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一向沉寂的彩虹庄园今天可谓热闹非凡,全中国有头有脸的人物几乎都到齐了,传媒记者更是蜂拥而至,不顾保安的阻挠,竭力想要挤进庄园的内部,好几个摄影师都在为抢夺最佳视野而争吵着。大家都是怀着一种猎奇心态,与其说是同关家建立良好的关系,方便日后的合作,不如说是来看看黑社会的穷奢极欲,看看那个号称同Eden并称庄园双璧的彩虹庄园的。 “龙总裁,两位凤总裁,我家少爷们已经恭候多时了。”李伯一眼看见龙羲和凤栖梧、凤离桐,知道他们和自家少爷关系非比寻常,呃,虽然要老人家接受自家两个少爷喜欢男人是生猛了一点,但是忠义堂出身的人不管什么岁数心理承受能力、调节能力都是一顶一的,何况从小照顾三位少爷的李伯,一直坚持的就是少爷幸福就可以的想法,所以只是和关爷爷关奶奶感慨一下还好有关铨那个浪子能开枝散叶,没多久就释怀了。 “这两位是……”龙羲见李伯将他们带到一间房里,坐着的却是两...
《储藏室里的美少年》BY:草加美杉 我是一个孤独的男人,胡子龙是我的名字。自我15岁离开那个地方开始,我就认定了我要过一段孤寂的人生。某种原因的关系,以後的17年,我都是过著迁来迁去的日子。 我搬到这个城市已经快半个月了,渐渐的适应了这个环境。我住的是一套半成新的公寓,四周邻里的都是些拖儿带女的大家口子。每当在进门前那一刻,听到人家房门里那吵吵嚷嚷的热闹气氛,我都会不觉的露出羡慕的神色。我总是想,别人家的地板一定比我家的热乎的多…… 夜已深沈,我拖著疲乏的步子回到了公寓,刚找到的工作是推销员,所以很累。我掏钥匙开门,偶尔瞟到了旁边那间小屋子,出乎我意料的,那门半开著,没有开灯,却唏唏唆唆的出著声音。我记得搬来那天,房东跟我说过那间本来是储藏室,最近才租给了一个男孩。不过,我在这住了这麽半个月,却从来没见过这个邻居。 这时,我听见里面传来一声撞到什麽...
林文翔朦胧地睁开双眼,有点对不准焦聚,头晕沉沉地,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只记得弟弟文健递了一杯果汁给刚回到家的他,然后,他就什么也不记得了,待眼前的景象渐渐清晰,他才发现自己正在家中的客厅里,然后,他惊奇地发现他的手被反绑在身后,完全不能动弹,而且他居然一丝不挂地躺坐在沙发上,沙发两边的扶手上横放着一条东西,好着是他家阳台上那根晒衣服的不锈钢棍,他的两条腿被大大地分开着,关节架在棍子上,脚踝同样被绳子绑着,拴在了沙发脚上,这种姿势让他的私密处完全暴露在空气中,他为眼前的状况吓青了脸。"咦?哥你醒过来了?"文健抱着一个大箱子走了过来。"阿健,你在干什么,快放开我!"文翔惊恐地大叫。"放开你?这可不行哦,哥哥。"文健走近文翔的身前,邪笑着"因为我的朋友刚从日本回来,带了很多好玩的玩具送给我,所以,我今天可是迫不及待地等着哥哥你回来,然后和你开个PATY,一起分享这些玩具,你不是一...
