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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吸血鬼黎斯特-第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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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从塔楼顶直摔了下去。
  身躯越过塔楼的窗户,继续往下摔落,终于跌在石头走道上。我的每块骨头与超自然肌肤,全摔成小小碎片。
  足足过了两年,我 勉强可以坐船到纽奥去。我仍然跛脚,仍然一身是疤;然而我不得不离开欧洲。在欧洲,我听不到有关卡布瑞的任何讯息;也听不到伟大有力的马瑞斯只字片语;无疑的,他已经对我作出判决。
  我必须回家,而家是在纽奥良。那儿四季如春,那儿花开不谢;在那儿,透过从未中断王国之富的提供,我仍拥有上打的古老大楼;大楼里有腐朽的白色大圆柱,有倾圮的大走廊,足以令我漫步徘徊。
  在十九世纪的最后年头,在拉发叶特公墓附近的老花园区,我住在自己所拥有的最好一幢大楼里,高大老橡树下,是我歇息安睡的好地方。
  我点着蜡烛或油灯,阅读任何可以寻得的书籍。就像卡布瑞当年被陷在古堡的卧室,无处遁逃一般;只不过,这里没有家具,当看完的书从地上堆满到天花板后,我就换一个房间,如此房间一个换一个。偶尔,我鼓起余力,找到图书馆或一家古老书店,去寻探新的出版品;但是,我出门的时间越来越少,放弃了许多定期刊物,却储存了蜡烛,瓶瓶罐罐,还有煤油锡罐。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变成二十世纪,只觉得每样东西都越来越丑陋越黑暗,我所熟知十八世纪的古老美好,似乎只不过是某种空幻的概念而已;中产阶级以沈闷乏味的理念,在经管着世界,对古老统治下偏爱的声色之娱与奢靡之乐,全嗤之以鼻。
  我的视野乃至我的思潮,渐趋模糊阴沈,我不再猎杀人类,而一个吸血鬼没有人类的血,没有人类的死亡,是不可能繁茂茁壮的。我仅靠邻近出没的花园动物为生,肥胖的猫猫狗狗乃我的粮食;当猫狗也不易取得时,哎,总还有害虫害鸟可以呼唤引来,正像童话中的吹笛人,可以吹出肥大灰老鼠跟在身后!
  有一个晚上,我强迫自己走比较长的路,穿过安静小街,来到滨水贫民区附近的一家剧场;剧场小又破烂,名叫快乐时光,我想去看看新问世的默片。我以大外套裹住自己。以长围巾把憔悴的脸遮住,又戴着手套,把骷髅似的手也藏起来。即使在尚未完美的影片里,看见白天的天空在银幕显现,仍然使我大惊失色;不过,银幕上那种黑色的阴沈调子,倒对暗淡无色年华的我,挺合适的。
  我没去想其他的不死幽灵,不过偶尔有吸血鬼会出现,一些小孤魂野鬼,在我巢穴附近蹒跚而行;或者有流浪汉来寻找传奇英雄黎斯特,恳求传授秘法及法力。这些闯入者可憎极了。
  某些超自然声音的音色,也会令我心惊胆跳,把我赶到角落躲起来。但是,不管多么痛苦,我仍扫瞄每一位新闯入者的心灵,渴望寻获卡布瑞的任何消息,可是总一无所获。
  这些困扰很快就过去,害怕,抱怨,大声咒骂过后,闯入者逃之夭夭,我又恢复宁谧了。从此,我更与世隔绝,只是静静躺在黑暗中。
  书我也少看了,偶尔 翻一翻,选读的大多是《黑面具》杂志,读那些二十世纪虚无主义丑恶之徒的故事,灰衣骗徒啦,银行抢匪啦,还有侦探啦等等的故事。我试着记住这些内容,但是我太衰弱又太疲倦,总是随读随忘。
