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同人)红楼重生之代玉-第1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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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了知府之后,大家都知道,福珞是真的失踪了。照平常时候,立刻就得下海捕公文,辑拿追索,同时还得向范家直接确认这位所谓范娘子的身份。而现在……大灾紧接着大疫,啥都说不准啦!
唐静轩还不太清楚大疫的事,只知道有人生病了,知府很忙,大家都忙得没空好好找福珞。他拿出唐家的身份也无济于事了——唐家自己还有人病着呢!都是自身难保的时候,谁顾得上谁?
锦城贵公子从没这么彷徨过,只好在云舟这里找安全感。
云舟也真的一点没给他添堵,就是安慰他“福妹妹福大命大……”之类的。
这倒也不假。话说起来,还要提及云剑身边的张神仙,真有点门道,云剑当时上京。他就劝云剑。千万的弃舟从马,先赴京城,只因舟中的诸位都要遇险。好在是有惊无险,然而若应在云剑身上,毕竟碍了大事不是?
于是云剑就托辞说不耐烦慢慢逆流而上,先行一鞭入京华了。果然行舟诸人都遇上险。云舟与唐静轩是有惊无险。已然应验了,其他人大概也会慢慢脱险。
福珞的下落。其实公门人也略知一二了。他们倒也真不是白吃干饭的,在那“范娘子”遗落下来的东西里找寻,发现了线索——那块肉!
范娘子用来给福三娘、福珞、唐静轩他们攀关系的美味肉,在孤村里没吃完。她也没带走,就留在那里了。公人一看,有老成的先疑上心了。没敢确证,就问同事。同事看着也像。又找来忤作。忤作一验,没说的,就是块人肉!
这事要给小姐公子们知道,怕他们不呕出来!公人就先没说。及至遇上大疫,更是只好搁下了。但这线索已经存了案了:敢吃人肉的,没说的,定是大盗!福小姐是给大盗给掳走啦!
公人以为福小姐不是给蹂躏坏了、就是给杀了。等时局平定,再找大盗,他们也没指望能囫囵找回福小姐来,最多是多杀几个强盗头,给福家出气罢了。
哪里知道福珞主婢正跟强盗们一起卧在病窟里,气若游丝的等死。
福珞先是被迷药迷昏,后来就被病弄得昏昏沉沉的。病室里有吃的,但没人敢送到他们嘴边,只是从外面被推进来的而已。要吃的话,自己凑上去吃。福珞这辈子从来没自己吃过饭,但在这种情况下,她居然也自己吃了几次。次数并不是很多,因为她病得也不是很饿。
洗澡是别想了。拉撒简直是恶梦。福珞并没有觉得特别痛苦,因为她觉得自己完全在梦里呢。
这时候大家也都不分男女了,就横七竖八躺在那儿。先有床,后来床不够用了,就在地上安垫子。再后来连垫子都不够用了,就满地铺草杆。人像牛马一样躺在当中。福珞举眼就看到这个大男人和那个大男人有气无力的身体。看啊看啊的居然也就习惯了。
在大家都被怪病折磨的情况下,唯一让人欣慰的是:人们并不互相折磨。
强盗们彼此都是手足之亲,并没有互相争斗,而他们在患难面前表现出了高贵的节操,也没有把身体里仅剩的力气用在折磨福珞主婢上。
福珞觉得这跟她听说的强盗行径相差太远了。她越发觉得这是个梦。
再后来,她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范娘子?”她微弱的打招呼?
“范娘子?”旁边有强盗道,“饭娘子还差不多!她是人肉馒头娘子。”
福珞以为这是开玩笑的。但“范娘子”简简单单就承认了:“我开馒头铺子出的道,做得一手好人肉馅的馒头。人家叫我馒头娘子。我嫌不好听。他们有人说我长得像狐狸,再说狐狸也是吃肉的,就叫我狐娘子了。这个外号,从前没人叫过,我很中意。你可以这样叫我。”
“……为什么?”福珞虚弱的问。
“什么为什么?我又不真姓范,总不能老听你叫我范娘子吧。”
“为什么要做人肉馅?”福珞问。
“哦,因为不想浪费。”这次狐娘子回答得更直白。
不知为什么,福珞觉得狐娘子这次说的也是真话。
尽管被狐娘子拐来,病陷在这种地方,福珞可说是被狐娘子害得相当惨。但狐娘子说话,福珞仍然肯相信。这也真是怪极了的事情。
“——狐妹子,你又没染病!”有强盗终于发现了,“你进来干什么?嫌命长?快出去!”
