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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恋恋风尘-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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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用在夜总会里挣来的这笔可观的薪水,来负担新的一学期的学费和生活费。她是个自食其力的女孩子。
  从上大学的第一天起,她就没有主动开口向家里要过一分钱。懂事的她深知家中还有两个年少的弟妹正在上学。
  平时在上学期间,她在校外给一个学生做家教。
  只有到寒暑假她才到夜总会去打工,并把赚的钱寄一部分回家。
  生活的艰辛使得她过早地成熟了,她虽然年龄比我小两岁,看上去却比我还要成熟世故。
  Andy是个骨子里像我一样要强的女孩子。我们都相信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很多个不眠的夜里,我们关上灯,躺在漆黑的床上,像是梦语般地自言自语,说着各自的理想和打算。
  Andy说她要挣足去美国留学的钱,等她念完了本科就去国外继续读书。
  Andy是个有自己追求的女孩子。我最欣赏她不向现实妥协的勇气。
  我向她说起已经身在另一个城市的男朋友。
  我们因为相爱而在一起,又因为毕业而分开。
  管已成往事,并且终将只是一段回忆,可我还是一遍又一遍地重温我和他之间的故事。
  我在心里其实是思念他的。甚至在我几次找工作面试后满心失望地回来,我都有一股想要打电话给他的冲动。
  我想对他说,你带我走吧,我跟定了你。
  但只要冷静下来,我就清醒地意识到这不是我心里最想要的。
  Andy用肯定的语气对我说,这说明你对他的爱还不够深。同样,他对你也是如此。
  我在黑暗中〃嗯〃地应了一声。
  瞪着一双大眼睛,神情坚定。我永远都对未知的一天充满信心。
  一觉醒来,已是上午十一点钟。
  毕业一个月来,找不着理想的工作。
  终日惶惶无措的憔灼感,使我一天比一天变得懒散。
  我不情愿地睁开眼睛,努力回忆昨夜里接二连三做的恶梦。
  我梦见自己赤足踩在云朵上奔跑,没有方向没有目标地不断向前飞跑,身体轻飘飘的,无牵无挂来去如风。 
  在梦里我一直在奔跑,从一个地方跑到另一个地方,这个埸景如此奇怪地反复出现在我的梦境里。
  我看见Andy已经先我一步起床洗漱完毕。
  今天中午学三食堂有固定的红烧排骨套餐。
  Andy催我赶快起床去学三食堂吃午饭。
  这是Andy最喜欢吃的饭菜。每周她都要去吃一次。
  我不好意思笑话她是谗猫。
  我是在城市长大的孩子,从小到大吃惯了各种各样的洋快餐。
  我请过Andy吃艾德熊,她说〃乐啤〃的口感太难喝,热狗味道太怪,她只陪我吃了几根甜署条,就再也不陪我去吃西餐了。
  学三食堂距我们住的女生宿舍骑车需要七八分钟。
  我到楼下发现自行车的车胎没气了。
  Andy骑的自行车又没有后座,不能带人。
  我让她骑车先走,否则红烧排骨一会就卖没了。
  Andy锁上车非要陪我一起走过去。
  等我们步行到学三食堂已花了二十分钟,红烧排骨的套餐只剩下最后一份。
  排在Andy前面的还有一个男生,他要的就是这最后一份红烧排骨。
