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觉醒来我未婚夫权倾朝野-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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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国君真的甘愿拱手让权吗?
这可未必。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赵常乐从丹河嘴里套话套的差不多了,觉得自己也歇好了,便从床上爬起来,端起碗来吃饭。
虽然还是粗糙的麦饭,但她已经学会不再抱怨。
第16章
丹河早都吃完了,此时无聊,就看着赵常乐吃饭。看她小口小口,吃饭极为文雅,脊背挺得笔直,像是在宴会上吃什么山珍海味一般。
丹河心想,果然是舞姬出身,跟一般的奴仆就是不一样。
丹河此前一个人住,许久没有跟人闲聊。她到底只是个十七岁的少女,正是八卦的年纪,就继续问赵常乐,
“你刚才说你得罪了上大夫,具体怎么回事?”
赵常乐可不愿说自己爬床的事情,她含混道,
“其实也没什么大事,在酒宴上没伺候好祭酒。”
赵常乐回答的含混,丹河也没什么见识,她以为的得罪,也不过是奴仆弄脏了贵人的衣服打翻了贵人的茶盏之类的事情。
丹河便道,“祭酒脾气温和,其实不会追究这种小错的,你放心吧,以后你乖乖干活,我保证祭酒很快就会忘记你得罪过他这件事的。”
赵常乐听了不语,只是心里冷笑。
行事温和?
她动了动手腕,仿佛那个不声不响拧断她手腕的人不是杨错。
杨错……
是他变了,还是她从来就没有认清过他?
她想不明白。
丹河又问,
“诶,你们舞姬平时都干什么事情?是不是只用跳舞就行了?”
赵常乐打断了丹河,“丹河姐姐,跟我说说你的事情吧。”
没有原身的记忆,她怎么知道舞姬是什么生活,只好生硬地转开话题。
丹河,“我的事情?我可没什么事情。就天天扫地嘛,有什么好说的。还是你们舞姬好,是不是经常能见到贵人?是不是经常有赏钱?你们穿的衣服是不是都是绸缎?”
眼看丹河又要把话题转过来,赵常乐再一次打断她,“丹河姐姐,刚才你说你父亲是战死的?”
丹河点头,“对,成年男子都服兵役的。”
赵常乐想了想,忽然问,
“那——你会恨上大夫吗?如果不是三年前他造反,父——赵王也不会征召大军抵抗叛军,你父亲也不会上战场,更不会送命。”
丹河闻言先是一惊,
“造反?可不能这么说!上大夫那叫伐赵,赵王是暴君,上大夫是替天行道。”
赵常乐强忍着冷笑的冲动。
替天行道?
杨错可真会给自己脸上贴金。
警告了赵常乐之后,丹河才细细去想赵常乐的问题,慢慢的,她摇了摇头。
“其实我倒是觉得,现在的国君比之前的赵王好多了。你知道吗,之前我们家种地,一年的收成交上去之后,我家人还要饿肚子。我父亲一年到头,有一半时间都被征召去服劳役,比如修行宫,修府邸,也不知道那些贵人怎么有那么多东西要修。”
沉默了片刻后,丹河继续道,
“我不喜欢以前的国君,哦对了,那个中山公主你知道吧,国君的女儿,大家都说她是中原最漂亮的女人——”
自己的名字忽然被提到,赵常乐愣了愣,才回应,
“她怎么了?”
