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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祸水三千-第15章

小说: 祸水三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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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
  现编一个篮子,她显然没有这个实力。小初认真想了想,十分肉痛地将自己的大摆留仙裙的外衬扯了下来,把蘑菇和顺便采的一点她勉强认识的野菜一起打包。
  挖野菜、采蘑菇,统统不是问题,可是活生生的野鸡就没有那么好逮住。
  没有弓,没有剑,没有陷阱,没有捕兽夹,于是小初想着自己做一个弹弓。于是她捡了一个丫字型的树杈,于是她将自己腰间的皮绳磨断了一截,再于是,一个简陋的,朴实的弹弓新鲜出炉了。
  其实小初活了十九年,一直怀疑自己是个天才,今天她终于证实,她不仅是百年难得一遇的武学奇葩,还真的就是个天才。
  从来没有打过弹弓的小初,嗖嗖嗖拿下四只野鸡,还想再打,看看栖息在林间的野鸡祈求的、真诚的眼神,再瞧瞧日头已然升到了半山,于是将打到的几只往背上一扛,弹弓往腰上一插,决定慈悲为怀地放其他野鸡一马。
  小初左手几只鸡,右手一包菜,腰上还系着五个白馒头,浩浩荡荡地摆驾回崖了。
  摆驾容易,回崖难。
  灵山,高四千米,雄壮巍峨,地势陡峭,方才是很方便的被非欢一拂尘扫下了山,现在想要上去,便没有那么容易了。
  小初沿着石板路走啊走,突然就想起了以前在学校学过的文章:挑山工。
  劳动人民最光荣啊……
  小初走了半个时辰,便走到了狐崖外围的石板路。萧璃正坐在进入天涯海阁必经的石阶上等她,仿佛有些无聊,便伸出手看自己的手指头。
  萧璃的手型十分好看,白皙纤长,骨节均称,玫红色的指甲色泽十分诱人。并不像习武之人,反而更像是养尊处优的大少爷。萧璃盯着自己的手看了一会,没看出什么名堂,便抬起头,正好看到一步三晃的小初。
  只见她左手扛着几只鸡,右手领着鼓鼓一个包,腰上系着五个白馒头,背后插着一个硕大的弹弓,整个人呈虚脱装。萧璃赶忙上前,一把将她扶住。
  “你别过来,我的换身衣服,这身衣服脏死了,我自己都十分嫌弃。”
  小初看了看自己,一身烂泥,裙子只剩内衬,绑头发的头绳也被她拿去捆山鸡腿了,这下子,可真是糟糠之妻了。小初有点不好意思,想伸手挠挠头,却发现没有多余的手,于是只得对他傻傻一笑。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留评的朋友~~~希望看文的朋友多多留评~~~
  我本身是个不很会写文的、刚刚飞出笼的菜鸟,看文的朋友多多提意见我才知道怎样能将这篇生得更美^3^
  


☆、贤夫贤妻

  有时候,判断一个人美不美,其实只是内心的一种感觉。
  就好比现在,小初发丝飞散,满身烂泥,状如女鬼,显然十分糟糠。可是在萧璃眼中,她犹如班姬续史之姿,谢庭咏雪之态,甚至可以说是倾国倾城的。
  小初被这样一位美人含情脉脉地盯着,虽说有七分的暗爽,却还是有三分羞涩的。于是她垂下头,十分难得的臊了一把:“相公,你……唔……”
  话还没出口,萧美人那优美润泽的唇瓣却轻轻嘬了嘬小初的唇角,浅尝辄止地停留了一会,便对她翩然一笑,旋身离开了。
  小初的脑袋顿时当机,立在那里如木桩般动弹不得。
  一流的美人,便是在不经意间,用一个不经意的动作,让一个花痴在瞬间呆若木鸡。小初望着她家美人颀长的,飘逸的身影,傻笑着抱着手上乱七八糟的食材,步态摇曳地一路摇到厨房去。
  午饭吃得很好,桌上的菜肴完全是小初超常发挥出来的水准:小鸡炖蘑菇,甲野菜炒乙野菜,小初还在天涯海阁后面的葫芦架上摘了两个嫩葫芦,做了个酱闷葫芦条。
  小初的手艺不错,小鸡炖蘑菇炖得极香,只是那两只山鸡的四只鸡腿,全部被她卑鄙的藏在了萧璃的碗里。
  偏心也不是这个偏法!正在长身体又十分嘴馋的仓鼠看着一会从碗里挖出一个鸡腿的萧璃,大为不满。于是他准备开口和小初理论,并且把罪恶的黑爪伸进了萧璃的碗中。
  叭的一声,仓鼠的鼠爪爪挨了小初狠狠地一筷子,才张开的嘴也被她用一个馒头堵住。
  “梅林,暖洞,偷窥狂。”小初板着一张棺材脸,十分酷毙地吐出七个字。
  萧爹爹一头雾水,非欢若有所思,萧璃的脸上泛出了些可疑的红晕。
  小初用眼神和仓鼠交流:死米虫,上次在梅林打扰我和我家相公亲密的帐还没有找你算,犯了这样斩立决的大罪,不杀你是疼你。你每天在狐崖白吃白喝占便宜,从来不知道帮姐姐我分担家事,现在居然还胆敢在萧璃碗里动鸡。敢有意见,我今晚就剥皮上架烤了你给我家相公加餐,正愁荤菜不够用!
