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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吸血鬼黎斯特-第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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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望望镜片里金发的浪子。
  “唉!这不正事如假包换的吸血鬼黎斯特吗?”我笑了。
  当我歇息时,纵有全世界的血液,也无法阻止惊骇战栗的思潮涌来。
  我无法不想她。我怀疑前一晚在睡梦中,听到的是不是她的笑声;我很惊讶,她的血液竟什么也没告诉我。我阖上双眼,思绪倏然又纷至沓来。当然,想的都事很美妙的事,也一如魔术的不相连贯。她和我一起走下走廊,不是在这儿,而是在我知道的另一个地方。我想是在德国的皇宫,海顿创作音乐的地点。她漫不经心地跟我说话,好像已说过千百次一般,她告诉我许多事,人们信仰什么,轮子里面什么东西在转动,这些神奇的发明事什么玩意儿……。她戴着时髦的黑帽,帽子的宽边上饰有白色的羽毛,白纱从帽子的顶端垂到她的下颚,她的脸庞显出稚嫩与年轻。
  当我睁开眼睛,我知道马瑞斯已在等我,走出卧室,看见他站在空了的提琴盒旁边,背对着靠海那面打开的窗户。
  “你必须现在就走,我年轻小友——”他悲伤地说:“我原希望有稍多的时间,但这已不可能了。船正等着要带你离开。”“因为我的轻举妄动……”我凄惨地说。看来我事被驱逐了。
  “他毁了所有教堂里的东西——”马瑞斯说,语气隐含要我镇定的祈求。他的手臂挽着我的肩膀。另一只手为我握着行李箱,我们走向门口。“我要你现在就走,乃因为这是唯一能令他安静下来的方法。我希望你忘却他的愤怒,只记住我告诉你的每一件事。对我们会再相见的承诺,要存信心。”“你怕他是吗?马瑞斯?”“哦,不,黎斯特。别让担 跟着你附影随形。他从前也做过类似的事,他完全不明白他在做什么;真的,我很确定这一点。他只知道有谁横梗在他和阿可奇之间,这让他受不了。只有期待时间能让他回到冬眠状况。”又来了,这个回到冬眠状况的字眼。
  “她又呆呆坐着,好像她从来没动过,是吧?”我问道。
  “我要你现在厉害——如此你 不会再刺激到他。”马瑞斯说着,带我走出房子,走向峭壁边的楼。他边走边继续说:“不管我们这种怪物拥有什么巨大能力,我们得以凭心意移动物体,点燃物体,得以凭意志造成任何上海;然而,别忘了再强大的意志力量,也还事来自我们的躯体;皮之不存,猫将附焉?因此我要你金夜就从此地离开,到美国去。当他不再激怒,不复记忆时,你再尽快回到我身边,我绝不会忘记你,我将会等你。”到达峭壁的边缘时,我在港湾底下看见一艘长型的平底船。穿过阶梯看起来像不可能,但是,对我们来说,有什么不可能呢?不可能的事我即将离开马瑞斯和这座岛屿了,哦!我怎么能离开?怎么能割舍?