提起中山公主来,丹河竟有些愤愤,
“我最不喜欢她了!听说那个公主喜欢珍珠,可是珍珠多难得啊,必须要从海里捞。为了中山公主开心,赵王就征召劳工,去东海潜水挖珍珠,我们村一半男人都被征召了,可死的死,伤的伤,就为了给那个公主头上多一点好看的玩意儿。”
说罢,丹河略平复了一下自己的心情,
“说句不好的话,以前我在家,天天咒赵王,还有中山公主快点死,这样我们就不用再替他们修宫殿,捞珍珠了。”
赵常乐完全愣住了。
她忍不住去摸自己的头发,试图摸到发簪,落手之后却才想起,自己一个奴仆,头上哪有什么首饰。
她特别喜欢珍珠。
这种首饰圆润饱满,摸在手里特别舒服,戴在头上,温柔的像是月光。
父王宠她,她喜欢什么,父王就给她什么,所以她宫殿里有数不清的珍珠。
可是她从来不知道,每一颗珍珠上都浸满了鲜血。
丹河话匣子打开了,还想说话,可却看赵常乐面色瞬间苍白,仿佛受了极大的打击。
丹河还以为赵常乐太累了,便也不好意思再拉着她继续聊天。
放下碗筷,匆匆洗漱后,丹河就熄了灯。
一片黑暗中,赵常乐躺在床上,辗转难眠。
她怀念从前的公主生活,父王宠爱她,她生活富足,山珍海味,锦玉貂裘,她想要的东西,没有得不到的。
她只觉得自己幸福,可她从来不知道,有许多人付出了血的代价,在维持她所谓的优渥生活。
从前她高高在上,从没有往尘埃里看过一眼,如今她陷入了尘埃里,才知道从前自己多可笑。
直到后半夜,赵常乐累的不行,才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她梦见了父王。
父王的王位是造反得到的,所以国内零零星星一直有人打着姬姓的名号造反。
有一次的造反声势比较大,父王就御驾亲征平叛。三个月后,他大胜归来。
赵常乐不知怎的,那一次忽然对打仗产生了兴趣,便缠着父王讲故事。
父王因为大胜,又喝了酒,上了兴头,便绘声绘色的开始描绘战场的画面。
“攻城最难。先要把云梯搭上城墙,然后命令士兵顺着梯子爬城。可城头的守军拼命抵抗,守城的方法很多,最有用的还是浇开水。一锅一锅的开水往下泼,那些爬云梯的士兵被水浇到,立刻就皮开肉绽,摔下城墙。笑儿啊,父王这次牺牲了好多士兵,才平了那个叛乱!”
说起这次战争,父王非常得意。
可赵常乐听得皱眉,便问,“那些被烫到的士兵怎么办?”
父王醉意上头,愣了愣,“怎么办?肯定死了。不被摔死,浑身烫伤也治不好的。”
她又问,“那些人的家人怎么办?”
父王有点不耐烦了,“战死沙场,会发抚恤金的,”
她还是不依不饶,“赔多少钱?”
父王挥手,“左不过是几十吊钱,行了,别吵我了。父王要睡了,你出去玩去。”
赵常乐被推出了宫殿大门。
她站在门口,懵懵懂懂地就问身边的傅姆,“几十吊钱是不是很多?”
正巧她发饰歪了,傅姆一边帮她重簪,一边笑道,“几十吊?连公主头上戴的一颗珍珠都买不起。”
那是她第一次知道人命的低贱。
原来一个为国战死的士兵,连公主头上的一颗珍珠都比不过。
她连忙把发饰摘了下来,觉得自己戴着的都是那些士兵的冤魂。
还有这富丽堂皇的赵王宫,每日的琼浆玉露,山珍海味,好像都变成了那些士兵的血肉。他们的脸被烫的面目全非,在王宫的每个角落里哀嚎着,伸出血淋淋的双手。
他们哀嚎着,从每一寸土地里爬出来,浑身是血,死死盯着她,盯着她头上和耳朵上的珍珠首饰。
他们扑过来,把她一寸一寸的撕碎……
“阿乐,阿乐,醒醒!”