  Andy〃哦〃地一声,遗憾地对我说,太惨了,红烧排骨吃不到了。
  说完,她不高兴地撇了撇小嘴巴。
  男生听了她的话,回过头来谦让地对她说,Andy,既然你也喜欢吃那就让给你吧。说完他要了其它的饭菜。
  Andy一看是她同班同学金典,喜出望外地向他道谢。
  我看见那是一个面容清秀,目光深远冷漠,给人感觉有些阴郁的男孩子。
  他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书生相的眼镜。我在研究他的时候,他也正在用惊奇地目光看着我。
  我和Andy坐在食堂的一个角落里边吃边聊,我故意打趣地对她说,那个男生肯定对你有好感,没准早就暗恋你了,否则怎么会把自己的红烧排骨套餐让给你。
  Andy被我点拨后若有所思地说,金典可是我们班的一大怪人,性格内向,从来都是独来独往,除了学习就会弹吉他,从不过多地说一句话,没有人能够走进他的心里去。我们寝室的女生经常在背后里猜测他。他真是一个怪人啊。不过,我真的很喜欢他。
  Andy喃喃自语地说。

  应聘信寄出了一封又一封,有绝大部分信石沉大海一般没有回音。
  这段时间正好是毕业生找工作的高峰期。
  即使有几家公司叫我过去面试,结果总是让人灰心。
  几乎所有的用人单位都不愿意启用毫无社会工作经验的毕业生。
  更何况我还是个女生。有单位甚至在招聘广告上注明,只要男性。
  无论我的内心怎样心急如焚,我表面上还是一副天生我材必有用的样子,等待幸运降临。
  Andy一到晚上就要去夜总会打工。
  我独自一人闷在寝室思前想后,自己的出路。
  Andy也鼓励我说,天无绝人之路。她知道我在选择工作上面,高不成低不就。
  夏夜的S大学是这个城市唯一的一方静土。
  外面的世界霓虹闪烁,空气里流动着一种现代人常有的浮燥,喧闹的噪音让人窒息。夜,为城市掀掉了白天的假面具。
  如果不是为了生存,我宁可永远做一名学生,读永远也读不完的圣贤书。
  我信步走了出去。途经S大学的河塘,月亮倒映在水面上,笑弯了腰,像是随手可摘的香蕉。
  男生公寓传来叮叮咚咚的木吉他声和低沉如独白般的歌声。
  我抬头看见金典坐在学生公寓五层楼的阳台上,一手抱着吉他一手在拨弄着琴弦。
  他的神情专注而又阴郁,他低沉的歌喉发出像哲理诗一样的咏叹。
  我走近他的楼下,靠在树旁静静地观望他投入的身影。
  没有人能够真正走近他,走入他的内心深处。这是一个怎样的男生,我在心里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金典像个用像皮泥捏成的塑像定定地立在夜风中。
  他的头发零乱地飘散,手指在灵活地跳动,他的神情投入,声音像晨钟一样地在我的胸口撞击。
  〃记忆里的河水一点点流失,模糊了曾有的情感往事……情感往事怎能够说起,任凭它化作风中小雨……〃
  他的歌声让我暂时忘记了心中的焦虑。
  他看见我时,从楼上走下来。
  我们面对面地站着,听得见彼此急促的呼吸。
  河塘里蛙声四起。
  又是上次在学三食堂初相见时的目光,我带着一丝研究的眼神,他的目光阴郁深远,让人捉摸不定。
  这个冰冷如铁的男生有着怎样的内心?
  我是今年英语系的毕业生:南西。
  我大方地开口说话。
  我早就知道了你。
  是吗?
  我听过你在校广播台主持的节目。
  哦。
  你的吉他弹得很好。
  谢谢。
  他听我这么说,含笑地看着我。虽是一丝轻微的笑,在他脸上却显得格外地生动。
  你唱的这首歌歌名叫什么?
  《情感往事》。
  你唱得很好。
  嗯,你喜欢吗?
