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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吸血鬼黎斯特-第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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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怎么能如此信心满满?黎斯特。”他问道。他亲昵地称呼我的名字,而我却还没能喊出路易斯三个字,一如他那么自然呀!
  我们走得很慢,也不在意方向是哪里。正如我揽住他一样,他的手臂也轻轻拥着我。
  “有一大队的凡人在保护我们。”我说:“在直升机及礼宾车里,都将有保镖陪伴我的凡人小友。至于我,前往机场时,总独自驾驶保时捷跑车,如此一来,我保护自己容易得多;不过我们也总有汽车队伴行着。再说,仅仅一撮怀恨的二十世纪小鬼,能做什么大事呢?这些白痴妖怪竟用电话来恐吓哩!”“他们可比一撮多呢——”他说:“那么马瑞斯呢?你的敌人都在争论,马瑞斯的故事到底是不是真的?还有那些必须照顾的是不是存在——”“那是自然的事,你呢?你相信吗?”“相信,一看了书我就相信了。”他说。我们双双沈默了一会儿。在那一刻,也许我们同时想起从前对不死幽灵的追探,那时他曾一问再问,这一切究竟从何处溯源呢?
  再探究未免太痛苦了。就好像在阁楼找出相片,清理灰尘过后,发现相片的色彩仍然明亮;而相片原本该是入土已久的祖先肖像,此刻且变成我们自己的相片。
  我紧张的做出了像凡人的动作,将头发拢向额后,试图感觉微风的清凉舒适。
  “为什么你这样自信?”他问道:“当你明天站上舞台时,那个马瑞斯难道不会来阻止这场试验吗?”“你认为有任何的大老会那么做吗?”我回答说。
  他沈思了很久,一如即往的习惯,深深沈入自己的思潮里,他沈得这么深,好像我的在场都忘记了。此际,他俨然回到我们从前的房间;瓦斯灯闪动着明灭不定的光,外面街上传来声音和气味;我们俩在纽奥良的客厅,大理石的壁炉,煤炭的火烧得很旺。每样东西都变得老旧,只有我们仍然年轻。
  眼前的他就是一个年轻现代男孩,穿着松垮垮的毛衣与斜纹布长裤,视线朝着荒凉的丘陵。他的头发凌乱,眼眸炯炯发光,慢慢的,他从沈思中回到现实。
  “不,我想大老们自己的麻烦已够多了,他们对这种事不会有兴趣。”“你呢?你认为有兴趣吗?”“当然,你知道我的。”他说。
  他的脸色微红,使得看上去更像凡人。事实上,他是我们同类中间最像凡人的一个。“我人在这儿,不是吗?”他说道。我感受到他内心藏着伤痛,伤痛就如矿脉,在他身上到处隐藏着。
  我点头,深深吸了一口气,视线随着转开;我希望自己能说出真正想说的话,那就是我爱他;但是我不能,那种感觉太强烈了,不能形之于口!
