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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重生精灵大陆游-第1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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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九位黑暗精灵拿出他们特制的弓箭开始射地时候,黑死军团并没有太在意,起码我们看不出来他们有什么异动,不过,当弓弦响起。九道箭支如鬼魅一样无声无息的飞过,每一只箭居然都正好的命中眼睛,或者咽喉,这些铠甲照顾不到的地方的时候,在留下了九具被强劲箭矢钉到地上的尸体,黑死军团们发动了冲锋。
    没有任何声响,没有任何号令,他们就在那一瞬间,仿佛心有灵犀一样一起动了起来,怪异的动作。给人一种奇特的节奏感,却偏偏让人抓不准他们停顿的瞬间。这很讨厌。对于弓箭手来说,或者说所有远程攻击的人来说,预测对手地行动是必须掌握的技能,提前量地测定往往都根据对手的行动方式来测算。高手,在这方面最喜欢做的就是射惯性,因为只要带着速度,那么就一定会产生惯性,速度越快,惯性越大,而这个将停未停的瞬间。就是弓箭最好的杀伤时机。而黑死军团的移动,却给人一种怪异的节奏感,这种节奏感不但让你无法抓住他们停顿的瞬间,而且。即使你抓住了,那箭却射不上力道。虽然弓箭的力道是由弓确定的,但是对于一个高级地箭手来说。每一箭都是心技体的完美结合。如果说乱了自己的节奏那么,这箭射出去就会有微妙的不同。不但如此,打乱了节奏,射手心理总会有一种难以言语地不舒服。
    现在,这些马克希姆家族的弓箭手们就是这样的状况,他们射出去地箭雨,看上去很吓人,但是作为一个弓箭的行家,我却知道,这些箭雨不可能起到什么效果了。黑暗精灵们也是如此,在黑死军团开始移动的时候,他们就已经收起了弓箭。作为一个高手他们也知道,这样的情况,不如不射,还能保存一点体力——射箭对于体力的要求可是很高的。
    我所处的位置,是城寨的大门,本来,依托城寨,这样的攻击应该很容易就会被打退,可惜,马克希姆家的城寨虽然防守功能一个不少,但是的确是比较简陋的。这么少的人,如果他们是为了攻下这个城寨,自然是据城而守比较好,可是,万一那些人打得主意就是用这些人当炮灰尽可能多的给这些城寨造成损伤,要修复起来花的时间就多了,而且还不见得能弄好。既然我这样的高手来了,老杰克就绝对不会让我闲着的,所以我被他拜托带领了一小队人马,力求将这些黑死军团的家伙挡在寨子外。
    老杰克给我的枪,我已经装上了一个很漂亮的用银线编织成的血挡,在阳光下反射着银白的光。为这件很有杀气的兵刃增添了一丝冷酷的优雅,如果再有一匹白马,我这个时候说不定可以重温一下常山赵子龙的pose,可惜,虽然白马有,老杰克这里的马也都是好马,不过我的骑术实在是不够好,骑着马赶路自然是没有问题,可是要骑马作战,我自知是不够看的。况且,马匹的速度,只怕还没有我快。
    当然,如果骑
    菲斯,这些都不成为问题,那样即使我在马上专门摆斯也应该可以自行将这些家伙都解决。可惜,刚刚闹了脾气的格里菲斯再出这样的风头,对我来说不是什么好事,干脆,这次就将这个家伙作为后手雪藏了。
    说来也奇怪,面对这些古怪的,看上去就很威猛的黑死军团,我的心情并没有激荡,也没有说平静,反而有点懒洋洋的,好像,这满天的箭雨,还有那些冲到了近前的士兵黑漆漆杀气冲天的战刀都不是现实,而是一常电影一样,我不过是置身事外在欣赏而已。
