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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赵航的南宋(上门女婿)-第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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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岁。既然如此,阿克申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这样的话,除了激怒白林喜之外,到底还有什么意义?
等等,激怒?其木格觉得自己的脑袋似乎被劈开了一般,一个可怕的念头袭上她的心头。然而就在她这么脑筋一转的功夫,情况已经脱离了掌控。
暴怒的白林喜举起马鞭向阿克申抽来,他没有用正经的兵器,再怎么说,阿克申也救了公主,他再不满,也不会晕头到想要杀了阿克申的地步,他只是想狠狠滴教训一下这个家伙。然而,就是这么一个毫不起眼的让步,让他再也没有机会举起他的马刀了。
阿克申的右手反手抓住了白林喜的鞭子,紧接着狠狠地朝自己的方向拽了过来,白林喜并没有多想,只是抓紧了马鞭想要把马鞭夺回来,然而阿克申却伸出了左手,趁着白林喜的身子被拽到自己方向的时候,抓住了白林喜的右手,用尽全身的力气把试图白林喜从马上拽下来,与此同时,他的左手松开了,然后,拔出了靴筒里的尖刀。
其木格从来没有想过,她的父亲会以这样的形式死去,就在她的面前,连一句话都没有留下,就那么简单的被人一刀捅进了心窝。她呆呆地站在那里,这一切都在瞬间发生,她甚至连尖叫都没来得及发出,她的父亲就已经倒在了地上。
“阿爹,阿爹!!”其木格忽然发出尖利的嘶叫,她扑上前去把白林喜的脑袋抱在怀里,她伸出手试图堵住匕首留下的伤口中喷涌的鲜血,然而这一切都没有用了。白林喜张张嘴,却什么都没说出来,有那么一刻,其木格觉得自己似乎听到他在喊自己的名字,可是想要去仔细分辨的时候,白林喜的濒死的抽搐已经彻底停止了。
“啊——”其木格抱着白林喜的尸体,对着天空大喊着,她不知道自己在喊什么,也不知道自己的眼泪到底为什么而流,她甚至没有心情去管那个手拎着血淋淋的匕首站在一边的阿克申。她什么都不想说,什么都不想问,即使不说不问,她也明白阿克申为什么要杀白林喜————这还用猜么?这草原上蒙古人对宋人的仇恨,一大半儿都是由白林喜而来。
阿克申并没有等到宋兵把他抓走,他当着其木格的面,用那把杀了白林喜的匕首割断了自己的喉咙。他只留下两句话,第一句是:“阿妈,德德玛,阿勒坦,萨仁,塔娜,我给你们报仇了!”第二句是:“其木格,对不起。”
然而其木格一点都不想要听这句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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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林喜被杀消息传来的时候,赵航正在陪严霜挑选着要让阿克申带回去的礼物,严霜挑了一些半大少年少女的衣服:“阿克申是家里的老大,他的弟弟妹妹是一对双胞胎,阿克申管他们叫五弟跟六妹,中间那几个,好像都不在了,大概是因为核瘟吧?”然后,他们知道了,让阿克申失去母亲妻子跟三个弟弟妹妹的,不是核瘟,而是白林喜。
“我早就知道他没法善终的。”严青叹了口气:“他自己也明白这一点,只是他可能没想到,自己竟然没有死在战场上。”严青的话语里并没有太多的悲哀,并非他铁石心肠,而是他明白,对与白林喜来说,死去与活着,区别并不算大。甚至可以说,在他的家人身边安眠,对他来说才是最好的归处。
白林喜死去,他的家产因为没有继承人而全部充公,贞静公主曾想要让其木格以未嫁女的身份继承下白林喜的家产,被其木格拒绝了:“他不会高兴的,那是他跟他妻子的家。就算送给国家,也比交到我手上让他开心,我一辈子没做过什么让他开心的事儿,就不要再做让他不开心的事儿了吧!”
