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情人(高干)-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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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没说话,只是默默点点头。那可是个好奶奶,绝对精神矍铄的一个老太太。那一年她高二,暑假回家的时候发现隔壁小院里居然住了人,要知道那可是荒废了几十年的土房子。她也就是个偶然的机会发现有几个小屁孩在偷摘人家院子里花盆里的花,于是当仁不让的以大姐姐身份路见不平了一把。谁知道那之后就和这位姓谢的老奶奶成了朋友。谢奶奶十分活泼,竟然和十七岁的杨沫完全没代沟,有事没事俩人就搬俩小板凳坐在院子里聊天,讲的都是她老人家年轻时候的事情。后来一个暑假过完杨沫回到县城念高三,高考发榜了第一个就想要跑回家去告诉谢奶奶,可回到家才听说奶奶已经被儿子接走了,当时可真是伤心的不行啊。
后来才知道原来这位谢奶奶可是位大人物的结发妻,因为老伴去世太过悲痛又加上和儿子媳妇闹不和才一气之下自己回了乡下老家,原本孤零零的过日子却遇上了杨沫这个开心果。因缘际会的就是这么巧妙。
再接下来事情就变得更奇妙了,杨沫大二那年接到家里电话说有人提亲,而对方就是这位谢奶奶的孙子。老人家执意要在临死之前看到孙媳妇过门,于是谢家一干人等也只能麻利的搞定一切。结婚前杨沫去医院看过谢奶奶一次,老太太见到她就抓住她的手给家里人看,“现在这年月的年轻姑娘,还有哪个手上是有这么多茧子的?这才是真正能持家的好媳妇!”
杨沫从那天开始就这么稀里糊涂的被架到了谢家孙媳妇的位置上,就像鬼迷了心窍一样的,竟然也有了一种诡异的使命感。这种感觉甚至和谢林森这个人根本无关,以至于离婚四年,她始终忘不了清明时候去给奶奶扫墓。但还是有顾忌的,她还真怕遇到谢家的人,所以每年去的日子都比清明提前几天,也总不忘带上奶奶喜欢的月季花。
“所以你记得这块手表?”他继续问。依旧是淡淡的语气。
又是默默点头。不说话是因为没什么好说的,说多了就带出情绪,成了名副其实的弃妇了。
那是奶奶亲自握着他的手给他戴上的,当时也给了她一个礼物,是一只金镯子。她一直珍惜着收藏没敢戴出来过。想过要不要还给谢家,可又舍不得,毕竟那是奶奶给的,象征了她和奶奶之间的友谊。她一直是个念旧的人。
她还记得那天下午她打电话给老家的妈妈,告诉她奶奶给了她一只金镯子,妈妈感动的都哭了,千叮咛万嘱咐的要她对谢家的人恭敬守礼,做一个贤良淑德的好媳妇。
从提亲那天起,她的出嫁,在他们家乡便一直是个佳话,心地善良的女孩就会有好报。也有看得眼红的,不过是帮老太太做点农活而已,居然就能借着奶奶的东风飞上枝头了。这其实和那个救了条白蛇的许仙有一拼。只不过许仙得到的是白娘子的以身相许,她得到的是老奶奶孙子的以身相许,虽然第二天就离了。连法海出场的机会都没有。
她一直没敢告诉家里她早已离婚,父母年事已高,伤不起。所以这些年她始终不敢回家,还要拼命努力地赚钱寄回家里让他们知道她过得是好日子。
想到这里她就又是一阵心痛,回过味来,才发现罪魁祸首就坐在她面前优哉游哉的吃她煮的面!差点没背过气去。
“呵呵,真有意思,那天那块表丢的时候我真是慌了,好在被你捡了送回来,结果再想一下居然是给你捡到了,你不觉得挺逗的吗?”他笑着掏出一块手帕抹了抹嘴。
又想起那一晚她经受的成人教育,咬牙切齿的板着脸说:“我不觉得那有什么好笑的。”
他把手帕叠好又放回衣兜里,温文尔雅的样子好似完全没有把她刚刚的辩驳放在眼里。“这些年你变了不少,我差点认不出你。”他慢悠悠的说。
这句话到底是褒是贬?她该笑该哭?