  我点头。
  那就把它专门唱给你。
  谢谢。
  夜色包围的校园,缠绵得能听见对方的心跳。
 ⊥连蟋蟀的鸣叫也变得富有诗意。
  我和金典围着河塘漫步,一圈又一圈。
  他轻牵着我的手,我触到他的手指有坚硬的茧。这是音乐男孩的手。
  这种感觉恍如回到了我上大二时与男朋友相爱的季节。
  我扭头看金典的侧影,他有一张比男朋友还要年轻的梭角分明的国字脸,刚毅冷峻。恍惚间竟让我产生错觉。我又回到了往日的浪漫。
  我提议去看午夜场电影。
  走出校园,我们像是一对情侣一样自然而然地相拥在一起。
  通宵电影院正在放映的一部恐怖电影。电影院里不时传出女孩子惊恐的尖叫声。男孩子在这一刻都是英雄。
  金典一直用他的手臂环抱着我。
  他的身上散发出淡淡的烟草味道。这是我喜欢的气息。像咀嚼在口的白箭口香糖,一股令人酥软的气味沁透到了脾胃。
  我以为这是我的幻觉。我用手去触摸他的脸。他的手捉住了我的手。
  我们在学校附近的通宵电影院看了一整夜的电影,他坐在我的右侧,他的手一直强有力地握着我的双手。
  我不能动弹地依偎在他的身边,生怕一转身就会再也牵不到他的手。
  直到我的手心出了汗,他用纸巾温柔地为我擦试,我才从幻觉里惊醒过来。
  这就是那个专门要为我唱歌的男孩。一脸阴郁的男生。他身上散发出的这种忧伤的气质让我为之迷惑。
  他送我到女生楼,我们始终手拉着手。
  他有些不情愿地松开,我卖弄风情地眨眨眼睛,向他挥手说bey…bey。
  清早,Andy睁开睡意朦胧的双眼,看见我蹑手蹑脚的样子,满脸的疑问。
  我说完了,我爱上了一个人。
  Andy不相信似地追问是谁?
  我又否认这只是一个苦中作乐的玩笑而已。

  日子很快过去了一个月。我的工作还是没有着落。
  我接到男朋友打来的问候电话,他告诉我第一个月的月薪是伍仟元。
  他委婉地询问我的近况。我拿着电话无言以对。
  他主动说要寄钱给我。我断然拒绝。我的自尊心不允许我接受他的帮助。
  我没有告诉他我的钱包里只余下最后的一仟元钱。我知道远水救不了近火。
  挂电话的时候,他最后一次建议我考虑是否去他所在的城市。
  我什么也不想对他说,只是清高地向他道谢。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是这种态度。
  爱情一摆到现实面前,是这般的脆弱。
  今生,谁才是渡我的佛?
  这期间,我和金典每天都腻在一起。
  他的感情成了我在这个艰难时期最重要的精神依靠。
  我像依恋爱人一样地珍惜和金典在一起共度的每一分每一秒。
  在他零乱拥挤的宿舍里,我们有过最深情的注视和最热烈的拥抱。
  有几次,他陪我去其它公司面试。他在写字楼下面等我。
  半个小时后,只要是看着我苦着一张脸闷闷不乐地走出来,他就为我唱歌。
  他可以即兴发挥,根据当时的情境现编一首歌曲唱给我听,直到把我唱笑了为止。
  我身边这个善解人意的男孩与Andy传说中的那个金典有本质的区别。我相信自己的直觉。
  Andy对此浑然不觉。
  她建议我去〃大富豪〃夜总会打工。我有些动摇了。
  我数数钱包里剩下的最后六佰元钱,接受了她的建议。
  Andy带我去见夜总会的老板。
  那是我生平见到的最媚俗的一个男人。头发秃顶,挺着一个若大的像个扇形的破肚子,嘴里叼着一个象牙烟斗,满口被烟薰坏的黑牙,与人说话时还能闻到他的口臭。
  他先是假装对我出自名校表示敬意,接着又提出条件,他说我如果要在夜总会做女招待,每晚需要向客人推荐多少标准的酒水,那是一个不小的数目。我全部的工资是从这些酒水里拿回扣。当然,如果我的服务态度好,还会有小费。
  他意味深长地说,小费要比提成可观得多。
  我无瑕顾虑太多。我已经快到穷途末路了。
  我甚至顽固地认为自己是块玉,只是没有人慧眼识珠而已。
  我想要去的单位不要人,可我得吃饭,生存下去。目前的这种选择只是一个过渡而已。