    这样的心态,毫无疑问对我身后的那些士兵有所影响。能够被老杰克选来跟在我后面的,毫无疑问都是马克希姆家族比较精锐的力量,起码不是战场上的初哥,我并不知道这些人到底经过了什么样的生死杀场,不过,在我的感觉里,他们对这些黑死军团的家伙,有点底气不足。倒不是说他们害怕,相反,我可以明白地感受到他们的血在涌动,人也很兴奋,不过,大概是我电影看的太多了,真正的老兵或者胸有成绣的战士,对待战阵应该不是兴奋而是平静,一颗平静而坚强的心对战斗的好处是无法估量的。
    看来这些所谓的精锐,对黑死军团还是没有把握,也只有这样的情况才能够解释这些人为什么给人一种热血沸腾的感觉,这毫无疑问,是老兵们为了激发自己的士气,而任由英雄的热血沸腾。这样的士兵,是一鼓作气的战士,是冲锋陷阵的炮灰,绝对不是那种能够力挽狂澜或者劣势翻盘的队伍。
    就在我这样胡思乱想,对老杰克的人手在心里评价的时候,那些黑死军团已经冲到了近前。箭雨,不出预料,对这些人没有什么损伤,很多都没有射到这些人的身上,即使射到了,也被厚厚的盔甲弹开。虽然他们还在保持着怪异的,不断变化的节奏接近过来,虽然他们漆黑的鬼面具遮挡了面容和表情让人无从看清,但是我还是从他们平静的眼睛中,感觉到了一丝,寂寞,空洞,这样的东西,却根本没有表情。
    所谓呆若木鸡,大概就是这样的吧,看来黑暗精灵出色的箭术并没有让这些人心理有任何一丝的波动,这实在太让人赞赏了。不过,真可惜,你们为什么要过来呢?看看,已经进入到了我的攻击范围,如果你们停下,说不定还真的能够逃过一劫呢。
    —
    枪,动了,白光一闪,我相信,我身后的这些人只能看到一丝白光,那是枪上血挡反射的光,不得不说,白银制成的血挡的确很拉风,而且,最让我感到满意的是,这样的血挡清洗起来很方便,虽然我对枪的控制已经到了如臂使指的地步,但是还是会有一些鲜血飞溅出来。
    枪刺中了最靠近我的黑甲战士的咽喉,我的手轻轻的一压,枪尖一颤,就将这个战士整个人挑飞了出去,虽然我很想看到这个家伙划过一条美丽的弧线飞到阵后,可惜那满天的箭雨也不是吃素的,飞了一半,这个家伙就给城寨上射下的箭钉在了地上,想必城寨上的弓箭手也是很窝火的,终于找到一个可以发泄的目标了。
    枪挑飞这个家伙,让我觉得很吃惊,他们的铠甲,应该材质很好啊,本来我为了立威,这一挑下去,应该是将这个战士的头颅爆碎掉,来个天女散花,看能不能震慑到这些家伙,可是虽然我知道他的头已经爆碎了,但是我错估了力道,这一下竟然没有将他的头盔爆掉,实在出乎我的意料,本来我用的力道,绝对可以让精钢的头盔都承受不住的。
    既然没有爆掉,声势上就弱了许多,我无奈的发现,这个家伙的死对于那些冲过来的黑死军团成员没有任何影响,甚至连一丝情绪的波动都没有。
    不,应该说,还是有影响的,因为这个人死了以后,剩下的黑死军团加快了脚步,而且很明显得将目标放到了我的身上,这次他们可不是一个一个傻冲过来,而是组成阵势。
    我不得不佩服教会这些黑死军团步伐的那个人,这种怪异的节奏,对于一个正常的人的感官来说,是一种很别扭的迷惑,同时这怪异的步伐让人很难抓住攻击的时机,往往攻击下去就会收不到预想的效果,而更奇特的是,他们竟然能够在不知不觉中,通过这些怪异的步伐配合成阵势,或五个,或三个,这样能够大大的提高攻击的杀伤力和效率,以我的眼光来看,一般地军中高手,只怕躲不过这些黑死军团小队组合的一击,不过,我不是一般的军中高手,甚至不是一般地高手。很惋惜的,我再度出手了。

第二百四十一章 群斗
