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豹子大人-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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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到他和戈卿的房间之前,禹城顿住脚步,转头对戈卿说道,“有一件事我不确定你知不知道,但现在我一定要你懂。”他顿住话语,稍停几秒,确定把戈卿的注意力吸引过来後,继续说道,“我是真的爱他。”
他真的爱他。
戈卿见禹城的背影逐渐走远,他把脸埋在冰冷的地面上失笑,笑得连泪水也忍不住震出来了,落了满颊都是,他记得自己重生为豹後就甚少落泪的。
爱他?又关他戈卿什麽事?
别人的爱与不爱,早就不是他所能左右的了。作家的话: 猫某今天的心情很差,因为化学被当掉了,有点难过,一不小心就码多了==
我发现在之前我少补充一点,小细节而已,那就是亨利现在和禹城同居所住的房子是另外买的,毕竟亨利以前那是单身汉的房子,没有房间,呈开放式的格局,而这个是有房间的,有设立一间豹房专门给戈卿住(*^__^*)
(11鲜币)62 复仇
亨利在蜕变著,一点一滴,之前的蜕变是慢慢地成熟、张狂、叛逆,那是呈显性的,戈卿眼睁睁地看著他被黑暗侵蚀却无力去制止住他下坠的身形,可现在的他,眼里的深邃逐渐变深,亨利每天回来的时候都会摸摸戈卿的额头,他总可以在亨利的指尖闻到浓郁的血腥气息。
他真的如他所想的,正在进行复仇行动,以前的亨利从不在他的家谈论公事,可最近家里却出入不少戈卿觉得很陌生的脸孔,几名总是一身黑衣、满脸杀气的黑人男子据说是被亨利派来保护禹城的,还有几个看起来绝非善类的男子,他们总是叼著一根烟,弄得整个家里乌烟瘴气,头发是俗气刻意的金黄色,谈笑之间一股流氓气,但戈卿瞧见他们腰间的T678,那是最新发明的短枪,射程三米,市面上尚未流通,由此可见他们应该从事军火交易。
可他万万没想到的是,他竟然在这里碰到安语,几年下来,安语已经褪去当年的生涩,戈卿在旁边偷听他和亨利之间的对话,才发觉他已经不再是一个小地盘的小组长,凭著戈卿这几年悄悄递给他的小道消息,他在协助龙门扩展客源方面也占了不少功劳,被提升为大组长,管理旗下十七个小地盘。
安语的声音是清脆而明亮,戈卿趴在门口便可以轻易地听见他所说的每一句话,但亨利的声音相对低沈,一夜未眠让他的声音嘶哑难听,喝了几杯咖啡也没有改善,戈卿看了非常心疼,连忙奔到禹城面前叫那个人给亨利送润喉糖。
“你聋了吗?”见那人还在悠悠地翻著报纸,完全不搭理他,戈卿气极,轻轻地在他的小腿咬一口,禹城感觉到小腿传来一阵疼意,下意识地甩脚,把防不胜防的戈卿甩到老远的地方去,咬牙切齿地说道,“你才疯了,那个人喉咙痛关我什麽事?不要再这里打扰我看报纸!”
他的声量过大,让几个路过的黑衣人纷纷投来疑惑的眼神,发泄之後,他才压低声音,对正在怒眼瞪他的戈卿说道,“要送你自己送,别烦我。”
说完,他甩甩报纸,继续阅读著那篇对戈卿来说无聊至极的娱乐八卦文章,戈卿无奈地摇摇头,从禹城的房间里退了出去,禹城这人的心思看起来很难懂,总是左右摇摆、善恶不定,但和他相处久了,戈卿也渐渐开始了解他,他就是一个无聊、喜欢吃醋、心胸狭窄、总爱记仇、记性很差、还有总是色眯眯的一个人,虽然戈卿可以轻易地数出他的短处,但禹城的长处也不是没有,他的心肠其实不太坏。
你瞧,那鬼鬼祟祟给亨利送去润喉糖的人不是禹城又是谁呢?
望著禹城小心翼翼,仿佛深怕被他人发现的样子,戈卿就忍不住觉得好笑,立刻识趣地顿住脚步,最好不要让禹城知道他已经发现他的小动作了,这个人小气得像个娘儿们似的,记仇分分锺可以记到明年深秋呢!