结果是一鼓作气的顶回去:“我也是,也没认出你。”心中胜利的小旗开始招摇,因为她看到了他听到这句话之后略微变化的神色。
谢林森,别在这跟我装老友重逢的感慨,咱们最好就是老死不相往来。
“我都不知道,原来这几年你一直都住在这里。”他站起身开始像领导视察一样的打量这个房子。
那是因为你一次都没有来过这个房子。杨沫用近乎可以杀人的讽刺目光盯着他,可是忽然心中有咯噔一下,这下完了,被他知道了她一直住的是他的房子,这房子肯定是住到头了。
转了一圈,连卫生间都进了,杨沫则一直惴惴不安的像个游魂一样跟在他身后。忽然觉得这场面真是极其滑稽,搞得跟老公来捉奸一样,看那么仔细是干什么啊?不过是个前夫,至于这么认真的考察前妻的房子吗?
最后终于视察完毕,他好像很满意似的决定离开。可临走前又忽然扭过头来,眼带深意的看了一眼杨沫,“知道自己经期要来了就别逞强吃辣,你这样作践自己将来生的小孩都不健康。”
这种话他是怎么说出口的呢?杨沫真是又好气又好笑,这两股冲动互相一冲击,她只觉得大脑轰的一下,满眼都是星星。
“真是谢谢了谢总的热心教诲,感激不尽。”用光了最后的那点理智,杨沫自认为自己的回答还算得体。天知道她是多么的想要咆哮着把这个男人掐死。
关上门的那一刹,她靠着墙就滑到了地上,心脏病都快气出来了。坐在地板上凉的腰又开始疼,于是拖着麻木的双腿爬到床上,用被子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期待着柔软的棉花能尽快将身体捂热。可是有什么能将她冰凉的心捂热?
后来还是忍不住爬起来喝了一杯水。心情才终于缓和了下来,于是又开始戳着自己的脊梁骨笑话自己,杨沫,你至于吗,他不过是稀奇古怪的来“探望”你一下,你怎么就激动成这样?后来越想越觉得自己好像真的不正常,刚刚怎么那么敏感,喜怒哀乐的都那么夸张?一个不小心,又把自己当成偶像剧女主角了。
她不是没幻想过与他重逢之后是什么样子的。有一阵子她心血来潮看了一些所谓言情大师的作品,看到亦舒那本《我的前半生》的时候特别有感触,明明和她的遭遇那么不同。当她看到里面的女主离婚后找到自我重换青春,然后在街上偶遇前夫那一段的时候,眼泪差点没飙出来。活生生的就把那里的女主套在了自己身上,而那个前夫就是一个脑袋上顶着谢林森三个大字的无面人。
谢林森,什么时候我一定要你知道抛弃我是多么大的错误!可是就这么偶遇了,结果却是她先自乱了阵脚,到底还是道行不够。
又是重重的一声叹息,弃妇情节年年有,只是今年特别多。
6。森林与泡沫
那晚他吃了一碗面就走了,来的和走的都是一样莫名其妙。她心里却发慌的更严重了,总觉得这房子是住不常了,想着要找个新地方住,可还是舍不得。这是她的家。
日子一如既往的过,她在的美仁公司和他开的戴维斯公司的合作计划也正式敲定。杨沫光荣的被王大帅委派为这个案子的负责人。她不知道王大帅怎么就这么消息灵通的知道了她捡到人家公司老总金表拾金不昧的事迹了,反正这事一传到他俩耳朵里,在他们美仁公司也就不再是秘密了。于是和总经理谈这件事的时候,她当仁不让的被选为了最佳接洽人,美其名曰负责人。
于是出入这个大公司越来越频繁,不过遇见他的概率却是少之又少。老总不是你想见,想见就能见。倒是小周经常遇到,每次碰到时候他都是楼上楼下的到处跑,看样子是被支使的够呛。可他那张阳光灿烂的脸上总是笑呵呵的,真是个好青年。
偶尔也和小周一起吃个饭,但总是匆匆的,一旦接到谢林森电话马上就得闪人。这个秘书确实不好当。不过两人的友谊发展的还是很迅速的,没事总能接到小周的一两个短信,一般都是不知道哪下来的冷笑话,偶尔也有一两个真好笑的。对于这些热情的短信,杨沫通常都会热情的回复一个哈哈大笑的笑脸表情。做人嘛,大家开心就好,没必要那么苛刻。
这天去戴维斯交一季度企划书,正好赶上中午便决定和小周一起吃个饭,是她主动发的短信邀约,小周自然欣然前往。吃的很简便的一餐,席间小周又是各种火力全开的讲冷笑话,她也都笑着听,后来忽然发现这个笑话之前他发过短信给她,于是一时童心未泯就决定要糗他一下。
她掏出了手机翻出那条短信递给他:“这条我都收到过了,你看看你,也不再多用用功!”