文案:今天的明天,明天的明天?明天的明天的明天?请告诉我,永远有多远?永远有多远?永远是多少时间?永远有多长?永远是整个生命的坚持还是至死也不悔的爱恋?永远,是不是只有到了生命灰飞烟灭的那刹那,才能知道这一生的“永远”是否已经到了尽头?是不是,在活著的时候,永不可能拥有的一个“永远”?不,我相信的永远是存在在鲜活的生命里的,就如同我相信爱是可为的、现实的、用言语、用心意、用鲜血淋漓的生命来证明的永远!所以,从现在开始,用我的脚一步步走上这段“永远”,让生命和爱,在灰暗的旅途里告诉你:永远,到底有多远?楔子这是昨天那个下过雨的凉爽的夜晚所做的一个梦,1:00睡觉,5:30醒来,却是那样清楚的记得那个梦。7点坐上公车去上班,思考在摇晃的车里,用怎样的一句话作题呢?“永远有多远?”作家铁凝的那篇篇名。永远,倒底有多远?永远有多远“我永远都不会相信这种话!”那么请告诉我,永远有...
「大少爷……」「大少爷喔~~」范文放下手中的书册,皱着眉,看着站在门外不敢擅入,只探了个头进来的帐房总管。「什么事?」「老爷他……他说他公事繁重……要我把这个月的帐册拿给你过目……」总管小心亦亦地在「他说」两字上加重口气,表明此行绝对和他个人意愿无关。范文的脸色更难看了,一个商人,还有什么比看帐册更重要的事?但为难下人没什么用处,范文叹了口气:「放着吧,我待会看。」「是。」脸上有明显的笑意,总管低身将一旁堆到小腿高的帐典捧起,走进屋子,恭敬地放在案上。「那……大少爷,我傍晚来取。」「嗯,下去吧。」看着总管小跳步地离开,范文又叹了口气,才心不甘情不愿地拿起第一本帐翻阅,然后第二本,第三本……到第十本时,轻揉额角,微闭过于劳累的眼睛,竟就这样不知不觉地睡着了……半个时辰后,范文蒙眬地睁开双眼,一看到的,就是一张凑得极近的大脸,惊吓之余,在脑子还没反应过来时,手脚已先行...
[银公子]1他的职业不是杀手,但他必需杀人。他要的不是金银珠宝,不是功成名就,而只是他心爱之人的性命。其实,只要他轻轻的一挥手,不知有多少人会心甘情愿的替他买命,然而他不需要。就是这样的他,在多年前的一天,舍弃很好的家室,抱着心爱的情人,无一丝眷恋的离去,离去他的家,离去江湖。从此,世上少了一位翩翩俊公子,多了一名神秘的银衣杀客……他总在月光如水的夜晚,穿着一身显眼的银色长衣,身形快如旋风,他的剑也像他的人,剑一出鞘,光弧美丽而残忍,瞬间摄人性命。人人都称他银公子,却从未有人知道银公子的长相。理由很简单,看过他的人都已去了黄泉。鸡鸣声响起,东方又见鱼肚白。床榻上的人微蹙秀眉,嘤咛了几声,终于缓缓张开细长的凤眼。此时正有一双深邃的眼盯着他,凤眼的主人轻呼一声,露出一个苍白的微笑:“沈虹,你回来了。”“嗯。”被唤作沈虹的男子坐到床沿,把睡在床上的人儿搂到怀里,一手捋去他...
楔子:飞刀 追命认识顾惜朝比认识戚少商更早。 那天,刚办完一件案子,和铁手往六扇门走,路过朱雀大街的时候,看到围了一圈人。出于好奇,也出于一个捕快绥靖一方的职责,更出于一个好奇的天性,他拉着铁手走过去看热闹,于是,他看到了顾惜朝。 当然,此时的他们并不知道顾惜朝这三个字以后和他们会有怎样的牵扯,当时的追命只是觉得,他对这个在场子中演飞刀的俊秀少年很有好感。这少年穿一身粗布衣衫,却掩不住气度高华,没有寻常江湖人的粗豪卤莽,看起来文秀清俊,笔直地站在那里,就如一枝劲苇,虽然瘦削,却有一种凛然。 还是铁手发现了端倪,忍不住道:“这人……怎么和你这么像?” 追命仔细打量着场中少年,顺便摸一摸自己的脸,的确是很相象,可是他笑着说:“哪里像啊?他哪有我这么英俊潇洒啦?”铁手对他笑笑,眼神里满是宠溺,却不再多说什么。 此时,顾惜朝已在场中安了靶子,要找一个人站过去...
