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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候选王妃-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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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兴阳先拱了拱手,正色道:“听说凤至公主外感风寒,这两日宫学停了,我才冒昧前来。舍妹之事,多谢你了!”
是谢自己帮忙找出了幕后之人么?这也太晚了点儿吧,好像这事儿过去好些日子了。
梅清颔首道:“祝先生不必客气,我和婉儿姐姐也有数面之缘,能尽力的地方自然是要尽力的。”说完一双妙目看着祝兴阳,只待下文。
“从前我有什么与女子有关的事情,都会找婉儿商量。”祝兴阳几乎不带感情地说着。“如今她去了,我想来想去没有合适的人,便过来问问你。”
梅清没说话,只是挑了挑眉毛。问我?问啥?
“我想知道,对于女子来说,被发为营妓和孤独终老想比,那个更难以接受?”
“当然是沦落为妓,被折磨几年之后再孤独终老。”梅清几乎不假思索地答道。这不是很明显的吗?
不过她随即想到,这个,嗯,是不是祝家给于岩芝准备的下场啊?
看样子祝家是不打算让于岩芝以命相抵,大概觉得太便宜她了。既然于岩芝是因为想高嫁,谁知阴差阳错,最后要除掉祝文婉灭口,那么便让她嫁不出去孤独终老,或是为万人骑乘,反而更解气些。
嗯,自己的说法会不会显得很恶毒?梅清难得的自省了一回。
祝兴阳明显楞了一下,几乎自言自语地说道:“还可以这样啊……”
他忽然狡黠地笑了起来,一口白牙,看着颇有些吓人:“我还以为自己够狠了。看来还是不要随便得罪女人的好啊。”
梅清眨了眨眼,这算是恭维呢还是贬低呢?
“你嫁给我好不?”祝兴阳直直地看着梅清,他知道对这个女子不需要转弯抹角。
“不好!”果然回答很直接。
“侯夫人的位置对你一点意义也没有么?”祝小侯爷的目光并没有因为拒绝而退缩。
“没有。”还是很直接。
“因为你觉得靖王妃的位置更好?”祝家也是很清楚京城里的动向的。
“不是位置更好,”梅清说起话来认真而直接。“我又不是嫁给位置,而是嫁给人。”
“去年,定远侯的原配去世了,要续娶一位夫人。”祝兴阳说起来另一件事,“想嫁给她的女子多得两只手都数不过来。最后他娶了门下侍郎的幼女,只有十九岁。要知道,定远侯已经六十多了。你说,位置不重要么?”
在这个人生七十古来稀的时代,嫁给六十多岁的老头儿,确实和嫁给那个侯夫人的位置是一回事。
“不是说位置不重要,对很多人来说相当重要。”梅清实事求是地说道:“对很多家族来说更重要,因为联姻代表了政治利益的统一。我只是说,对我来说,人比位置重要。”
“那么,我人不好么?”
“不知道。”梅清摊开双手,做了一个无奈的表情,“咱们来往太少,我不知道你人好不好。只知道你挺爱打架的,还打不过我。”
“哈哈!”祝兴阳不觉笑了起来,“当初输了的时候可生气呢,如今想起来,倒是挺好笑,说起来,陈姑娘你练的那个是什么功法啊?”
祝小侯爷倒也洒脱,不再继续纠缠,反而讨教起武学之道来。
祝兴阳走了不久,范氏带了两个丫鬟过来了。
对这位继母,梅清实在说不上好感,但话又说回来,也算不上反感。用她的观念理解,范氏是她便宜老爹的老婆,所以这种感觉也没什么问题。既是按照大昌的世俗观念,继母对之前嫡出的子女通常也没有很大的干预权力,只能在亲爹耳边吹吹枕头风而已。
范氏也还颇有几分自知之明,那些面儿上亲热统统省略,和她相处也还容易;而且她还能约束自己后来生的儿女,极少在梅清和陈文广面前出现,这让梅清对她还有两分另眼相看。
范氏脸上带着说不清的忧色,开门见山地说道:“昨日你三婶娘来了。”
梅清心中一跳,祝小侯爷刚刚才走,听他话中之意祝家恐怕近日就要对于岩芝下手了,而于岩芝与三婶娘曲氏是拐着弯的亲戚,难道三婶娘听到了什么风声不成?怎么这么巧过来找范氏?
