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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0章

古龙合集-第2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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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忽然挥手,手里的剑立刻撒出了一片光幕。

  他的剑轻灵,巧妙。

  他出手的部位奇特,剑招的变化奇诡而迅速。

  护花剑客本是武林中最负盛名的几位剑客之—,他的声名并不是骗来的。

  你可以骗得到财富,骗得到权力,但无论谁也骗不到武林中的名声。

  那只用血才能换来——用别人的血才能换来。

  但这次他流的却是自己的血。

  轻灵美妙的剑光刚撒出去,还很灿烂,很辉煌,但突然间就已消失。

  刀已在他胸膛上。

  他的脸已扭曲,但嘴角却还是带着那种讥诮恶毒的笑。

  他还是在看着傅红雪,喘息着道:“果然是举世无双的快刀,只可惜无论多么快的刀,也改变不了事实的真相!”

  说完了这句话他才倒下去。

  他一定要说完这句话才能倒下去,才肯倒下去。



  第三十一回 刻骨铭心

  刀已入鞘。

  刀上的血当然绝不会干的。

  傅红雪慢慢地转过身,左脚先迈出去,右腿再慢慢地跟上去。

  他身子还在发抖,正用尽全身力气,控制着自己。

  “你说谎,你说的每个字都是谎话。”

  他慢慢的走过人群,眼睛笔直地看着前面,他已没有勇气再去看地上的尸体,也没有勇气再去看别的人。

  后面突然传来痛哭的声音。

  是马芳铃在哭。

  她痛哭,咒骂,将世界上所有恶毒的话全都骂了出来。

  傅红雪却听不见,他整个人都已麻木。

  没有人阻拦他,没有人敢阻拦他。

  他的手还是紧紧地握着他的刀。

  漆黑的刀!

  外面的阳光却还是明亮灿烂的,他已走到阳光下。

  马芳铃头发已披散,疯狂般嘶喊。

  “你们难道不是袁秋云的朋友?你们难道就这样让凶手走出去?”

  没有人回答,没有人动。

  这仇恨本是十九年前结下的,和这些人完全没有关系。

  以牙还牙,以血还血,这本就是江湖中最古老的规律。

  何况白天羽他在当年也实在死得太惨。

  除了痛哭和咒骂外,马芳铃已完全没有别的法子。

  但痛哭和咒骂是杀不死傅红雪的。

  她忽然用力咬住了嘴,哭声就立刻停止,嘴唇虽已咬出了血,但她却拉直了衣服,将头上戴的凤冠重重地摔在地上,理了理凌乱的头发,挺起了胸,大步从吃惊的人群中走了出去。

  走过叶开面前的时候,她又停下来,用那双已哭红的眼睛,瞪着叶开,忽然道:“现在你总该满意了吧。”

  叶开只有苦笑。

  丁灵琳却忍不住道:“他满意什么?”

  马芳铃狠狠地瞪着她,冷冷道:“你也用不着太得意,总有一天,他也会甩了你的。”

  说完了这句话,她就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刚走到门口,就有个白发苍苍的老管家赶过来,在她面前跪下,道:“现在老庄主已去世了,少庄主也下落不明,少奶奶你……你怎么能走?”

  这老人满脸泪痕,声音已嘶哑。

  马芳铃却连看都不看他一眼,仰起了脸,冷冷道:“我不是你们袁家的少奶奶,我根本还没有嫁到袁家来,从现在起,我跟你们袁家一点关系也没有。”

  她大步走出院子,再也没有回头。

  “从现在起,我再也不会踏入白云庄一步。”

  秋风飒飒,秋意更浓了。

  丁灵琳轻轻叹了口气,道:“想不到她竟是这么样一个无情的人。”

  叶开也叹了口气,道:“无情本就是他们马家人的天性。”

  丁灵琳用眼角瞟着他,道:“你们叶家的人呢?”