    个士兵,排成了五点梅花阵,当然,也许在他们眼里伐阵势是不会叫这么优雅的名字,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不过,这样的阵形,效果是很不错的。军队,最厉害的地方就是配合,一个人的战力有限,但是十个,百个,那么他们配合起来,就是一具杀戮的机器,就是征服的铁蹄。
    五个人,在我的面前,亮出了刀,角度都不一样,有的高高举起,有的从侧面砍杀,有的从下往上,有的斜斜的挂了过来,任何人,只要进入到这些汉子的攻击范围,这刀都会毫不留情的将他的生命带走。
    奇怪的步伐,加上刀上的寒光,还有那黑漆漆的面具和铠甲,这五个人好像鬼神一样,我不得不赞叹,我在这个世界,虽然经历过几场战斗,不过,矮人的攻击,取得一个猛字,而根老杰克他们一起对敌的时候,那些人虽然也是军中的高手,也精于配合,但是总有一种滑头的感觉,而这五个人则不同,悍,强悍,同时狠,我不知道古冈是怎么训练这些人的,他们虽然杨起了刀,但是每个人却都有致命的破绽,这些破绽全都需要配合的同伴来掩护,而能够做到这样,无疑,同伴之间的信任是无比的坚强的。
    又或者,他们根本不在乎自己的生命,连自己的生命都不在乎的人,自然也不会在乎别人的生命。所以他们悍。
    我倒是有点理解,为什么那些贵族的军队在这些人面前那么不堪一击了,不在这里亲身面对这些人的攻击,是不会明白的。这种死亡的气息,并不是战场应该有地。而是应该在地狱,在无边的修罗场。
    我也不认为,耶卡琳那说对了,也许,这就是古冈的黑死军团,至少,在我看来,能够有这样一只军队的人,早就应该统治一个国家了,即使他不想。这些军队也会推着他走到那个地步的。
    不过,很可惜,真的,我从心里为这些优秀的士兵可惜。他们的确配合的很好,的确拥有强大地杀伤力,可是对于我来说,他们不过是尸体。配合固然可以弥补到他们之间的破绽,这个看似严密的阵势,对我来说,应该是很棘手的。可惜,我用的不是剑。我用的丈二长枪,在他们的刀能够攻击到我的时候,我的枪早早的就可以攻击到他们了。
    高手,是从来不穿盔甲地,真的,盔甲这种东西,只能抵挡一般地伤害,对于高手来说,盔甲不过是限制活动地累赘。能够令高手致命的伤害,盔甲一定是挡不住的。既然如此,那么盔甲,就等于高手的催命符。
    就是这些盔甲,还有那诡异的步伐。让我找到了很轻松的干掉他们的方法。越是严密的东西,对配合的要求也就越高,出现了一个小小的问题。那么对整个配合来说,就是致命地缺陷。
    枪扎一条线,取得是霸气,是准确,不多费一丝力气,高手用枪,可以用来翻书而不会伤到纸,这样的精确,让我的枪刺出的那一瞬间,就已经决定了整个战斗地结局。
    我刺的是手腕,一个从斜下出刀的战士地手腕。我并不是要将他的刀挑飞,我不过用枪尖轻轻的从下顶了他的手腕一下。任何盔甲留下的缝隙只有两种,一种就是为了穿戴的方便而留下的,一种则是为了活动的方便,很显然,一件让穿上的战士无法作战的盔甲,是失败的,黑死军团的盔甲无疑不是。所以,在战士的手腕上,是盔甲薄弱的地方。
    我用的力不大,虽然他们活动的很怪异,但是支配他们行动的除了大脑和训练以外,就是肌肉和筋,有时候,一个外力作用到筋上,效果更加明显。我知道,我也是这样做的。
    当我收枪回来的时候,那本来准备从我斜下挥砍得刀,已经转了一个圈,砍到了另外一个参与攻击我的家伙身上,我很佩服这些士兵,这样的意外,通常情况下是会让人不由自主的产生停顿的,可是,这些士兵,却仿佛根本没有发生过一样,不过,这样一来,他们的破绽就没有人能够弥补了,一个完美的阵形,突然之间,就变得七零八落,好像小丑一样,再也对我构不成威胁了