文案 当贫穷书呆子撞上市价六百万的奔驰轿车,赔偿方式:担任「凯子哥」的陪游;工作内容:陪吃陪喝兼玩乐。 像这种稳赔不赚的交易,当然是因为他看上向宠恩这位肇事者才答应的,可他故意装失忆、搞破坏、带他去「玩命」恶整他,甚至安排「特别行程」陷害他……哼哼,没关系!「发乎情止于理」的求爱方式不得他的缘,那「直捣黄龙」铁定管用! 赫连要俯当他是天字第一号大傻瓜?明明说好当伴游作为赔偿,现下却连晚上都得兼抱枕,接受「口水洗礼」更要忍受被「袭击」的危险……厚,怎么算都是他吃大亏耶!不行,这种「割地又赔款」的交易,他绝不答应! 楔子 如果说一个人的命格有差劲到让家里的长辈不得不接受术士的建议,而将他送到外国一待就是十几个年头,那个人肯定是命中带煞,要不然就是个扫把星。 这等应该在传统的古老年代才会存在的事,却活生生、血淋淋地发生在这科技日新月异的二十一世纪。 ...
故事简介 慕子乔担心的两个月诅咒期过去了,麦倢依然健在,接下来两人可以「相爱到永远」了吧?…… 慕子乔不希望自己只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美精灵」或「玩具娃娃」,他自认可以做「贤内助」,但麦倢却好像不领这个情似的;不但对他若即若离,晚上也不要他陪,还常常会无故失踪--可怕的事终于发生了,麦倢竟然有个未婚妻……多么残忍啊!他当他是木头人吗? 麦倢真不知道自己哪里得罪了慕子乔,去上班也错了吗?「美人」固然重要,「江山」也不能不顾啊!无故失踪?这更离谱了……眼看自己心爱的人越来越多愁善感,越来越难「伺候」,心里真是难受--不好!他离家出走了…… 楔子 「长那么漂亮就是一种罪过。」 「他是个克星,把父母都克死了。」 「瞧他还一副无辜的样子咧!」 「不要太靠近他,会倒霉。」 在慕子乔懂事以后,这些话就常在他的耳边响起,让他也渐渐相信,自己的身上背负着不...
高敏去印度已过了一个月。 在无人打扫肮脏的房间里,嘉瑞抱着膝坐在一堆报纸的地上,喝着难喝的茶。 一旦过了十月,天气就稍有凉意。嘉瑞不知道冬天换洗的衣物及棉被放在什么地方。 (连自己泡的茶,也这么难以下口。) 嘉瑞呆呆的望着才一个月已经附着茶垢的杯子。 那一定会附着茶垢。 因为他是用自来水冲的。 茶叶也未煮过,只用热水泡泡而已。 怪不得风味尽失……当然,嘉瑞不会明白这些道理。何况,他打从小时候开始,就一直是喝着青梅竹马高敏替他泡的美味的茶长大的。 嘉瑞把茶喝完,瞄了瞄墙上的挂钟。已布满尘埃的时钟,此刻指向正是中午。嘉瑞不免有些慌张。 原来今天已是十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天。 这是去印度一个月的高敏燕归巢的日子。 「其实高敏回不回来并不是那么重要。」嘉瑞自言自语道,一边在玄关与客厅之间来回踱步。 嘉瑞用手碰碰下巴。 (……很奇怪!干嘛去印度...