赵常乐被人晃醒,她睁开眼,看到丹河。
丹河一脸关切,
“你做噩梦了?一直尖叫,吓死我了。”
赵常乐喘着气,囫囵点了点头,“做了个噩梦。”
她重新闭上眼,侧身紧紧将身体蜷缩起来。
梦里那些浑身是血的人朝她扑过来,撕咬她,踢打她。他们的命,比她头上的一颗珍珠还便宜,可他们的力量,却让赵常乐无从反抗。
她浑身颤抖,只觉得自己从前十八年的世界全都坍塌了。
可她没有时间能自怜,不多时丹河就叫她起床,是干活的时候了。
今天赵常乐格外勤勉,学会了如何打井水之后,她不用丹河吩咐,自己就打了满满一桶。
虽然那一桶水对她而言还是太重了,可她咬着牙,一步一步挪了回去。
扫地的时候,她也不用丹河多说,立刻埋头苦干起来。
丹河看赵常乐,竟觉得宁伯给自己分配的人还不赖——虽然什么都不会干,但态度好,愿意学,这就够了。
赵常乐无暇多想,她只是低着头,一下一下的扫地,双手紧紧的攥着扫帚,指节都青了,可她都不愿意放松,不愿休息片刻,更不敢休息片刻。
她但凡闲下来一会儿,脑子就不由自主的乱想。
从前戴过的首饰,吃过的珍馐,那都是她最享受的生活,可如今却忽然变了——
珍馐是血肉,首饰是白骨,尸山血海,上面供着她一个公主。
杨错屠戮赵王宫,那些百姓说不定有多开心。
赵常乐紧紧握着扫帚,拼命扫地,仿佛这样才能把昨夜那可怕的梦驱散开来。
就这样低头一寸一寸地扫地,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她只觉得头顶的太阳越来越晒,而眼前的地面是明晃晃一片光,她一瞬间甚至什么都看不清了,只觉得眩晕。
赵常乐猜自己怕是被晒过头了,再加上昨夜没睡好,今天可能不大舒服。
她正想找个阴凉地方歇一会,却忽然听到有人的脚步声。
她抬起眼,看到杨错正往这边走过来。
他还是惯穿的白袍,不知怎的,今日在太阳底下,赵常乐只觉得他的白袍仿佛反光,刺得她眼睛生疼。
赵常乐连忙低下头来,像一个最普通的奴仆一样,在主人经过时绝不能抬头看。
可低下头时,地面上的阳光却晃进眼睛里,晃的她眼前发黑又发白。
她紧紧握住手中的扫帚,支撑着自己的身体,这才没让她晕过去。
她只希望杨错快点走过去,这样她就可以躲在假山石后的阴凉处休息一下了。
可谁知那身白袍经过时,却在她面前停了下来。
杨错站在赵常乐面前。
他眼力很好,只消一眼,他就能认出见过的人。
纵然面前的人换掉了那身暴露的风尘衣服,如今只穿着一件褐色的葛布衣,头发低低挽着,与府中任何一个粗使仆役没有区别,可杨错还是一眼就能认出她来。
她虽低着头,好似是一副谦恭模样。可偏偏脊背挺得笔直,决然不同于一般奴仆那种卑躬屈膝的模样。
像是婷婷荷叶的杆,又像是一柄容易折断的剑。显出一种脆弱却又顽强的风骨来。
好晒啊……
赵常乐心里只有这句话。
杨错是不是打算晒死她,能不能快点移开尊步,好让她乘个凉啊。
她只觉得身上一层一层出冷汗,整个身体的重量都靠扫帚支撑。
幸好杨错只在她面前停留了片刻,他一句话都不说,转身就朝藏书楼的方向走去。
赵常乐松了一口气,放开手中扫帚,想找个乘凉的地方。
可她才迈了第一步,却觉得脚踩在棉花上,轻飘飘的,然后眼前一黑,便彻底晕了过去。
第17章
富丽堂皇的赵王宫,此时却遍地都是鲜血。
赵常乐脚步虚浮,踉跄的走着。
她一身华丽宫装,长长的裙摆上绣满了金线,缀满了珍珠,随着她的脚步,裙裾掠过地上一具又一具的尸体。
那些尸体好奇怪。
有的人是绫罗绸缎的皇亲国戚,有的人却是衣不蔽体的乡野贱民。
他们的尸体躺在一起,不分贵贱。
忽然之间,他们都睁开了眼睛。
那些绫罗绸缎的宗亲死死盯着她,声音从四面八方响了起来。
“公主,报仇……”
他们声音嘶哑,“公主,报仇!”
赵常乐被吓得后退,可脚踝却被一双如皮包骨的脏手抓住。
那双手属于贱民。
那双手紧紧抓住她,死死拉扯着她鞋上的珍珠,“你们活该……”
他说,“你们死了活该!”