“安心。我是来收拾你们这百八十斤肉的。”狐娘子板着脸把人家呛回去,板着脸留在这里,端汤倒水、除污埋秽,做着做着忽然就发现多了一个人,帮着她做苦做累的。
狐娘子先还以为是个病得轻的,在帮她忙,她还挺感激的,定睛一看可就炸了:“小韬!你干什么来了?”
“染了病嘛。”迟韬道。
狐娘子把他上下一剜,更怒了:“你染个鬼的病。”
“跟你一样的病呗。”迟韬吐舌头。
“你给我出去。”狐娘子动手揪他。
“不行不行。”迟韬跑得比兔子还快,躲在另一个角落里,正色道:“既然进来了就不能出去了,你难道想我把病气过给大哥还有盐杠子他们?”
“你——”狐娘子咬牙,“你疯了!”
又有坐在地上的强盗叨咕:“他倒不是疯。”
“那是脑子进水!”
“你还不知道他脑子里进的啥?”那强盗道,“狐狸真是看别人聪明,看自己蠢。”
狐娘子瞪着迟韬:“别说他是为了我来的。”
迟韬挠头:“就是为姐姐来的。”
狐娘子冷笑:“别!我担不起这个虚名!”看着福家丫头,本来想重提他非礼人家的事,想想,算了。懒得费这个嘴。反正迟韬爱采花也不是什么秘密,还差点被正经的侠客拎刀砍了。进了盐帮之后,规矩严,他爹怕他死在刑司的刀下,耳提面命他不知多少次,他总算知道犯规的花案不去做,但方便时候还是乐意搞七捻八。
狐娘子可不乐意跟他捻搞!他还特别乐意给狐娘子抛媚眼。狐娘子每每恨不能把他吊起来打一顿。
可他今天自愿进了病窟,到底又是为什么呢?
迟韬自己都说不清为什么。他爱睡女人,这是真的。体内与生俱来的*嘛!也实在扑灭不了,对不对?狐娘子说他淫贼,他也只好认。
但是对其他女人,他想宣淫;对狐娘子,他却肯把命奉上。
于是他就带着他的命进来这里了。出不去的话,就出不去算了。反正他这一生都稀里糊涂的,走到哪里不是个死呢?死在这里也不错。
狐娘子也没有再赶他,他就赖在这里了。忙了一天,晚上累瘫在稻草垛里,连爬过去非礼福小姐的力气都没了。他阖上眼睛,似乎听见清脆的鸾铃声。
奇怪,为什么车子上的铃铛,跟鸟儿又没关系,为什么会被称为“鸾铃”呢?
