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小说网 > 都市电子书 > 任性神医 >

第137章

任性神医-第137章

小说: 任性神医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到别的国家,也是一笔大钱。哪怕不脱手,利用列国黄金的购买力不同也可以买卖货物赚取差价。
  但那少数里,买丝绸还是多过金器,华族尚玉德,喜配玉器,身上配个金器成什么样?俗。
  反倒是丝绸,唐国的丝绸是列国中最精致细腻的,刺绣一流,不管是哪个国家的贵族很喜欢,几乎垄断了中州近半的丝绸市场,很是赚钱。
  阿珩有一搭没一搭的想着这些进了城。
  曲阳很大,人流又密集,阿珩溜达没一会便有点懵,这么多人,她要如何找客栈?
  阿珩并未纠结太久,一辆马车出现在了她的面前。
  唐国的车多为牛车,原因?唐国不产良马,只南部山区产一种耐力很不错的矮马,但用来做骑兵的坐骑很不适合,用来拉车倒是可以,却不好看。农耕国族以牛为最贵,因此贵族要彰显自己的存在感,用健牛是最合适的,且健牛拉车也的确比马要稳当。自然,事无绝对,也不是没有用马车的贵族,但那都是顶级贵族,只有顶级贵族才能从别的国族买来高头大马拉车。
  良马并不是那么好养的,吃得必须是精饲料,然后每日都要带着它出门去溜达,活动活动筋骨,不然懒散惯了,就会如同赋闲的将军,锐气全消。并且为了保证良马的下一代还是良马,是不能随便给良马找匹母马配。种的,必须找来出色的马种才行。根据阿珩在辰国的经验,谁要是骑着一匹非常出色的骏马出行,那他家肯定还有个马场,要不然没法保证每一代骏马的品质。
  眼前这五匹拉车的马车与辰国的马略不同,品质略有所不如,不过北地人喜欢骑马,不怎么乘车,品质自然更好。拉车的话,用普通驽马就够了。
  阿珩拿自己在北荒时练出来的相马目光瞅了瞅,这五匹马全是百金难求的千里马,一水的白色,一根杂毛都没有。用这样的马来拉车,简直暴殄天物。
  只是,在唐国谁这么有钱啊?不对,应该是有权,如此骏马,有钱也用不起。
  君王六驾,列侯五驾,卿四驾,大夫三驾,士两驾,庶人一驾。这是华族的车舆制度,自然,不守这规矩的也有,不过都不是寻常人。
  五驾,是列侯才能享有的待遇,阿珩扒拉了唐国的列侯,发现得不出结论,唐国的特殊情况使得每个列侯都很富有。封地加上私田,不敢说良田万顷,但一半还是有的,更有奴仆上千甚至过万。有钱能使鬼推磨,弄这么几匹当战马都绰绰有余的良马来拉车也不稀奇。
  没等阿珩想明白是谁,里头便传来一把清朗的声音。“好久不见。”
  阿珩抬头,不再看马,转而在马车上寻找了起来,意料之外也在意料之中的发现了太子府的标识。
  太子申!?
  “原来如此。”阿珩轻语道。
  “什么?”
  “只是解开了一些疑惑罢了。”阿珩站在大街上,罔顾别的也注意到了这辆马车后露出的崇拜敬畏之色,最后山呼太子殿下长乐无极的跪了一地的民众,鹤立鸡群的站着,并且站的比青竹还直的问马车里的人:“找我何事?麻烦有屁快放。”
  车里的人默然须臾,对阿珩伸了伸手。“这里不方便说,我们换个地方?”
  阿珩瞅了瞅只自己一个人还站着的主街道,拎着自己的药囊与串铃跳上了马车。
  马车里是一个应该死去了五年的人。
  阿珩问:“我应该叫你云晞还是太子申?”