赤脚踩地板的声音传入戈卿耳中,他下意识地回头看,撞上安语褐色的眼眸,後者勾勾嘴,伸出手臂摸摸他的额头,低唤他的名字,“蠢蠢。”语气很平常,就好像一般人看见一只狗,然後摸摸它唤唤它的名字一样。
这种感觉对戈卿来说很奇妙,看著曾经的下属皆朋友以不曾有过的眸光盯著他,用曾经勾肩搭背的手来抚摸他,他却只能僵在原地一动也不动,警告也不是,拒绝也不是,逃走也不是,整个就一个字可以形容。
怪。
当晚,禹城睡著、亨利出门之後,戈卿悄悄地走到室内电话旁边,後腿熟练地用力,轻巧一蹬,前腿就趴在茶几上,右掌用力一拍家用电话,话筒应声而掉在地上,竖起指甲、按下紧紧记在脑海中的电话号码,然後立刻侧耳趴在地上,等著地上的话筒出现人的声音,他这番动作仿佛曾经演练过无数次,动作一气呵成。
“喂?!”安语的声音和下午一样清晰。
戈卿压低声音,轻声说道,“是我,戈卿。”戈卿的眼眸时不时还往上挑,深怕禹城那家夥突然从房间内蹦出来,蹦出来事小,他可不能让禹城知道他和外界有联系,要不然这人唯恐天下不乱的性格肯定会把事情给搞砸。
“卿哥?!”安语的声音激动了起来,因此有些结巴,戈卿已经有几年没来找他,他要他透露他现在的方位却又不肯,怎不急死他呢?“你知不知道亨……亨利他疯了?”
戈卿挑眉,“疯了?”他眉宇之间浮上淡淡的不悦,他不喜欢别人用疯来形容他的小笨熊。
安语擦擦额间的汗,费了一番力气才能让语气维持镇定,“没错,你快回来,亨利他为了帮你报仇,把他父亲从龙门老大的位置上拉了下来,现在的他……很可怕。”安语想到亨利眼中那抹冷光,心有余悸地深吸了一口气。
拉下来了?戈卿皱眉首,竭力保持语气上的镇静,“杰克现在怎麽样?还有……乔亦厉呢?”亨利在把乔亦厉救回来之後的第二天就命人把他带走,也不知道他被载到哪里去,照这样看来,当年杀了他的事乔亦厉也是有份,依照小笨熊现在的性格,他就算是不死,应该也只是剩下半条人命。
“我不清楚。”安语点燃一支烟,咬在嘴边幽幽地抽著,所以说起来开始有些口齿不清,“不过明天是时候了,亨利把所有人召集在天义山,目的我不清楚,我听有些前辈说过,上一任亚门老大就是被杰克杀死在天义山上的,据说这是一个习俗。”
戈卿听说过这个习俗,微微点头,“那好,我要挂了。”
安语被戈卿突兀的通话结束讯息吓到了,烟从口中掉出来,语气惊讶,“你……你不打算做些什麽?你应该要阻止他才对呀?!”
戈卿有些懒洋洋,他想睡了,“干嘛阻止?亨利是帮我报仇,我应该心生高兴才是。”
“可是你还没死啊?!”安语提高声量。
戈卿立即断言肯定地说道,“我……已经死了。”他说完,叼著话筒往电话插座一盖,把电话给挂了。作家的话: 最近天气很冷,人感觉没什麽动力,鼻子好像水龙头一样不停地流鼻涕,码文速度也比平时慢上许多= =
(11鲜币)63 复仇
戈卿隐约记得他小时候上中文课中学到的一句诗词,‘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他忘了这句词是由谁所著,也忘记了它词句里的意思,只觉得这句词和此时眼前的景象很符合。
冬天的微风和细雨是苍茫而绝望的,远方的山绵长若诗,与天际连成了崎岖的一条线,铁马是那看不见尽头的车队,冰河是那一座座的荒废坟墓,仿佛岁月深印在天义山永远的印记,尘埃逐渐覆盖上那些沈默的无主坟,远远放眼望去,满目凄凉。