  “不管发生什么都是值得的——”我说:“倘若你和我、卡布瑞、阿曼德……还有马瑞斯能在一起,即使只是短短一刻,也是值得的。假设潘多娜也亮相了呢,还有马以尔!只有上帝 知道共有多少。倘若所有的大老全来了,那岂非太值得了?路易斯,至于其他的,我完全不放在心上。”“不,你是放在心上的——”他说着,脸容含笑,他深深受到引诱了。“你只是确信,一切都将会酣畅淋漓,不管有什么大战发生,你一定是赢家。”我低下头大笑了。把手放在裤子口袋,正如现代凡人的习惯,我在草地上走着,即使在清凉的加州夜晚,地上犹可以闻得出阳光的味道。我没告诉他,有关内心潜在的凡人部份,有关想上台的虚荣心;没有告诉他,当我看到自己在电视荧幕上出现,看到自己的脸在唱片封套上出现时,那种奇特的疯狂快感。
  他跟到我的旁边。
  “倘若大老们真想毁了我——”我说:“你不认为他们早就已经动手了吗?”“不见得——”他说:“我看见你之后就立刻跟踪你;在那之前,我根本找不着你,尽管一听到你的讯息,我已经四处寻探你的行踪,可是一直拖到今晚 见到你。”“你怎么会听到我的消息?”我问道。
  “几乎在所有的大城市,总有个地方是吸血鬼经常聚会的——”他说:“你应该早知道。”“不,我不知道,告诉我。”我急忙说着。
  “大城市总有一个酒吧,我们会称之为吸血鬼联谊处——”他说着,笑容中微带嘲弄:“当然那里仍是凡人常去的地方,我们乃从他们取的店名而得知。在伦敦有个波里多博士,巴黎有拉米亚,洛衫矶有贝拉鲁,纽约则是卡米拉和鲁斯凡爵爷。在旧金山,我们有一个是漂亮的小酒馆,名叫”德古拉伯爵的女儿“,酒馆就在卡斯楚街上。”无法忍住内心的开怀欢畅我开始捧腹大笑。看起来他也快失笑了。
  “在《夜访吸血鬼》里,指的又是哪些名字?”我故作愤慨的问着话。
  “微伯登——”他扬起眉毛说:“他们绝非虚构,他们都是真实的。我告诉你,在卡斯楚街上,应凡人顾客的要求,他们还放映你的录影带呢!他们以血腥玛丽来对你乾杯;乾杯时,圣婴公墓之舞,就在墙上摇来晃去!”一阵真正的狂笑就要发作了,我摇摇头,尽量抑制自己。
  “不过你确实已发生影响,或明或暗,改革的气息多少形成了。”他仍然是那种微妙的嘲弄态度,说话时也没法子一直板着脸。
  “你的意思是指什么?”“幽冥法术,幽冥禀赋,魔鬼之路——他们拿这些字词大开玩笑,最最生涩原始的小鬼,连半点吸血鬼风采也还没有沾到,都在模仿你书上所写的样子,而偏偏这是他们最最谴责的一点,这些小鬼戴着埃及式的首饰,黑色天鹅绒又一度成为最最时髦的花样哩!”“太美妙了——”我说:“这些酒吧都像什么样子?”“它们都充满了吸血鬼装饰,吸血鬼电影的大海报贴满墙上;电影则乾脆就放映在高高的银幕上。上门的凡人顾客,多是那种剧场型的怪物,年轻庞克族啦,艺术家啦,有的还穿上黑披风,戴着塑胶獠牙。他们根本很少注意我们,比起他们来,我们太沈闷单调了;在昏暗的灯光下,不管是不是穿丝戴银,我们几乎是看不到的。当然,没有谁会猎杀这些凡人顾客,我们去吸血鬼酒吧乃为了打听消息。吸血鬼酒吧乃是基督教地区内,对凡人而言最安全的地方。你在吸血鬼酒吧,绝不能杀人的。”“奇怪从前有没有人这样想过——”我说道。
  “他们想过的——”他说:“在巴黎,在吸血鬼剧场就有这种规矩。”“不错。”我同意了。他又絮絮叨叨不绝:“一个月之前,在吸血鬼联谊中心,传出你还魂复出的话,那时传的还只是老消息,他们说你在纽奥良猎杀,然后;他们 知道你的打算,他们有你自传的最先版本,他们还没完没了的谈论着这些录影带。”“为什么我从没在纽奥良看过他们?”我问道。
  “因为近半世纪以来,纽奥良就是阿曼德管区,没有谁敢在那里横行。他们是从洛衫矶和纽约的凡人消息来源中,打听到你的。”“我也没在纽奥良看到阿曼德——”我说着。
  “我知道。”他回答着,看上去有片刻的惶惑于困扰。
  我感到内心深处稍稍紧缩了起来。
  “没有谁知道阿曼德在哪里。”他的口气有些迟缓:“但只要他在,他就会杀害年轻雏儿,他们为了他只好离开纽奥良,他们说许多老家伙会杀年轻的,他们也这么说我。不过,我 不干这种事,我在旧金山四处作祟,除了不幸的受害凡人外,我 不去找任何同类的麻烦。”这些消息倒很少令我感到意外。