  难怪唐王要弄死三七,没有三七,再找个机会弄死云洛,云府的一切便都是眼前这位的。
  整个中州都知道云府在辰国,与王族没什么两样,历任云氏族长都是辰国第一权臣,辰国实际上的统治者。若是太子申成为云氏族长,那么辰国等同于唐国的囊中之物。。。。。。。才怪,云洛压根没将云晞的名字写进族谱,就算云洛死了,云氏的部曲与家臣,还有附庸氏族,根本不会承认云晞。
  云氏对于嫡庶尊卑看得极严,严到非嫡嗣的子孙一旦出生便沉塘,以免日后威胁到嫡嗣的地位。
  一个名字不入族谱的云氏子,要么根本不是云氏子,要么就是外室子,只是鉴于云湛无嗣才被云洛留下来的幸运儿。然再幸运,他也不配继承云氏一族。
  对于一个氏族,尤其是传承久远的氏族而言,认的是族谱,族谱上有你的名字,你才是氏族的一员,否则就是个屁。
  阿珩一直想不明白为何云洛一直动着待云晞生子后让云晞的子嗣继承云氏的想法,却从头到尾都没想过让云晞入族谱,原因在这呢。哪怕流着云氏的血,云晞也是唐国的太子,云洛得傻了才会让他入云氏族谱。保不准,云晞的嫡长子出生,云洛抱走做为继承人亲自培养的同时,云晞在孩子成年之前都别想见到孩子一面。
  太子申道:“不论是云晞还是太子申,不都是我吗?”
  阿珩摇头。“若你是云晞,那你我只是婶母与侄子的关系,若你是太子申,我得防着你杀我。”
  “虽然你杀了阿母,但念在叔父与三七的份上,我不会杀你。”
  阿珩无聊的掏了掏耳朵。“我说过很多遍了,唐王后不是我杀的,我充其量就是个铸造了一柄宝剑的铁匠,别人拿我铸的宝剑去杀了人,这得多荒谬的律令才能将杀人罪给连坐到老娘头上?”
  “死的是唐国的国母。”太子申无语提醒。
  阿珩无奈。“我算是明白了,你我的认知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我跟你探讨这事根本就是鸡同鸭讲。说吧,你让我来唐国究竟是有什么事,若是想报仇,现在就可以动手,看是你先弄死我还是我先弄死你。”
  太子申也无奈。“我说过我不会找你报仇。”
  “那你吃饱了撑的?”
  “你救父王,我便取消唐国对你的通缉令,你以前犯的事,唐国也既往不咎。”
  阿珩笑。“我不认为我在唐国有犯什么事,你们那么认为只能说明你们有病,你们有病是你们自个的事,别拉着我下水,我可是正常人。”
  “就算不提此事,不论你想要什么,我都能答应你,哪怕是出兵九陵原。”太子申继续道。
  “你出不出兵九陵原都与我无关,至于唐王,我不相信你这么快就忘了我为什么希望他死。”虽然太子申不知道用什么法子让唐王坚持到了现在,但阿珩相信,自己当年给唐王吃的那些东西,想要痊愈,根本不可能。
  “当年之事,他也是一时糊涂。”
  “我相信他不糊涂也会那么做,牺牲一个不相干的小儿换来亲生儿子对辰国的掌控,太划算了,将心比心,我是他我也会那么做。”阿珩道,若她没从离国跑掉的话,她相信自己一定会变成唐王与离王那般的人物,冷血、沉溺王权以及权衡利弊的冷酷理智。
  面对阿珩这么个奇葩,讲道理讲感情一点用都没有,她熟知一个君王的心性,而唐王也的确如她所言。
  太子申只得道:“你的男人正在九陵原厮杀,不知能否平安归家。”
  “我相信他会活着回家。”阿珩想也不想的回答。
  “我能让他一定能打赢这一仗。”
  “你是不是误会什么了?虽然我卖药给辰国,也有辰国的爵位,但我不干涉任何一个国家的军政,我只是一个医者。”
  “父王打算出兵襄助齐国。”
  “我只是一个人,只能炼制一枚长生药,他打算如何与齐王分赃?”
  太子申愈发无力。“我不会让他那么做。”
  阿珩表示相信。“他若是长生了,你就得做太子做到死了。”
  “你如今很厌恶我?”
  “不是厌恶,是迁怒。”
  “迁怒?”
