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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桃花夭夭-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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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桃花夭夭,桃花夭夭,桃花夭夭……所有所有的一切,每一个文件、光碟上,都有桃花夭夭的名字。   
  身后轻轻的脚步声传来,低凉的嗓音,微微窘迫:“夭夭,你要不要出来……”   
  桃花夭夭跪坐在被她翻得乱成一团的小储藏室,半晌,她狠狠地吸一下鼻子,哑哑地开口,止不住浓浓的鼻音:“我不知道,原来,我几乎走遍了全世界……”   
  “你是挺能乱跑的。”他有些不好意思地低笑。   
  “好辛苦,对不对?”一直一直在她的身后,默默地,怪不得柳婕会那么激动。   
  楚非低笑,无所谓道:“习惯就好。”   
  桃花夭夭深深吸口气,她慢慢地站起来,走到楚非的面前,她的眼睛已经红得像一双兔子眼,鼻头红得好像被抹了辣椒,可是她的眼睛亮亮的,充满了感情,她望着眼前微微狼狈的男子,她调整呼吸了她一会,才轻轻地开口:“我以前一直不想承认,但现在我不得不承认,柳婕至少说对了一句话,如果我背叛了你,那真是老天有些不公了。”   
  番外2:一只流氓兔的天荒地老   
  桃花夭夭走出办公室,迎面一阵微微凉的风吹过,她不自觉打个颤,拉紧外套,低头快步走进车水马龙的人流里。   
  经过一家报亭的时候,惊鸿一瞥,看到一张熟悉的脸孔,她惊跳一下,低下头加快脚步,想装作没有看到,走出去不到10米,却还是返身回来,掏出零钱买下那本杂志,立刻像烫手山芋,慌乱地丢进背包里,看也不敢看上一眼。   
  很快找到路边一家小小的餐馆,进去,在人不太多的大厅,找个角落的位置,抬起头,不经意发现,身旁已是一片玻璃幕窗,忍不住苦笑。   
  不过一次而已,和他一同的进餐,从此以后,再是不敢进那挂了同一牌子的连锁餐馆,却每一次外出吃饭,总记得他说过喜欢靠角落的、有一大片玻璃幕窗的位置,等坐下了,惊醒了,又暗自后悔不已。   
  与侍者简单点了晚餐,桃花夭夭望着窗外,华灯已烁,路上,却已是处处是归家匆匆之色……忍不住想,几乎快要忘记自己到底离开祖国多少久了。   
  有时候,感觉好像才不过是昨天的事情,有时候又感觉仿佛已经过了天荒地老那么久,可是真的翻开日历,却发现不过短短的,尚且不足两年……   
  那一纸豪言壮语的留言——   
  我等你,三年为期,逾期就狠狠把你忘掉。   
  原来,竟然不过两年而已?   
  可是,早已经养成的习惯,无论如何都改不掉,每一天看那个只有他知道的信箱一眼;每一天睡觉前看那只走到任何国家都不敢停机的手机信箱一眼;总是有了那人的消息,杂志,买了,却不敢看,于是放进箱子最深的底;电视,录下了,听着声音,却不敢看那些画面;走到一个新的地方,忍不住查那个公司在这里是不是有落点,然后克制不了地到大厦下徘徊;走到有海的地方,忍不住想起那个已经很遥远以前的夜晚;情人节,想那个人曾经凉薄的细吻……   
  两年过去,不是养成了一个又一个改不掉的习惯,却偏偏忘不掉一个人。   
  然后,日复一日,习惯变得越来越习惯,思念,变成再也忘不掉的思念。   
  原来最后,只能笑一笑自己。   
  侍者上菜的轻微声音打断桃花夭夭的思绪,她低头对自己低低一笑,看着满桌鲜艳的食色,原本的辘辘饥肠却忽然变得毫无胃口。   
  桃花夭夭叹口气,算了,日子,还不就是这么着,总得一日复一日地继续过着。麻木地吃过晚餐,机械地买单结账,然后匆匆走向自己的寓所。   
  一路上,短短20分钟步行的距离,她却接了七通电话,客户、总部的、下属的……   
  累,从毛孔到发梢的,彻头彻尾的累。   
  桃花夭夭的脚步更沉了,夜色渐渐地黯淡,也许是最近工作的不顺,谈判总是不够顺利,让她失去了往日的激情与冲动,觉得自己渐渐变得像一具行尸走肉。   
  然而,所有的颓废,却在走到家门口,看到门灯照射的小小范围之下,靠倚在门边的一个小小的东西之后,刹那间,所有的抑郁不快,消失得灰飞烟灭。   
  桃花夭夭惊喜地低呼一声,几步小跑过去,小心翼翼地捧起蹲在门脚的小东西——昏黄的灯光下,一只胖乎乎、绿绒绒、竖起耳朵旁边居然还戳了一只小马桶塞的仙人掌“流氓兔”,稳实地蹲在胖墩墩、彩釉烧制的马桶形状的花盆里,而不意外地,在花盆里,插着一张小小的卡片——淡淡的茶香,混合仙人掌青草的香气,里面只有短短的一句:   
  A za fighting!   