第一章男色俱乐部内正热闹喧腾,玥璾所说的话严凯不是不放在心上,而是他虽然认同小小年纪的玥璾的预言,不过,他有他的打算。所有的男帝身边都跟着一个保镖,他们的身分只次于男帝之下,被外人通称为「太子」;在男色俱乐部里可以称帝称王的自然不是泛泛之辈。「银帝,你要我查的事我查到了,他现在遇到困难,你……」闇太子突然出现在休息室内。「是谁敢伤害他?」一听到他有危险,严凯露出少有的忧郁神情,要不是闇太子对他的性情太了解,他会误以为此刻的银帝正在为爱伤神。「是他爸爸,他今天又在赌坊赌输了钱,好象要把他和他姐姐一起卖掉。」闇太子瞇眼瞅着银帝,虽然不解银帝为何对那个人特别关心,可也不敢表露出自己的疑问。「给我住址,我去看看。」严凯的心湖泛起了涟漪,他那瘦小怜弱的模样又闯入他的脑海。这三年来他的身影无时无刻不闯入他的心海。从三年前在纽约巧遇他的那一刻起,他便进驻他的心湖,在他的心...
喜劫之二《勒赎》 by 东堂翔[楼主] 作者:mirafly 发表时间:2006-03-13 03:04:09 点击:次 发帖得万元! 活动官方论坛文案: 永昼万万没料到,当年水裔小手挥挥一别就是十多年,再相见人事何止全非;他的小亲亲不但家破人亡,而且还流落敌国……为了这小鬼,他千里迢迢地砸重金赎他回来,并为他拟定「重振家业大计」,更为此按捺满腔情愫,忍痛避不见面,哪晓得自己的一番苦心,该要磕头道谢的人非但毫不领情,竟敢恩将仇报「对付」他这恩人…… 成功男人的背后都有一双手在推推推——水裔能从人人可欺的小厮荣登为御前将军,说来全是前任主子永昼搞的鬼。他要的明明是主仆俩能长相厮守,可这家伙却自行解读成——飞黄腾达、衣锦荣归,还不负责任地跟他玩起「躲猫猫」;天杀的!这口冤气他不出不行,法子当然是拿着将军令牌「压榨」他……楔子 在这偌大的庭园里,一旁有道瀑布,据说这是一票人拿着工具对这岩壁又敲又打,并...
高敏去印度已过了一个月。 在无人打扫肮脏的房间里,嘉瑞抱着膝坐在一堆报纸的地上,喝着难喝的茶。 一旦过了十月,天气就稍有凉意。嘉瑞不知道冬天换洗的衣物及棉被放在什么地方。 (连自己泡的茶,也这么难以下口。) 嘉瑞呆呆的望着才一个月已经附着茶垢的杯子。 那一定会附着茶垢。 因为他是用自来水冲的。 茶叶也未煮过,只用热水泡泡而已。 怪不得风味尽失……当然,嘉瑞不会明白这些道理。何况,他打从小时候开始,就一直是喝着青梅竹马高敏替他泡的美味的茶长大的。 嘉瑞把茶喝完,瞄了瞄墙上的挂钟。已布满尘埃的时钟,此刻指向正是中午。嘉瑞不免有些慌张。 原来今天已是十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天。 这是去印度一个月的高敏燕归巢的日子。 「其实高敏回不回来并不是那么重要。」嘉瑞自言自语道,一边在玄关与客厅之间来回踱步。 嘉瑞用手碰碰下巴。 (……很奇怪!干嘛去印度...
作者:发表时间: 2007-01-07 09:39 点击:次[] [] [] [] [] 白猫 by:千风 楔 子 东京 台场 台场海边巨大的摩天轮闪着华丽的灯光,在漆黑夜空中缓缓转动,俯视着热闹海边的人群。 入秋的海边有着丝丝凉意,各式五颜六色的霓虹招牌与灯光将夜晚装饰得如同白昼。 在台场偏僻处的小港口,停着一辆黑色的奔驰轿车,里头坐着一个男人。 只是那男人竟在晚上戴着墨镜,可想而知他应该不是来这里看海景的。 应该是在忙碌了一整天之后,想出来透透气的人吧。 偏偏,就有不识相的不速之客来打扰他。 叩叩! 有人敲着他的车窗。 男人侧过脸,见到外头站着一道白色身影。 他不想理来人,但那身着白衣的人影却很有耐心地继续敲着他的车窗,直到他不耐烦地打开车窗为止。 "请你绑架我好吗?" 一柄银亮的小刀从车窗伸了进来,正指着男人的眉心。 男人扬起了眉。他是不是听错了?...