  有一个傍晚,阿曼德来了。
  一开始我以为只是恍惚间的妄想,他静静站在倾圮的客厅,剪成二十世纪的短头发,穿着贴身的黑色西装,看起来更加年轻。
  这一定只是我的幻觉。我躺在破损的法国式大窗边的地板,藉着月光正在看孙贝特侦探的故事;这个身影走进客厅,静静俯视着我。这不是幻影是什么?只不过,我再怎么念咒施魔法招来想像访客,我也绝不会找阿曼德来 对。
  我瞄了他一眼,颇觉自惭行秽,我这么丑,只不过一具骷髅,拥有一双凸起的眼睛罢了;于是,我仍回到书上,眼睛看着孙贝特的对话,嘴 也跟着轻动轻念。
  当我再抬头时,阿曼德仍然还在,可能是同一晚,也可能是第二晚吧,我弄不清楚了。
  他在谈着关于路易斯的事,他好像已谈了有一段时间。
  我这 察觉在巴黎时,他说路易斯已毁了是瞒天大谎。这些年来,路易斯一直跟阿曼德在一起,路易斯曾经来找我,路易斯曾来到我们住了很久的老房子找我;后来,还来到我现在住的地方,从窗子外面注视我。
  我试着想像这一切。路易斯活着,路易斯在这里;这么贴近,我竟然一无所知一无所感。
  我猜自己笑了一下,我的心智似仍不澄明,记不起路易斯并未被烧死的事。不过,路易斯还活得好好的,实在太棒了,他帅气的脸容,强烈辛辣的言词,温柔和轻微恳求的语调,都还好好在世,实在太棒了。我俊美的路易斯竟然逃过劫难,他不像尼克和克劳蒂亚已撒手人寰,这实在太棒了。
  然而他也可能已经魂归离恨天。为什么我要相信阿曼德呢?我依然回到月光照耀下的书,希望外面的花园,不是这么慌草没胫。我好像告诉阿曼德,他最好出去外头,他反正那么强壮有力,何不去拔除纠缠的藤蔓?牵牛花和紫藤花的茎蔓纠缠杂生,从楼上的阳台蔓延下来,把月光全挡住了;再说那里还有比屋龄更老,与沼泽同时存在的许多老橡树,也是遮光的祸首呀!
  我大概不至于真正建议阿曼德这么做吧!
  我只模糊记得阿曼德让我知道,路易斯已离他而去,他已不想再苟延残喘。阿曼德话听来空洞而乾涩;然而,站在那里,月光照在他身上,他的语调仍一如往昔,一种苍凉悲痛之感如余音绕梁,回旋不去。
  可怜的阿曼德,而你竟告诉我路易斯已经逝去。去吧,去一街之遥的拉法叶特公墓,自掘一掊黄土吧!
  没有话语出之于口,没有笑声形之于口,我只是默默的暗自好笑。我清楚记得他站在肮脏的空房子里,望着四周墙上的书籍;雨从屋顶的裂缝漏下来,把书籍早淋透得变成混凝纸的砖块。当我看到他站在那里留心注视时,我这 注意到满墙的书都已是混凝砖头,我也知道所有屋内房间的书都是一个样子。哎!我待在这样的房间有多少年头了。
  后来,好像阿曼德又来过几次。
  我没有真正看到他,却可以听到他在花园外面徘徊,用他的心意,像探照光似的搜探我。
  路易斯已经到西部去了。
  有一回,我躺在屋基底下的砥石,阿曼德来到栏杆外,向屋里的我凝视着。我看到他了,他毒信嘶嘶地叫我是抓鼠之辈。
  你已疯了,你,你无所不知,你嘲弄我们!你疯了,你以鼠为生。你知道的,在往昔的法国,他们称呼你们这些乡巴佬是什么?他们叫你们是抓兔之辈呐!因为你们只猎杀野兔为生。如今你呢?你是一个褴褛的鬼魂,一个抓鼠之辈,你就像那些家伙一般,全成了老疯癫,满嘴胡说八道,对着风呢呢喃喃。你猎杀老鼠就好像天生注定!
  我笑了又笑,笑个不止。回想起当年的屠狼,我更是捧腹不已。
  “你总是让我失笑——”我告诉他:“在巴黎的公墓下,我已经几乎对你忍俊不住,只不过那显得太失礼,我只好忍住;即使你咒骂我,责怪我的一切,你也好笑极了,如果你不是把我扔下塔楼,我一定早已当面狂笑啦!你——小里小气却要装得大模大样,鬼头鬼脑却要装成道貌岸然,实在太好笑了!”我们之间的旧恨新仇,太香浓可口了,此刻他还能让我当面表示轻蔑嘲弄,更让我过瘾之至!
