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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太子傅 by东方零非-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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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听这话,我哭嚎得更大声了。 
「天啊!地啊!这世间还有公理、正义吗?我被撞得就要死了,这人还反倒诬我撞他,这是什么道理?!」我举袖拭泪:「也罢!反正是我自己福薄。这位兄台,你刚刚说你只是轻轻一撞,可是你这一撞,却恰好撞上了我的膻中|穴。要知道,我这一身病骨,之所以能活这么长,不只靠珍贵的药物延命,还有一名奇人,硬是耗费了一甲子功力,替我封住了病根。你这么一撞,解了|穴,病已深入五脏六腑,我还能活吗?!」说到伤心处,我又不禁激动得咳起来。 



围观的群众开始七嘴八舌,其中有人问道:「这位小哥,难不成真是药石罔效了?」 
我稍微缓下气,气喘嘘嘘地说。 
「假如是延个一年两年,也不是没办法,只是……我们家的祖产早没了,要我用什么去买那些珍贵的药材啊!!啊~~~~~~~」我再度哭了起来,以袖掩面,边哭边咳,颇有一发不可收拾的声势。 
周围的人,很快将视线移到那位撞我的仁兄的脸,然后视线齐齐由那位仁兄的脸,转到他的锦秀衣裳和一身的金银珠宝上。 
那位仁兄也不是人为刀俎,我就为鱼肉的白痴。就见他瞪大了眼,开始为自己辩了起来。 
「哪…哪有这种事的,我听都没听过,搞不好……搞不好他分明是来骗钱的!」 
我一听,气得说不出话,只是咳得更使劲了,然后,我脸色一白,一口鲜血尽数喷上那公子哥儿的衣袍。 



半刻钟后,我拿着钉钉当当一串首饰、古玉,还有几片金叶子和一堆银两,回到了暗香阁。 
「算算看,这批值多少?」我把东西全丢到桌上。 
「哇啊啊!大丰收呢!这一批…嗯嗯嗯,可以抵两、三锭了。」红歌看着面前的金银财宝,霹雳啪啦地打着算盘。 
「还差多少?」我环起双臂,背倚着墙问道 
「还差……我的天!不只没差,还多了。」红歌估完了价,一脸惊奇地看着我。「云月,你这种简陋的计画居然也行。」 
「当然!」我得意的连鼻子都翘了起来。「我行走江湖多久了,这区区谋生技俩怎么会不知。」 



既然红歌明摆着坑我,我也只好坑别人来堵她的嘴。 
我先叫人去菜市场捡了些人家不要的剩菜,又抹又挤,再掺了些黄豆水,用和出来的东西在脸上涂抹一番,一副病痨鬼的死样就像了七八成。接下来的两三成则靠我几近于天才的演技补足。为了求逼真,我还加了吐血的那一段,不过这段高潮戏的排演却出了点小波折。 
今天在场诸人中,大部分是习武的,红歌则是卖的,因此,大家对孔老夫子在唠叨什么东西都没什么大兴趣。就算是这样,事到临头,大家还是确切地遵行了『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大道理──没有人愿意自残躯体来资助我的行动。就算有,要我把血含在嘴里我也嫌恶心。不过,做人要懂得变通,于是我要了一杯红酸梅汁带着,这样不管是喝下去还是吐出来都可以。对于我的计画,红歌相当不以为然。 
「红酸梅汁的颜色这么淡,跟血色差了不知多少,你这样就想混过关?」她嗤之以鼻。 
「割出来的血和吐出来的血,怎么可能一样浓,就算我是病号也要喝水的啊!况且,颜色淡正好显我气血虚啊!」我理直气壮。 
「……那好吧!可是对方假如舔一舔,认出这是红酸梅汁吗?」 
「对方假如聪明到会去舔一舔,他就会在第一时间拉我去报官,而不是傻愣愣的站在那里任我演到最后!」 
事实证明,这果然行得通。 
于是,她坑我,我就去坑别人,别人回家坑父母,别人父母再坑别人……正所谓冤冤相报何时了,反正我不是最后被坑的那个人就好。 



+++++++++++++++++++++++++ 



我是遵守诺言的人…… 
没有咖啡,好想睡觉。 
有人猜到是用这个方法吗? 