他没读过书,不知道《礼》云:“行,前朱雀。或谓朱鸟者,鸾鸟也。前有鸾鸟,故谓之鸾。鸾口衔铃,故谓之鸾铃。”
——从这一段来,车铃、马铃,渐渐的都被称为鸾铃。
这种铃铛往往是铜制的,用丝带子系在车上、马上,行起路来,摇动间声音清越。
也有人把它两枚一穿、三枚一束,挂在门前或者窗前,风一吹,同样动听。
路边某家小旅舍里,有一扇门前,就挂着这样的铃。
门一开,铃铛就会发出清越动人的声音。
小二们就知道:哦,老板出来视察了。
那扇门是老板的门。
老板很认真,每天总要视察一下。老板也很善良,生怕小二们受惊吓,提前给他们一点通知。
他们就知道把小帐藏好、把死老鼠藏到桌底、把投诉的客人藏到门外。L
☆、三十九 红漆已班驳
老板的身体很娇弱。等小二们把该藏的都藏好,老板才出现在店堂里。
迟韬那天是第一次在这小旅舍吃饭,他伸长了脖子等着看女老板——准是个俏姐儿。不知为什么,他这样想。
或许对于路上憋久了的客人来说,只要对方雌性,年龄不小于八、不大于七十八,生得不至于比猪肥、比猴瘦、比画城的山骨更崎岖,那就称得上俏了。
迟韬望着小旅舍楼梯下通向后头的那扇门。
那扇门很窄。
他看见一个白发、盲目的老太太出现在门口,一只手拄着根拐杖,另一只手,由一个黑衣的仆妇搀着。
迟韬郁闷的耷拉了一下眉毛。
然后,老太太进了门,黑衣的女人也进来了。
客人才看见,黑衣的女人并不是仆妇。她挽着个很老气的发髻、穿着很老气的衣服,面孔却该死的年轻。
神情出奇的静,说不上很美,但眉宇间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媚人的气韵。
那气韵就仿佛江南的六月初,天已有些热了,很快会叫人吃不消,但现在却还不至于,尤其在黄昏,那温暖的气息有如实体,比体温凉一丝、离窒息浅一缕,如绸缎般落下来,面孔前萦回不去。叫人有点心慌,叫人想挥手打开它、跺脚唬开它。
老太太向黑衣女人偏了偏脸。
这黑衣的女人立刻收敛了与生俱来的媚态,换了冷若冰霜一张脸,对谁也不看、对谁也不理,只是凝眸专注地扶着老太太,在店堂里走动。
老太太的拐杖在这边点点、那边碰碰。问伙计:“你们还好吗?”
伙计响亮地回答:“好!”
老太太逛完了,问黑衣女人:“店里还好吗?”
黑衣女人道:“挺好。”
“我看也挺好。”老太太满意道,“哎哎,他快回来了,你去迎一迎。”
“好。”黑衣女人没有半分迟疑、或者废话,就这么顺畅地答应了。
但她没有出去。
她先把老太太送回房里。
迟韬吁出一口气,可以向小二们、以及熟客人们打听了:“这什么人?”
小二们和熟客人们都很乐意八卦给他:“本店老板娘、还有老板娘的女儿!”
“怎么老板娘这么老!她女儿又这么、这么……”迟韬“这么”了半天。形容不出来。转而问:“她们尊姓大名呢?”
“哎、哎!”
“啥?啥?”
……鸡同鸭讲了半天,迟韬才明白,老板娘的尊姓大名没人知道。至于她的女儿么,老板娘会叫她为:aiai。
迟韬很想知道是哪个ai字。
原来是好爱好爱的爱,加个口字旁。
嗳。
深闺里的小姐,看着轻雨打薄窗边杏黄的叶儿。娇软地叹了口气:嗳。
连着叹,就成了黑衣女儿的名字。
“为什么取这么怪的字!”迟韬摇头。“不吉利!”
谁说不是呢?
太古怪的、太美好的、太软糯的、太固执的,统统都是不吉利的事。如果说人的一生基调由名字定下,那最好像家明、福生、桂香、爱华——才是通和明达、宜室宜家的好名字。
然而世上总有些怪人。
黑衣女儿把老太太送回屋里,又出来了。
这次她抬起眼。在店堂里望了一遭。
闹哄哄、庸俗粗糙的店堂,忽而就变成了明澄的春塘。塘里所有人,都是她眼波里养的鱼儿。
并没有一尾鱼儿能跃上她的心坎。
她又垂下眼去。水波流竭。她拧身出门去。店堂里终于喘过一口气。又变成了闹哄哄、粗糙庸俗的店堂。
然而这闹,跟原来的闹已经不太一样了。
有的人。只是走过而已,就已经把空气都改变。
嗳嗳往店后去。
店后有一座小丘。
那小丘其实是有点突兀的。不像一般的丘,往往四面和缓地升起、又降下。这座丘边缘比较陡。
有两个小伙计正在后门那儿互相挑水泡。其中一个的情形很严重,腿上被行李带子摩得火辣辣的疼,走路姿势随之变得怪异,像只跳舞的螃蟹。到地儿伸手一摸,已经打了大片的水泡,解开看看,就像一嘟噜一嘟噜的葡萄,晶莹可爱。
“那要赶紧挑啊!”他同伴很吃惊。
“别了。别了!”小伙计很怕。
他说他刚到工坊作苦工时,手上也打了泡,也有人说非挑不可,就给他挑了。结果就烂了。他哭。人家还吹胡子瞪眼嘲骂他:“这都能烂!你可真行!”抓一把炉灰给他压上。痛入骨髓。
唯一能与此痛媲美的,只有冻疮。
他实在不想再来一次。反正这水泡不挑破、也不碰它的话,好像也就不疼了……
他伙伴手已经伸向他的裤子。
“干啥干嘛?”小伙计护住贞操带。
“看看。”他伙伴道。
“不给。”小伙计要后退,挣扎间水泡被擦到,痛得眼泪都要出来了,“杀人——”
乌黑的衣襟正要飘过,又凝住。
嗳嗳定睛看看怎么杀人了。
两个小伙计也看见了她,愣了愣,那个伙伴就问她:“大姐,他有水泡,你有办法帮忙吗?”
