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神医-第1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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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寡人记得,你与令师兄的决斗是明年。”唐王忽道。
阿珩闻言一怔。“是,地点在栖霞山。”风景如画,又有场地,最是合适。
“你炼制的长生药,寡人要了。”
不是希望,是要了,势在必得且理所当然的要。
“我已经答应了齐王。”
“他活不到那个时候,你的药还会给死人?”
阿珩想抹汗,虽然她不是王,但这法子她当时是坐在王座上想到的,该说不愧都是坐在王座上的思维逻辑吗?想一块去了。
“就算不给齐王,又凭什么给你?”
“你可以向寡人提一个条件,哪怕是以倾国之力,寡人也一定为你做到。”
若唐王是个年轻人,阿珩真要以为这家伙是在说情话骗小女孩了,倾国?从来都只是听说过为江山倾美人的,可从未听说过为美人倾国的,何况她还不是美人。
所谓倾国倾城,不过是红颜倒霉的被那些男人拿来做了借口,实际上,没有赵姬,也有张姬,男人需要的只是借口,红颜,从来都是不打紧的,跟国族发动战争时君王找的那些不走心的借口是同样的玩意。
“可我想要的,你给不了啊。”阿珩很是遗憾的道。
“哦,寡人可不知这世上有什么是寡人给不了的。”
“甘木实。”
唐王到底是王,忍住了没露出懵的神色。“甘木实?”
“也叫不死果,是不死药的主药,不过甘木生长于无边无际的大溟里,三千年一开花,三千年一结果,三千年成熟。上一次摘去了甘木实的人叫风华歆,这个名字你肯定知道,炎帝。”阿珩漫不经心的道。“长生药最多让人活八百岁,不死药却能令人活十万年呢。”
“炎帝只活了两千余岁。”
“换你,活两千年不累不崩溃?正史上对炎帝的死因语焉不详,一个暴毙就把所有人给打发了,你真相信所谓暴毙是急病?”
信了他就不是王了,王族里暴毙的子弟还少了?又有几个是真的得了急病死的?
阿珩继续道:“你能给我甘木实吗?”
“你得先告诉我甘木在哪。”
“我若是知道,还在这跟你提要求?早自己去摘果子了。”
唐王道:“就算能找到,你确定这时候有甘木实可摘?”炎帝至今可不止九千年了。
“不确定,但有很大希望就是了,只要没人拜访,树上的甘木是不会掉的。”
唐王一想也是,但还是那句话,不知道甘木在哪。
☆、第九章公孙景
虽然没有就长生药的事达成共识,但为了活着离开唐宫,阿珩还是给唐王开了药。药是在太子申的眼皮底下煎的,煎好后阿珩准备倒一小杯自己试药,多疑怕死是人的天性,除了辰国那些一半是因为粗神经另一半是怕云洛的王侯,每个被她诊治的王侯都有让医者试食的毛病。
尽管,阿珩也没觉得他们冤枉了自己,自打研制出某种只需补上最后的药引就可以瞬间制造出一场超级天灾的东西后,她便没给谁送过一点问题都没有的药了。除非那个人已经被下了药,不需要多此一举再下,否则她给出的每一份药,就算能救命也有别的后遗症,只欠一份药引就可以爆发的后遗症。
太子申制止了阿珩,阿珩挑眉:“不用试食了?”
太子申没回答,而是让一个宫人将药给喝了,让阿珩试食,根本试不出结果来,这女人拿毒。药当饭吃都死不了。离王当年是怎么个被两个混蛋医者给折腾得身中几十种剧毒,以至于日日夜夜徘徊生死线上二十年,太子申还是略有所知的。
阿珩发出了一声鄙夷的嗤声,拿起药囊准备走人。“天色不早了,再见。”
太子申问:“父王多久能好?”
阿珩无语道:“你搞清楚你老子多大年纪好不好?他这年纪,就算治好也活不了几年了。”
“多久能治好?”