小周一看那脸刷的一下就红了,“真是不好意思,呵呵,我最近买了本新的笑话大全还没来得及看呢。”
杨沫诡计得逞笑的都快岔气了,可是忽然发现这小伙子表情有点不对,盯着那手机屏幕的眼神怎么那样别扭?收回了手机仔细看了又看,这才恍然大悟啊,她手机上记录的人家的姓名就是“小周”两个字,她连人家大名都没记住!
“对不起哈,我记性也不好。”慌忙的道着歉。
“呵呵,没事,我好像就告诉过你一次我全名,我叫周树彬。”小周依旧笑得很诚恳。
周树彬,她忽然想到了谢林森,搞什么啊,连秘书的名字都和他一样全是木头?然后急忙改了手机的通讯录,从此“小周”二字正式被“周树彬”三个大字更替了。
“杨沫,其实我觉得你的名字特好听,谁给你取得啊?”小周问。
她怔了一下,然后尴尬一笑:“我自己,厉害吧?”
小周瞪大了眼睛:“啊?真的吗?你怎么能自己给自己取名?”
杨沫喝了一口水,心想既然刚刚让人家那么尴尬,那就索性说点自己的丢人事让他开心开心吧。于是神秘兮兮的笑着说:“这可是一个long story。”
其实杨沫本名杨淑芬,没错,这个土掉渣的名字杨淑芬就是杨沫从出生一直叫到小学的名字,她妈妈取得,小时候的她也没觉得怎么样。可是后来上了小学,她的名字就开始总被班上小男生嘲笑,“嘿嘿,淑芬,输分!”结果她就怒了,非要吵着闹着改掉这个丧气的名字。
爸妈都不识几个字,一下子没了主意,于是跑去找村里的一个□时期下放的读书人李老师帮忙,李老师掐指一算就说那就改叫“杨墨”吧,肚子里多装点墨水将来当个有文化的人。于是她就改了名叫“杨墨”,可是“墨”这个字笔画太多了,写起来太费劲儿,于是她还是不满意。
但又不能再折腾大人了,于是小学一年级的杨沫第一次翻了一遍《新华字典》,把里面与“墨”同音的字都拿出来看了一遍,最后看到了“泡沫”的“沫”觉得这个字最好看还容易写。而且,最重要的是,这个字让她联想起自己看过的为数不多的安徒生童话故事里面的《海的女儿》,最后小人鱼为了心爱的王子化成了泡沫。想到这她就难过的想哭,于是决定用这个字,也算让自己跟童话故事沾了点边。
但是她那时根本没想过,直接用了“沫”这个字的结果就是,她的童话还没开场,就已经成了泡沫。
小周听完乐的眼泪都快出来了,一直竖着大拇指夸杨沫太有才华太有主见了。她也跟着大笑,能把自己的糗事拿出来娱乐大众,这是件功德无量的事。
吃过了饭和小周一起进了电梯,他去9楼老总办公室,她去6楼营销部。默默地感慨着,老总就是不一样,办公室永远都是居高临下的,就没听说过哪间公司的老总是在一楼办公的,在一楼的不是接待处的小姐,那就是收发室的老大爷。怪不得她总碰不到他,人家活动范围都不在你这一块楼下。
可没成想,到了2楼时一开门谢林森正好拥着个国色天香走进来。她和小周的说笑立即被打断。听到两人急忙问好,他也只是淡淡一笑,连话都没说,这真是在美女面前要做足了老板的架势啊。那个国色天香绝对是极品,从头到脚都散发着一股高档进口货的包装纸味。
杨沫只扫了一眼便迅速别过头去。这个狭小的电梯里,瞬间空气窒息的她心口疼,非礼勿视,虽然之前已经遇过一次。可这俩人也不知道收敛点!忽然特别同情加钦佩小周同志的视而不见能力,这都怎么训练出来的啊?于是眼睛直勾勾的看着电梯的数字,默默数着楼数,6楼一到马上跃出去,动作那个麻利呀!就没见过这么悲剧的前妻!
