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小说网 > 穿越电子书 > 我有金刚不坏之身 >

第8章

我有金刚不坏之身-第8章

小说: 我有金刚不坏之身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药。医生一听他说的情况就说要赶紧送医院,否则会出大事。可是你知道他说什么吗?他说‘我没钱送她去医院’。还是那个医生看不过去说可以先帮他垫钱,又帮忙打了120。可是救护车来的时候已经晚了。我放学回家时,看到楼下挤满了人,大家都在说想不到拉肚子也会死人。我当时还不知道死的人就是妈……”
  秦笙的声音在此戛然而止,因为她已经哽咽得什么也说不出来了。
  妹妹的一番话听得秦筝又是惊骇又是痛心,母亲居然会因为这么一点小毛病就送了命,实在太冤枉太不值了。虽然腹泻不止会导致严重脱水休克死亡,但只要及时送院输液治疗就没事了。而那个做丈夫却连这么一点医药费都拿不出来,可见那个小家庭的经济状况何等窘迫。也可见那个撑不起一个家、保护不了家人的一家之主是何等无能。
  愤愤然地叹口气后,秦筝忍不住说:“妈的死你爸要负很大的责任,连治拉肚子的钱都没有,他真是太窝囊太没用了。我实话实说你不要生气啊!”
  虽然被批评的是自己的亲生父亲,秦笙对此却毫无异议,她拭了一把眼泪恨恨地说:“姐姐,我不会生气的,其实我也一直在怪他。如果不是他,我不会那么早就失去妈妈。而且妈妈去世不到半年,他就想另找一个女人过日子。可是,因为妈妈的死让他臭了名声,再没有女人肯跟他了。”
  “那这些年,就是你爸带着你过日子?”
  秦笙苦笑了一下说:“他才不管我呢,他把我丢到奶奶家,自己以打工的名义跑去了福建。几年后在当地找了一个寡妇一起搭伙过日子,帮人家养儿子去了。我反正只是个赔钱货的女儿,他压根就不在乎不关心。我早就当自己已经没有这个爸爸了。”
  秦筝气得直跺脚:“什么?他居然这么过分?实在太可恶了!妈当初真是瞎了眼才会劈腿这么一个渣男。”
  发过脾气后,看着满脸泪痕表情凄楚的秦笙,秦筝浮起满心的怜惜之情。她一副面黄肌瘦的样子,头发和皮肤都缺乏光泽,显然是长期的营养不良造成的。身上的衣着不仅寒酸过时而且还很不合身,明显是别人穿过后淘汰给她的旧衣裳。
  怜爱地牵起妹妹的手,秦筝慎重地允诺:“小笙,那么渣的爸爸不要也罢,以后你有我这个姐姐就足够了。我保证,我会在乎你,关心你,让你过上安稳平静的生活。”
  