35 



「这么好赚,早知道刚刚就说一百锭了……」红歌在一旁悔恨地喃喃自语,一点都没有收受不义之财应有的愧疚感。她这存心灌水的话,逃不过我一双顺风耳。 
我冷冷地哼了一声。「妳要敢这么说,我就去报官。坑人也没有坑成这样的,真把我当冤大头吗?」 
「……你发现啦?」红歌愣了半晌,吐了吐舌头。 
「妳说呢?!我又不是没去过妓院,价码怎样都差不多有个底了。」唉!可是我就拿女孩子没辄,更何况还是认识的女孩子。假如红歌只是一味撒泼蛮缠,或许我还能硬下心来,可是她刚刚吐舌头装可爱,我就拿她十二分的没办法。 
「我知道云月你疼我,所以才专挑你坑啊!」喂喂喂!「人家也是讨生活啊,近来阁里的生意清淡了许多,再这样下去,我就得出来端茶了。」 
「清淡?!」我差点失笑出声:「妳刚刚是在说京城最红的暗香阁?夜夜笙歌、客如潮水、佳宾满座的暗香阁会生意清淡?!红歌,妳这玩笑也开得也忒大了,当心被嬷嬷听到了,气妳咒她喔!要找借口多得是,何必专挑触自己霉头的。」 
「所以啦!谁会挑这种借口触自己霉头,那是因为事实就是如此。」红歌没好气的倒了一杯茶给我。 
现在才午时没过多久,暗香阁向来是傍晚才开始做生意的,因此平日里热闹的景象、众多的酒客、来回穿梭的小姐们,全都不见踪影,就连红歌的贴身丫环,也都被她打发了事情,偌大的厅堂里,也只有我和红歌两人。因此,肯给我倒茶的,也只有她了。虽然茶凉了、涩了,不过我一向喜喝凉茶,爱那一丝涩后回甘,所以没什么反应是正常的,异常的是,红歌居然也给自己倒了杯茶,喝将起来,这才让我看得目瞪口呆。印象中,红歌对这种小事最是讲究,此时居然能面不改色地把那杯茶喝下去……再看她面带愁容,这事莫不是真的? 
「……真的生意清淡?」我迟疑地问。 
「没错!来的客人…连平时的一半都不到。」红歌点了点头。从她的表情,我看不出一丝破绽。 
「暗香阁怎么会生意清淡?京城里的大官小官,平时闲着没事做,不是都会来这边花钱吗?难不成妳们也有分旺季淡季啊?」 
突然,我脑子里灵光一闪。 
「啊啊!莫不是上回我见到的那疯子把客人都吓跑了!他后来还有继续来这边闹吗?」 



「跟那人没关系,来这里的客人顶多把他当笑话看,扫了兴致倒还说不上。而且客人不来后,那人也没什么来了。狗会找地方撒尿,疯子也是要选地方闹的,是吧?」红歌无奈地一笑,当下我就决定把我骗人赚的钱都给她,剩的钱也不用找了。 
「红歌,反正这阁就算垮了,也不干妳的事啊!就算妳跟嬷嬷的交情深厚,也不需要太难过…」我试图安慰她。 
「云月,覆巢之下无完卵,你听过吗?何况嬷嬷说过,她说假如暗香阁垮了,她就……她就……」说到这里,红歌脸色一暗,便说不下去了。我只好继续安慰她。 
「就算她说要自杀,妳也不用太难过。生死有命,由得她去吧!」 



红歌摇了摇头。「她假如说要自杀,我会烦恼吗?」啊?「嬷嬷说,假如她撑不下去了,就要把我们的契约转卖给别人,自己就拿那些钱去乡下养老。云月,虽然赚皮肉钱不好受,但是起码这里福利优沃,我们每个月都可以发到上等的胭脂水粉、绢丝布匹,食宿精致,小费不少。要是转到了别家,还能有这种待遇吗?人家不要啊!!」 
「……」我真的无言以对了。 