  “你不必跟着下去——”我说道,从他那里拿过行李箱。我尽力不让自己的话听起来苦涩与垂头丧气,毕竟所有的一切都事我引起的。“我不喜欢在外人面前痛哭掉泪,现在就离开我吧。”“真希望我们能多聚几个晚上——”他说:“让我们能对发生的事,静静地细细思索。无论如何,记住我的爱会陪伴着你。别忘了我告诉过你的事。等再相见时,我们都将有太多的话要倾诉——”他顿住了。
  “什么事?马瑞斯?”“老实告诉我,”他问道:“你遗憾我去开罗找你吗?你遗憾我带你到这里来吗?”“怎么会呢?”我说道。“我只遗憾我就要走了。如果我再也找不到你,或你找不到我,那怎么办呢?”“时机到了,我一定会去找你——”他说:“要永远记得;你有能力呼唤我,就像以前你做的一样。一旦我听到呼唤,我会以从没跨越过的能力,横跨任何距离来回应你。只要时间恰当,我会回答。这点你可以确信无疑的。”我点点头。有太多想说的话,但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我们拥抱了很久。然后我转过头,慢慢地开始往下走。我知道他会了解,为什么我没有再回头多看一眼。
  船终于抵达纽奥良城外黝暗的圣珍妮海湾。看到漆黑凹凸不平的沼泽,映照着灿烂的天空。这时,我 知道自己有多么喜欢新大陆。
  我的族群,从来没有任何一个入侵过这一大块荒漠;这个事实即令我兴奋,同时也使我感到谦卑。
  抵达的第一天早上,在太阳升起以前,我已爱上了低洼而潮湿的乡野,正如我曾爱过乾热的埃及一样。我对它的爱与时俱增,已远超过世界其他地方了。
  在这里,四处香气袭来。你可以闻到嫩绿叶片的清香,更可以闻到粉红嫩黄的花,飘来一阵阵浓郁馨香。黄褐色的长河,蜿蜒流过贫乏的德阿姆小镇和它小小的天主教教堂;我所见过传说中有名的河流,比起这条河来都相形见绌,大为失色。
  即未引人注意,也未遇见任何挑战,在没落的殖民地泥泞街道上,在似船舷的人行道上,在西班牙士兵闲逛的小拘留所旁边,初初抵达的我四处寻幽探险。在海边的小木屋里,我更完全迷失了;小木屋内,挤满了深色皮肤的可爱加勒比海妇女;船夫的赌博声、争吵声此起彼落;偶尔我走出小屋,出外游荡;瞧瞧寂静中闪烁的灯火,听听微弱的轰轰雷鸣,感受到夏雨细丝一般的温暖。
  小小农舍低垂的屋檐,在月亮照耀下发出微光;月光掠过漂亮西班牙式房屋的铁门;月光在洗净玻璃门上、蕾丝 帷摇晃。我在粗糙的小平房之间漫步,这些平房一直延伸到提岸。透过窗户,我窥视屋里镶着金边的家具,涂着瓷釉的亮丽装饰;在这样未开化的地方,竟见到这种小小财富与文明的象徵,看得出人们对生活品味的讲究与追求;然而,如此的执着固弥足珍贵,却也不无几分落寞与伤感。
  有几次越过泥沼,眼前骤然出现一种景象;一位地道的法国绅士,戴着雪白的假发,穿着华丽的礼服;他的太太穿着 着鲸鱼架的宽裙;一个黑奴走在烂泥上,为他们俩携带着洁净的拖鞋。这种景象看来,还不无匪夷所思之感呢!
  我知道,我已经来到野性乐园里最荒僻的前哨;这是我的家乡,只要纽奥良存在一天,我就会留在这里。在这个没有法律的地方,我所受的煎熬苦恼将会缓和减轻;只要我好好把握,我所渴望的必定会得到满足,我的生活也会更加丰富与快乐。
  在这个恶臭小小乐土第一天晚上,无视于拥有的神迷法力,我一如儿时的祈祷着。在那一刻,我何等希望自己是所有凡人的亲友,何等希望自己终究不是被放逐的异类,而仅是一个朦胧放大的人类灵魂。
  古老的真理、古代的玄秘,正如历来的革命、历来的发明,在在图谋转移我们的欲望与热情,最终却总让我们受挫而落空。
  当我们终于厌倦人生的错综复杂,最向往的往往是童年岁月坐在母亲怀里的时光,那时一次小小的亲吻,就是最大的满足,一个柔柔的微笑,就是最大的幸福。只是,童年岁月已一去不复返,凡人岁月连梦里也不可得;如今我们的一切只寄托在揽人入怀的吸血刹那,而这样的拥抱即是生又是死,即是天堂又是地狱;我们可悲的命运,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沈沦沈沦沈沦下去。