  这句话刚说完,就听见身后有个人冷冷道:“他们叶家的人也差不多。”

  丁灵琳还没有回头,叶开又叹了口气,道:“你大哥果然来了。”

  一个人正施施然从后面走过来,羽衣星冠,白面微须,背后斜背着柄形式奇古的长剑,杏黄色的剑穗飘落在肩头。

  他穿着虽然是道人打扮,但身上每一样东西都用得极考究,衣服的剪裁也极合身,一双保养极好的手上,戴着个色泽柔润的汉玉扳指,无论谁都看得出那一定是价值连城的古物。

  他身材修长,儒雅俊秀,可以说是个少见的美男子,但神色间却显得骄傲,很冷漠,能被他看上眼的人显然不多。

  这正是江湖中的大名士,名公子,自号“无垢道人”的丁大少爷,丁云鹤。

  丁灵琳已欢呼着迎上去,身上的铃铛“叮铃铃”地响个不停:

  丁云鹤却皱起了眉,道:“你在外面还没有野够?还不想回家去?”

  丁灵琳嘟起了嘴,道:“人家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大哥怎么还是一见面就骂人?”

  丁云鹤叹息着摇了摇头,皱着眉看了看叶开冷冷道:“想不到阁下居然还没有死。”

  叶开微笑道:“托你的福,最近我吃也吃得下,睡也睡得着,看来一时还死不了的。”

  丁云鹤叹了口气,道:“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这句话真不假。”

  丁灵琳嘟着嘴,道:“大哥你为什么老是要咒他死呢?”

  丁云鹤道:“因为他若死了,你也许就会安安分分地在家里躺着了。”

  丁灵琳眨了眨眼,道:“不错,他若死了,我一定就不会在外面乱跑了,因为那时我已进了棺材。”

  丁云鹤沉下了脸,还未开口,丁灵琳忽又拉了拉他的衣袖,悄然道:“你看见门口那个人没有?那个腰带上插着柄剑的人?”

  刚从门外走进来的人,正是路小佳。

  丁云鹤又皱起了眉,道:“你难道跟那种人也有来往?”

  丁灵琳道:“你知道他是谁?”

  丁云鹤点了点头。

  看到了那柄剑,江湖上还不知道他是谁的人并不多。

  丁灵琳道:“他说他要杀了你。”

  丁云鹤道:“哦?”

  丁灵琳道:“你难道就这样‘哦’一声就算了?”

  丁云鹤淡淡道:“我现在还活着。”

  丁灵琳眼珠子转了转,道:“你难道不想跟他比比是谁的剑快?”

  丁云鹤道:“我的剑一向不快。”

  内家剑法讲究的本是以慢制快,以静制动,能后发制人的,才算懂得内家剑法的真义。

  丁灵琳叹了口气,用一双大眼睛狠狠地去瞪着路小佳。

  路小佳却不睬她。

  丁灵琳忽然大步走过去,道:“喂。”

  路小佳剥了个花生,抛起。

  丁灵琳道:“那边站着的就是我大哥,你看见了没有?”

  路小佳正在看着那粒花生落下来。

  丁灵琳道:“你好像说过你要杀他的。”

  花生已落入路小佳嘴里,他才淡淡地道:“我说过么?”

  丁灵琳道:“你现在为什么不过去动手?”

  路小佳慢慢地嚼着花生,道:“巧得很,今天我刚巧不想杀人。”

  丁灵琳道:“为什么?”