  小初拿眼睛死死瞪着仓鼠。小初已然义愤填膺地想要揍人。
  仓鼠抬起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小初,做叩首状:大姐,我错了……
  仓鼠十分狗腿地低下头。仓鼠已然惭愧得无法自拔。
  吃完饭,小初将头发绑了绑,十分麻利地收拾了碗筷到厨房洗碗。她一边洗就一边想,自己现在的样子,大概十分像传说中的黄脸婆,十九岁的黄脸婆,也真够新鲜的。
  小初正对着厨房中的大水缸顾影自怜,却看见非欢破天荒地走进了厨房。
  这可是难得一见的情景,一向远离尘嚣,不食人间烟火的芙蓉仙子,居然会亲自到厨房来,便绝不会是洗手作羹汤那么简单,必然是有什么了不起的大事要找她商量。
  “你与阿璃,在暖洞中没有发生什么吧?”
  “废话,发生了什么萧璃还会那么完好如初么?”小初十分不满非欢打探她的私生活。
  “……”非欢无言。
  小初耸了耸肩膀,对已然愣住的非欢说道:“相公中的蛊毒似乎能排斥他的情和欲,他上次在醉君心吻我的时候,嘴里涌出了许多血,那时我便猜想他不仅不能动心,更不能动情。”
  非欢点了点头,似乎对小初能有如此悟性颇为讶异,颇为不解。她想要说什么,却感到小初大概什么都已知晓,便觉得没什么好说的。
  于是非欢转过身,准备离开她一向十分厌恶的厨房重地。在她身后,小初一边洗碗,一边笑嘻嘻地说道:“放心吧,我堂堂小初是个正经人,在相公的蛊毒清干净之前,不会卑劣到强行和他嗯嗯啊啊的。”
  本来已经走出门的非欢,在坦荡的石板路上,噗的一声栽倒在了地上。
  自从小初来到天涯海阁,萧爹爹和非欢就变得很忙,忙着休息喝茶晒太阳。
  小初这个人,不欺软,却十分怕硬。灵山上的这两只都是武功修为盖世的硬角色,自然能够不花钱的将小初指使得吐血。于是这些天,小初已然忙到人仰马翻。
  非欢与萧爹爹两人基本茹素,非欢因为是道姑,时不时还会玩个辟谷,于是要这两个人帮忙买菜煮热食,基本属于白日发梦。仓鼠更是个只会消耗食物不会制造食物的小白。于是灵山众人的生计问题,便基本落在了小初的身上。
  这天,小初正在厨房生火煮饭,本该待在暖洞的萧璃突然闯了进来。
  “娘子这些天辛苦了。”萧璃的语气颇为怜惜。
  小初一头栽在萧璃怀里,摸了摸他的手,觉温度尚可,便放心地哀怨起来:“就是很辛苦嘛~起得比鸡早,睡得比鬼晚,吃得比猪差,干得比牛累。”
  “那为夫帮娘子按摩一下?”萧璃一如既往地从善如流,销魂蚀骨的浅笑让小初心里痒痒的。
  “还是算了,让你爹看见,会一针戳死我的……”
  小初撅着嘴,有些心酸。她这些日子被灵山的人欺负得很惨,越发的觉得之前萧璃从一开始便对待她这个非大唐人士非常友善。
  说起来,萧璃其实很心疼他的娘子。他现在进厨房,便是因为见小初要做家事,做卫生,还要习武,于是便想过来帮忙。
  萧璃才拿起一只碗,便被小初恶狠狠地敲掉了。
  “相公,明人不说暗话,妾身在这里拼死拼活的做事情,全是为了相公你。你现下病的这么凄惨,照顾好自己那三流的身体,妾身便很知足了。若是再敢偷偷做事,妾身今晚便去暖洞强了你!” 