  Your magical Jack   
  桃花夭夭亲昵地摸摸仙人掌流氓兔的耳朵,感觉仙人掌毛刺掠过指尖所带来的麻酥的、微痒的触感,她下意识地回头,望向黑暗,然后,虽然意料之中的,仍然忍不住微微失望——依旧,没有人。   
  她轻轻叹口气,但低头看着“流氓兔”绿茸茸的颜色,心情似乎又好了一些,她深深吸一口气,感觉心情好了很多。   
  抱着“流氓兔”进屋,将小兔子放在阳台上,在它的身边,还有一排一模一样的,整整齐齐的六七只。   
  换过家居服,桃花夭夭端着一杯热红茶慢慢地走到阳台边,看着那并列排成一排的“流氓兔”。   
  像今天这样的,在出人意料的时候,突然出现在她的寓所之前的“流氓兔”,从她踏出围门开始,就总是会突如其来地出现在她的面前,总是没有人看到谁把它送来,它好像魔法一样就这么凭空出现,可偏偏,每一次都在她心情最低落到谷底的时刻。   
  有时候,她忍不住想,这送兔子的人,实在笨得可以,不仅兔子的样子不变,连卡片都是一成不弯,更别提里面总只是一句简单的加油,以及总是千篇一律署名神奇杰克……笨拙得让她忍不住想起他……   
  可是……桃花夭夭微微低垂下头,对自己嘲讽地笑——不,不是他。   
  当第一只兔子被送到她在南非的寓所时,她曾经满心激动,可是,不是他!   
  当她拐弯抹角询问到“他”身边的朋友,得到的答案却是他当时根本没有入境,更不曾寄出任何东西。   
  那一刻,失望,像魔鬼,湿冷地从头一点一点灌到脚底。   
  在国外的日子,很苦,寂寞得发苦,可日子总是得过下去,时间久了,她渐渐学着不在意,至少装作不在意。   
  那,从来不是他……他,也从不曾到来……   
  桃花夭夭抬头仰望着窗外的夜空,很黑,墨一样,只有偶尔闪一颗小小的星星。   
  桌子上的电脑又发出“滴滴”的声音,提示她来了新的邮件,她却已经早已没了期待,甚至希望落空后的失望——那可能来自世界各地,却独独不可能来自他……   
  桃花夭夭伸个懒腰,该工作了,明天,还有一场硬仗要打。   
  悲春怀秋,偶尔给一点时间就好,太多了,她这个要靠劳动换取衣食住行的打工族,万万奢侈不得。   
  只是,临回到工作中之间,仍然忍不住往窗外,空荡荡的街道,一个人都没有……   
  桃花夭夭关上窗,遮住外面已经渐渐开始冷冽的风。   
  良久之后,在黑暗的街道,最浓的黑暗遮盖的地方,一个人影悄无声息地,远离,偶尔,只能看到长风衣的袜角,在又一阵掠过的风里,翻飞……   
  番外4:桃花夭夭   
  桃花夭夭有个很怪的名字,想当初,据说为了能给这个名字报上户口,她爹还和派出所民警大吵了一架。   
  事情怎么说呢?桃花夭夭的爹姓陶,当年老婆生了女儿之后,为了给女儿起个好名字,抱着四书五经外加《新华大辞典》,足足找了三天三夜,终于,在《诗经》上看到“桃花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室”。低头看看解释,“新娘子像朵朵盛开、娇艳妩媚的桃花,娶到这样的好姑娘,一家子都和和顺顺美美满满。”——这是说姑娘好啊!偏巧还应了“陶”这个字的音,陶老爹当场拍版,就这么着了!我的闺女,就叫陶夭夭了。   
  可当妈的一听,急了——桃夭夭?逃之夭夭?!我好好的大丫头,刚生下来,你就让我逃?我一不超生,二不近亲结婚,凭啥逃?陶老爹一想,也有点傻眼,那怎么办?   