后来,在红歌一双哀怨的眼神下,我又出去行骗了几次,只是地点得错开,一下城东,一下城西,这次城南,下次就城北,免得被人拆穿了西洋镜,丢脸就丢大了。红歌看我几次来回,每次都满载而归,当下就硬缠着我教她。教就教,这又不是什么不传秘典。可是红歌这人,光听我说、看我做,还嫌不够,非要我实地演练不可。可是能去的地方都去得差不多了,我也不可能带着红歌这头牌满城地跑,可是又扭不过红歌。灵机一动,登时把场地设在暗香阁前。 
于是,我和红歌就躲在门边看,寻找看来金光闪闪的肥羊。 
「啊啊!这个!浑身金光闪闪财大气粗样,就找这人了!」红歌在一旁出着馊主意。 



我摇头否决。 
「啧啧啧!妳没看到这人身后跟着一堆保镳家丁,个个凶神恶煞,看起来就跟这人一样的德性。依我看,就算他们撞死了人,也不给赔的,跳过!」 



红歌沉寂了半晌,再接再厉。 
「咦咦?那那个呢?浑身金光闪闪,身边没有保镳家丁,及格了吧?」 



我大大地叹了口气。 
「不行!妳看这人,穿戴虽华丽,但是满脸的畏琐气,衣服细看之下还磨花了几处,身上的首饰啊,与其是戴着当装饰,还不如说是全摆出来充场面──八成是家道中落的败家子。这种人可小气了,从他身上抠不出什么钱来,换一个!」 



「……好吧!那那边摇着玉骨白丝金流苏扇的男人呢?身上衣饰金光闪闪,气度雍容华贵,看他买东西也是出手大方不用找……这人应该可以了吧?」 
「可以……才怪!」我摇了摇扇子:「没错!这人有钱,没保镳跟着,可是妳看他的气度,妳也说了,雍容华贵嘛!妳说,这种人像是会被骗的吗?依我说……」我的目光一转,食指向前指去:「那个人才好。」 
「他好?!」红歌的声音里满是不可置信:「他哪里好?!又瘦弱,又一副风尘仆仆的样子,身上玉器首饰没半个,一身素衣,你还说他好?!」 
我这次摇头叹气一起来。 
「红歌,做人不能只看表面。谁规定有玉器就要挂在身上?风尘仆仆就没钱吗?妳仔细看看,这人虽着素衣,但这衣可不便宜。质地上等,织功细腻,就算是在江南,也只有几家老字号的才织得出这种布。更何况,这素衣上,还有人特地用白线绣上了图案。绣功精致,花样繁复却搭配得刚刚好。还有他用来束发的带子上,挂的可是上好鸡血石。再说这人个性啊!一看就知是急性子,顾得了前顾不了后,对金钱观念淡薄,八成是家里宠的。出来闯天下,但是还是不缺钱用,不用愁于生计,所以单纯。功夫一流,眉宇间有正气,成日大概就会行侠仗义,刀子嘴、豆腐心……该怎么说呢……标准的肥羊啊!我只要撞他时,吐一点『血』,就大事底定了。」 
红歌瞧了老半天。「……我怎么看不出来?」 
「所以说妳功力不够,要练啊!我去示范给妳看。」 



于是我走出大门,直直地朝那人走去。那人对周遭环境像是不太在意,又好象不习惯在人多的地方行走,虽然武功不弱,但是丝毫没留意我的靠近。我嘴角挂上了笑,在跟对方擦身而过的瞬间,我一个错步,撞上了那个人。 
一切就跟我在想象中排演的一模一样,简直太完美了。可是我还来不及吐血倒地,对方就先吐血倒地,这点倒是出乎我意料之外。 



半刻钟后,在红歌质疑的眼神下,我带回暗香阁的,不再是叮叮当当的首饰玉佩银两金叶子,而是一个吐血吐到昏过去的人。 
这能怪我吗?我哪知会遇到真货啊! 