龙门的前身是亚门,一个在欧洲势力颇大的百年集团,一直都以黑道起家,进行无法搬出台面的勾当,可说是无恶不作,在集团成立二十年之後,欧洲进入黑色时代,由几个帮派来管理国家,其中最有权力、最为邪恶的,便是亚门,後来领导者调动更换,帮内争夺事件不断发生,造成亚门上下皆不安宁,杀人放火事件经常发生,几个高层在谈不拢的情况下宣告分裂,其中最多人跟随的领导者就是杰克。多伊尔。
但本根尚在,天义山是当地恶名昭彰的一个山头,亚门从成立到分裂,四十几个黑帮老大都是死在这里,或枪毙或分尸或凌虐,怨气深重,让这山头的植物都长不好,一片光秃秃的,衬得几个山坟仿佛长在它上面的青春痘子。
过了杂乱的乱葬岗,几座看起来分外有气势的坟墓立刻以宏伟之姿撞入眼帘,他们仿佛一座被孤立荒废了的城堡,落寞地站在路旁盯著疾驰而过的车队,戈卿趴在车窗上,琥珀色的双眸里倒映出几座苍凉的孤坟,牵扯著他的情绪也低落下来。
那些曾经叱吒风云的人最後的最後,也只是被一些毫无生命的石头以冠冕堂皇的名堂供奉起来,把死前的绝望和恨意埋葬,徒留石碑上几个虚假的词句,无须挂齿。
亨利坐在他旁边,静静地望著窗外,他一身隆重的西装,每一个细节都被烫得极其平整细腻,无半分皱褶,单手在膝盖上轻轻地敲击著杂乱的节拍,戈卿仔细一听,发觉是西班牙民谣‘安魂奏鸣曲’,这是一首悲伤的歌,堆叠出来的旋律悲伤地让人差些落下泪来。
戈卿从窗上下来,伸出舌头舔舔亨利的手背,沈静的双眸试图抚慰亨利的心,虽然亨利面色平静,但他似乎可以隔空感觉到亨利极差的心情,感觉到手背上的湿润,亨利的手下意识地摸摸戈卿的头,但视线不改,依然紧紧盯著窗外。
黑色的加长林肯在山路上依然行驶地很平稳,偶过石墩也只是轻轻一起一落,不曾惊扰这山头的静谧,戈卿看著亨利波澜不惊的双目,突然有些担忧,他想让他开心、快活,而不是像这样什麽都好像拥有了实际上却依然一无所有,戈卿在他思考之前就开始行动,双脚立在亨利的膝盖上,嫣红的舌头轻舔亨利的眼皮,想要抚平此时充斥在他眼中的忧伤。
亨利看起来非常疲惫,他似乎开始不耐烦戈卿的惊扰,轻轻一推把它推开,闭上双眸开始养神起来,被亨利推开的戈卿觉得有些委屈,他身形软软一倒,把头枕在亨利的膝盖上,他今天六点凌晨就跟著亨利一同起身,现在觉得精神疲惫至极,朦朦胧胧地闻著亨利身上清淡的烟味,他迷迷糊糊地睡著了。
醒来的时候,亨利已经不在,车子停在一排崭新的墓碑旁边,他抬头张望,发现所有的黑衣人都聚集在尽头的坟墓处,在灰色的天空下形成一股令人感到分外压抑的气场,从未关的车窗跳出去,他狂奔到亨利身边,发觉一身灰败气息的杰克正跪在一座坟前,戈卿的坟前,意料之外的状况让戈卿愣了一下,差些滑倒。
从不曾想到会看见自己的坟,这座山峰上只有亚门的领导者才有资格在这里拥有一块属於他们的墓地,但这个规矩却在这一代被破了,不只是他,那些在那场军火枪战之中死亡的兄弟都在这里拥有了他们的坟墓。
望著每一个灵照上的笑颜,戈卿感到蚀心的痛楚,当年枪战时每一个人的惨状仿佛深刻在他脑海之中,他不曾忘,他们甚至还会出现在他深夜梦中,流著泪水控诉著他们的懊悔,为了龙门他们拼死拼活,最後却落得尸骨散落旷野的下场,如果戈卿没有推测错误,这座坟里应该不会有他的尸体,如同对待每一个反叛分子,警方不会把他们的遗体埋葬起来,绝大多数会被送到医学院当做大体老师,让他们在死後多少可以给社会带来些许贡献。
杰克颓然地跪著,众人灼热的目光突兀地刺在他背上;让曾经威风无比的他此时仿佛一只战败的狼,夹著尾巴无所适从地认输,“你认为,你还有资格成为龙门的老大吗?”亨利的声音很冷,逆著寒风听起来有些沙哑。
