不远,它们都隶属于汴州府,相距不过二三百里的样子,白毛虎跑了一刻钟便到了。
  相比青县,青云镇更冷清,大街上不仅一个行人都没有,连盏路灯都没点,=。
  采薇一到,便找到自家原来的八福酒楼,这家酒楼早就被南宫逸买下来了,但是据说当时大房的一家子就是被这酒楼的原掌柜崔渊给赶出去的,所以,她现在很想看看,这家酒楼现在到底属于谁?
  只是,酒楼的的大门正紧锁着,里面黑咕隆咚的,看不出个什么所以然来。
  她又走进后院,后院的门也被锁的紧紧的,院子里静悄悄的,似乎没有人居住,不然,也不会再大门外面锁门了。
  采薇一跃,从墙外跳了进去,走到了院子里,见院子里还是原来的老样子,六间厢房里,她种下的青菜已经被吃了大半儿,剩下的还在郁郁葱葱的生长着。
  来到房子前,她推了推门,没想到屋子的门竟然没有锁,只一推,便开了,她轻而易举的就走了进去。
  走进屋子,采薇拿出了某人很久以前在这屋子里给她的那颗夜明珠,举起来照了照,发现屋子里干干净净的,一点儿灰尘都没有,特别是她的闺房,更是明窗净几,不染纤尘,连被子都是晾晒过的,一点霉味都没有。
  这里一定是经常有人来打扫,才会这般干净整齐的,她望着隔壁的方向,无奈的笑了笑,心中生出了几分苦涩。
  那傻小子,看起来憨憨傻傻的,可认准的事儿,八头牛都拉不回来,明天就要相见了,但愿这次,她能让那傻小子彻底绝了念头才好!
  天已经很晚了,采薇在自己的绣榻上躺了下来,盖着厚实温暖的棉被,想要睡上一会儿。
  然而,却翻来覆去了许久,却怎么都睡不着。
  一些关于这间屋子、这张榻的回忆,如同倒带一般,在她的脑海里回放着。
  当初,她将那个男人救回来时,就是将他藏在这张榻上的。
  那时,男人伤的很重,完全没有自理能力,她曾在这里帮他涂过药,喂他喝过鸡汤,给他剥过螃蟹,还有一次,连小解都是她帮的忙,害得她损失了一个美女耸肩瓶……
  想到这儿,采薇的脸红了,伸手将被子蒙在头上,吃吃的笑了起来……
  他也曾在这间屋子里跟她闹过,威胁过她,也给过她承若,只是,那时他们之间的感情还没有像现在这样深厚,他承诺要对她负责,却被她劈头盖脸的骂了一顿,那时,她那么讨厌他,还在他的背上写了和大大的‘贱’字,现在想想,那时的时光也是很美好的……
  一波接一波的回忆不断的涌来,从他们第一次在山上见面,到在镇上见面,再到她救了他,两人一起对付天机子,直到现在。
  他们在一起经历了那么多的风风雨雨,为了爱她,他要放弃许多对他来说很重要的东西,也要承受许多原本不存在的压力,可他都义无返顾的去做了,为了回馈他的这份真情,采薇也暗自决定,要竭尽全力的去帮助他,决不能让他因为她,失去他应得的!
  隔壁一家人起得很早,才四更天就起床了。
  周叔背了个花篓,准备到早市上去买肉和菜;周婶子忙着和面,准备待会儿包饵饺和混沌等小吃;九斤则早早的起了身,去了前院的酒楼打扫。
  那间酒楼正是采薇送给他们的,取名叫做“周记烤肉”,依旧是以卖烤肉串儿为主,但是因为没有了孜然这种烤肉最关键的原材料,所以生意虽不及从前火爆了,饶是如此,每日赚个三五两银子还是绰绰有余的。
  采薇听到隔壁又开门的声音,就走了出去,隔着墙头叫了一声:“周婶子!”
  周婶子见了采薇,吓了一大跳,像见到了鬼似的,大惊小怪的叫道:“薇儿,你咋在这儿呢?”
  采薇笑道:“在京城里呆腻了,想回来住几天,婶子不会嫌弃我吧!”
  “这孩子,瞧你说的,你回来了,婶子高兴还来不及呢,又怎么会嫌弃你?老实说,婶子还以为你去了京城,这辈子都见不着你了呢!”!“
  说着,声音竟有些发涩,低头抹起眼泪儿来。
  采薇见周婶子掉眼泪儿了,急忙从自家的院子走出来,几步走进了周家的院子,拉着周婶子的手,笑嘻嘻的说:”人家不过是跟婶子开个玩笑,到把婶子给惹哭了,采薇真是该打!“
  周婶子瞪了她一眼,道:‘你可不是该打咋的,既然回来了,也不吱个声,悄默声的就住到自家的屋子去了,你可知道现在镇上不太平,你一个姑娘家独自在家过夜,万一……”
  说到这儿,她倏地住了口�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