  猛然间,周围的景象开始转变了。
  我不是躺在砥石上,而是在房间内穿行着,身上穿着不再是多年来覆掩的赃破布,而是一件精工订制的缎里黑披风;房子,哇!房子美轮美奂!所有的书籍整齐的摆在书架上,拼花地板在烛光下闪闪发光;音乐从四面八方穿过来,是维也纳华尔兹舞曲,小提琴美妙的协奏着。我走的每一个脚步,都是即有力又轻盈,我可以轻松两步作一步奔上楼梯,可以在黑暗中飞过来飞过去,披风恍如一对黑色的翅膀。
  然后我在黑暗中滑行,阿曼德与我一起站在高高的屋顶上,他穿着老式的晚宴装,容光焕发。我们在眺望远处银色的河面,河边茂密丛林的树梢在风里簌簌作响;我们在眺望低垂的天空,天边星星穿越珍珠灰云层,闪烁发光。
  看到这样的景象,感到微温的风在脸上轻拂,令我不禁喜极而泣。阿曼德站在我身边,手揽住我,他在谈宽恕、悲伤与智慧,还有经由痛苦中所学到的东西。“我爱你!我的幽冥弟兄。”他轻语着。
  这样的话语穿透我的内心,正如血在内心奔流一样。
  “并不是我真的想报仇——”他仍然轻语,一脸沮丧,心已破碎的说:“你来找我只为了复原,而不是为了需要我;我等待了整整一个世纪,而你竟仍然不需要我。”我终于知道,我依然故我,我的恢复只是幻象,我还是破布堆里的一具骷髅;当然,房子也仍是倾倒如昔;只不过在超自然的情况下,抓住我的手传来力量,让我看到天空,听到风声。
  “只要你爱我,血就是你的。”他说:“这个血我从来没给过任何一位。”我感到他的 在我脸边轻拂。
  “我不能欺骗你。”我答道:“我不可能爱你。你对我有什么意义我非爱你不可?对我,你只是一具 体,热中于享有权利和别人的热情,你只是饥渴的具体化身罢了。”在那瞬间发生了无可估计的威力,是我打倒了他,把他踢到屋顶下面去。他完全失去了重量,他的身影融入灰暗的夜晚里。
  然而究竟是谁打败了?是谁掉落穿过柔软的树枝,再掉落在他归属的土地上?回到肮脏褴褛,回到古老破屋,是谁最终仍躺在砥石上,手和脸靠在凉凉的土壤?
  记忆在骗人吧,也许我只是想像罢了;他最后的邀请,他的苦恼,还有啜泣等等不过是我的想当然耳。我只知道经过好几个月,他仍然在附近,我常常听到他在老花园区的街上走路;我很想叫他,告诉他我对他说的话是谎言,其实我是爱他的,真的。
  然而,是到了我安祥宁谧的时刻了,是到了我忍饥耐渴,回到地里蛰伏安息的时刻里。或许我终于会梦见上帝,只是,我如何告诉阿曼德,我梦见上帝的事?
  蜡烛没有了,点灯的油已烧尽。在某处有一个结实的箱子,放满钱、珠宝和给律师与银行的信件;律师和银行,将为我处理我永远拥有的产业,当然我事先要留一大笔钱给他们。
  既然如此,我还留恋什么?明知留在世间的种种,不会受到任何干扰;毕竟这个老城市好几世纪以来,连崩塌的仿建仿造物都还保留;当然所有的一切,都会原封不动保存下去呀!
  藉着天空的亮光,我阅读更多侦探与抢匪的故事,我看了一眼杂志上的日期,我知道那年是一九二九。我想,那并非不可能呀,不是嘛?我已啜饮够老鼠的血,我已有力量深深挖土,为自己挖出一掊黄土!