杰克勾勾嘴角,环顾四周,“难道你就有资格?你……这是打算弑父吗?”他笑笑,摸摸被手铐铐疼了的手腕,曾经鹰般的眸子就算褪去了曾经的意气风发,仅剩的锐利也依然不可小觑,那双鹰眸盯著墓碑上戈卿的微笑容颜,无奈地摊手,“我现在跟你说再多也没用,等你得到了我的位置,那种感受你将刻骨铭心,权利握在手里怕被夺去,压在身下怕碾碎,这件事是我主策划的不错,如果不是我,你也不会活到现在。”
亨利抬抬下巴,示意他父亲继续说下去,弑父弑父,这是龙门历史上第四次弑父事件,在权利面前,亲情事实上不算什麽,龙门历史上虽然只有四次弑父事件,但杀子事件却有七十六件,可见父亲比孩子更凶狠无情,亨利在幼时还曾经差些被他父亲做掉,他知道父亲只是在拖延时间,可念在几十年的父子之情,他不介意让他多活一会儿。
“戈卿这人野心极大,以为功高就可以盖主,无论龙门老大是谁,他这人都是不能容忍的!”杰克刚说完,就感觉额头被重物重击了一下,在他来不及反应的情况之下,鲜红的血液从额头流下,亨利手上已经空了,刚才重击他额头的物体原来是他的手机,当时的手机很重很耐摔,杰克感到一阵眩晕。
他满脸是血。作家的话: 这章是昨晚熬夜码的,求赏熬夜良药XDXD
(11鲜币)64 复仇
亨利宛若睥睨天下的君主,以绝对的高姿态望著他身前满目颓败的父亲,低声问道,“你听过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吗?你连这麽简单的道理都不懂,又要如何成为整个龙门的首领?”他竭力压抑著自己激荡的心情,差一点,差一点他就要冲上去,用尽全身的力气来掐住他父亲的咽喉,把他掐死!
怕戈卿哥哥功高盖主?戈卿哥哥为龙门拼死拼活,因为龙门当时资金周转不灵,他才要以身犯险去运输军火,怕他功高盖主?!亨利突然很想要大笑三声,可是喉间突然泛上来的腥甜却制止了他。
“呵呵……你以为他真的这麽单纯护主?你以为我这里没有他想得到的利益吗?亨利我真担心你,你真是个单纯的孩子。”杰克无奈地摇摇首,鲜血满脸的他看起来无比惊悚,“他……一直以来都喜欢你呀,他要得到你,他就是一个有恋童癖的变态!”
碰
站在杰克身边围成一个标准圆圈的黑帮人物在听到这个令人惊异的消息之後,来不及起哄就被一声剧烈的枪声给打断,亨利突然拿起手中的枪往杰克的右腿射去,骨头碎裂的声音划破灰色的天空。
“将死之人就不要在那里胡言乱语,戈卿他是伴我长大的干哥哥,没有你口中那种龌蹉的关系。”亨利断定地说道,握著枪的手抖也不抖,定定地指著因为剧痛而斜跪在地上的杰克,“来人,取他右腿祭戈卿。”
龙门有个规矩,残害手足者以四肢祭之,杰克这个背叛的行径再加上他位高权重,足以让他碎尸万段,众人围在他身旁,看著集团的屠手一刀一刀把杰克分尸,右腿被祭给戈卿,其他部分也一块块地被放置在其他兄弟的坟前,最後剩下的头颅被献给走私军火行动的副队长,那双鹰眸因为不甘心而大张著,血丝喷张,恶狠狠地往上挑著,看起来分外地狰狞可怕。
戈卿和那些面无表情的黑衣人凑在一块儿看著整个仪式被严肃地完成,望著自己曾获忠心耿耿的老大从一个人变成一具尸体然後化为一滩散发出浓郁腥臭味的血水,心中涌起难以言喻的感受,并不是悲伤,只是无尽苍然。
当年每个得势的集团领袖都在这里手刃上一任首领,谁又想到自己最後凄凉的下场,他们不可怜,甚至还不值得同情,最多只能暗叹一声花无百日红而随意搪塞过去,那段辉煌的历史实在是不值得後人提起或流传。
仪式完成之後,戈卿就是下一任首领,集权势和财富於一身,但他眉宇间却没有半分喜悦,淡淡地环顾四周,他嘶哑的声音稳定而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