  小初的表情很悍很强势,并且分外猥琐地盯住萧璃不放。萧璃面上一红,果断的倒退三步,转身瞬闪了。
  看萧璃走远,小初收拾好表情,摇头笑了一笑,继续洗碗。她的相公虽然长得比较祸水性格比较腹黑,但是在某些方面,其实还是相当羞涩的。
  过了一会,萧璃又回来了,并没有直接进入厨房,而是在外面探了探头。
  “娘子……”萧璃十分羞涩地扯了扯衣袖,抿了抿嘴唇,欲语还休的样子相当小媳妇。
  “相公有什么话请好好说话……”小初吞了都唾沫。
  萧璃磨磨蹭蹭地蹭进厨房,弱柳扶风地走到小初身边,分外羞涩地说道:“为夫思考了良久,终于还是决定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献给娘子。”
  虾米?!小初看着越靠越近,表情越来越小媳妇的萧璃,只觉得脑袋哄的一声,变成一团翻滚着的浆糊。
  萧璃分外深情地看着小初,过了一会,仿佛下了极大的决心一般,将小初拉入怀中。
  感觉到萧璃熟悉的、令人陶醉的气息,小初不禁在心中狂喊:仓鼠啊,非欢啊,快来救人啊!
  萧璃的面色潮红,璨如星辰的双目不安地四处游移。他在感情上本来就不是表白型的行动派,现在的举动不知是鼓了多大的勇气才做到的。小初看他现在的表情,觉得若是灶台上裂出一道隙缝,他定然会奋不顾身地钻进去。
  “相公,不要考验妾身的定力……”
  “哪有,娘子不要辜负为夫的一片情意……”萧璃的眼神看上去有些失落,隐隐透出些委屈的水雾。他紧紧抿着嘴唇,眼睛低低垂着,那裹足不前的样子令人颇为不忍。
  这便是她的偶像,江湖的脊梁,武林的神话——十二之天?!小初瞬间感到天雷阵阵。可萧璃绝色的容颜又让她觉得内心一阵澎湃,胸口如闷雷般阵阵作响。
  看着萧璃艳色撩人的,越来越靠近的面容,小初心中一横:忍无可忍,无需再忍,既然不忍,索性放任。
  于是小初放松身体,闭上眼睛,认命地不再挣扎。
  萧璃轻轻拉着小初的手,将一块凉飕飕的东西放在她掌心,小初睁开眼睛,看到一块绿色的,透明的,眼熟的,石头。
  啊咧?!这是啥?就是这?这就是要献给她的最珍贵的东西?小初大脑当机,完全不在状态。
  “既然娘子不让为夫帮忙做事,作为一个贤惠的相公,为夫决定将最珍贵的法拉利送给娘子,至少能够让娘子在今后上下山时方便一些。”
  萧璃微微抿着唇,十分认真地看着小初,那表情,绝对是在忍笑!
  “哈哈……”小初干笑两声,咬牙说道:“那……还真是谢谢相公的体贴啊……”
  “这是为夫应该做的。”
  萧璃还是一脸认真而踏实的笑容,但是小初敏感地觉察到,他的笑容里绝对加了九成整蛊成功后的暗爽。
  小初看着萧璃真诚的眼神,十分笃定地确认:她家相公绝对是演技派掌门的不二人选。
  作者有话要说:  


☆、毁人不倦萧爹爹

  小初做了萧家的媳妇,上头虽然没有恶婆婆,可是却有一个喜欢踹人屁股的萧爹爹。
  此爹爹非比寻常,现在是治愈自己相公的唯一选择,所以无论如何不能与他叫板,故而小初只得狗腿的惟命是从。
  非欢与萧爹爹让小初步行上下山,这一点本来就是十分不人道的,所以萧璃送给她的法拉利,无疑是雪中送炭,汗中送扇,雨中送伞。
  小初看着她那还是一如既往的恶劣,却是真正关心自己的相公萧璃,不禁感叹道,到底是自己的相公啊,知道疼人。
  将萧璃赶回暖洞,小初不动神色地走到狐崖边上,看四周没人便掏出了法拉利。法拉利荧光一闪,变成了威风凛凛的进口飞毯的样子。
  真是帅毙了!!小初噗的一下趴在了法拉利上面,准备出发。
  然而这个时候,出来遛自己的肥狗肉肉正好路过,它本身就对小初积怨已久,正准备狗仗人势的吠起来,被小初一个隔空打穴点住了。小初朝死肥狗肉肉阴险一笑,翻身对着法拉利大喊:“狂奔吧,法拉利!!”