“何必。。。。。。。”
“九陵原。”
“按着我的方子吃药,再辅以药膳,少则两年,多则三五年。别这么看我,我已经尽力了,你考虑考虑他的年纪好不好,老人的排毒能力与年轻人完全不能比,药下得太重,他的身体可吃不消,倒是人死了你要是不怪我,我立刻就修改方子。”
“现在这样挺好的。”太子申斩钉截铁的回答,让阿珩用猛药?那不叫治病救人,那叫做实验,唐王就跟药庐里养的那些白兔没什么区别了。
确定没毒后,太子申去伺候他老子服药,阿珩则由太子申的身边的寺人带着出宫。
阿珩走得很快,想早点离开,不想跟这个寺人相处太久。
倒不是她歧视寺人少了二两肉是畸余之人,事实上她自己都谈不上健全人,而是寺人因为少了与屙尿有关的那二两肉,裤裆是干了湿,湿了干,而寺人又不可能每日都换衣服,会每日换衣服的那是贵族。
虽然寺人也勤洗衣物,一般人闻着也没什么味道,就算闻到了,那些王族子弟也因为自小就习惯而没什么感觉。可阿珩不习惯,且她的鼻子比狗鼻子还灵,别人闻不到,她闻得到,这就有点折磨人了。
寺人身上的味道,也不是完全不能忍,给女儿把屎把尿时的味道更折磨鼻子,只是。。。。。。阿珩还闻得到王宫的砖缝里透出的血腥味。
没有一座王宫是没死过人的,越是悠久的王宫,死的人就越多,宫变的时候王宫会血流成河,君王死的时候,宫女妃嫔要殉葬,同样是血流成河。虽然每次杀完后都会有人用水冲洗地面,再将每一块金砖给擦得干干净净的,但。。。。。。血液仍旧在,只是换了个地方。从地面没入了泥土里,只要鼻子够变。态是闻得出来的。
很不幸,阿珩闻得到。
血腥味她也不陌生,可经年的,浸染了浓浓怨气的血腥味与她平日里切的尸体与病人身上的血的味道可不同,那是一种透着阴冷的气味。
两种折磨鼻子的味道凑在一起,阿珩表示真心吃不消,早点走人早点解脱。
阿珩想早点闪人,奈何别人不配合,快到宫门口时被人给“偶遇”了。
既然来了唐国,阿珩自然做了一番功课,瞅了瞅偶遇自己的少年,十四五岁的模样。
唐王八个庶子里还活着的三个里,一个只有十四岁,唐王连杀四子后没多久便“意外”坠马,摔断了一条腿,绝了与王位的缘分。另外两个,一个十二岁,还有一个十五岁,是罪妃之子,虽然是唐王的亲生儿子,但据说在宫里的地位连奴隶都不如。直到十二岁时依着祖制搬出宫开府,日子才渐渐好过起来。
眼前这位锦衣华服,端的是一枚翩翩少年郎,气度不凡,显然不可能是那位罪妃之子,虽然腿看上去也挺正常的。“可是公子通?”
“在下公子尘。”少年略尴尬的说。
阿珩默了下,认错人了。“哦,公子尘啊,有事?”
公子尘谦卑的回道:“我听说父王近来身子不好,可父王一直不愿见我们,便只得来向神医打听一二。”
“唐王啊,本神医出马,死不了,再活三五个月不是难事。”阿珩爽朗的笑答。
公子尘愣了一下,很是痛心疾首:“怎会?”