“他在滥杀平民的时候,大概没有想到过,有一天,自己会死在一个普通的牧民手中吧?”其格木像是在别人解释,又像在说服自己:“强者总以为自己可以为所欲为,可即使是最卑微的人,也有亲人,也有感情……总有人会反抗他,想要杀死他,即使没有阿克申,也有别人。从他对无辜的人举起刀的时候,他的命运就已经注定了。”
“所以,我不难过,不难过。”这么说着的其木格,却已经泪流满面。
白林喜的死,似乎是一个讯号。
战争,真的在远离他们。
人们在追忆这段往事的时候发现,白林喜的死实在太有戏剧性,他生命的终结,似乎也象征了战争的休止符。这个象征着仇恨与杀戮的男人,在为大宋镇守了二十年边疆之后,又用自己生命的终结,拉开了和平的帷幕。
再没有人能拿白林喜的杀戮作为大宋军队的把柄出来作为谈判的谈资,而许多并不友好的部落对于宋朝的敌意也因为白林喜的死而下降了许多。白林喜家的老宅在充公后成为一所学校,而他唯一的女儿则在宋蒙外交史上昙花一现之后不知所踪。
当然,和平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容易,实际上,在贞静公主与蒙古的四大部落缔结了和平的条约之后的五十年里,双方的小规模冲突依然屡屡发生,直到十三世纪初,大部分蒙古人有了半定居的居所,这个曾经被称为“马上的民族”逐渐转变成半游牧半定居状态,这种不友好的状态才算结束。
作者有话要说:就这样,我甚至没有给白林喜在战场上死去的机会——
我曾经想让他为了救谁而死,比如卢瑟
但终究还是选择了让他因为他造下的孽,毫无意义地死去。


、第109章 第一百零九章

公元一二零零年:
这是一个普通的边陲小镇;当然;也不能说它就真的非常普通;这个小镇是蒙古境内非常重要的贸易点儿。
这个小镇是最近几十年才出现的,他旁边便是一个黄河岸上的码头,因为宋蒙两地的商人习惯在码头边交货;久而久之,这地方便形成了一个小镇。
蒙宋贸易一开始的时候;蒙古人能提供的产品不多,可是随着良种绵羊在蒙古的繁育;羊奶;羊肉这些东西的产量越来越大了;过去;蒙古人放牧能够自给自足就不错了,而现在,他们则多了许多选择。
羊毛专用的大纺车也在草原推广开来,牧民们从原来单一的放牧,变成了男人养牲口,女人做加工的习惯,一部分羊毛被纺成毛线,而另一部分则做成了毛毡毛毯等蒙古特有的纺织物。至于做醍醐,奶酪,酥油茶这些特产,已经成了许多牧民们赖以生存的生活支柱。
而食品类的贸易也出现了很多花样:羊奶不容易保存,于是被做成了醍醐,奶酪,这类的东西,虽然这些东西能保存的时间虽然也不算很长,但是比起几天就坏掉的鲜奶还是强的太多了。对于爱好享受,奶制品消耗量惊人的宋人来说,用冰桶运输奶制品并不是什么夸张的做法。毕竟硝石可以重复利用,这样的成本他们完全能够接受。虽然羊奶不容易保存,但是在北方漫长的冬季里,结成冰的羊奶是可以运送到太原以北地方而不用担心变质的。所以冬季卖一部分羊奶,其他时间则出售加工好的奶制品是大部分蒙古牧民的选择。
而牛羊肉这些东西,在冬季里被切割成块,冻成一个个冰坨坨,卖到了长江以北的几乎所有地方。其他季节,则被做成个各种肉脯肉松,贩卖到周围许多国家。
当然,还有个新兴的贸易产品,那就是矿产,铜铁矿石一向都是紧俏的物资,这东西太重要,每个部落发现了都不愿意那这些东西随便换些消耗品,但也正因为太重要,所以价格也高,尽管不愿意随便卖出去,但是还是有不些部落会选择换些更急需的东西来。当然,也有些矿产并不会让蒙古人珍惜,一旦发现赶紧高价卖给宋人,比如对他们来说华而不实的水晶矿————这玩意对蒙古人真的一点用都没有,可是奢侈的宋人会弄出水晶玻璃鱼缸这类的玩意儿。
因为没有战争的侵扰,一直没有被开发出来的黄河水道,如今成了西夏,蒙古与大宋贸易的重要的水运通路,除了冬天断航的几个月,其他的日子里,顺流而下的货船可以在半个月内从云内州(注1 )走到开封。诸如肉脯的东西,即使不用任何保鲜措施也不会在这短短的半个月里变质。而需要保鲜的奶制品,也有专门的大冰库统一储存,这要比私人的马车里的硝石冰箱能源利用率高多了。至于很占分量,不怕变质的矿产之类的东西,更是因为水路的存在而极大地降低了运输成本。
话题扯远了,我们把目光转回到这个靠近码头的小镇上吧!