  ☆、第12章


  如今,秦筝虽然已经不在了,但她当初对秦笙的承诺时承平很清楚,所以他一直在代她履行承诺。
  秦笙最初上大学是申请的助学贷款,秦筝不仅为她提前还了贷款,每个月给她充足的生活费,还给她买回各式衣服鞋子以及护肤品等等,并且让她搬进银沙湾的洋房和自己一起住。
  两年前,秦筝意外离世。秦父回国处理她的后事时,收回了银沙湾的花园洋房——他当然不会把房子留给前妻和野男人生的私生女。事实上当初他都不愿意让秦笙住进来,只是女儿十分坚持要照顾这个同母异父的妹妹,而且那时他又即将移民国外,银沙湾的房子已经过户给了要独自留在国内的秦筝。她的地盘她作主,他只能尊重她的决定。
  银沙湾的房子被收走后,秦笙虽然可以搬回学校住宿舍,但生活费却没了着落,于是时承平主动承担了这些费用。今年秦筝大学毕业了,时承平又托孟哲出面把她介绍进了孟氏企业,担任海外市场部的经理助理。职业体面,待遇优厚,让她终于过上了自给自足的稳定生活。
  这次,秦笙和海外市场部的经理以及两位同事一同出差法国洽谈业务。原本她这种新职员没有出国公干的机会,但是因为她的法语优势让经理决定带上她。
  下飞机后,秦笙特意让经理和另两个同事先走,自己一个人走在最后。坐了十一二个钟头的飞机,脸上原本精致的淡妆早就没了。她在洗手间里洗了一把脸,再用最快的速度重新化了淡妆,揽镜自照觉得满意了,这才款款走向出闸口。
  在出闸口,秦笙一眼就看见了时承平。他站在机场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如一棵树挤在一片森林中。然而,他却是一株格外挺拔出众的秀木,总能被她一眼就挑出来。抬起一只胳膊朝他挥手示意时,她脸上绽出一朵花开到极致般的明艳笑容。
  站在时承平身边的孟哲,也笑着朝秦笙挥了挥手,但是她明显没有注意到他。他空自挥了半天,最后只能讪讪然地垂下手臂,自嘲地一笑:孟哲,你也有被人视若无睹的时候啊!
  孟哲开车载着时承平和秦笙一起离开了机场。两个男人坐了正副驾驶座,女孩独自坐后排。
  秦笙没想到孟哲也会和时承平一起来接她,如果是时承平一个人来,她就可以和他一起坐前排。她有些遗憾地问:“承平哥,怎么你今天没有开车呀?还要麻烦孟大哥也跑一趟。”
  孟哲抢着回答:“没事了,我反正晚上也要去他家蹭饭吃。”
  星期天,时承平按惯例一向是去母亲家吃饭的。知道秦笙今天回国,苏盈就让他接了她后双双回家吃饭。孟哲既然主动请缨要一块去接人,自然也是要和他们一起过去蹭饭了。
  秦笙点点头不再说什么,但是车子开着开着,她又发现了不对,再次奇怪地问:“咦,孟大哥你怎么往左拐呀,去苏伯母家不是应该右拐吗?”
  时承平一边掏出手机一边解释:“哦,我们还要去接一个人。我妈也邀请了她过去吃饭。”
  说话间,他已经拨通了电话:“喂,章可贞你现在可以下楼了,我们大概五分钟后到你家楼下……那好,待会儿见。”
  秦笙听得迷惑不解:“谁是章可贞啊?”
  孟哲又抢着回答:“这个章可贞啊,是承平的青梅竹马。”
  时承平哭笑不得:“拜托,你别那么夸张行不行?”