迟韬放下了嘴里咬的稻草杆。
他一直睡在屋角边儿上的稻草堆里,像只猫,也没人发现他。如今他觉得该出来了。谁叫小伙计那么没眼力见儿!这种地方的水泡,叫人家美女来帮忙?亏他们想得出来!还是他来就好了。
在他现身之前,嗳嗳先回绝了两个小伙计:“哦,我还有事。”她这样简洁的回答完,眼里闪过很奇怪、很奇怪的神色,然后就悠哉离开了。
往小丘上去。
她一步步地爬上丘顶。那里可以望见官道。她面对官道站定。然后就站在那里了,任风吹动她的衣襟。
迟韬觉得她像望夫岩。但是她太年轻了,不像有个未归的丈夫。她长得又太美了,不适合当个望门寡。也许她也在等朋友吧!谁呢?这么重要,让她等了这么久?迟韬就望着她,一直望到红红的太阳、渐渐朝绵绵的地平线落下去。
古道西风,来了一匹倦马。马上有个风尘仆仆的人。他的马看起来很疲倦。他也满身风尘,但肩背仍然挺得很直。
迟韬又把稻草杆从嘴里抽了出来。他讨厌这个人。
尽管以前从未相识,但道上混久了。他一眼就知道,这个人也是江湖人,而且像他一样年轻,而且不比他丑。更要命的是,比他会装逼。
这个策马而来的英俊江湖人。满脸都是:“哥流浪久了。哥不怕流浪。世间最可怕不是疲倦,而是空虚。谁能弥补我的空虚”那样的金句名言。
如果他倚马一立,四十五度角低头,把这样的金句名言用淡淡闲闲的口气问出来。迟韬知道有很多小姑娘不会拒绝。
迟韬之所以知道这个,因为他试过。
他喜欢采花,但跟其他采花贼不同的是。他尽管爱看花嗅花把玩花,而不问花自己的意见。但在真的把花采下来之前,他还是要办一道两情相悦的手续的。用哄的也好骗的也好买的也好,总之这件事要两个人都愿意,那才有意思。
可惜有的小姑娘就是不愿意,嫌他太不正经。
迟韬一开始还以为这些小姑娘喜欢那种迂腐夫子,碰了几次壁之后才发现,原来她们喜欢的是这种端起架子的装逼犯!
为了讨花儿的喜欢,迟韬也只好跟着装。可惜有句老话,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某些眼界高的小姑娘,还是嫌他“轻佻!我才不信你!快滚!”
迟韬悲伤的滚了几次,以后每当看到有这种天生装逼犯的男人,他就牙痒。
这位黑衣美女嗳嗳姑娘看起来很懂事,应该不会被装逼犯唬住吧?迟韬尽量乐观的想。
而马上来的装逼犯——不不,英俊江湖人,也看见那土崖上飘飘的衣裳,于是勒马,仰头。一袭青黛的衣裙,于他却似见到了眩目的太阳。
“你要敢直接约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