  “我们太多啦,”他说:“一向就有不少;纷争战争自然也很多,城里的每一个集会,也只有三五个较强有力的家伙,同意不互相残杀罢了,反正根据法则,彼此要同甘共苦嘛。”“法则?说来说去就是法则。”我说着。
  “现在的法则大不相同,而且严格多了。像任何杀戮绝不可留下蛛丝马迹,绝不可以留下任何 体,让凡人有调查的可能。”“这是当然。”“在世界上绝不可暴露自己的身份,严禁照相特写镜头啦,重复凝焦的录影带啦;反正绝不可冒险,导致凡人世界的搜捕、监禁,以及科学验证等等的行动。”我点头同意,但是心跳却加快了。我喜欢当法外之徒,反正我已经无法无天了。所以,他们已在模仿我书中的行为,不是吗?我的构想已逐步实现,轮子开始转动了。
  “黎斯特,你认为你已了解——”他耐着性子说:“可是你真的了解吗?只要世界上有一点点我们的蛛丝马迹,落入凡人的显微镜下面,所有的传奇或是迷信的争论,都会宣告结束;一旦证据确凿,还有什么可争论之处呢?”“这一点我不同意,路易斯——”我说:“事情并不那么简单。”“凡人有的是方法,可以确认与证实我们身份,激励所有人类的种族来反对我们。”“不,路易斯,这个年头的科学家,正像从前巫医不休不止的论争一样,他们在最基本的问题上,吵闹不休,你得把所有的蛛丝马迹,全摊开在世上每一个显微镜下;纵然如此,一般大众也未必相信任何一字一词。”他沈思了片刻。
  “只要捕获一个——”他说:“只要任何活生生的例证落入他们手里——”“即使这样也没用——”我说:“再说,他们又如何逮得到我?”不过这种想法太有趣,不能不列入考虑。追捕,密谋;可能被捉,之后再逃亡;太逸趣横生了,我喜欢。
  他奇怪的微笑了,即满怀不赞成,却又忍不住兴高采烈。
  “你比以前还大胆疯狂——”他屏息着表示:“比从前你在纽奥良故意吓人时,胡闹的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我开心大笑不已。然而我倏然安静下来,黎明即将降临,时间不多;而我今天晚上大可以一路笑到旧金山的。
  “路易斯,这件事,我已经从各种角度衡量过——”我说:“想跟凡人真正挑起战端,谈何容易?比起你想像的要麻烦多了——”“——所以,你已下定决心要开始,是不是?你要每一个,不管凡人或不是凡人,都向你宣战呀!”“为什么不呢?”我问道:“就让它开始吧,让他们试图毁灭我们,正如他们已毁过其他的可怜虫一样,让他们将我们一扫而光吧!”他以敬畏和难以置信的神情注视我,他这种神情我看得太多了;饶是如此,我也还是照昏头不误。
  天色渐渐微明,星星渐渐沈落。早春的清晨即将来临,我们可以 守的珍贵时刻,已剩下不多。
  “所以,你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他热切的说,音调比以前更温柔了。
  “路易斯,我有意让某些事或任何事发生——”我说:“我有心期待天翻地覆的改变!我们算什么呢?不过是吸血水蛭罢了,可憎的,鬼祟的,不清不白的。古老的罗曼史已消失。所以让我们能或得有点新意吧!我渴望亮光一如我渴望鲜血,我渴望透明坦荡磊落,我也渴望战争。”“你曾是承先启发的新邪恶,借用你曾说的老话——”他说:“这一回是二十世纪当仁不让的新邪恶!”“完全正确。”我理直气壮。不过,我也再次想到自己纯如凡人的冲动,虚荣心作祟的冲动;我渴望名传遐迩,举世皆知。
  “为什么呢?黎斯特?”他明显怀疑地质问:“为什么甘愿冒险?毕竟你已经历过险,你也已经复出,你比从前更加威猛凌厉,更加热情洋溢活力充沛,就好像从未受过挫折一样。你明白这是多么难能可贵!能保持如此不是好多了吗?干什么 复出就立刻冒大险?我们拥有全世界,除了我们自己,再没有谁能伤害我们,这种自在的感觉,难道你已忘记而置之脑后?”“这是个提议吗?路易斯。你是不是像情人之言,告诉我你已回到我身边了?”他的延伸阴悒,视线却转离了我。
  “我没有嘲弄之意,路易斯。”我说道。
  “你又回到我身边了,黎斯特。”他平静的说,眼光又回到我身上。“当我在”德古拉的女儿“的酒吧里,第一次听到有关你的讯息,我觉得某些我以为已一去不复返的——”他顿住了。
  我明白他在说什么,他已经表示过了。至于我,早在几世纪前就已经了解,当阿曼德在老集会灭亡后的绝望痛苦时,我已深能体会。兴奋,渴望继续下去,这些事对我们乃无价之宝。这也正是摇滚演奏,系列制作,乃至期待战争的最大理由!
