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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恋恋风尘-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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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许诺开始是在聊天室里聊天,后来发展到每天一封Emai,再后来由电子邮件改为手写的信件。再再后来,我们开始用电话聊天。但我们谁也不曾提出要和对方见面。我们牢记有一种得到其实就是失去的真理,为我们的关系保留一份遐想的余地。
  有一段时间,我每天在忙完一天的工作后回到家里,第一件事就是匆忙地坐到电脑面前,打开计算机杳收E…mail。然后再在每天睡觉前安安静静地坐到电脑前给许诺写信。我相信我和许诺之间的情书可以在恋人们中当作范本来读。
  我趴在枕头上给远在大连的许诺写洋洋洒洒几页纸的信,我曾在一封信上写满了他的名字和〃我爱你〃三个字。我给他邮我的照片。许诺说他喜欢我的妩媚我的风情我的美丽。是许诺创造了一个奇迹,让我又回到了那个久违了的恋爱的季节。我等许诺的来信,像盼星星盼月亮一样。
  许诺,许诺,我在每天醒来睁开的第一眼念着他的名字,心里顿时会有甜蜜的回味。许诺像是我的快乐源泉,给我的生活注入了新鲜的血液。上苍让我在最落寞的时候遇见他,我庆幸我是最幸运的小女人。
  我在电话里试探地问他:你会不会让我再度受伤?要知道我的心是万能胶粘的呀!许诺果敢地说:让我来爱你吧,你是女人中的尤物。我会好好地爱你每一个毛孔。
  许诺的这句话让我为之感动。我们彻夜地通过电话聊天,我喜欢听他说话的声音,特别是他爽朗的笑声。
  他在电话里给我讲他上高中时候的趣事。那个年代的他每周只有五元钱的零花钱。大部份用来买餐票,剩下的一小部份钱用来买一盒烟抽。每到周四,这一盒烟就吸完了,然后全宿舍的男生从床底下找出扔掉的烟头,将所有的烟头卷成一根烟,大家一人吸一、两口。他还告诉我,曾经有一个爱慕他的女孩子为他买过一条烟。那是在学生时代,这种表达爱的方式很罕见。我在电话里坦率地对他说:我是绝不会为他买烟吸的,因为他有胃炎。我一再地嘱咐他戒烟。
  许诺在电话里为我唱情歌,那是我们都特别喜欢的一首叫做《爱的初体验》的歌曲。我感叹,情来得第一次准时。 
  我在想:我能为许诺做点什么呢?给他带去快乐,试着让自己再去爱恋一个人。还是被动地享受一份被爱呢?
  我还在想:许诺有女朋友吗?他结婚了吗?他是真的爱我吗?我在一份迟疑中徘徊。
  每次,我接到许诺的电话,我总会问他:你想我吗?许诺听后就会哈哈地大笑,然后他巧妙地对我说:我如果不想你,怎么会给你打电话。
  通常,许诺每天都会给我打一个甚至两个电话。偶尔,电话也会在某一天因为某种原因中断。我极少给他打电话,因为我不知道他那边的世界是什么样子?我的行为会不会给他带去麻烦。我相信许诺做出的每一个行为都是有自己的理由和原因。
  我和许诺这份特别的爱让我变得有点神经质。我会怀疑,许诺除了我是不是还有其她像我这样的网友?他是不是也在和她谈恋爱呢?没有人知道我在心里对许诺有着怎样强烈的感情。可理性告诉我,这份太过美好的感情含有许多想像的成份。
  我们有过见面的冲动。
  有一个星期,我和许诺每一个晚上都在用电话交谈。整整一个星期,我每晚都躺在床上与他煲电话粥。我们用电话来谈情说爱。我在电话这边用最真实的声音呼唤他:亲爱的,你抱抱我吧,看看我的身子有多软。我是想你的呀!
  我在电话里不断地重复:我想你,我想你,我想见你……
  许诺在电话那边加重了语气:叫我如何能不想你呀!