  “怎么就夸张了?你们俩从小就认识,不是青梅竹马是什么?”
  时承平不得不费些口舌做上一番成语解说:“我和她从小就认识没错,但是青梅竹马还谈不上。只是当年在医院里做了两三天的病友,分开后十几年都没再见过面。而青梅竹马主要是指从小一块玩到大的异性朋友了。”
  “好吧,就算不是青梅竹马,那也是两小无猜吧?当初你们俩住院时一起玩耍的日子,你不是说过得很开心吗?”
  孟哲的问话,时承平微微恍神着没有回答。因为,他的思绪已经如一阵轻风般飘回了往昔岁月。
  十几年前的往事,在记忆中的画面早已褪色发白。如今的时承平,其实已经记不太清楚自己当年和小贞贞在一起做过什么游戏,又分享过什么零食。但是他却永远记得那种开心的感觉,因为那是他童年最后一段无忧无虑的开怀岁月。
  那年出院后,小平仔一直没有见到父亲。因为母亲一直无法联系上他,电话拨不通,人也找不到,这让她忧心重重。虽然当时她还刻意对儿子隐瞒着这一切,可小孩子其实是很敏感的。父亲久久不见露面;家里的气压一日更比一日沉重;母亲眸中的恐慌不安一日更比一日明显;已经逐渐令他意识到了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像一只小动物般总是惶恐地睁大眼睛,笑容鲜少再见。
  终有一天,母亲外出打听消息归来后,一进门就抱着他哀哀痛哭:“平仔,你爸爸他……已经去世了。”
  彼时,时华浩已经去世了大半个月,连葬礼都早已经在香港举行过了。但是苏盈没有得到任何消息,因为原配时太太自然是不屑于召他们母子俩过去奔丧的。
  虽然年幼的小平仔并不太清楚“去世”的意思,但是母亲汹涌的眼泪与绝望的悲痛,足以令他明白一件很可怕很可怕的事情发生了。
  父亲的死,让小平仔无忧无虑的童年时光戛然而止。以前他是父母双全的孩子,虽然父亲经常“出差”,但是母亲会每天陪着他,而父亲也很疼他,每次“出差”回来都会给他捎礼物,带他出去玩。而父亲去世后,他不仅失去了父爱,母爱也开始变得不完整。母亲开了一家花店亲自打理,没时间像以前那样一天到晚在家照顾他,改为由一位保姆负责。
  父亲去世了,母亲天天要工作不能回家,保姆也不太尽职,只管让小孩吃饱穿暖了就行了,闲下来就坐在客厅里津津有味地看电视,可以从早看到晚,只要孩子不哭不闹她就不闻不问。这种乏人关爱的生活与往昔相比,让小平仔感到深深的失落,也感觉到了一份前所未有的孤单。
  在深深的失落孤单中,他忽然想起了起那一次在医院时,自己与小病友贞贞的对话。
  “我哭,不是因为医生伯伯又要给我打针了,而是因为我没有爸爸妈妈了。”
  “你没有爸爸妈妈?怎么会呢?不是每个小孩都有爸爸妈妈吗?”
  “可是我就偏偏没有,我们福利院的老师说我是孤儿。”
  “什么是孤儿?”
  “孤儿就是没有爸爸妈妈的孩子。”
  那时候,无论小贞贞怎么解说,小平仔都很难理解她的话。但是这一刻,失去了父亲,一周又只能见到母亲一次的孩子,孤零零一个人坐在房间里,无人陪伴,无人理会时,忽然就泪花闪闪地明白了:我现在也像一个没有爸爸妈妈的孩子,没人陪我吃饭,哄我睡觉、带我出去玩……我是不是也和贞贞一样,成了孤儿了?
  