谢林森,你是郁郁葱葱的森林,而我却只是漂浮不定的泡沫,泡沫一遇到固体就立马会破裂消失,所以,我只能躲着你,有多远躲多远。
7。美食与男人
晚上回到家洗了澡,又换上了那件宽大的睡衣。想着他今天那样子,估计应该不会再找她要房子了,那么有钱,这一栋小破房算什么呀,那美女身上一个包都要几万的。杨沫虽然不嗜好名牌,但是眼光绝对是一流的精准。
大学时候干过一个兼职就是卖盗版的名牌包包,当时每晚在学校外面的夜市里摆一个地摊,什么LV,GUCCI,PRADA应有尽有,而且保证与时俱进都是新款。起初不懂这些所谓时尚,那些追求名牌又眼高手低的考究党们一问她就晕菜,结果包没卖出去还被笑话。后来一气之下发愤图强了一把,去图书馆的杂志阅览室把近几年的时尚杂志都翻了个遍,那用功劲儿比期末考试还猛,有了充分的知识后盾接下来的地摊买卖也做得顺畅了许多。后来她甚至取消了统一售价,根据不同品牌的不同生产线来逐一要价,其专业程度不比专柜小姐差。那一年她的学费就是靠这些A货包付的。
这些回忆就像开闸的洪水瞬间淹没了她的大脑。其实那些日子挺快乐的,她从来都没觉得辛苦,反正觉不觉得日子都得一样过。也正是多亏了那些早入社会的摸爬滚打才让她练就了一身金刚不坏之身,什么困难窘境都不怕的小强精神。都是逼出来的啊!
正胡思乱想着,又想起了敲门声。难道他又来了?下一刻她被自己这个诡异的第一反应吓了一跳。这算什么,怎么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呢?
结果还真是他。所以说女人的直觉永远都比任何科学定理要准的多得多。干巴巴的守在猫眼儿看着他的被凸面镜折射的有些形变的小影子,却怎么也不想开门。要是她假装不在家,他会不会就此离去?话说他到底又来干嘛?
“杨沫,开门。”他在门外很绅士的说,那语气好像就知道她在门后偷听一样。
不开,这门不能开。大晚上的他这是想干嘛?可是又不敢直接回绝,于是继续在门里装死,大气都不敢喘。杨沫又一次觉出自己原来是如此的挫。
“杨沫,快点开门!”他开始有些不耐烦。
继续屏住呼吸。她其实已经僵住了,脑子里混乱一片。
“杨沫,你再不开门我就走了。”他顿了一下,奸笑着说。
求之不得!心里拜托着你快走吧,她终于在猫眼儿里看到了他离去的背影。重重的松了一口气,可又觉得怎么这么好笑呢?他刚刚那句话算是什么?威胁吗?他凭什么以为她怕他走?
于是越想越气,直接打开了门对着走廊大喊道:“要的就是你赶快走,谁稀罕你来啊!”
忽然她的手腕被扣住,她全身紧张的一哆嗦,刚要大喊就被迅速的拉进了屋子里,哐当一声,防盗门被关了起来。
“要我走还开门?”他得意的昭示着他的胜利,抓着她的手腕将她按在门上。这就是老江湖。
杨沫气的差点没吐血,被他扳住的手腕用力向里一拐便甩开了他,然后一个箭步恨不得离他一丈远。“谢林森,你到底要干嘛?”那双不大的眸瞪得圆圆的,怒火蹭蹭的向外蹿。
他好像吃了一惊,晃了晃自己的手腕,难以置信的嘟囔着:“怎么你力气那么大的?”
杨沫此时就像一个浑身被扎了好多个洞的气球,一时间都不知道该从哪一个洞先出气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