  路小佳道:“今天死的人已够多了。”

  丁灵琳眼珠子又一转,忽然笑道:“我明白了,原来你嘴巴说得虽凶,心里却是怕我们的。”

  路小佳笑了。

  他并没有否认,因为他的确对一个人有些畏惧。

  但是他畏惧的人却绝不姓丁。

  傅红雪站在那里,就站在路的中央,就站在他们马车刚才停下来的地方。就站在刚才和翠浓分手的地方。

  白云庄的客人已散了。

  只要有一个人先开始走,立刻就有十个人跟着走。

  一百个人跟着走。除非是真正肝胆相照,患难相共的朋友,谁也不愿意再留在那里。

  这种朋友并不多,绝不多。

  人群流水般从白云庄里涌出来,有的骑着马,有的乘着车,也有的一面走路,一面还在窃窃私议,表示他们虽然走了,却并不是不够义气,只不过这种事实在不是他们能插手的。

  无论哪种人,都远远地就避开了傅红雪,好像只要靠近了这个人,就会给自己带来灾祸。

  但大家心里还是在奇怪:“这个人为什么还留在这里?”

  傅红雪根本没有看见他们。

  他眼睛里根本没有看见任何人,任何事。

  对他说来,这世界已是空的,因为翠浓已经不在这里。

  他本来以为她一定会在这里等他的。

  他从来也没有想到她会走,就这样一个人悄悄地走了,甚至连一句话都没有留下来。

  她怎么能这样对他?

  虽然他刚才也是自己一个人走了的,但他是为了要去复仇。

  他不愿她陪着他去冒险。

  最重要的是,他绝不会真的把她一个人留下这里,他一定会回来找她的。

  这些话他虽然没有说出来,但是她应该明白。

  因为她应该了解他的。

  有时他对她虽然很凶恶,很冷淡,甚至会无缘无故地对她发脾气。

  但那也只不过因为他太爱她,太怕失去她。

  所以有时他明知那些事早已过去,却还是会痛苦嫉妒。

  只要一想起那些曾经跟她好过的男人,他的心里就会像针一样在刺着。

  他觉得那些男人都不配,他觉得她本来应该是个高高在上的女神。

  这些话他虽然没有说出来,但是她也应该明白的。

  她应该知道他爱她,爱得有多么深。

  可是她现在却走了;就这样一个人悄悄地走了,连一句话,一点消息都没有留下。

  这是为什么?

  她为什么会如此狠心?

  风还是刚才一样的风,云还是刚才一样的云。

  但是在他感觉中,这世界已变了,完全变了,变成了空的。

  他手里紧紧握着他的刀,他的心仿佛也被人捏在手里,捏得很紧。

  而且就在心的中间,还插着一根针。

  一根尖锐、冰冷的针。

  没有人能想像这种悲苦是多么深邃,多么可怕。

  除了仇恨之外,他第一次了解到世上还有比仇恨更可怕的感情。

  本来他想毁灭的,只不过是他的仇人。

  但这种感情却使得他想毁灭自己,想毁灭这整个世界!

  他从没有想到自己的错,因为他觉得自己根本没有错。

  所以他更痛苦。

  他从来没有想到,有句话是一定要说出来的,你若不说出来,别人怎么会知道?

  这也许只因为他还不了解翠浓,不了解女人。

  他还不懂得爱。

  既不懂得应该怎么样被爱,也不懂得应该怎么样去爱别人。

  但这种爱才是最真的!

  你只有在真正爱上一个人的时候,才会有真正的痛苦。

  这本来就是人类最大的悲哀之一。

  但是只要你真正爱过,痛苦也是值得的!

  夜。

  群星在天上闪耀,秋树在风中摇曳。

  秋月更明。

  这还是昨夜一样的星,一样的月。

  但昨夜的人呢?

  星还在天上,月还在天上。

  人在哪里?

  三个月,他们已在一起共同度过了三个月,九十个白天,九十个晚上。

  那虽然只不过像是一眨眼就过了,但现在想起来,那每一个白天,每一个晚上,甚至每一时,每一刻中,都不知有多少回忆。

  有过痛苦,当然也有过快乐,有过烦闷,也有过甜蜜。

  有多少次甜蜜的拥抱?多少次温柔的轻抚?

  现在这一切难道已永远成了过去。

  那种刻骨铭心,魂牵梦萦的情感,现在难道已必须忘记。

  若是永远忘不了呢?