穿着短襦的山羊胡子老头子正在检查羊奶,他的小学徒打开最前面的一桶羊奶的盖子,老头子拿起腰的一侧挂着的银桶子里的一个小勺子,舀了一口舔了舔,然后点点头,勺子被他随手放在插到了腰间系着的另一个银桶子里。小学徒赶紧打开下一个羊奶桶,老头子便又拿出一个新的干净的勺子……
老头子一个桶一个桶的检查过去,一边负责送货的蒙古商人忍不住拿出了手帕擦了擦汗:每次看这个老头检查奶的时候,不管自己原本对亲自从部落里收上来的奶如何自信,这时候都会提心吊胆。
“这一桶,退!”老头子忽然站住了,指着其中的一个木桶道。
蒙古商人忙不迭走过来,往桶里看去:“这奶怎么了?”他说着也拿了干净的勺子舀了一勺舔了一下:“这不是挺新鲜的?一尝就是当天的奶啊!”
老头子哼了一声:“是当天的没错,只是烧开的时候里头加了水!”
蒙古商人一听这话,忙把那一整勺的奶都添到了嘴里,这么大口的一尝,他也发现不对了,气呼呼地骂道:“这是哪个王八犊子干的好事儿,我回去饶不了他!”
老头子瞅了他一眼:“少来这套,当我不知道你收奶的时候每个桶下面都是做了标记的,谁家的奶你清楚着呢!快把奶拿回去,自己找他算账去吧!”
蒙古商人讪讪地说是。还好,二百桶奶里头,只有这么一桶是出了问题的,这个比率还是可以接受的,只是回去一定饶不了巴旦木那小子,他们家老子娘的老实得很,敢往奶里兑水的,除了这小子没旁人!
而小镇的另一端,两个胖乎乎家伙正在等着眼睛对峙着:
“你这批肉脯的肉全都是老牛肉,根本不值这个价儿!一斤换七斤我要亏死,不行,一斤只能换五斤!”
“少来这套,你的米还都是陈米呢!一斤肉换你十斤米还差不多!”
“放屁,你哪只眼睛看到是陈米了?明明都是从江南弄来的当年好米!”
“长生天在上,你这家伙就不怕下拔舌地狱么?当年的新米竟会这般的黄?乳黄点子都占了一大半儿了!放了有五年了吧!”
“你才要下拔舌地狱,国库的粮食都不许放三年以上,我哪里给你弄五年的米去!少给我打岔,我要的是正经的好牛肉,你给我弄来这些奶牛肉跟老牛肉,还想换我的好新米,你糊弄谁呢?”
“新米自然是换的好牛肉,陈年的糙米只能换奶牛肉跟老牛肉!”
“哈,你承认了,你这都是奶牛肉跟老牛肉!”
“你也承认了,你带来的都是五年的陈米!”
“胡说八道,最陈也也就是是去年的米,一共掺了不到三成,其他都是新米,我又不是那等黑心的奸商,哪里会拿那陈年的霉大米来哄你!”