范氏根本没留意梅清的神情,自顾继续说下去:“她跟我说,你如今有望嫁给蒙萨的靖王。”说到这里,倒是停了一下,问道:“这靖王为什么叫做蒙萨的靖王?我昨日也没好意思问你三婶儿。”
梅清并没有一般姑娘谈及婚嫁的羞涩,而是大方答道:“因为这位靖王是蒙萨王的嫡长子。如今蒙萨乃是大昌的附属国,故此靖王虽然是皇上封的,却是蒙萨的靖王,不是大昌的靖王。”
“原来如此。”范氏点点头,忽地醒悟过来,“那你若是嫁给靖王,岂不是要远行?”
“嗯。”
范氏脸上有些豁然之色,道:“你三婶娘跟我说,想让陈娟跟了你去,做个媵妾。”显然她将此安排理解为将庶出的女儿打发得远远的。
“不行!”梅清立即拒绝了。
“姑娘别急,你听我说。”范氏自认为想明白了,竟细细分说起来,“你三婶娘说得明白,无论你嫁给谁,即便不是靖王,陈娟也只是做妾。虽说姐姐做妾有些不合道理,只是陈娟是庶出,你若是高嫁,这也不算过份。照我看,二姑娘长得还算不错,自家姐妹,总比别人强。”

☆、第一百五十九章 进展

“不行。”梅清仍是这两个字。
“二姑娘有什么不好?”范氏疑惑起来,“照我看,她脾气柔顺,和你这能干的性子正好互补,准能将姑爷笼络在家里。再者,说到底是个妾,她母亲还在你三婶娘手里头,自然由着你摆布。如今又是你三婶儿主动提出来的,何不顺水推舟,大家高兴?”
“不行。”梅清的态度没有任何变化。
“啊……”范氏等了半天,见梅清没有继续说话解释一下的意思,不觉尴尬起来,“那我怎么跟你三婶娘回话呢?”
“直接说就是了。三婶娘不会生气的。”梅清站起身来,“若是没别的事儿,太太早些回去是正经。”
梅清心里明镜儿似的,曲氏肯定是听说了陈娟的一些风声,上次在宫里的胡蜂之事,并瞒不过有心人。曲氏此举不过是试探一下梅清的态度,再者也有将陈娟交给梅清处置之意,正妻若是要为难小妾,那手段绝对是千变万化,让做妾的哭都没地方哭去。
只是梅清现在一想到陈娟,不知怎的就会想起一种叫做美女蛇的东东,只觉得还是离得越远越好,谁有福谁消受去好了,咱可不想搭理。
虽说如此,晚上见到陆斐的时候,梅清还是将三婶娘的意思转告给他,笑眯眯问道:“你觉得怎么样?”
陆斐正枕在梅清腿上,一副懒洋洋似睡非睡的模样,竟慢悠悠说道:“这个当初我就表过态了,你怎么又来问我?这齐人之福可不见得就好。不是有句老话么,怎么说来的?好像是卧榻之侧不容别人睡?”
梅清正要咬一颗琥珀桃仁,笑得“扑”一声,将那核桃仁掉到了陆斐肚子上,陆斐伸手取了,翻身坐起来,一边儿吃一边儿笑道:“这么好笑么?”
“那句话是: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梅清另取了一枚桃仁来吃,“不过你倒是用得巧妙,合适得很,反正我是不容别人过来睡的。”
“那是。”陆斐笑嘻嘻不老实地伸出手来,“只能容我睡,自是容不得别人的。”
这话扭曲了梅清的意思,而且调笑的意思太浓,梅清气恼的打开那只手,道:“别闹,认真点儿,说正经事儿呢。”
陆斐故作惊讶地看着自己被打开的手,奇道:“这就是正经事儿啊,我认真着呢。”
梅清给他气得急也不是。恼也不是,索性丢开,转头道:“今儿祝兴阳过来了一趟。”
“这小子跑过来干嘛?”陆斐见梅清好像有点儿要生气的样子,态度总算端正了一些。
“想拐跑我啊。”梅清笑眯眯说道:“他问我能不能嫁给他。”
“得了吧,你骗谁啊。哪有求亲自己上门来的,安邦侯府难道连媒人也请不起了?”陆斐才不紧张呢。
“嘿嘿,那你找媒人了么?”梅清有点儿真生气了,这算什么?不相信自己的话?还是不相信自己的魅力?有别的男子求亲很正常好不?