  ☆、第13章


  时承平的思绪如风飘摇时,孟哲已经驾驶着车子抵达了目的地,章可贞正站在公寓楼下等着他们。
  今天的这顿晚餐邀请,周五时承平回到新视觉机构上班时,就已经口头邀请了章可贞。那天苏盈说过改天会请她吃饭,星期天的晚宴既然有秦筝和孟哲来参加了,就顺便也把她一块请了。
  在新视觉机构的办公室里,章可贞一如既往地尊称时承平为“时先生”,他也依然连名带姓地叫她章可贞。不过表情声音都不再淡漠,而是多了几丝他人不易察觉的温度。私底下,他又对她说:“非工作时间里,你可以直接叫我的名字。”
  此时此刻,上了车的章可贞,与时承平打招呼时就熟不拘礼地直呼其名:“嗨,承平。”
  “平仔”这个乳名,章可贞注意到上回苏盈出现在儿子家时都没有再叫了。或许因为“仔”是小孩的意思,而他已经长大了的缘故吧。所以她觉得自己最好也别叫他那么奶气的乳名了。
  和时承平打过招呼后,章可贞再礼貌地问候孟哲:“您好,孟先生。”
  孟哲笑着说:“章可贞,现在不是工作时间,你也直接叫我的名字好了。”
  话虽如此,但孟哲毕竟与章可贞没有旧交情,况且他又不是单纯的摄影师身份,同时还兼着新视觉机构的股东之一,她觉得不太好随随便便就叫他的名字,遂只是笑笑不说话。
  扭过头,章可贞定晴看向与自己并排坐在后座上的秦笙,微笑着自我介绍:“你好,你一定就是秦笙吧?我是章可贞。”
  秦笙笑容浅浅、声音细细地回应:“你好章可贞。对,我是秦笙。”
  周五的晚宴邀请时,章可贞已经听时承平提起过秦笙其人。“星期天我和孟哲要先去机场接秦笙,接完了她再来你家接你。”
  她很自然地问了一声:“秦笙是谁呀?”
  时承平眼光一黯:“她是我去世的女朋友秦筝的妹妹。现在无亲无故一个人,所以我当她是自己的亲妹妹一样。”
  虽然只是三言两语的简短解释,但是从“无亲无故一个人”这样的话语中,章可贞已经足以了解那又是一个可怜的孤女。这令她更加坚信,无论是当年的小平仔,还是现在的时承平,骨子里的善良始终未改。
  类似的身世际遇,让章可贞尚未谋面就已经对秦笙心生惺惺相惜的感觉。这一刻,看着眼前的秦笙,她都情不自禁地想把她当成自己的妹妹一样怜爱的。
  秦笙是那种清纯娇柔、小鸟依人型的女孩子。
  她长得很美丽。她的皮肤洁白柔润,似新鲜的牛乳;她的嘴唇娇嫩粉艳,如初开的桃花;一双又细又长的丹凤眼极具古典韵味,笑起来就像两弯月牙儿,眼波无限温柔缱绻;不笑时,眼神顾盼间,又有着丝丝说不出的惆怅幽怨,特别的楚楚动人,可怜可爱。
  凄凉的身世;美丽的容貌;柔弱的姿态;这样的女孩子总是如同小绵羊似的楚楚可怜,很容易激发他人、尤其是男人强烈的保护欲,忍不住就想去呵护她。
  孟哲就是这样一个想要充当保护者的男人。
  最初刚认识秦笙时,孟哲对她并没有什么特殊感觉。那时的秦笙是一个刚从小镇来到大都市的土包子,从头到脚烙着寒酸生活留下的印记。她面黄肌瘦,瘦骨嶙峋,头发干枯得像杂草一样。总是怯生生地低着头,不爱跟人说话,不得已偶尔说上一句话时,声音轻得就如是树叶间摇落的一缕风,让人根本听不清晰。
  一个小地方来的女孩子,通身怯懦卑微的小家子气,小巧的头颅仿佛有着脖子无力支撑的重量一般,永远低低地垂在胸前——对秦笙的第一眼印象,孟哲只是觉得她可怜。
  一母同胞的两个姐妹,秦筝跟着生父过着云端上的日子,像个小公主一样万千宠爱地长大,一切应有尽有。而秦笙的生父却把女儿丢在黄莲坑里,泡着苦水挣扎求生。如今姐妹俩重聚在一起,一个是容貌漂亮气质好的白富美;一个却成了土里土气胆怯畏缩的小镇女孩,差距实在太大了。
  不过,在秦笙得到了秦筝的悉心照顾后,这种差距就渐渐拉近了。衣食无忧的优越生活,让她瘦削的脸颊一天天圆润起来。被高级护肤品呵护着的肌肤,也开始从内到外透出珍珠般的盈润光泽,与桃花般的红润颜色。
  除去外表的变化外,秦笙的举止言谈也慢慢变得落落大方起来。她不再像刚来的时候那么拘谨,可以态度自如地与人进行交谈。声音依然轻柔如微风,不过字字清晰,悦耳动听。眼神尽管时不时还会流露出一丝怯,但那份娇怯带来的无辜感与无助感,却为她平添了一份我见犹怜的柔美气质。
  蜕变中的秦笙,变得越来越美丽。就像小小的紫云英,最初只是毫不起眼的一点淡紫。渐渐地,却漫山遍野都摇曳开了大片大片的紫色花海。如同被春风弹动的霞光,凝敛成过目难忘的艳色。
  女人如花,身在花丛中的孟哲,不知见识过多少如牡丹芍药月季海棠蔷薇玫瑰般光艳照人的美女,却都只是逢场作戏。到头来,却为那一片风吹薄瓣、楚楚可怜的紫云英动了心。男性的本能总是怜爱弱者,而秦笙的娇怯柔美,让他情不自禁地就想去爱护她,照顾她……
  这天晚上,苏家的晚餐准备得很丰盛。
  苏盈十分高兴地招待着儿子和他的朋友们,一顿饭吃得其乐融融。章可贞因为是头一回来,加上又有当年的一段交集,所以苏盈对她格外热情与关注,问了她不少问题。
  “贞贞,我记得你当年在医院做的心脏手术对吧?现在病已经彻底好了吗?”
  “谢谢伯母关心,手术很成功,我的病早就已经好了。”
  “好了就好,没什么别没钱,有什么别有病——身体健康才是最大本钱啊!对了,当年你们老师还说,你的手术成功后就可以进入领养名单系统等待领养,这些年你有养父母吗?”
  “没有,我一直在福利院长大。因为有意□□的人家都希望孩子越小越好,有些人连两岁以上的小孩都不要了,说是有记忆就会知道他们不是亲生父母,那样的话养不亲。而我�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