60“米速,下班後我们去唱KTV啊!”素有!!清洁公司之花美称的女孩甲在一群女职员的簇拥下含羞带怯的对米速提出邀请。坐在办公桌前的米速抬起头微微一笑,阳光般灿烂的俊脸立刻惹得女孩们一阵骚动,但性感薄唇却吐出了拒绝的话语:“不好意思,我下班还有事,改天吧。”米速终究没有辞去清洁公司的工作,因为老板将他从户外作业转为文员。他不知道这次工种的调换与雷家有无关系,因为雷谦似乎说过雷谨和清洁公司老板是相识的,但这确实给米速带来了全新的生活。他终於脱离了长期以来从事的体力劳动,可以像一个白领般衣衫整洁的坐在电脑前工作了,即使薪水并没比以前多多少。不知从何时起,米速有一个在外企做经理的爸爸的传言在公司里被渲染得人尽皆知,再加上出色的外貌,使他在这个由低收入低年龄人层构成的公司里一跃成为最有身价的单身汉。从不受青睐到众人追逐,突然受女孩子欢迎起来使米速相当的不适应。不过除了新奇外他并...
作者:夏日《随风倒》(第一部) 《随风倒》第一章我很会说谎。 记得一个心理学家曾说过:每个人都有心理暗示。比如说,一个人在用匕首杀人后逃跑了。他总会在以后的逃亡生活中添加一个以前他从没有过的习惯——搓手。因为心里暗示告诉他,他的双手曾沾满被害人的鲜血。所以他无时无刻不在下意识地毁灭“证据”。 可是所谓的心理暗示对我并不适用。 有的人说谎时会结巴;有的人会脸红眼睛不敢看对方;有的道行高点的虽表面上看不出他说谎,但是……你看!为什么他的手在1分钟之内连续摸了两次袖口?哼,当然是想用这种人人都以为正常的动作来掩饰因说谎而充满浮躁的内心。 而我,在说谎时眼睛会直视对方且心如止水。说话的语气真诚而自然,使被欺骗的对象没有半分怀疑。因为在说谎的一瞬间我是不会把它当成假话的。 正所谓:说谎高手在于很会说谎;而我说谎在于不知说的为谎话。 6岁时,刚出门就看见邻居...
第一章 傍晚。 已是七点多钟了,明辉高校停车棚的大部分自行车早被放学的学生们骑了回家,诺大的空间只孤零零的并排停着两辆自行车,在黑寂寂的空间里反射着暗淡的光。 有点诡异的,两辆车边的黑暗空间中却亮着三点火星。 「老大,还要等吗?都七点了。也许他们今天不回来拿车了。」说话的是一个穿著明辉制服的高大男生,他显然是等得有点不耐烦,不断轻轻拈着脚下的水泥地。 被称作老大的男子也穿著同款的制服,只是在颈扣处的徽章是不同于说话男生的黄|色,显然是不同年级的学生。他微微颦了颦眉「再等一会,到8点再走。」 空气再次沉寂下来大概过了20分钟,车棚外忽然响起了说话声,还有渐次接近的脚步声。 「来了。」老大扔下了手中抽了一半的烟,站直了身体。另两个也忙掐灭了烟头,站到他的身后,摆出一副临战的架势。 车棚门被推开了,两个也穿著明辉制服的男生走了进来,两人显然没有注意站在...
