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航的南宋(上门女婿)-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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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公主的贸易的这个办法,其实并不是十分好的办法。因为他们可以拿出来交换的东西,太少也太不值钱了!更糟糕的是,他们赖以为生的牛羊,尤其是羊,其实是一种对环境要求很高且非常毁环境的动物,蒙古牧民来回迁徙的最重要原因是什么?就是被他们的羊儿啃过的草原,基本上没有几年是缓不过来的——这些羊,吃草根!
这种情况下,牧民们不可能养太多的羊,也不可能安定下来。而前者是贸易的保障,后者则是进一步降低其侵略性的法宝!这一点,是赵航在边境溜达了一阵子之后,总结出来的。
“西夏虽然土地贫瘠,但是牧民的生活相对稳定,即使是那些依然靠放牧为生的部落,也往往有自己的固定营地,老人孩子并不到处迁移,只是男人们每年有几个月带着牛羊追逐水草……是的,就是定居的问题!我曾经听说过一句话,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蒙古人抢劫别人的成本太低了,他们的部落随时都在迁移,做的是无本买卖,遇到危险整个部落一起迁走 。”
“对没有固定住所的游牧民族来说,只要不是当场把他们杀掉,于他们而言就没什么可怕的,因为他们拥有的往往就只是他们自己,以及一些长着腿会跑的牲畜罢了。而西夏人之所以攻击力会比较弱,就是因为他们有家,又带着屋顶跟墙壁的真正的房子,有木篱笆围起来的羊圈……他们有着相对稳定的生活,这种生活是值得珍惜的,所以即使挨饿受冻,他们依然不会原因轻易地挑起战火——”
“稳定与温饱都很重要,当我们的国民丰衣足食的时候,他们为下一顿的食物而担忧,这种情况下,他们对大宋产生敌意是很正常的。”
至于羊喜欢吃草根的问题,赵航更觉得不是问题:“我们那个时代,有个国家,整个国家都没啥田地,专门养羊啊!要都照他们这个养法,那个国家早被羊啃成不毛之地了!换一种羊来养不就行了么?不喜欢啃草根的羊多得是,山羊绵羊只是最基本的分类,我不信开封那边养羊,也让羊儿这般随便的啃草根,那里可没有这么大片的草原。当然开封那里的养恐怕不适合蒙古人养,那咱们可以派人去河东路打听下,看看百姓们养的什么羊……也不用急着推荐给蒙古人,先少弄一点送给他们试着养,如果合适的话,不需要您说什么,他们自然会想尽办法抢着养!”
赵宁对赵航的说法深以为然,于是她开始着手帮助一些友善的牧民建房子,至于羊儿需要迁徙?没关系,像党项人那样,让男人们去吧!或许你们还可以接受另一个方案,那就是割草来喂羊,甚至换一下养的品种,当然这都是后话,要慢慢来,不是一天能做成的。
其实这阵子蒙古跟大宋的关系根本不能用和缓或者紧张来形容,因为蒙古压根就不是一个国家,所以一部分部落跟大宋关系好,而另一部分依然紧张是非常正常的。而贞静公主也没准备一下子把所有蒙古人都说服,这纯属是异想天开!有那么两三个大部落的首领还想一统草原呢,这些人会稀罕和平?稀罕安稳富足?别开玩笑了,会为生计发愁的永远是小民,大部落的首领们才不关心养的羊死了没法过日子的问题————去抢就行了啊,反正他们有这个实力!