这样的场景在镇子的许多角落都发生,只是有一些是商人间的验货行为,有些则是宋朝官方派出来的检验人员。随着双方贸易的增长,一些重要物资的交易是一定要通过官方的检验的,比如活牲畜,大批量的粮食物资,还有矿产等等。当然,住在这个镇子里的,也不止是蒙古人跟宋人,其他民族的人也不少,有利益便有人冒险。水运条件下,获益的不止蒙宋,要知道,黄河可是从吐蕃流过来的,途经西夏,然后到了蒙古,再往南,虽然有壶口瀑布的阻断,但旱地行船的艰难并不能阻止商人们对赚钱的热情,此时的黄河,并没有后世的沉沙 ,河水清澈,航路通畅,除了在川藏的水路实在艰险少有人走,从党项国境内开始,到蒙古,到大宋。几千里的水路直到入海口都是通畅的。从西方而来,以大宋为目的地的商人们如今可以像原来一样,把徒步丝绸之路走到底,也可以在兰州登船,顺流而下,欣赏黄河两岸的壮美风光,在壶口瀑布那里见识一下举世无双的旱地行船,最终到达世界上最繁华的城市——开封。
似乎每个住在这小镇里的商人们都向往着开封,来自开封的人们想要赚够了钱回到那里去,而去过开封的人想着有一天还要再去开封玩玩,甚至有人会想去开封定居;而没去过开封的人则会看着远处的码头:啊,有一天我也要坐船去开封。
可并非所有的人都想要去那里。
镇子里有座很普通的房子,里面住着普普通通的一家人。这家的主人四十上下,他的兄弟们早已经离开了这座镇子。只有他还在这镇子里陪着自己的父母生活。
“开封啊……那是座很美的城市,城墙很高很高,里面住着上百万的人,他们都很富裕……”头发花白的老奶奶在给最小的孙子讲故事。
“百万的人是多少呢?比咱们镇子的人还多?”四五岁的小孙子还不能理解百万到底是多大的数字,在他眼里,自己住的镇子就是世界上人最多的地方了,他曾去二叔的部落里看过,人那么少,那么冷清。一点都不像这个镇子,街上永远有那么多的人在走着。
“咱们这个镇子呢,有两千个常年住在这里的人人,还有三四倍这么多的人来来往往……加到一起,大概最多的时候有一万人。一百万,就是一百个一万啊!”
“啊,那可太多了……”
“是啊,太多了。等你长大了,有机会的话,可以去那里玩。”
“奶奶,他们都说开封是最好的地方,开封那么好,你怎么不在那里住下呢呢?”
“那儿再好,也不是家乡啊……”
老奶奶长长地叹息着,慢慢地站起来,让孙子去找儿媳洗脸去。而她自己,则走回到自己的房里,她颤巍巍地从柜子里拿出来一叠黄纸钱,还有几个金箔纸银箔纸叠成的元宝,她伸手从床底下拽出来一只陶盆,把元宝堆了进去,然后,把盆拿到了窗户根儿,她推开了窗户,然后蹲下来,掏出火折子,点着了纸钱跟元宝。
“我知道你不稀罕我给你烧纸,可你不稀罕是你的事儿,你要是讨厌,可以把我给你烧的钱全都仍到外面去……”老奶奶嘴里念叨着的并不是跟孙孙说话的时候用的蒙语,而是地道的汉语。她看着纸钱跟金银元宝慢慢燃了起来,青烟顺着窗户飘了出去,盆里很快只剩下了一堆灰烬。她叹了口气:“你跟阿娘都那么讨厌我,可我还是过得好好的。不止我过得好好的,现在草原上的人都过得很好,还有大宋那些边境上的人,也过得很好,他们再不用担心好好过日子的时候会被抢被杀了……让我想想,上一次打仗,大概是二十年前了吧?以后应该不会有人想要打仗了。你跟阿娘虽然不想看到我过得好,但总归是希望自己国家好的,我跟你说这些,你应该能睡得安稳些了,是吧?”
老奶奶轻轻地把窗户关上了,把陶盆推回到了床底下,她慢慢地走了出去,正看到自己的丈夫拎着一只小奶狗回了家:“其木格,你看看,这小东西像不像阿虎?”
其老奶奶接过那只小狗:“是挺像的,你哪里弄来的?”
头发全白了的老爷爷嘿嘿地傻笑:“捡的!”
老奶奶看着他:“巴根——”
老爷爷缩缩脖子:“花了一贯钱跟人家买的。”
“你有钱没地方花了是不是!”高亢的女声穿过院墙,直传到了男主人的耳朵里,他听不太清楚内容,但也能猜到一二,他扭头看看妻子:“阿爸回来了?”
女女人笑眯眯地回答:“是啊,花了一贯钱买了只土狗崽子。”
男主人顿了一下,叹气道:“阿爸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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