阿珩唇角微不可察的抽了下,演技真不错?“年纪大了,总有那么一天。”
与公子尘告别,阿珩回了自己住的客栈,本来打算在曲阳散散心,舒缓舒缓因为明年的决斗而有些紧张的心情的,但唐王没几日便将她招进了御医司。
唐国毗邻浮络山,又紧挨着云梦泽,御医司的药库药材之丰富远胜过药庐,看得阿珩眼珠子都有点发红。
“三千年的何首乌。。。。。。”一整个抽屉都是。
“千年肉芝。”这倒没有一整个抽屉,但也有两只,药庐里连一只都没有。
“千年乌莲。”
“千年血灵芝。”
。。。。。。。
每看到一味珍贵的药材,阿珩想要洗劫唐王宫的冲动便愈发冲动,妈哒,这么多药材,唐王就是拿着当饭吃也吃不完,然而她的药庐,关键时刻需要却怎么都弄不到。
好想兼职一把强盗。
“嗯,这个是?”阿珩瞅着一个抽屉里的果子,每个果子都有拳头大小,表皮上有着非常艳丽的金色斑点。
阿珩看了下记载,写的是无名果实,小国进贡的,有毒,但对某些毒物有克制作用。
阿珩取了一个果子剥开厚厚的皮,取出了里头只有小小一团的白色果肉咬了一口,甜丝丝的,味道真心不错。
公孙景寻来时看到的便是阿珩在吃那种有毒的无名果实,顿时无语。“你都多大了,就不能别仗着体质能解毒就胡乱吃有毒的东西?”
“金斑菌果的果肉没毒。”
“吃的人都死了。”公孙景提醒道。
阿珩不以为然:“你吞一根千年人参下去看你死不死。”
“你认识这东西?”
“金斑菌果。”
“我是问它是做什么的。”
“长生方的一味药,不过单独吃也可以延年益寿,活个两三百岁,不过对我没用,我的正常寿命本来就超过两三百岁。”
延年益寿的东西只能对寿命比药效所起的作用短的物种管用,如长生药,能活八百岁,好东西。但拿去给鲛人与羽人吃,毛用都没有,前者的自然寿命是一千年,后者是自然寿命是五千年,吃不吃都能活到八百岁。同理,一些延年益寿的好东西,羲和氏的后裔吃了也只能满足口腹之欲。
“长生方上的药材,不会大多都有这效果吧?”
“不少。”
“那怎不见古往今来有多少人长生?”
“那些药材,要么如同金斑菌果,人族吃下去跟生吞千年人参似的,身体承受不了药力而崩溃。要么就是有毒,单独吃了,还是死。”
公孙景严重怀疑长生药有毒没。
将最后一口果肉吃掉,阿珩问公孙景:“你不是在栖霞山吗?怎么跑曲阳来了?”
公孙景的身世略特殊,虽然是旁支,但他有个非常尴尬的祖先——唐荡王,嗯,这家伙是唐荡王的孙子,且是嫡孙。
认真说起来,公孙景才是唐国王位最正统的继承人,当今唐王的父亲唐怀王不过是庶子,若非借助当年唐荡王与公族公卿们的矛盾宫变上位,唐国的王应该是公孙景。
虽然成王败寇,论理,被杀掉的君王的子嗣应该杀光的,但唐怀王当时虽然上位,却得看公族与公卿们的脸色行事。威胁到那些人的是唐荡王,唐荡王的子孙对他们并没有威胁,没有足够的利益,他们自然不愿沾这种骂名。唐怀王或许想杀,可惜没那个能力,因此唐荡王的儿子们得以幸存。
唐怀王将栖霞山一带做为封地封给了唐荡王的嫡长子,然后那位嫡长子,也就是公孙景的老子,一辈子都没再离开过封地,唐怀王去世时顺手将这位侄子给拉着一起去幽冥了。
公孙景虽是嫡子,却非嫡长,但他听话,对权利又没什么兴趣,因此得以继承爵位与封地。
当今唐王昔日想重用这位族侄,扶持公族以对付国内的大氏族,但公孙景一听到消息就拎着药囊就当游医去了,等回来了的时候黄花菜都凉了。
虽然让唐王恼了,但公孙景也因此没了生命危险,至少不用担心跟他老子一样在君王死时被拉着殉葬了。
即便如此,公孙景也鲜少踏足王宫,君王不叫,不论逢年还是过节,他都不沾曲阳的边。明确表示,不管是老氏族还是君王,你们爱斗就慢慢斗,当老子不存在就可以了。