  居然没有动静。这条在萧璃的指挥下风生水起的飞毯,居然不鸟她……
  “神毯,魔毯,宝毯,法拉利……我是萧璃的娘子小初啊,你就算不认识我的脸,也应该认识我的臀部啊,给点反应好不好?狂奔吧,法拉利!!”
  法拉利干脆往地上一降,连低空悬浮都省了。
  小初十分郁卒地从毯子上下来,瞟了一眼虽然被她点住,还能朝着她幸灾乐祸地贱笑的肥狗,又是嗖的一声,点住它的痒穴。
  哈哈,死肥狗,跟她斗!小初心情大好地收起法拉利,一路小跑下上去了。
  从山下采买完食材,回到狐崖时已经一如既往地很晚了。大家吃完饭之后,非欢便开始教小初练剑。
  说起武学造诣,非欢绝对是个牛人,小初觉得猥琐柳的武功和她比起来简直可以说是浮云而已。可是因为小初每天要照顾相公,孝敬公公,要做一个贤惠的媳妇,所以并没有太多的时间接受非欢的教导。
  这样不行,很不行。
  小初的目标是成为一代大侠,豪侠,甚至巨侠。萧璃固然重要,但不能因为他丢失了人生目标,再说将来萧璃的病总是会好的,今后如果自己太挫,也配不上传说中的天下第一人。
  于是小初和非欢商量,自己能不能少做些事,多匀出些时间练武。
  “少做些事是不可能的,你少做些梦就行了。”
  非欢拂尘一扫,将小初扫到后院去给葫芦藤浇水。
  小初提着水瓢,一瓢一瓢地向葫芦地里洒。她看着自己那身油烟气十足的衣服,便觉得十分闹心。
  这件已然洗不干净的衣服是不能再穿了,必须想办法弄一套新的。
  非欢的衣服她是绝对不敢染指的,再说那不食人间烟火的非欢大仙的衣服全是白颜色的,也不称她的气质。于是小初便想了一个十分缺德的办法:她闯进仓鼠的房间,从他的大衣柜中倒出一柜子衣服。
  这不是要入室抢劫吧?仓鼠忧心忡忡地望着径自翻箱倒柜地小初,内心十分忐忑。
  看小初选出几件颜色鲜亮些的衣服反复比对,仓鼠终于看出了些意思。
  “小初,这几件衣服都是我十分喜欢的,我非常不想放任你将它们劫走。要不你别劫财了,你劫个色吧。”仓鼠一闭眼,姿色撩人地倒在床上。
  “仓鼠……”小初分外忧郁地看了莫小仓一眼:“我林小初是有些色,但是我色心上来的时候,是挑对象的。”
  小初拎起仓鼠,大脚一开,将他踹出了房门。
  于是小初在仓鼠的衣堆中,挑了一套看上去最娘,最顺眼的,接着在揉着臀部的仓鼠悲痛欲绝的目光中,回到了自己房里,对着铜镜换衣服。
  仓鼠不是猥琐柳,他带的那一包衣物自然全是男装,本来小初是十分看不上眼的,但好在他的衣服料子十分上乘。
  小初穿上仓鼠的衣服,在铜镜中照了一照,除了她本身有些矮,小初觉得自己看起来还是很帅的。于是她索性将头发也拿缎带束了起来,按照美男的标准装点了一下自己,果然有了些风流倜傥的味道。
  装扮改了,练功做家事便方便了许多,非欢传授给她的武学招式她便练得更为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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