男主角冰捷,亚海其它人物里司故事地点外国,法国,巴黎时代背景现代情节分类BL,前世今生文案: 冰捷,人称「冰山美人」,是「沉醉夜色」俱乐部的首席红牌。 这个新负责人真有趣!语带挑衅激他两句就冲动地接掌俱乐部,随意撩拨一下便火冒三丈,活像十七岁的毛头小子…… 好玩!难得出现这么有趣的玩具,不「物尽其用」太可惜了…… 楔子 情牵十二世 「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确实是亘古不变的定理哪! 自秦朝统一天下,后来因暴政被推翻后,天下又陷入了群雄争霸的混乱局面,其中以汉王刘邦和西楚霸王项羽的势力最为庞大,两方不时在战场上兵戎相见,迂回斗智更是常有的事。 话说到这儿,您知道打仗最需要什么吗? 会带兵的将领?没错!楚、汉各有一名仗打得吓吓叫的强将──秀将军和段将军。此两位将军皆为智勇双全之士,三不五时就在战场上相见,打着打着,竟由「敌人相见份外眼红」变成「英雄惜英雄」,然后,不该发...
一“海伦,你爱我吗?”“Sam,不要问这个问题,反正现在我们不是很开心吗?”“……….”我紧握着海伦的手,心里实在害怕,因为她很神秘,从来就只有她找我,而从没有留下什么联络方法,但与她在一起时,我会很开心,看着她我已觉得很满足,我真的很喜欢她,但亦同时害怕失去她。今天,海伦来到我住的公寓,我们一起买菜、煮饭、洗碗,真的很温馨。她看起来就好象家里的小妻子那样讨人喜好,我忍不住用双臂把她圈在怀里,不断用鼻子磨蹭她的头发…….“海伦,今晚可以留下来吗?”虽然我们最亲密的只在于拥抱亲吻,再进一步她会婉约拒绝,我也没有特别强迫她,因为我尊重她。不过,今天真的很想……很想……“嗯……”可能是在晚饭的时候喝了些红酒,海伦的脸颊逐渐染上了绯红,更加迷人。我将她转过来面对着我,她含羞的低下头,双手把玩着我胸前的?衫钮扣,我慢慢地将她的衣服脱去,并把她轻放在床,再脱掉自己身上的衣物,急急...
普通的警察,普通的爱情,普通的故事。虽然心里只有个大纲,可是本人坑品不错,至今的文都已平坑。如果不是遇到不可突破的瓶颈,应该不会坑。第一次写原创文,而我又是个很怕站错CP的读者,看文时经常把刚出场的路人当成主角,所以望大家不要怪我以私心度人,先把两个主角列在文前,大家可以有的放矢。还有就是我是互攻派,所以文里不会有明显的攻受,其实主要是我不会写H,请大家体谅。最后,这个人物简介是我脑中的一个背景和发展方向,非常粗糙无逻辑,请大家包涵。(我是话唠,抱歉)苏靳一个得过且过的小警察,小时候成绩不好爱打架,后考取警校。为救林斌及为唐胜杰解围,触犯五项禁令,辞职后开酒吧。唐胜杰—师范大学毕业,优秀大学生,区组织部培养对象,考公务员进入公安队伍。有女朋友李雯,其父李建军系市局政治部主任。大学时有同性恋人林文,外地支教时不幸身亡,其弟林斌由唐胜杰带回上海。1国庆五十周年,江上要放...
这里是洛阳城内最有名的花街,只要来这里走一趟,保证能找到中意的姑娘,共度一夜春宵。 然而花街中最有名的可不是客人最多的花魁,反而是人称“焰神”的纪青焰。 纪青焰是这条花街的幕後大财主,据说他的母亲就是当年最美艳的花魁,不知是和哪个男人生下了纪青焰,所以纪青焰一出生就是个父不详的孩子。 纪青焰以继承自母亲的美貌,再加上本身的才智,在二十出头就成了这条花街的幕後大财主。 至於他是如何利用美貌和才智发迹,则是众说纷纭;有人说他意外得到一座金矿,有人说他出卖自己的身体去讨好那些达官贵人,更有人说他是捉到那些达官贵人的把柄,靠勒索累积财富。 总之,没有人知道真相为何,唯一可以肯定的是,纪青焰确实结交了许多达官贵人。 而且说也奇怪,那些达官贵人来到花街都不是来找那些年轻貌美的姑娘,而是指名要找纪青焰,这不禁让人怀疑,纪青焰到底是用了什么方法,竟可以使那些达官...