陆斐琢磨了一会儿,点头道:“也对啊,鹰扬这人是不按常理出牌的。这小子也太不地道了,明知道你可能是我的王妃。居然还敢开口?!”
“一家有女百家求。你当我是你的囊中之物啊。”梅清白了他一眼,“他就是觉得吧,大昌的侯夫人要比蒙萨的靖王妃位置更好,所以才来问我的。”
“屁!”陆斐难得用上了不雅之词,一手搬过梅清一条腿,重新狠狠枕了回去。道:“你就是我的!别说侯夫人,就是皇后的位置也不行!”
一边儿说着,一边儿顺着梅清纤细的脚踝往上摸,抚着小腿肚儿圆顺的曲线,手指轻轻划过。感觉到梅清微微的颤栗。陆斐忍不住翻过身子,将姑娘柔韧的身体紧紧抱住。
“你给了我吧。”陆斐的声音微微发颤,“我想要你。”
梅清也觉得浑身燥热,她倒并不如何介意所谓的完璧之身,只是深知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标准,让步很容易,只怕从此被看轻了去。想了又想,还是狠狠心将陆斐推开,坐直了身子。
一时却不知说什么好,似乎说什么都不合适。
“嗯……,你那个带狼头的荷包呢?”转移话题算了。
陆斐自然明白梅清的意思,心下叹了口气,其实也在意料之中,不算十分失望。
“那个荷包不见了。”陆斐说道:“我前几天去安邦侯府,要和鹰扬比划两下,将随身的东西都解下来放在一旁,结果之后就不见了。”
“噢?”梅清有了兴趣,“会不会是那位穆老伯拿去了?他之前不动声色,就是为了等机会认真看清楚的吧?”
“我也这样怀疑。”陆斐表示认同,“所以荷包不见了我也没声张。那里头放了一张狼符的图形,若果真是穆老伯拿了,估计回头会有所回应。”
“你说,若是当真有许多北戎备下的宝藏,咱们怎么还给北戎王呢?”梅清想到了下一步的事情。
“你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兜头收到一桶冷水。陆斐已收起各种嬉皮笑脸懒洋洋的做派,坐在榻上,一双眸子闪闪发光,轻声道:“这狼符肯定不是为了取什么宝藏用的。不可能是。”
“为什么不可能?”梅清追问道。她可一直觉得是宝贝呢。
“北戎王在位十多年了,亲政也有四五年,若是北戎在大昌收集有宝藏,无论是穆老伯或是别的什么人保管着,都只管送过去就是了,还需要什么狼符?再说,大昌人又不是傻子,怎么能让北戎在眼皮子底下弄到足以兴国的宝藏呢?”
陆斐说着露出一丝笑意,轻轻点了点梅清的鼻子,“我的财迷姑娘,把脑袋里头的金银珠宝清一清吧。”
梅清眨眨眼,一涉及政治什么的,自己的脑子就不怎么够用了。“那会是什么啊?”
“多半儿是与刀兵有关的。”陆斐肯定的说,“通常调动军队、部署粮草什么的,需要用兵符。我觉得这半边儿狼符看起来更像是兵符。”
这么一说,梅清也想起来了,确实可能是兵符。从前不是还有个什么信陵君盗虎符的故事挺有名的么。
“北戎总不会在大昌还有一支兵吧?”
“这个不好说,咱们等等看吧。看穆老伯有什么反应再说。”陆斐转口道:“对了,我收到了消息,齐先生跟着使团南下了。”
“真的?!”这个消息让梅清十分雀跃,她对齐先生还是有几分向往的,“能不能让我见见齐先生?”
“你见他干嘛?”