公孙景叹道:“还不是为了你,你怎么跑到这来了?不知道唐王剩下的时间。。。。。。”你可是活生生的长生药啊,这个节骨眼上跑曲阳来,简直是送羊入虎口,在封地得到这消息时他立时就汗透重衫。
公孙景跟当今唐王打交道不是很多,但仅有的几次也足够他看清唐王是什么样的人了。只要不是唐王所珍视的人,那么,不论是谁,只要有利用价值,唐王都会榨干那人所有的利用价值。非常标准的利己主义者,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吃人,若是有足够的利益,唐王未必不会下不了口。且,阿珩与唐王,有着不小的过节。唐王利用与压榨无冤无仇之人的利用价值尚且毫不手软,何况阿珩这个有仇的。
被吓得不轻,公孙景也顾不上曲阳对自己有危险了,快马加鞭赶到了曲阳,就怕自己赶到时阿珩已经进了唐王的肚子。
“直接吃是没用的,必须将我炼成药才能长生,而唐王,他并不知道如何炼制长生药。”阿珩道,除非确定怎么个炼制长生药,否则唐王只要脑子没问题都不会对她下手。
“就怕他豁出去吃了你,有点效果是一点。”公孙景道,他不认为酷刑对这个神经病管用,但唐王真要死了的话,哪怕没有方子,也可能生吞药材。
阿珩默然,还真不是没可能。
人之将死,为了活下去,就没什么是做不出来的。
☆、第十章绑票
唐王宫的药库是个好地方,是天堂,是乐土。
阿珩是这么认为的,并且只差在药库里筑巢搭窝了。
阿珩很开心,公孙景觉得自己老得很快。
富贵悠闲的生活本就养人,加之公孙景本身就是个医者,当年与清相交时,学了不少养生的知识,因此公孙景的年纪虽已过五旬,但看上去却很年轻。与他同样年龄的唐王,鸡皮鹤发,他却满头浓密的黑发,脸上也没几根皱纹。
这几日,公孙景发现自己在掉头发,五十多岁快奔六的人掉头发是很正常的事,男人年纪大了,发际线自然会上升。只是贵族为了保持体面,会用假髻假发,因此头发看上去仍旧浓密。公孙景最引以为豪的便是,快奔六了,他的头上一根假发都没有,全是自己头皮里长出来的。
清晨绾发时瞅着伺候绾发的奴仆手里拿着的象牙梳上的发丝,公孙景肝都在疼。
苏珩你个神经病究竟什么时候走啊?你早点走人我好早点回封地继续养生啊。
“年纪大了,脱发是很正常的事。”对于公孙景的愤懑,阿珩很是不以为然。老兄你都快奔六了,掉头发是很正常的事好不好?觉得不正常你就去欣赏一下年纪比你还小几岁的唐王,脑门那里的头发稀稀拉拉的,只是成日里戴着冕冠看不出来而已。
冕冠于九州帝国时是什么人都能用的东西,到古洛国时期才变成贵族专用的常用冠。天子佩戴十二旒的冕冠,诸侯是九旒的冕,上大夫是七旒的冕,下大夫是五旒的冕。到如今略有改变,国君佩戴十二白玉旒的冕,储君是九白玉旒的冕,列侯与三公是九青玉旒的冕,卿是七旒的冕,大夫是五旒的冕,士人的冕没有旒。
不管有没有旒,这样的冕佩戴在脑袋上,前额肯定会被遮住,若再加上冕前后挂着的玉串,别说前额没有头发,就算发际线退到顶了,别人也看不出来。除非特意去揭,但那等于找死。
阿珩不用去揭,只看唐王的年纪与身体状况便能推测出来。
“你若真那么心疼头发,便用何首乌、芝麻这些养发的东西弄些药膳吃吃。”
“你若是走了,我的头发便不会掉了。”
“唐王不会吃我的。”
“他快死了。”
“用了我的药,一年之内肯定死不了。”
“一年之后呢?”
“一定死。”她可从没说过跟唐王既往不咎。
“这算什么治疗?”
“我没来的话,他最多再活一个月,我让他多活了十一个月。”
“他会想要活得更久,十一个月,未必能满足他。”公孙景不认为唐王会感激阿珩,这两位的过节太深了。
“太子申是云晞。”
“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