落叶有情by紫轩[楼主] 作者:kakama 发表时间:2005-12-21 21:12:26 点击:次 发帖得万元! 活动官方论坛落叶有情by紫轩叶绫轩—落叶谷谷主,号称‘落叶居士’擅长医术,武功无可考证,喜穿白衣。尹月情—流情堡少堡主,武功高强,喜怒无常,喜欢捉弄人。第一章“唉!”叶绫轩望著做在自己面前正在大朵快颐的这名紫衣少年,已经是第一百零一次叹气了。“怎麽?你不吃吗?这家酒楼的菜可是江南一绝哦。”紫衣少年丝毫不觉得自己是使叶绫轩不悦的罪魁祸首,正埋头吃著可口的菜肴,脸上尽是满足的笑意。叶绫轩只觉得今天特别倒霉。一年的霉运加起来也没有今天多。这霉运是从今天早晨起的。他,叶绫轩,落叶谷的谷主,今天心血来潮离开落叶谷,来到离落叶谷不远的冷月湖边散步。一阵风刮过时,一件白乎乎的东西向他飘来,他顺手一抓,仔细一看是一件里衣。哪里来的?叶绫轩好奇的向湖中看去,这一看可使他包了眼福,一个绝色美女正在湖中...
糯米醋搬第一章君怀麟是第一次出远门,来到了苏州这个地方,同行的,是他的义兄曲青,他的义兄是江湖中人,本来与他这种生长在山庄内的文弱书生是完全搭不上,只不过有一次,他的义兄受人暗算受伤,刚好晕在他的山庄前,他见此人受伤极重,自己又是菩萨般的心肠,见不得人受苦,立刻命人将他抬进山庄,好好的疗治他,结果曲青醒来后,为了感谢他的救命之恩,硬要与他结为义兄弟。他原本只是一介书生,不懂江湖之事,自然不晓得曲青在江湖上可是个响当当的人物,人称「快刀曲青」,有他的名号保护着,一些盗匪也不敢擅自闯进他们君家,所以受益的人反而是他。他不懂这些,曲青却可能早已想到,所以才非要与他结为义兄弟,算是感谢他对他的救命之恩。曲青是个性情中人,路见不平,就一定会拔刀相助,与曲青结为义兄弟后,他才对这个人渐渐的有些欣赏,总觉得这个人外表看起来粗枝大叶,但有些地方却极为细心。曲青知道这是君怀麟第一...
作者:水多瑙 发表时间: 2006/06/29 16:27 点击:69次 修改 精华 删除 置顶 来源 转移 收藏凤仙人 作者:晓风离国篇玄非玘 《七国记》 序 受好友吴昊的邀请,凤环来到挤满天文爱好者的山顶,“享受”百年难得一见的流星雨。 “环,我在这里!”见凤环,吴昊就来劲了,逼近是从小撕打到大的亲密人,在怎么热爱医学也不会拒绝老友的邀请。 凤环在娘胎里的时候,过路的一个老和尚告诉凤他爸想让孩子将来有出息,必须取个异性名字,方可逢凶化吉,偏偏在这崇尚科学的时代就有这么崇尚佛教的人,害可怜的儿子一出生就顶这个女孩的名字。最气人的是,凤环天生美丽动人,连女人见了也要暗叹三分,世间怎么有这般仙嫡的人。美貌加美名总让初次见凤环的人误会上一回,因此,凤环是很忌讳在公众场合被人大声叫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但他的好友,亦是损友,挑皮到出名,凤环越是介意的事情,他越是要做,每每气到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