“我想和他问问挣钱的法子。”
“你可真是……财迷啊……”
齐伦正睡的香喷喷的,完全不知道有人在议论他,既使知道,他也绝不会放在心上。正如朵夫人所说,他最关心的,是银子。
如何创造大量的财富?齐伦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就经常思索这个问题。
齐伦的老家在北戎,本来也算是大户人家,他还记得,自己小时候,身边儿跟着的,有两个护卫、两名小厮,另有四个丫鬟照顾起居。
那时候年纪小,只记得每次从外头回来一进屋,乳娘和丫鬟们一起围上来,换衣服、换袜子、换鞋子、重新梳头发、盛着蜜糖茶的匙子递到嘴边儿,自己什么都不用做,只管站着抬手抬脚张嘴就行。
既便只是个小小的男孩儿,那种被众人环绕的骄傲心情,还是铭刻于心。
可是,没等自己长大,各种变故连连。先是天灾不断,家里的佃农们叫苦连天,租子收不上来;后来连年征战,一会儿衙门里来人拉民夫,一会儿衙门里又来人要粮草;再后来大昌兵打过来了,家里的大宅被烧了,父亲罹难,母亲殉节。
虽然被乳娘用丰满的胸膛紧紧护住,刺鼻的烟火气息仍是在娇嫩的喉咙中滞留,那种上不上、下不下、咳不出、喘不顺的感觉在很长时间里让齐伦非常难受。
乳娘对他说,咱们去魏县找舅老爷。
后来到底发生了些什么,他并不怎么明白,身边剩下的人不断减少,有自己偷偷溜走的,也有被别人强行拉走的,而乳娘似乎是把自己卖掉了,卖身的钱给了他身边的大丫鬟。
他还能记得乳娘临走时的泪眼。乳娘性子很好,做起事来无微不至,但并不十分美丽,眼睛是单眼皮,哭得肿了,几乎睁不开。
为什么一个人可以卖掉自己?这个问题也困扰了齐伦很久。
乳娘自卖自身的钱也支撑不了多久,没多少日子,大丫鬟也不见了。只剩下他和一名小厮,那小厮也不过比他大两岁。
他们都不知道魏县在哪里。
和野狗抢食物的结果,是地上留下了一大摊血迹、一只死狗、还有一名半死的小厮。
那名小厮终于没能捱过去。
齐伦没有哭,他从小厮怀里摸出半块硬饼子和一只火折子,把那只狗拖进树林深处,烧来吃了。
什么样的事情可以让人飞速成长?
这个问题的答案齐伦很早就知道。
死亡。
还有生存。

☆、第一百六十章 生存

使团一路南下,走得不疾不速。
相比边陲城镇的闻风而来,内陆的人们就含蓄多了,使团的交易主要集中在城镇的集市里,而不是驿站附近。
大城镇主要集中在水域的港口,或是陆路的交通要塞,便利的运输为人员的流动和聚集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平时都有各类行商南北调剂,物资相当的充足。蒙萨使团的到来愈发使市面繁茂,各色人等都活跃起来。
每到一处,齐伦必定先去卖粮食的铺子,粮价显然是他关注的首要内容。其次是农具和种子,铁器铜器也是必看的,至于价格相对价高的陶瓷、丝绸、刺绣等等,当然也颇有兴致。
跟着齐伦的卫士们都觉得弄不懂齐先生的想法。若是要买些东西带回去送人,总要有个送的对象,有个具体点儿的念头吧,可现在什么都要看,什么都要问,实在不明白。
还弄不懂的是,齐先生很喜欢和别人攀谈。上至官员举人秀才,下至贩夫走卒,从天气如何到用膳吃什么,无所不谈。
比如现在,齐先生和杂货铺子门口的一名男子就谈得十分热乎。
这名男子无论怎么看,从头看到脚,再从脚看到头,就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农民。
浑身的皮肤晒得黑得冒油,赤脚穿一双草鞋,一身褐色的粗布衣裳,不知本来就是这颜色,还是被泥土沾染的,看起来污浊不堪,脸上皱纹深得能夹死蚊子,一口黄牙看着就难受。
卫士们都懒得看,无聊地数着地上的蚂蚁。
“这么说,今年还算是风调雨顺的喽。”齐先生声音温润,好像和隔壁的老友聊天一样。
草鞋男的声音倒还醇厚,搓着手答道:“可不是。雨水还算挺好,就是天热起来了。这青菜都不爱长,味道也差些,不清甜。自然也卖不出好价儿来。”他一边儿说还一边儿咂吧了一下嘴,表示不爱吃。
“为啥天热就味道差呢?”
“也不是说热就味道差。咋说好呢?你们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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