两种声音交织在一起,却都在撕扯着她,仿佛硬生生要将她撕成两半。
赵常乐尖叫一声,再也承受不住,她脱掉华丽的宫装外袍,甩掉鞋子,夺命狂奔……
“父王救我!”
她一边跑,一边哭喊,可偌大宫殿,只有她一个活人。
那些手还不放过她,他们从四面八方涌来,抓住她的衣服,他们让她报仇,又或者让她偿命。
一只手抓住了她宫装的裙摆,赵常乐猛然扑倒在地——
“父王救我!”
**
赵常乐猛然惊醒。
入目是高及房梁的书架,书架上层层叠叠,不知摆着多少竹简。
有风从打开的窗户中吹进来,带着不远处小小湖泊的水汽,让赵常乐冷静了下来。
方才只是一场梦。
这是哪里?
赵常乐从噩梦中惊醒,犹有些迷蒙,睁大眼睛又看了看这满墙满室的书架,才慢慢反应过来
——这是杨错的藏书阁。
她负责洒扫的小花园同藏书阁离得近,都在第三进院落里。
而方才她……
赵常乐一下子记起来刚才的事情——她被太阳晒懵了,一下子晕过去,当时周围无人,只有杨错经过。
然后……然后醒来她就在藏书阁里躺着。
莫不是杨错把她抱过来的?
一念及此,赵常乐连忙从地上跳起来,嫌恶的拍了拍自己浑身上下,仿佛被他抱过是一件极肮脏的事情。
可她毕竟刚中暑,此时仍有些晕,连忙扶住书架才没倒下去。
藏书阁有两层,六间开阔,赵常乐方才就是躺在一层的地面上,地面是光滑的水磨石,躺上去十分清凉,所以她的暑意解的很快。
右侧一角是木质楼梯,可通藏书阁二层。
赵常乐站在满室竹简里,想,杨错呢?
他一定在藏书阁里,既然不在一层,那就是在二层。
赵常乐心里陡然一跳。
她环顾一圈,只见藏书阁一层并无任何奴仆,又将脑袋探出窗外看了一圈,也没看到什么奴仆。
杨错喜静,更是不喜欢别人近身伺候,他自理能力又强。不像赵常乐,昔年做公主时,若是没有侍女,她连衣服都不会穿。
赵常乐一时激动起来,心脏砰砰砰砰,仿佛要从胸口跳出来。
左右无人,这岂不是上天赐予的大好时机,让她今日杀了杨错这个狗贼?!
赵常乐紧紧握拳,才压下了激动心情,冷静下来,目光转而在书架上开始搜索。
她要找个能杀死人的利器。
赵常乐目光扫了一圈,一角看到了一柄刻刀。
刻刀,毛笔,竹简,文房必备三事。毛笔写字,若是写错字了,就需要用刻刀刮去竹简表面一层墨迹,所以刻刀是文人必备。
赵常乐轻手轻脚,将小小刻刀纳入袖中。
若是照着心口直接捅下去,说不定一刀便能了解了那狗贼的性命!
赵常乐凤眸微眯,下定决心,定要今日诛杀杨错。
她深深呼吸几次,将残留暑气全都散出,然后轻手轻脚地走到楼梯口,手脚并用,不发出一点声音的慢慢往上爬。
**
藏书阁二层,杨错跪坐在临窗案桌后,面前蒲团上跪着另一个男人。
杨错问,“事情查的怎么样了?”
男人恭敬回答,“线索断了。”
叹了一口气,男人道,
“我后脚刚赶去,可得到的却是那士兵的死讯。他家人说他去打猎,跌落悬崖了。”
“这也太巧合了。祭酒,当年那伙士兵屠尽赵氏,转瞬间消失个无影无踪。到底图什么?若是为名为利,大可直接找国君领赏,虽屠戮降军名声不好,可也能混个官做啊。”
杨错却不说话,于是问句只能消弭在空气里,那男人一时也沉默下来,空气凝滞的仿佛不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