  陶太太一瞪眼:“想什么,把我也加到闺女名字里不就完了?”   
  陶太太本姓花,所以,把花字加上之后,就变成了“桃花夭夭”,陶老爹看着这个名字,再看看老婆怀里闺女白嫩嫩、粉润润的小脸蛋儿,越念越得意——咱闺女就叫“桃花夭夭”了!   
  名字起好了,可上户口的时候,麻烦来了。   
  户藉民警是个新同志,不知道是没有经验还是的确有政策规定,总之,坚持没有“桃花”这个复姓,陶老爹解释,我姓陶,我老婆姓花,我俩就这一根独苗,想把父母的姓都带上,这怎么了?   
  民警也直,非说:“可你闺女这个桃字是桃花的桃,可不是你的陶大禹的陶字啊?”   
  陶老爹急了:“你管那么多干什么?我高兴断子绝孙,你管得着么?我给我姑娘起名,不用自己的姓,犯哪条王法了?”   
  一通嚷嚷下来,民警也有点儿发怵,要不就是犯晕了,总之,糊里糊涂给孩子户口本上姓名那一栏写上了“桃花夭夭”四个大字。   
  以上,桃花夭夭名字的来由,解释完毕。   
  对了,再提最后一句,桃花夭夭最讨厌别人叫她名字了。   
  番外4:半生缘   
  我一直以为能够这样   
  看你到一百岁   
  所谓的完美   
  都比不上在你怀里安睡   
  我好累,好累   
  只要用眼泪撑住了不睡   
  好怕连梦里和你拥抱再没机会   
  就这样擦身而过   
  如果是注定的结果   
  何苦非要遇到你   
  遇到又为何爱我   
  就这样擦身而过   
  难道爱上你不够多   
  喉咙都快要喊破   
  有些话来不及对你说。   
  ——林心如《擦身而过》   
  记忆碎屑——楚非。   
  楚非一直记得,在学生时代的一个已经记不得日期的日子,他第一次见到   
  那一天,是那年的第一场春雨,春守料峭里,细雨绵绵密密织了满天,在大学图书馆后面一条僻静的路上,他与她相遇。   
  “我,喜欢你……我可以喜欢你吗?……”那时,她低垂着头,只看得到一头顺发上细小的水珠子,撒了满头晶莹;长长的睫毛遮住了眼睛和表情,可是从颈子开始泛起的粉红,一路很快地蔓延到耳垂、两颊,然后是鼻头。   
  他不认识她,所以,他淡淡地看着她,不为所动,等着她和过去的那些“堵”他的女生一样,主动退却,从此不再出现。   
  过去,他曾用这样的方法,成功地断了每个女子的念,也许伤人,但一劳永逸。   
  只是这一次,似乎失效了。   
  她比以前任何一个“堵”他的女生,站得时间要久。但他的耐性,比她更好,她不走,他便站在那里等,他深知,这样的一种无言,更易伤人。果然,她终究还是怯怯地,慢慢移动脚步,将路,让还给他,小小的身体,在春寒瑟瑟里,仿佛含了湿润的泪。   
  他没有多说什么,淡淡地走过去,几乎知道,他们生命的轨线,从此可以平安地叉开。   
  可是,只是几乎。   
  在他走过她的身边,他的袖口被一只怯生生的小手扯住——   
  “我喜欢楚非,一直到一百岁。”她在他的身旁,固执地说,绵软的嗓音,像一只容易受惊的鸟儿,可是,却坚定而坚定,不软不硬,直直砸在他的心上。   
  恍惚里,似乎有什么掠过了脑海,可是太模糊,太浅薄,他顿了顿脚步,依旧选择离去。   
  很多年后,他们已经手牵着手,她还是习惯,并且固执地喜欢,一边走在雨里,一边扯他的衣袖,摇晃摇晃着,软软地念:“我喜欢楚非,一直到一百岁。”   