“所以把白林喜看紧了,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要放他出来 ——哦,这个跑题了。我的意思是,咱们过去就是把蒙古人当成一家了,所以才麻烦了,这个抢了咱们,咱们去杀了那个,白白叫人看热闹!”贞静公主分析起这些事情来脑子不是一般的清醒:“最关键的是,咱们去打了他们,他们原本不是一家,也要变成铁板一块儿可!所以现在不打了,不,应该说咱们不打这些不想跟咱们打的,对他们好,只打那些想要打咱们的,那么接下来,就是他们自己的问题了。”
这样的话,赵宁自然不会当着其木格这样的有着蒙古血统的姑娘来说,尽管和平主义的赵航,以及天真可爱的严霜对贞静公主这种政治家的做法并不喜欢,但是他们也不得不承认,站在大宋人的角度,公主已经比绝大部分政治家们对外族人温和多了,至少,她对那些人的帮助不是假的,她的慈悲也不是假的。而她的最终目的依然是所有人都放下刀枪好好的生活,只是在此之前,一定要流血的话,她希望本国人流的血,能够少一些。
赵航与严霜的异国之旅本来只需要一年,但是时间一推再退,他们在边境线上溜达了几乎两年了,因为毕竟许多事情,比如联络小部落,帮他们建设聚居点,还有寻找合适的绵羊品种,甚至到南面寻找愿意与他们做生意的商贾,这些都是需要相当时间的。而这些时间显然没有白白浪费,两年里,开始与大宋进行正常的贸易往来的的小部落达到了上百个,光是定居下来的人口便足足有四五万人。
在这样的情况下,赵宁放松了警惕,带着严霜去了西夏与“亲善蒙古区”交接的一个小集市玩,结果遇到了蒙古骑兵奇袭,发生了上述事情。
赵宁与其格木相逢的地方,离军队的驻地还有一天的路程,路上有几个小村镇可以落脚休息,可是几个人都不敢住下,只要一天不赶到营地,他们就不是真正安全的,半个月前他们遇险的镇子就在赵航的眼皮子底下,还不是出了事儿?这时候也顾不得形象了,两个人风尘仆仆,带着阿克申,随着其格木带着的这百十人的骑兵队快马加鞭,总算平安的到达了她们遇袭的那个镇子。
这个小镇比起她们过来玩的时候萧瑟了许多,巴苏德,巴尔虎等几个部落纠集到一起弄出来的精锐骑兵哪里是这些普通牧民能抵抗的?如果不是顾忌到不远处就是宋人的营地,而他们的主要目的是贞静公主,这些骑兵只怕会把这个小镇洗劫一空。即便如此,小镇的损失也不小,骑兵过后,死伤是难免的,这个原本繁荣的小镇,现在许多店铺都关门了,还有一些人家挂了象征丧事的幡来。
赵宁走到镇子里的时候,不少镇上的居民跑过来看她,这地方的居民主要是党项人跟蒙古人,党项人还好些,蒙古居民的情绪几乎都要失控了,一些人索性大哭了起来:“长生天在上,您终于平安的回来了!”他们的眼泪如此真挚,一方面是感激且崇拜着赵宁;另一方面何尝不是因为,他们这种看似稳定的生活其实如履薄冰,如果贞静公主真的出了什么事儿,那么大宋皇帝的怒火很可能会烧到每一个蒙古人的头上。更可怕的是,他们已经听说,因为这件事儿,白林喜那条疯狗被放出来了。
因为许多天的风吹雨淋,贞静公主的头发都快要板结在一块儿了,要是平时,让她这个样子见人,她一定会疯了的,可这会儿,她顾不得这些,她大声的回应着这些居民们,她的脸上浮现出笑容来:“上帝(注1)保佑,我回来了!大家不用担心了,都回家吧,没事儿了。”她这话是给大家的定心丸,严青率部过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他带了白林喜家伙,严青带他过来的本意大概是震慑那几个跟大宋很不友好的部落,但这家伙的到来首先却把这些好不容易有了安定的生活的喜爱和平的牧民们吓到了。
作者有话要说:注1:上帝这个词儿在古代不是基督教专用的,应该说,是基督教在传教过程中借用了这个词。“上帝”史书中最早出现上帝一词的记载的书籍是《尚书》和《诗经》,昊天上帝(尚书)或皇天上帝是上天、天帝、天父(与“地母”相对)、皇天(与“后土”相对)、老天爷等的正式称谓。中国先秦上古时期的“上帝”意为泛指主宰天地宇宙的神。明代利玛窦将天主教传至中国,为了便于传教,便将拉丁文“Deus”翻译成中文古已有之的上帝;当时的书册《天主释义》说:“天主何?上帝也。”
所以这个时代汉语里的上帝,就跟蒙古语的长生天其实差不多。其实我大可以用别的词来代替,免得读者们产生误会。可是仔细想想,我为什么要改呢?难道因为这种传统语言,要因为外来宗教使用了,我就要绕着走么?我总要尊重这个时代的文化啊,这时代的大宋,“上帝”本就是他们自己的。所以蒙古人说长生天在上,贞静公主说上帝在上,他们都在遵从自己的文化。
基友说,这玩意就不该叫番外, 应该叫正文,这么长还没重点…………
我当时是觉得后文时间跨度比较大,干脆先完结吧,可现在看看,这玩意确实不像番外,基本上就是把各种需要交代的事情都融合进来了,不然叫后记???