  许诺在电话里猜测我现在的样子,穿着性感的睡衣美丽得像是一朵为爱盛开的花。
  我在电话这端极尽温柔地呢喃着和爱情相关的童话。许诺被我的声音我的话语我的柔情调动得恨不能立刻见到我。他说他是不会放弃我身上每一个毛孔的呀。
  我在电话这边倍受思念的煎熬,我在想,这次是不是又在劫难逃。
  许诺自信地说我是天底下最聪明的女人,因为我爱他。
  我们想见对方又见不了对方。这种感觉有点酷。
  我害怕再一次为爱所累。我想用一个测试来考验我们自己。
  我在电话里提议:我们用三十天不和对方联系,让各自先暂时从对方的生活里消失。如果三十天后,我们依然对对方怀有一份强烈的激情和感情,那么我们依然可以延续下去。
  许诺欣然地接受了我的建议。挂掉这最后一个电话前,我们一同吻别。
  挂电话前的一秒种,许诺问我为什么不说话,我拿着听筒止不住地无声地落泪。
  一个月恍若一个世纪般漫长,我和许诺谁也没有主动和对方联系。等到约定的那一天,我打开计算机,查收E…mail信箱,我没有看到许诺的信件。电话铃也一直没有响起,我守着电话从希望到失望。
  爱,再一次落空。许诺从此在我的生活里消失。
 
七.私人生活 
  
  我的生活又一次归于沉寂。
  我抱着我的猫在傍晚的林阴道上散步,这是一条我所熟悉的街道,因为我就是在这条街道上拾到了我的宝贝:咪咪。咪咪此刻就在我的怀抱里,它体贴地依偎着我,和孤苦伶丁的我相依为命。我把咪咪看作是我的命根子。
  夜的风很有些凉。我的身边有不友好的目光投向我。我是一个从小到大都缺乏安全感的人。我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差点被人拐卖,我上初中一年级的时候差点被人陷害,我高中上夜自习差点被人强暴,我刚进入大学就被英语老师占有,为此我堕过胎。
  我长大后,轰轰烈烈地谈了一场又一场的恋爱。我又被自己最爱的男人所伤,我最好的女朋友离我最远。我害怕受伤害却一次比一次受伤。我开始一天天地相信命运,我对自己说:是我自己的命不好。
  我坐在镜子面前对着镜子里的那个苦命的人儿无可奈何地笑笑。我现在惟一的资本就是我还会笑。我的眼泪已经全榨干了。宽松的睡袍里裹着一个愈来愈枯萎的身体,她像是一朵绽放过的玫瑰,正在一点点地凋零死亡。
  多少个不眠的夜里,我就像一具木乃伊一样横躺在宽大的席梦思床上,我的身边有无数的没有生命的毛茸茸的玩具陪伴在我的左右。我的宝贝咪咪此刻已经睡着了。只有我睁着空洞的双眼望着窗外希望有人能够穿越黑夜走进来。
  我常常会恍惚地想,有一天,我会像这样老去,我的屋子里寂寞的味道发了霉,我在一个日暮后的黄昏,独自站在中关村知春里N座的11层楼的阳台上观望紫陌红尘,我的猫就陪在我的身边,而我已是满脸皱纹白发苍苍的老女人。我的妈妈,那个为了爱寂寞了一辈子的女人,最后就是这样老去的。
  也许,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今生再也无缘走进我的门。
  我和猫就这样相互依偎地走在北京的街道上。夜,已经很黑了,虽然街道上还有人在溜弯。我准备打道回府。猫突然从我怀里跳了下来,一溜烟地向前方奔跑,我不明其因地跟随在后面追,我慌乱地一边追一边唤它的名字:咪咪,咪咪……
  待我好不容易追上它,它已被另一个男人抱在怀里,我愣愣地望着对方,不能置信站在我面前的人竟是我的大学英语老师。他竟是咪咪过去的主人。多年不见,他已经看上去明显地衰老了。显然,他也被眼前突兀的我给震惊了,我们面面相觑,咪咪连连发出几声凄凉的叫声。
  我随他走进他的屋里。这是我第一次跨入他的家门。虽然这个男人在我年少无知的年龄占有了我,但我对他的家庭生活一无所知。我不能忘却的是,在他办公室的长沙发上,他迫不及待地占有我时叫着另一个女人的名字:暖暖。这个名字对我来说一直是一个谜。仅此一次,我就怀上了他的孩子。我没有告诉他我怀孕的事情,包括我的妈妈。我是一个人偷偷地去一个小诊所做的手术,然后,我就迅速从那所学校里消失。从此,我们再也没有见过面。
  我怀抱着咪咪坐在他家里的沙发上,他坐到我身边抱住我和咪咪,就像父亲抱着自己的两个孩子一样。他轻轻地在我的耳边说:你像极了我年轻时候爱过的一个女人。每当我看见你就让我想起了她。我睁着一双倔强的眼睛看着他,冷冷地问:是暖暖吗?她现在在哪里?