  后记 夜访吸血鬼
  我早期所受的教育,以及吸血鬼黎斯特的历险记终已到了尾声。无视诫令与禁忌,我将特意筛选的有关古老世界的迷法与玄妙,全叙述分明,传之后世。
  不过,我的故事尚未真正结束,不管多么不愿意,我仍须加注一段,至少必须简要的,把肇因决定在蛰眠土里的痛苦事件,说个清楚。
  离开马瑞斯与他的岛屿之后,又过了一百四十个年头,那段时间我未再遇见马瑞斯;卡布瑞也芳踪无处可寻;自从那天我们在开罗分手,从此,我遇见无论是凡人或不是凡人,再也没有谁知道她的任何讯息。
  在一九二九年的二十世纪,我孤单寂寞倦怠,身心受创,痛不欲生。最终终于自己造坟入土。
  我已如马瑞斯的建议,好好地活过一辈子;对于我的生活态度,乃至我曾经铸下的大错,当然怪不得马瑞斯了。
  比起一般人的性格而言,无疑的,我之鲁莽大胆,自然会造成更多不寻常的经历。尽管忠告与预言,言犹在耳,我仍会招惹悲剧与灾祸;然而有苦恼也有甜,这是我不能否认的。几乎长达七十年之久,我拥有雏儿吸血鬼路易斯与克劳蒂亚,这两个在地球上行走,十分精彩的不死幽灵;他们的为伴,实令我不虚此生。
  抵达新大陆不多久,我命定地爱上了路易斯,一个黑发年轻、小资产阶级的农场主人,语言高雅,仪容讲究,他的愤世嫉俗与自我毁灭的倾向简直就是尼古拉斯的孪生兄弟。
  他有尼克顽强的激烈,尼克的反叛;也在信与不信间彷徨犹豫,终而渝入绝望不能自拔的相同性格。
  然而,路易斯比之尼克,对我更具强烈吸引力。即使在他最冷酷的刹那,路易斯也每能勾起我内心温柔的一面;他以一种踌躇犹豫的依赖,以及对我任何言语举措的迷恋,使得我对他难以自己的受惑。
  他的天真更总是征服了我,他具有奇特的小资产阶级忠诚信仰,相信上帝总是上帝,纵使他对我们不施援手,并不表示他不存在;相信毁灭与拯救,为小小无望的世界建立了分界线。
  路易斯对凡人之爱恋,比我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一点已注定他要终身受苦。有时候,我不免纳闷,如果我未以路易斯,视作尼克不幸遭遇予我的惩罚;如果我未以路易斯,视作年复一年良知上的不安与忏悔,他的一生又将如何呢?
  然而我确实爱他,这点绝不容质疑。之会在危疑不安的时刻中,保有他,与他 守结伴,实在是绝望无助的情非得已。只不过,缔造路易斯,又因路易斯而缔造克劳蒂亚,这一个最最漂亮娃娃吸血鬼,确是我一生当中所犯最自私、最冲动的大错。此一谬误,终将使我的名誉大大受损。
  缔造克劳蒂亚时,她年方六岁,倘若我不施术,她就已经死去(正如路易斯也是一样);无论如何,这是对诸神的一大挑战,对此,我与克劳蒂亚,无疑双双都要付出代价。
  这段故事,在《夜访吸血鬼》中,路易斯已经叙述;不过,为了捕捉当时我们三个在一起纠缠六十五年的时代气氛,叙述中诸多矛盾抵触,并有可怕的误会与谬失。
  那段期间,在同类之中,我们乃无比拟的三位一体,乃身穿丝绒的华丽致命猎人;在迅速扩展的纽奥良城内,我们不但得以享受奢侈繁华,新鲜的猎物更不虑匮乏。这一切荣耀都归于幽冥玄秘。
  在路易斯叙述他的年代纪时,他并不明白,这六十五年乃是吸血鬼史中,相当非凡的一段。
  至于他的误会,乃至他说的谎,我是可以原谅的;毕竟他有过度的想象力,更有怨恨与虚荣;何况,虚荣成份并不多,一则我从未真正显示一半以上的法力;再则,他自己的罪恶感与自我嫌恶,也使得他畏缩于滥用法力。
  即使他不寻常的俊美,与战无不克的魅力,对他自己也是一大玄秘。当读者读到我之会令他成为吸血鬼,乃因为贪求他农庄的记述,不免付诸一笑;老实说,随便素 的写,也强过这种笨说词嘛!