  忘不了又能如何?

  记得又如何?

  人生,这是个什么样的人生?

  傅红雪咬紧了牙,大步向前走出去,让秋风吹干脸上的泪痕。

  因为他现在还不能死!

  灯昏。

  小酒铺里的昏灯,本就永远都带着种说不出的凄凉萧索。

  酒也是浑浊的。

  昏灯和浊酒,就在他面前。

  他从未喝过酒,可是现在他想醉。

  他并不相信醉了真的就能忘记一切,可是他想醉。

  他本来只觉已能忍受各种痛苦,但现在忽然发觉这种痛苦竟是不能忍受的。

  浑浊的酒,装在粗瓷碗里。

  他已定下决心,要将这杯苦酒喝下去。

  可是他还没有伸出手,旁边已有只手伸过来,拿起了这碗酒。

  “你不能喝这种酒。”

  手很大,又坚强而干燥,声音也同样是坚强而干燥的。

  傅红雪没有抬头,他认得这只手,也认得这声音——薛大汉岂非也正是坚强而干燥的人,就像是个大核桃一样。

  “为什么我不能喝?”

  “因为这酒不配。”

  薛大汉另一只手里正提着一大缸酒,他将这缸酒重重地放在桌上,拍碎了泥封,倒了两大碗。

  他并没有再说什么,脸上的神色既不是同情,也不是怜悯。

  他只是将自己面前的一碗给傅红雪。

  傅红雪没有拒绝。

  现在已连拒绝别人的心情都没有,他只想醉。

  谁说酒是甜的?

  又苦又辣的酒,就像是一股火焰,直冲下傅红雪的咽喉。

  他咬着牙吞下去,勉强忍耐着,不咳嗽。

  可是眼泪却已呛了出来。

  薛大汉看着他,道:“你以前从来没有喝过酒?”

  没有回答。

  薛大汉也没有再问,却又为他倒了一碗。

  第二碗酒的滋味就好得多了。

  第三碗酒喝下去的时候,傅红雪心里忽然起了种很奇异的感觉。

  他从未有过这种感觉。

  桌上的昏灯,仿佛已明亮了起来,他身子本来是僵硬的,是空的,但现在却忽然有了这种说不出的奇异活力。

  连痛苦都已可偶尔忘记。

  但痛苦还是在心里,刀也还是在心里!

  薛大汉看着他的刀,忽然道:“杀错人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

  沉默。

  薛大汉道:“江湖上的英雄好汉们,谁没有杀错过人?”

  还是沉默。

  薛大汉道:“不说别人,就说袁秋云自己,他这一生中,就不知杀错过多少人。”

  傅红雪端起面前刚斟满的酒,又一口气灌了下去。

  他知道薛大汉误会了他的痛苦。他更痛苦。

  他刚杀了一个无辜的人,心里竟似已完全忘记了这件事,竟只记着一个女人。一个背弃了他的女人。

  薛大汉又为他斟满了一碗酒,道:“所以,你根本不必将这件事放在心上的,我知道你是条好汉子,你……”

  傅红雪忽然打断了他的话,大声道:“我不是条好汉子。”

  薛大汉皱眉道:“谁说的?”

  傅红雪道:“我说的。”

  他又灌下这碗酒,重重地将酒碗摔在地上,咬着牙道:“我根本就不是个人。”

  薛大汉笑了,道:“除了你自己之外,我保证别人绝不会这么想。”

  傅红雪道:“那只因为别人根本不了解我。”

  薛大汉凝视着他,道:“你呢?你自己真的能了解自己?”

  傅红雪垂下头。

  这句话正是他最不能回答的。

  薛大汉道:“我们萍水相逢,当然也不敢说能了解你,但我却敢说,你不但是个人,而且是个很了不起的人,所以你千万不要为了任何事而自暴自弃。”

  他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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