  在江南,我上大学的那座城市。我那时还是一个在校大学生。她比我大三岁,在我所就读的那所大学图书馆当管理员,我在大学最后一年里疯狂地迷恋上了她。我和她之间有过一段令我终生难忘的感情。我答应过她,等我大学毕业后就和她结婚。可是后来,为了分配进京,我来到了北京,从此和她失去了联系。他像讲述别人的故事一样对我说。
  她为你怀过孕?生过孩子?她和我同姓,她叫古筝,是吗?我挑衅地看着他。
  他惊讶地脱口而出:你是怎么知道的?你是谁?你和她是什么关系?
  我咬紧牙关,拼命地抑制住心中波涛翻滚的情绪,我一字一句地对他说:你不配这样问我。我起身离去。咪咪跳到我的怀里发出凄凉的叫声。
  北京的夜色看上去阴沉沉的,有点诡秘,似乎有悲剧将要诞生。
  我神思恍惚地走在大路上,想着身在另一个城市的妈妈,我这一生会不会也像她一样地为爱而生为爱而痛为爱而死?
  我一边走在路中央过马路一边还在想着自己的心事。一辆豪华型的轿车朝我这个方向直冲了过来,咪咪从我怀里跳了下去,她发出凄惨的叫声,这揪心的惨叫声提醒我有意外事故发生。我猛地向后退回了几步。
  车像一阵风一样地从我的眼前开了过去。咪咪横在马路中央躺在一片血泊之中,它的身体一动也不动。像睡着了一样。
  夜风轻轻地吹呀……
水果写于1999年10月28日北京中关村知春里
 


恋恋风尘

  当岁月和美丽/已成风尘中的叹息/你感伤的眼里/有旧时泪滴/相信爱的年纪 /没能唱给你的歌曲/让我一生中常常追忆。 

  我想我不会忘记今年的这个夏天。
  我在每一个清风拂面的傍晚,坐在S大学的图书馆前面的木椅上,一边戴着随身听收听国际广播电台的音乐调频,一边无所世事地观赏一双双从我眼前迈过的脚步。
  女生粉红色细带凉鞋,纯白色厚底式样的拖鞋,女孩子被涂得鲜红的十个小脚丫,还有男生一律宽大简洁式样的凉鞋,他们踏着同样轻快地步子,义无返顾地穿越时间的隧道,走过的是逼人的青春。
  我无聊的时候就闲坐在校园的一角,数那些从我面前晃过的脚。
  通常我默数到第一百双脚步从我视线里消失后,我就站起身来伸个懒腰,活动一下我的四肢,然后围着学校的林荫小道走一圈,我用这种漫无目的散步来排解堆积在胸口的郁闷。
  在我附近的几张木椅上,坐着几对校园情侣,他们目中无人地拥抱在一起耳鬓厮磨窃窃私语。
  大学时期的爱情承诺最经不起时间和空间的考验。可当时的我们不顾前因后果,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向对方承诺,I Love you;I will aways Love you;我会永远爱着你。
  轻易说永远的年龄恰恰不懂什么叫做永远。而人们常常是在不懂爱的年龄开始了恋爱,在懂爱的时候放弃了爱情。
  如果我坐在这里,是持着要看别人谈情说爱的心情,我还可以看到他们更亲密的举动。
  男孩子的手在女孩子的身上游移,他们像是两块吸铁一样嘴唇对着嘴唇,无所顾忌地接吻。
  这也是大学校园里永不变色的风景。
  我看着离我不远处的大操场上,一对对手牵着手漫步的纯真男女亲密无间的身影,仿佛从他们身上看到了自己的过去。
  夜的风轻爽地滑过我的耳梢,像恋人温柔的手势,在我的心湖里激荡起朵朵涟漪。
  随身听里播放的正好是一首卡朋特的英文老歌《Yesterday Once More》。