  土地拥抱着我,小小动物在厚实而潮湿的土里,滑行穿越,偶尔碰到我枯乾的肌肤。我思潮汹涌,如果我再次出土,再次看见即使只是一小角天空,看到天空上星星密布;我发誓,将绝不再犯可怕的错误,将不伤害无辜;即使不得已猎杀弱者,也会尽量选无望将死的人;我发誓,绝对绝对不再施用幽冥法术。我将……你知道的,要时时保持警惕,没有目的,没有任何目的,要时时警惕。
  乾渴,痛苦,有如光那么清晰可见。
  我看见马瑞斯。他是这么历历如绘,以至于我想这绝非是梦吧!我的心痛苦的膨胀着。马瑞斯看起来容光焕发!他穿着保守简单的贴身西装,然而是用天鹅绒裁制的,他的白发剪短,全整齐梳往后头;这个现代的马瑞斯,身上别具魅力,他从前那种一贯的愉悦态度,却好像隐匿了。
  他正在做一件最奇异的事。在他前面,有一架照相机,相机下是似蜘蛛腿的三角架,他在一间灯光辉煌明亮的工作室,右手转动曲柄,正在替凡人拍摄活动写真。看到这种景象,我的心多么鼓胀兴奋!他在跟凡人说话,告诉他们要手拉手,跳舞、走动,风景图画在他们后面充当背景。是的,在他的工作室窗外,就是高耸的砖头建 物,下面的街道,传来汽车的喧闹声。
  不,这不是做梦,我自言自语,这是事实的发生,他的确在那里。只是我努力再试,就可以看到窗下的城市,可以知道他是在那里,只要我努力再试,就可以听到他用什么语言在跟年轻演员说话。“马瑞斯!”我说,但是围住我身边的泥土,把声音吞噬了。
  景象又再次改变。
  马瑞斯搭乘如笼子的电梯,往下抵达地窖,金属的门吱嘎的响。进入巨大的圣殿,那里就是那些需要照顾者的住所。殿内的一切是何等不同呀,不再是埃及图画,不再有花香,不再有黄金闪耀。
  高的墙壁上,涂的是印象主义光彩交错的颜色,是充满活力、五光十色的二十世纪世界;飞机飞过太阳闪耀的城市,高楼耸竖,钢铁大桥拱立,铁造的船在银色海洋上穿梭。这一个具体而微的宇宙,重叠溶隐在墙壁的画上,环绕着阿可奇和恩基尔一动也不变的身子。
  马瑞斯走过小礼拜堂,走过阴暗混杂的雕像,走过放电话与打字机的木头桌子;他在这些必须照顾者面前,安置了一座大型气派的留声机,十分信心轻巧的,他将小小唱针放在旋转的唱片上;微弱刺耳的维也纳华尔兹舞曲,从金属的喇叭中传出来。
  我一边看一边忍俊不住。这么甜蜜可爱的发明,放置在阿可奇他们面前,正像摆上供品一样。华尔兹乐曲也会在屋内香烟袅袅嘛?
  然而马瑞斯还没忙完呢!他在墙上卷放一张白色银幕,在男女神座位后面,有一个高的平台;他在那里将凡人的活动影片,投射到白色银幕上,这些必须照顾者,无言地瞪着闪烁的影像;电灯照在白皙的肌肤上,使他们看起来有如博物院内的雕像。
  随之而来,最最奇妙的事发生了;在活动影片中神经兮兮的小小身影,开始说话了;在超越留声机旋转的华尔兹声音外,他们真的在谈话。
  我注视着,兴奋得发呆;然而一阵突如其来的伤感,随即笼罩下来;我赫然惊醒,这只是一场梦罢了;事实上,活动影片中的身影,是不可能说话的呀!
  房间及其所有的小小神妙,失去了真实性,终于模糊而消失。
  哎,多么可怕的缺失!多么可怕的马脚尽露!我捏构了一切,以真做假,似真却假;无声电影是在快乐时光小剧场看来的,留声机是从黑暗中一大堆房子听来的。
  维也纳华尔兹舞曲呢?乃是阿曼德施法加诸我感觉的音乐;想到此,我心已碎。
  既然要愚弄自己,为什么不多用点脑筋呢?只要影片保持无声,纵然是镜花水月,我也会以假当真呀!
  这个大胆而自我解嘲的幻想,尚有一个致命的败笔;阿可奇,我的爱,竟对我说话,更证明一切纯属虚构!
  阿可奇站在房间门口,瞪着地下通往电梯的长廊;马瑞斯正是经由这里,回到上面的世界。她乌黑而浓密的头发,垂在白皙的肩上,她伸出冷而白皙的手在跟我招呼,她的 艳红。
  “黎斯特!”他轻语着:“来呀!”她的思绪无声的传送,她说的话却是好多好多年前,圣婴公墓下的吸血鬼皇后对我说的话:躺在石枕上,我对上面的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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