+++++++++++++++++++++++++++ 
今天妹妹不在家,我跟妹妹养的兔子相对两无言。 
明天开始要上课,惨啊~~ 〖秋〗 



36 
一步、两步、三步……我一个转身,避过了一队正朝我这个方向走来的卫兵。趁着人注意的空档,我轻轻一跃,两只脚交替着踢上城墙,五步便冲至城头,接着半空中一个鹞子翻身,我没三两下就轻轻松松地落了地。沿途全仗着我耳聪目明,还有自小修来的轻功,这才顺利地躲过了众多人的耳目。 
唉!今天真是背,不提也罢!一想到红歌那里的事不但没了,还越拖越大,就像滚雪球一样,心里就像压着块石头,沉甸甸的。我觉得,在未来的某一天,我有被雪球压死的可能。可是因为是自己先开始滚雪球的,被碾死了也怨不得人。 
不过,眼下最重要的事,是在不引人注意的情况下回房,不然不用等麻烦雪球滚来,我就可以直接死了。 



当我偷偷摸摸,好不容易才在未惊动任何人的情况下,跃上通往自己寝房的走廊时,才这么一抬头,远远就看到在一个比我更偷偷摸摸的人,站在我房间的窗前。 
我起眼,放轻了脚步声,直朝着那人走去。近看之下,乖乖不得了! 
王.公.公! 
不期然,当初他那副欲在四王爷面前陷我于不义的嘴脸,突地跃进了我的脑海中。谁叫老爸老妈生给我这么一个脑袋,记不住四书五经,记不住三纲五伦,就记仇最在行。 
可是身在宫中,也不好随便跟人起冲突。菊儿说过,这王公公是宫里的太监总管,很多大小事都会经他的手,偏这人又没什么气度,趋炎附势、锦上添花最在行,可是从没做过什么雪中送炭的事,棒打落水狗倒是时有可闻。我不禁开始怀疑,为什么这种人也可以坐上太监总管这个位子?瞧这人在我窗前鬼鬼祟祟的样子,定是不安好心眼了。哼! 
一番思前想后,我暂时绝了对他动手的意思,可是要我硬摆出热络的样子,光是想着,心下就老大不痛快。权衡良久,我决定采折衷之法。于是我缓缓地走了近,一手拍上了他的肩,冷冷地道: 
「王公公,你好啊~!」 
王公公放声尖叫,一个回头,背靠着窗,冷汗澿澿而下,脸色因为惊恐而瞬间幻化为死白色。 



「?」我一脸疑惑地看着他,莫不是见鬼,怎么吓成这样?对了,菊儿说过,要适时地问候别人。因为有了前几次的经验,这次我不再坚持个人创意,还是使用通用规格问候语吧! 
我清了清喉咙。「王公公,吃饱了吗?……咦?」一阵风吹来,我的鼻子嗅到了一丝异味,一种腐臭的味道。我不由得皱起了眉头:「……什么东西这么臭?」 
为了表示亲善,我摆出一张笑脸,面向王公公。「王公公,您有闻到臭味吗?」 
「臭……臭味?」王公公还是惊恐地看着我,紧张的程度像是随时会跳起来一样。 
我刻意嗅了嗅,那味道是越发的清晰。「是啊!……嗯…好象是什么肉烂掉的味道…」我话还没说完,王公公突然尖叫起来,连滚带爬地远离我的视线,转瞬间就逃得无影无踪。 



「……」 
愣了一会,我开始接受菊儿的说法。或许人真的有分会打招呼和不会打的。摸了摸头,算了!睡觉去吧! 
才走没几步,我微搁下脚。 
对了!我还没有去看…… 



突然,噫呀声传来。我抬首,一扇门打开了,不过不是我的门。 
小鬼的女婢,最年长的梅儿,从那朱漆门中走出来,静静地瞧着我。 



半晌,她淡淡地开口。 
「您回来了。」 



*   *   * 



我蹑手蹑脚地走进小鬼的房间,就算是刚刚闪躲来回巡视的卫兵,我也没下这么多功夫。小鬼的房间光论格局是挺大,却没有我想象中那样金碧辉煌,不过我对小鬼的房间如何并不在意。 
我轻轻地走向床前,一掀衣摆,原想坐在床边。转念一想,这床是木头雕的,可不是用石头砌的,要是被我这么一坐,发出声响,吵了小鬼就不好了。要是他醒了,定是劈头就问我今天去哪了。 
梅儿极细声地问道:「管师傅,要我为您搬张凳子来吗?」 



我刚想点头,随即想起,这屋里的凳子是用乌木做的,上头还镶上了玉石,颇有份量。搬动之间难免有疏失,到时候有了响动……还是算了。于是我摆摆手,示意她免了。四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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