  我的心忍不住再一次悲中从来。
  他们年轻,还不懂什么叫做毕业时的别离。是甜甜蜜蜜形影相随的情侣。
  他们多是大二或大三的学生。他们都不能理解我此刻的心情。
  有时候,人与人之间虽然近在咫尺,相互间却隔着一堵墙的阻力。
  这种无法跨越的距离感不仅来自社会上,大学里也是如此。
  我是一个刚刚英语系毕业的学生。正值找工作的艰难时期。
  这个夏天,我无休止地重复做一件事。就是频繁地光顾各种人才招聘会,在各大报纸上查找需要用人的招聘广告,然后将自己的个人简历邮寄过去。
  每寄一封茅遂自荐的应征信,就像播种希望一样,然后耐心地等用人单位的通知。然后是面试谈条件。然后满意就留下,不满意就继续再找。他选择我,我也选择他。
  这和谈恋爱没有什么区别,总之这种双向选择充满了可供选择的自由度。这也是当今人才市场的一个趋势。
  我放弃了回家乡,放弃了父母利用职权关系为我安排的外贸局的国家饭碗,拒绝了男朋友请求,随他去南方那座纸醉金迷的城市,留在了北京。
  我说我对北京有一种很复杂的感情。我爱北京,在这座文化气息浓厚的城市里有我的梦想。
  我在这里生活了四年,我生命的成长是从这里开始。我的身心在我第一步跨进这块土地,就溶入了这座国际化的大都市。
  我早已把自己当作是这个城市的一分子,我固执地说我必须留下来。
  一段交往了有两年的感情随之不说bey…bey地画上句号。
  我和男朋友都还太年轻,前方的路渺茫如晨雾中的森林,他不能陪我同行,我们志不同道不合地友好分手。

  我暂时借住在一位要好的师妹那里,她的英文名字叫Andy。
  我们都是学校广播台的主持人,曾经负责同一档音乐节目。
  Andy正在念大二,来自农村,家境清贫。是个独立性很强的女孩子。
  暑假里,她宿舍的室友都纷纷回家了。只有她一个人留在学校里打工。
  她在学校附近一家叫〃大富豪〃的夜总会做收款员。
  这一点除了我之外,没有人知道她在那种地方打工。
  Andy去〃大富豪〃上班回来的第一晚就告诉我,她在夜总会看到了几张熟悉的面孔,她确信那些年轻貌美的女孩子是本校其它系的女生。但她们向夜总会老板隐瞒了自己的真实身份。
  Andy和她们心照不宣地互不相认。
  这是在社会上立足应具备的最根本的素质。
  Andy身高不足一米六,长相平平,齐耳的短发,小眼睛小鼻子小嘴巴,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缝,嘴巴咧成一条弧线,看上去十分讨巧,是个蛮可爱的女大学生。
  也正是因为她的这一名牌女大学生的特殊身份,博得了夜总会老板的信任,使得收款员这个职位由她来做。
  她也没有辜负老板对她的信任。自她接手这个工作后,由她负责的帐务从来没有出错过。
  管有时,她趁来夜总会喝酒的客人喝醉了,记不清楚自己到底消费了多少酒水和饮料,她就借机多收一些钱,然后这笔钱就神不知鬼不觉地进入了她的口袋。
  她用在夜总会里挣来的这笔可观的薪水,来负担新的一学期的学费和生活费。她是个自食其力的女孩子。
  从上大学的第一天起,她就没有主动开口向家里要过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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