总之,我是个笨蛋
、第108章 第一百零八章
镇子往南十里便是大宋的军营;想去营里;这里是必经之路;好不容易穿过了重重的人群,来到镇子的另一头,眼前的土路上扬起了漫天的尘土;一大队骑兵直冲过来。
严霜往对面看去,脸上露出笑容来;她准备往前走几步,可是她随即又呆住了;她忍不住拽了鬓边的头发闻了闻;一股子沙土味。再低头看看身上已经看不出颜色的白狐皮披风;她简直要哭了。我的王子骑着白马冲着我跑来;而我现在却是个半个月没洗澡的灰姑娘么?救命,这一点都不好笑,太丢脸了!
然而接下来她没有多余的心思去胡思乱想了,她已经被骑着白马跑过来的赵航一手拽到了自己的马背上:“霜儿啊呜呜呜呜呜呜呜,你可算回来了呜呜呜呜………”
赵航本就个子高,还骑着一匹比队伍里其他的马马头高出一尺的巨型白马,人高马大这个词用在这个人马组合上十分合适,偏他不下马,直接把严霜拽到怀里一通哭。赵宁非常怀疑,赵航这通哭,五里地之内的人都能看个清清楚楚……
不过赵宁很快就没心情鄙视赵航了,因为严青也带着大队人马呼啸而至了。严青看看依然搂着女儿哭的女婿,嘴角抽了抽,扭脸看赵宁,然后,他柔声道:“幸好你们都没事儿……”
赵宁顿时败退,红着眼圈一脸病娇模样的严青杀伤力太强了!赵宁以手掩面道:“别看我了,我半个月没正经洗脸,现在在你面前特别自卑。”
严霜也发现自己的爹到了,她从赵航的怀里挣出来,跳下马,一头扎到也才跳下马的严青怀里:“阿爹啊啊呜呜呜呜……”
一通鸡飞狗跳之后,众人总算回了营地。赵宁跟严霜二话不说直冲浴室而去,半个月不洗澡什么的实在太痛苦了。
而其格木则去给阿克申安排了休息的地方,疲惫的不止是赵宁跟严霜,实际上阿克申也是相当累的,虽然他的身体很壮,可他要带路,还要照顾两个女人,真不是一般的疲惫。
严青跟赵航也知道他们都太累了,所以也没着急多问,直到第二天,赵宁严霜睡足了,这才问了她们这些天的情况,然后又让人把阿克申请来相见。严青跟赵航对阿克申都十分感激,这要是只凭这赵宁跟严霜,还有那个只能勉强确认个纬度的六分仪,她俩能平安回来的可能太小了!