  “你让我男人不高兴了,所以我迁怒你。”

  ☆、第八章甘木实

  虽然说着想要唐王死,但阿珩还真没法不管。
  若云洛因为自身或辰国内部因素而输了九陵原的战争,阿珩会接受,但被自己以前的烂账牵连的话,她着实没法接受,因此哪怕是稳也得稳住唐王。
  且,对于唐王,阿珩多少也是有点好奇的。
  虽然阿珩自己是没觉得唐王有多伟大,他所做的不过是牧人将牲口脖颈上的绳子给松了松,让牲口不是那么难受了。但相对当今世上那些个王,唐王已经很不错了。且阿珩自己也不知道要怎样的王才能让她看得不觉得那么不顺眼,可让她因为别个王的行为而认为唐王是圣王,她宁可去死。
  老娘是没见过真正的圣王,也不知道圣王该是什么样,但最起码的判断能力还是有的,肯定不会是唐王这种。
  阿珩所好奇的是唐王是个怎样的人,早年力排众议娶了一个来历不明的辰女为太子妃。自然,现在是知道了,那不是什么来历不明的孤女,那是辰国第一世家云氏的嫡女,云洛的嫡姐。关键是,唐王哪怕是继位为王,也一直与发妻伉俪情深,纵然后宫佳丽三千,他也尽数冷落。
  也因此,唐王早年时是只有一个嫡子的,子息艰难是神裔氏族后裔的通病,云洛兄弟俩有这毛病,与他们同父同母的唐王后自然也是有的。唐王为此扛了很大的压力,直到太子申出生才好起来。只是,唐王后一死,太子申再失踪,压力又回来了,唐王不能后继无人。
  尽管坚持空悬后位,但唐王仍不得不临幸后宫妃嫔生儿子,生了八个,生育能力很不错。
  唐王原本的打算应是八个庶公子里择优为储,但找回太子申后,唐王自然是改了主意坚持太子申继承王位。可他另外八个儿子能干?自然不干,十几年来,为了王位,他们连狗脑子都快打出来了,这个时候冒出个嫡长子来继承王位,凭什么呀?
  庶公子们不干,背后也都各有各的势力(十几年下来,猪也知道拉拢势力培养党羽),唐王非常果断,八个儿子,斩了四个,为太子申扫平了日后继位的道路。
  剩下三个(还有一个前些年被唐王发疯时所杀)要不是一个残废了,一个年纪太小,最后一个是罪妃之子,没有与太子申竞争的能力,相信唐王也会一块斩了。
  世人皆感慨唐王对先王后真是一往情深,哪怕先王后去了那么多年也没被美人迷了眼,一定要将王位传给发妻的儿子。
  对此,阿珩不置可否,但对被斩的四位公子,阿珩忍不住为之默哀三息,四位其实不是唐王的儿子,是唐王的妃嫔给他戴了绿帽所生的野种吧。
  就算不是,在唐王的心里,你们也一定是野种,不是亲生的。否则唐王就是连离湣王都不如啊,离湣王虽然杀了太子琚,但那也是因为太子琚威胁到了他的王位,绝没到为了一个儿子可以砍了别的儿子的地步。
  阿珩见到了唐王,唐王年纪不小了,又被她的药给折磨了好几年,满头白发都是那种黯淡的白发,曾经年轻英俊的脸也苍槁如鸡皮,整个人身上都透着一股子垂暮的味道。
  岁月是把杀猪刀,生生将英姿勃发的少年变成了苍槁的老者,仿若两人。
  阿珩一直都盯着唐王的脸不放。
  唐王等了很久也没等到阿珩收敛点,也没生气,很有耐心的等阿珩回神,这才问:“苏神医方才在想什么?”
  “看着你的脸,我忽然完全理解了为何古往今来的王侯那般执着猎杀羲和氏后裔。”
  “没有人愿意变成垂垂老矣的老叟,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永远都年轻。”唐王也很理解的道。。
  “然后后悔自己的长生。”阿珩随口接道。
  “此话又怎讲?”