  “黎斯特,明天晚上别上台吧——”他极力劝着:“就让影片和书做你想做的好了。你自己犯不着当箭靶子,让我们一起 守,一起聊天,在这个新世纪里彼此拥有,享受我们过去从未享受的一切。我是真心真意的。”“好诱惑呀,我俊美的朋友。”我说:“在上一个世纪,不知有多少次,我几乎愿意放弃一切,来换取这样的话语,我们一起 守,一起聊天,我们拥有彼此。这将多么美妙,多么精彩!可是我将要上台表演,我将再一次恢复雷利欧的角色,那是在巴黎时我从未一试的。我将让大家瞧瞧吸血鬼黎斯特,一个象徵,一个法外之徒,一个天生怪物,有些可爱,有些惹嫌,就这么个古怪综合体。告诉你,我不会半途而废,我不想错失良机,而且老实说,我也一点儿不害怕。”我以冷静或者说感伤来振作自己,并且也想改变他的心意。对于即将升空的太阳,我的怨恨乃从前所未有。他转身面对微曦,光有些刺伤了他,但是他的脸上,仍充满温暖的神情。
  “既然如此,好吧——”他说:“我将很高兴跟你一起去旧金山,我会十分高兴跟你在一起,你愿意带我吗?”我不敢随口回答,再一次我感到兴奋至极的折磨,对他的情爱太浓,连我自己都觉得太丢脸了。
  “当然,我将带你一起去。”我终于开口回话。
  我们彼此对望了紧张的那一刻。他必须离开了,清晨已经在望。
  “还有一件事,路易斯。”我说着。
  “什么事?”“你这身衣服不合适,我是说对明天晚上不合适。他们二十世纪的人不是这么说吗?穿上那样的毛衣和裤子,你将未战先输呢!”
  路易斯走了后,清晨变得空洞落寞。我静静伫立了一会儿,想到那个危险的讯息传达。我扫瞄了远处的山,广阔无边的荒野。恐吓,警告——有什么关系呢?年轻小鬼拨通了电话,年老妖怪留下了超自然的声音。这一切难道诡异吗?
  此刻我能想到的只有路易斯,他将与我并肩而立。当其他的妖魔鬼怪出现,管它什么事会发生呢?
  当我们的车队开进大门,旧金山牛宫的巨大停车场里,已经挤满了疯狂的歌迷。我的乐手坐在礼宾车领先走在前,路易斯坐在我的保时捷边座,穿上清爽发亮的乐队制服——黑短披风,看上去正像从他的书本里走出来;看到那么多尖叫的年轻小伙子,他的眼神不免流露出轻微的恐慌;此时摩托车卫队已忙着维持次序,将歌迷驱赶退后,远离我们。
  大会堂的门票,一个月前已销售一空,失望的歌迷聚集着,要求大厅的外面能现场转播,好让他们也能听到演唱。啤酒空罐在地上滚着,少年歌迷坐在车顶、行李厢上与车盖上;汽车收音机里,吸血鬼黎斯特的歌声,震耳欲聋。
  经理人跑过来,站在车窗边说明,我们得在广场外安装大银幕与扩音器;旧金山的警察局已设想周延,以防范骚乱暴动于未然。
  我可以感觉到路易斯的焦虑不安,一群年轻听众突破警察防线,挤到他坐的窗边;车队猛然紧急转弯,听众闪避让路,我们的汽车 终于开进长型大厅。
  周遭的情况令我目眩耳迷,内心莽动躁进的感觉激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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