听说阿克申一家人孤零零地在草原上住在,赵航便热情洋溢地邀请他带了家人过来定居,阿克申没有推辞,但说要在附近看看情况,于是严青便让其格木给阿克申做向导,带他到周围的聚居点看看。至于谢礼什么的,赵航跟严青都没有提,大恩不言谢,多少黄金才能换回严霜的命?更不要说还有一位大宋的公主呢!如果阿克申肯把家搬到这里,他们大可以为他家准备最宽畅的房子,最大的院子,最好的种羊……这些比拿了直接拿了金银财宝去“感谢”的好。如果他不愿意带家人过来定居,那再想别的感谢方式。
其格木对这样的安排蛮开心的,自从巴根兄弟离去,她的过去似乎也随之死掉了。而现在,有一个不在乎他是白林喜的女儿的故人出现在她眼前,这让她无比的欣喜。她快乐地带着阿克申在周边的小村落里游逛着,像个快乐的小麻雀一样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
“去云中府的人很快就会回来了,这次大概能带一千只羊过来。阿克申哥哥,你快搬到这边吧!我帮你留上十只羊啊!这种羊很好的,割下来的草也肯吃的,不像咱们养的那种,专吃草根。”其格木说着说着,脸红了:“哎呀,看我,哪里用得到我操心呢?公主一定会给你家准备很多很多羊,很大很大的房子的!”
阿克申静静地听着其木格说着,然后轻声说:“其木格,你是个好姑娘。”
其木格莫名其妙地被发了张好人卡,十分的莫名,她抬起头来,正看到一队骑兵在阵子中间的路上呼啦啦地跑过,哭边的居民们作鸟兽散。她的心情顿时坏了起来,除了她那个爹,再没有谁这么讨人嫌了!她咬着嘴唇看着白林喜那只光头从他面前冲过去,心情顿时变糟了。然而紧接着便发生了让她心情更坏的事情,白林喜跑出去了几十仗,忽然又转了个头跑了回来,他飞快地跑到其木格面前,皱着眉头看看阿克申,然后冲其木格道:“你要嫁什么人我不管,但若要跟蒙古人在一起,就给我滚回草原去!”
其木格冷笑道:“这话说的有意思,我是贞静公主身边的女官,我去哪里怎么就轮到你管了?”
白林喜阴鹜的眼神从阿克申身上扫过,冷声道:“你真以为我不敢把你身边这个小子的脑袋割下来喂狼?”
其木格上前一步挡在阿克申面前:“你还是少用你肮脏的心去想别人吧!他是公主的恩人,昨天才保护了贞静公主从草原回来……你倒是动他一个指头试试,看看到底谁的脑袋要被割下来喂狼!”
白林喜的目光稍微收敛了一下,但依然阴阳怪气:“保护公主?一个蒙古人?我是听到了什么笑话呢!”他猛地看向阿克申:“我不管你心里有什么鬼主意,想要从这里得到些什么,最好给我滚得远远地,狼崽子的眼神,我一眼就看的穿。”
其木格气的要命,正想再说什么,却听阿克申的声音响了起来:“说起来,我还真有些想要得到的东西。”阿克申笑了起来:“您觉得,我专门帮助了贞静公主,是想得到点什么呢?”他转过头,眼神掠过其木格,轻声说:“有什么东西,比把大宋的公主献给我们的大汗,能得到更多的荣光?所以我要的从来不是那些东西。”
白林喜顿时大怒,这个蒙古小子看其木格的眼神实在轻佻,他就是再直肠子也能明白他话里的潜台词。白林喜从来不把其木格当女儿看,但男人的本性在那里摆着,他不要这个女儿是一回事儿,谁敢打其木格主意却不把他放在眼里那是绝对不能忍受的。
其木格听了阿克申的话,也愣住了,她虽然是豆蔻年华的女孩子,虽然没有什么恋爱的经验,但她也绝对不会自恋到认为阿克申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跟她在一起——开什么玩笑,阿克申跟他的未婚妻德德玛的感情有多好,只要不是瞎子就一定看得到!就算现在德德玛死了,阿克申也没有爱上才重逢不到一天的其木格的道理,要知道,他们上次见面的时候,其木格才九岁。既然如此,阿克申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这样的话,除了激怒白林喜之外,到底还有什么意义?
等等,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