  这一句,是一个魔咒,他以为,他会一辈子,听着,不厌烦着,一直到老。   
  再又过了很多年后,她在他的怀里,手苍白得没有血色,颤抖着,最后一次。   
  他第一次扯住他的衣袖,她轻轻地对他说:“楚非,忘了我,一直到一百岁……”   
  剪影浮光——柳菲。   
  这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一段早就淹没在红尘滚滚里的转瞬。   
  那一日,柳菲回到办公室的时候,正好看到百叶半垂的落地窗上似开始落上细碎的雨迹,心头微微一动,放下手中的设计稿,她不自觉走过去,拉开百叶的瞬间,便是豁然一片朗立阔幕。立在飘窗一刻,明明知晓寸步之外,便是尘世喧嚣,偏偏由这一墙璃窗相隔,繁华似成背景,只一缕一缕细丝绵绵的水线错落在玻璃。她默默看着,不多时,便眼见这今年早春的第一场雨,就这么慢吞吞地,在一个近黄昏的午后,斑斓淅沥,只把玻璃窗上的落日模糊成一片描金的淡彩,映衬着远方的广厦万间笔立如笋,气势蒙蒙,唇边,终于不自觉泯出浅浅的笑。   
  果然不久,办公桌上的手机微微震动,她走过去,按下按键,不意外见到屏幕上传来短讯,一如既往,寥寥二字:“楼下。”   
  虽然早已料得,仍然不免唇边笑意更盛,柳菲利落地收拾随身的皮包,按下内线通知秘书今日她要提早离开工作室之后,便一路步履匆匆,及至大厦一楼大堂,果然看到门边一人,修长玉立、儒雅俊秀,静静等在那里。   
  刹那的恍惚,仿佛看到许久以前的俊秀少年,淡漠着,人人视以为无情,却有谁知,偏偏最是深情。   
  她快走几步,在他身侧停定,轻轻地喊一声:“楚非。”   
  楚非抬头,见到她,正看她身上外衣轻薄,他微微皱眉,没有多言,只是将臂弯挂着的薄风衣披在她的身上,看着阔长的风衣穿在她娇小的身躯,几乎拖到地面,牵起过长的衣袖挽了两折,露出一双白玉一样的手,才牵起来,简洁道:“走吧!”   
  柳匪看着牵住自己的那只手,修长微凉,但掌心偏偏有暖暖的温度。   
  他其实很暖,一点都不冷。   
  就像从第一次牵手开始,每逢第一场早春的细雨,纵然千山万里,他一定在她身边,等着她,与她牵着手,慢慢走在雨里。   
  他的细心,她一直知道,从来都知道。   
  柳菲拽住他的手臂,整个人依赖过去,顺从地跟在他的身旁出了大堂,与他靠近的瞬间,鼻端似有药气微微恍惚,她抬起头,看着身侧的他,几日不见,似又消瘦了许多,虽然精神尚好,脸色却比上次相见苍白不少。站在门外长盼,暮色里,一片细雨如丝,戚戚无声,楚非撑起伞,正要牵她步入雨中,却发现身边的女子,固执地停在原地,他回头挑眉看她。   
  “我想回家……”柳菲轻轻开口。   
  楚非默默地看着她,深黑如星的眼,掠过她微垂的粉靥,一路落在她牵住他衣袖的手指,淡淡道:“不是大碍,只是谦学最近为我换了中药调理,每日总得灌我一碗,弄得满身药味他才高兴。”   
  柳菲抬头,讶然地看他一眼,果然见到楚菲眼底一抹不甘无奈,心中顿时放下大半,忍不住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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