  他相信我出身农家,那倒是可以理解的。毕竟,他生在有差别待遇与约束谨严的中产阶级,自以为殖民地的农场地主就是真正的贵族,虽然他从未遇见任何一位;相反的,我却来自世代传袭的爵侯氏族,而真正的贵族,不管多么破落贫穷,格局架式与身段总要保存的。
  他谴责我与天真无邪的陌生人胡乱勾搭,与他们为友之后再予以杀害;然而,他又如何能知道我的苦心?其实我几乎只选择赌徒、盗贼与杀手为猎捕对象,纵然我并未真正出言立誓只杀恶人,却诚心希望我能不滥杀无辜。(举例来说吧,那个年轻的法兰尼尔,那个农场地主,路易斯在记述中粉饰美化者,其实是一个冷面杀手,一个诈赌骗子,当我打倒他时,他正将签署出让他家农场以充赌债呢!至于那些娼妓,为了对他泄愤,有一次我曾在路易斯面前公然饮血作乐;这些婊子,不知多少次连下迷药,洗劫海员财物,可怜这些海员无一生还。)
  不过,这些小事倒也微不足道,他说了,他也相信,如此而已。
  其实,路易斯 真是集缺点于一身,是一个我所知最会哄骗的人中之魔。这一点,甚至马瑞斯也难以想像。他即富同情心又好深思,永远绅士风范,闲来还教导小克劳蒂亚使用餐具的礼仪,对克劳蒂亚来说——祝福她的小小黑心,她根本不须碰刀用叉呢!这样的绅士,说他善哄会骗谁能相信?
  他对别人的受苦与行为动机,完全视而不见;偏偏这与他柔软蓬乱的黑头发,神色永远惶惑不安的绿眼睛,全都是路易斯魅力中的一部份呀!
  再说,我又何必浪费 舌,强调很多时候,他曾焦虑而可怜兮兮地来找我,求我不要离开他;很多时候,我们边走边聊,一起表演莎士比亚以取悦克劳蒂亚;或者手牵手去探访河边小酒馆;一起参加庆祝黑白混血儿酒会,与黑肤美女一起跳华尔兹舞的欢乐?
  且仔细读一读访谈中的字里行间!
  当我缔造他时,对他其实即以构成背叛,对克劳蒂亚也是一样,这 是真正重要的事;其余的胡说八道,我哪里会放在心上?他所说我们三个一起共度的时光,带给我奇特的满足则是事实;在十九世纪的数十年当中,一如孔雀尾巴灿烂辉煌的古老政权摧枯拉朽;莫扎特和海顿自然可爱的音乐,为夸大造作的贝多芬所取代;贝多芬的音乐在那个时期,也许太独特非凡,对我不无地狱钟声猛然敲响的震撼!在这种风云变色的大时代,我们三位小小吸血鬼,有什么权利自我满足呢?
  我已经拥有我想要的,拥有长期以来我一心一意想要的,我拥有他们。因为他们,偶尔,我会忘记卡布瑞,忘记尼克;甚至忘记马瑞斯,还有阿可奇茫然呆瞪的脸,以及她手的似冰,血的似火。
  然而,我似乎总是贪得无厌。是什么原因,那段时间会有《夜访吸血鬼》所叙述的生活?而时间又为什么维持那样久呢?
  在十九世纪里,吸血鬼被许多欧洲的作家所发现,诸如鲁斯凡爵爷,波里多博士的塑造人;瓦尔尼爵士,他创造了高贵性感的康斯丁伯爵夫人;最后则是吸血鬼中的大人猿,多毛的德古拉伯爵,认为自己可化身蝙蝠,或凭意志可以非物质化;不过,为了好玩,他仍在自己古堡的墙上以蜥蜴的样子爬行。种种这些创作,填满了对哥德体怪诞故事永不满足的读者胃口。
  我们则具备十九世纪概念下的本质;贵族的高不可攀,绝对的高贵典雅,一成不变的冷漠无情;在一片蓬勃发展的土地上,彼此互相依靠,全不在乎我们同类的干扰。
  也许我们已在历史当中找到完美的一刻,在人类与妖怪之间找到完美的平衡。这个时期,吸血鬼罗曼史在人们想像中孕育;古代王朝的五光十色中,理应有飘垂的黑色披风,黑色帽子;小女孩闪亮的发卷,披散在紫罗兰蝴蝶结,披散在她透明丝纱衣裳的蓬松袖子,这样的王朝 更能增加其伟大!
  然而,我对克劳蒂亚做了什么?何时我需要付出代价?对于她乃是紧紧联系路易斯与我在一起的玄秘,我们月光之下的小女神,我们唯一相互挚爱的小东西,她的心理满足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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