  我想起Andy说过的话,要挣很多的钱然后去实现自己的心愿。
  我需要钱,租房吃饭。我实在不能再依赖Andy的帮助了。
  再过一个月,Andy就要开学了。我的住宿是一个大难题。
  当晚,我就在夜总会里做起了女招待。
  我没有告诉金典事情的真相。我隐瞒说,我临时找到了一份家教,每晚给一个初中生辅导英语。
  金典信以为真。
  每当我深夜从夜总会回来,路过他住的男生楼,都有想上去找他的冲动。我想听他为我弹吉他唱歌。想默默无语地看着他忧伤的眼睛,想依偎在他身旁闻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淡淡的烟草味道。
  这样的日子又过了一个月。
  直到Andy开学,有人泄露了她在夜总会打工,金典这才知道我在欺骗他。
  S大学的女生在夜总会打工的小道消息一时传遍了大学校园。各种各样的议论纷纷涌向我和Andy。
  Andy辞去了收款员的工作。我住进了学校里的旅馆。
  我以为金典知道谎言后会做出强烈的反映,奇怪的是他既没有责怪我也没有辱骂我,而是选择了冷处理的方式疏远我。
  他的这种行为在我看来很不成熟。纯粹一个纯真可笑的男生做出的反映。我甚至为他的表现而心无障碍。
  季节进入了秋天,再度于无意间在校园里遇见金典,我面无表情地与他擦肩而过。我看见他的脸比以前更冷漠了,他看上去更加沉默了。
  他的阴郁和忧伤重重地刺痛了我。我忍不住回头,他消瘦的背影已经消失在初秋的萧瑟中。
  他是那样地孤单冷傲。像深秋最后的一片落叶,悬挂在枝头。

  我在彩灯闪烁的霓虹灯下与形形色色的男女接触,向他们推荐各种品牌的酒水。当然,不可避免地我会陪着客人喝几杯,有时还会喝醉。
  我的英语很好,深得老外的偏爱。
 …常是这样的,老顾客也就是回头客来〃大富豪〃玩,就直接点名让我专门为他们提供服务。老板当然点头哈腰地奉承在左右。他开始越来越重用我。不是出于欣赏,而是我为他挣来了钱。他给我的提成也比从前增加了10%。
  这一点并不能收买我的心。我打心眼里看不上他,包括这些点名让我为他们服务的人。
  但我需要他们口袋里的钱,准确地说是让他们乖乖地心甘情愿地把钱递到我手上。这些都是你情我愿的事,我觉得这种纯粹的金钱交易没有什么不好。
  我在一个陪酒喝醉了的深夜,夜总会老板开车送我回来。到了学校门口,我坚持要自己走进去。
  我歪歪倒倒地走走停停。一个人影站在我的面前,我看不清他的脸。他伸手搀扶我摇摇入坠的身体,我全身乏力地靠在他的肩膀上。我闻到他身上那股熟悉的烟草味道。
  我知道他是金典。
  他一直站在门口等我回来,每晚都是如此,然后尾随在我的身后,直到我安全地回旅馆睡觉。
  一路上,我胡言乱语地叫着金典的名字,他一声不吭。我伤心地哭了起来。
  我口齿不清地说我——不——是——个——坏——女——孩,金典…为什么——不爱我?可我爱的是他呀……
  金典揽我入怀。我紧紧地抱住他。生怕一松手,就只是幻觉。
  第二清醒过来,我看见自己一个人躺在旅馆房间的床上。
  昨夜到底是谁送我回来?我失忆地什么也记不起来。
  白天,我依然穿梭于各种人才交流会,依然翻阅京城各大报纸招聘广告。
  晚上,我就去夜总会打工。深夜再回学校睡觉。
  只有一个晚上我随大卫去了他的住处。
  大卫是我在夜总会里有意结识的。有段时间,他天天来夜总会找我陪他喝酒。女性的直觉告诉我,他对我很感兴趣。
  大卫在一家五星极酒店做主管。我明确地告诉他我希望他能为我安排一个好的工作。
  他向我透露酒店的对外联络部需要一个会外语的小姐,他说这个职位很适合我。我明白了他的用意。
  我随大卫的车去了他的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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