    我不会让这些人靠近我的,任何兵器都有缺陷,丈二长枪也不例外,虽然我能够在近距离让这杆枪发挥棍的作用,但是我却没有必要自找麻烦,被缠在乱军之中,有时候,实力的高低转换到战场上,也不过是实力高的人能够撑的更久一点罢了。蚂蚁多了还能咬死大象呢——这并不是一个笑话。
    我也没有让这些冲过来的战士们有机会调整阵形,因为在他们后面还有更多的人向我冲来。我用了最快
    简捷的动作,解决了那五个走在最前面的士兵,没有漂亮动作,没有小说里的傲气冲天,这些动作,说起来很平淡,就是一刺一收,没有那么玄妙的**不停的内力。战场总不是文人形容的那么带有艺术的效果。什么惨烈啊,什么雄伟壮阔啊,什么残垣颓石啊,那都不是战场,作为一个身在战场上的人,他唯一在意的就只有敌人和同伴,敌人要死的才好,同伴要厉害的好。
    如果想在战场上活得够久,就永远不要当孤胆英雄,同时也永远不要追求招式的漂亮,打斗的流畅,要有效率,杀人的效率,能够用一下的,绝对不要用两下,能够只动手腕的,绝对不要动胳膊。因为你需要保留每一份的体力,因为你不知道,是不是就是一丝体力的浪费就会让你没有办法坚持到近在咫尺的胜利,或者让你没有力气逃到安全地地方。即使现在的场面,我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我的体力绝对够用,我也不准备浪费,一旦养成了习惯,那么真的要命的时候,只怕连后悔的时间都没有了。
    黑死军团已经在我手上折了六个人,这对于他们不到百人的队伍来说,是个损失了,可是他们必须闯过我这一关,因为他们不能够停下前进的脚步。城寨上的箭并没有停止,从他们动身的地方,到我的面前,就是死亡地带,虽然他们的步伐让城寨上的箭手狠难受,但这并不是说这些箭都是幻觉,一个不小心,还是会死人的,刚刚因为我的阻挡,还有我挑飞的尸体,已经有几个被迫停顿下来的身影被检钉在了地上,所以他们不能回避,至少,到我的身前,那些箭雨就会停下。
    —
    出乎我的意料,我身后的人,那些精锐的战士,那些士气高昂的战士,那些被我无视的人群,在我轻松的干掉了几个黑死军团的家伙之后,突然变得牛了起来,我不知道这个世界的兵法是怎么样的——我总以为,论战争,我所知道的应该远远高出这个世界现在知道的——不过当他们越过我,往前冲得时候,我还是很吃惊的。
    我并没有想到他们会这样做,事实上,我所站立的位置也是很有讲究的,我至少是这个世界上最出色的箭手之一,就算我不了解这个世界的兵法,起码我了解弓箭,在我站立的地方以此为圆心,加上我的攻击范围之后,正好就是弓箭最佳的打击范围,也就是说,在我的面前,都是弓箭的良好射距,进了,并不是说不能射,只是对于城寨上的弓手来说,弯下腰射箭不是什么好姿势,当然对于优秀的弓手这并不算什么难题,但是总归没有直着腰舒服。只要在我这里能够阻挡住这些黑死军团的士兵,毫无疑问,现在的这些参加战斗的兵种就能发挥出最大的威力。
    可是他们竟然冲了过去,这样做的直接后果就是,城寨上的箭雨稀疏了,误伤大概是哪个将领都不希望出现的事情,尤其是老杰克手上其实并没有特别多的人手。
    面对这些热血沸腾的战士,那些黑死军团同样没有任何迟疑,仿佛根面对我一样,不过,这一次,他们没有面对我的时候处处被压制以至于根本不能近前的郁闷,他们的刀,终于饮上了鲜血。
    我应该跟着他们一起上,虽然这是个蠢到了家的主意,可是长枪虽好,我却没有办法让这个枪杆中间拐弯只伤敌不伤自己人,兵器大了,使起来就要更大的地方。而这些马克希姆家族的兵显然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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