  “曾有一人以羲和氏的直系后裔炼制出了长生药,得了长生,然而他的身体是长寿了,他的灵魂却无法承受这种长寿。他的身体仍旧年轻,他的灵魂却日益衰老,疲惫,最终不堪负荷。他想死,却又没有勇气自尽。被师父发现后,他求师父杀了他让他结束这痛苦的长生,师父剐了他一百多万刀后忽然觉得,让这家伙活着比死了更有意思。”阿珩笑吟吟道。
  唐王有种背脊冒汗的感觉。“哦,苍凛对他做了什么?”
  “师父也没做什么,只是将他用铁钉钉在了雪山的悬崖上,每日都会有训练好的秃鹫去啄食他的血肉,将他啄食得只剩下心脏,然而,他并不会死去。他运气好,师父彼时在做一个实验,如何让人不论受多么重的伤,第二日都能恢复如初,顺手用在了他的身上。因此,第二日时,他会恢复如初,秃鹫又会继续啄食他的血肉,周而复始。”问世间,阿珩最佩服的是谁,毫无疑问是苍凛,没有之一。
  阿珩曾经出于好奇去看过那个倒霉蛋,近百年过去,那个人还活着。
  苍凛当时还专门用此事教育了阿珩两个道理。
  第一个道理是巫彭书上有记载的话:神创造万物时便决定了万物的生命长度,不要贸然去改变,尤其是让短命种族拥有长生。即便长生药能阻止短命种族的肉体一直保持年轻,却没法让他们的灵魂也一直年轻,灵魂会衰老、会疲惫,最终崩溃。
  对此,苍凛的总结是:心态问题。
  在长寿种的认知里,二十年不过弹指须臾,而在短寿种的认知里,二十年却是半辈子。除非让后者拥有长生的同时也将心态给同步成长寿种,否则让后者拥有前者的寿命,灵魂崩溃是迟早的事。
  所以,徒弟啊,咱们的自然寿命是多少岁,那就活多少岁,别去强求长生不死,虽然我也不认为你这个渴望死亡的家伙会去追求那玩意。
  第二个道理是:想让自己过得更好,活得更久,并不是什么问题,但那是你自己的事,不能为了自己的私欲去祸害同类。
  阿珩当时就说:你也好意思说这话,你为了做实验都弄死多少人了?
  对此,苍凛理直气壮的回答:我说的不祸害同类,我与人族又不是一个物种。你扪心自问,我可有让你生命垂危过?
  阿珩当时扒拉了下,虽然苍凛没少拿自己做实验,但说起生命危险,好像真没有。
  唐王并不知阿珩想起了什么,却深深为苍凛的手段而心寒。
  你渴望长生,我便给你一个生不如死的长生,苍凛深谙如何彻底的摧毁一个人的精神。
  “你在警告寡人?”唐王微微眯起了眼,虽然老迈,但上位者掌控一念生杀之权多年的威严仍旧在,可惜对阿珩没用,阿珩见过与弄死的王不少,对此已然无感。
  且凭心而论,真论起威严,正经时的无忧都比唐王要有威严,唐王虽是大国之王,但无忧却是整个人族的帝姬以及巫姑殿主,随便哪一个都比唐王更有权势——虽然是生前的事。
  阿珩颌首。“对啊,你年纪这么大了,又不想死,虽然不想死,想活着是人的天性,但我可不想莫名其妙就成了你继续活下去的牺牲品。”毕竟,你算哪根葱?值得我为你去死?
  唐王没再继续这个话题,而是低头看棋,他是以弈棋的名义留这位在这聊天的。
  眼睛瞧着棋局,唐王的心思却完全没在棋局上。
  吃了阿珩,他也不是没动过这个心思,但太子申丢给了他一道选择题:
  吃了阿珩,活到八百岁,然后被云洛找上门灭国,别不信,云洛绝对做得出来领着几十万大军不怼齐国了,来怼唐国的事。反正都要对外征战,打谁不是打?而且两相比较,唐国可是软柿子。若唐王认为唐国的军队挡得住辰国的虎狼之师,请便。
  不吃阿珩,让她治好他,虽然不能长命百岁,但多活几年想来也不难,也不会有云洛带着几十万大军来找茬。
  “寡人记得,你与令师兄的决斗是明年。”唐王忽道。
  阿珩闻言一怔。“是,地点在栖霞山。”风景如画,又有场地,最是合适。
  “你炼制的长生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