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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尚书大人,打发点咯-第7章

小说: 尚书大人,打发点咯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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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些天连喻总是挑着饭点让她过来,有的时候家里堪堪摆了午膳,玉尘奉宛的车就来了。这显而易见的报复,完完全全暴漏着某人的小心眼。方大姑娘本着以和为贵的思想,懒与他一般见识,赶得急了就直接在家添了饭端着吃。
    连喻的视线在她嘴角的油花和大米饭粒上扫了扫,眉头一皱先进了门,心下想来自己也是颗好白菜,无端让方婉之这头只懂得吃喝撒泼的猪给拱了,可惜死了。
    这话他自然不会说出口,方婉之也不会想到连喻脑子里这许多心思。她若是知道了,估计得再撒一回泼。

  ☆、第十二章 我有病

日子就这么没滋没味的过着,在打碎瓷器事件过了以后,方婉之几乎拒绝了玉尘奉宛的所有消费。
    她自带着各种意想不到的东西,总能在最需要的时候拿出来应急。
    澜卿心里不自在啊,终日为自己献出的初吻哀婉不止。最关键,他总不愿意承认,私心里他觉得方婉之再见到他的时候,多少应该表现出几分娇羞和迷恋。毕竟他长得那么好看。
    然而对方都没有,两人相处之间还越发多几分随意和破罐子破摔,仿佛在未来的某一天当着他的面抠脚都是有可能的。这让他十分不满。心里就更添了要坑她银子的心思。
    又是春光灿烂的一天。
    方大姑娘端着一海碗大米饭就着红烧肉一路扒着往里走,先是对外头种地的皮皮打了声招呼,轻车熟路的进门。她瞧见了皮皮死乞白赖的一通眨眼,心里立时就明白了,屋里那个货指不定又在作什么妖了。心里也特意揣了小心,只是没想到今日的冲击会这般大,房门刚一打开,便被屋内迎面扑来的一股热气哄的险些背过气去。
    阳春三月的天,这货居然在屋里面拢了整整三个火盆!!三个火盆让整个茅屋热的恍若上京生意最好的包子铺的后厨。
    这是存心想整死她吗?
    方婉之闭目,深深吸了一口外面还算凉快的冷气,大踏步的进去,横眉立眼的道。
    “您这是,玩儿什么呢?”
    这也是在被啃了一口之后,方婉之第一次开口同澜卿说话。
    澜卿事不关己的摆弄手里的宣纸,长长的睫毛慢条斯理的在脸上垂下一小片阴影。
    “我有病,怕寒呢。”
    你确实有病!!
    方婉之怒瞪着他身后箱子大的冰块,还真是怕热着自己呢?
    澜卿在万籁村的这处茅屋同之前的有些许不同,虽说一进院子,但跟之前的相比,房间宽敞了好多。
    茅屋里没有屏风遮挡,却有着一面月亮门似的镂空木架,堪堪也是两个小间,澜卿赖眉赖眼的躲在里面纳凉,只留下方婉之一个人站在太阳顶晒的窗棂底下守着三个火盆热的浑身冒汗。
    方婉之感受着他身后两个箱子那么大的冰块传来的阵阵凉意,甚至都不想装逼了。左手下意识的放在腰间的荷包里,有那么几次,真想掏出里面的小刀片死给他看。
    澜卿瞧了她一会儿,缓缓在冰块上挂了块小木板。
    三十两一块,五十两两块,全部都要打八折。
    方大姑娘李逵附身般的黑着脸看着,任由脑袋顶上的汗珠频繁滑下,对着手里的海碗又扒了一口饭。意思很明显。
    不买!能咋地?
    澜卿眨眨眼。
    不买?
    也行吧。
    他伸手从跟前的八宝阁里拿出一条黛色绣兰花纹的披帛抛在离方婉之最近的木头架上。
    “披上这个,画出来好看。”
    方婉之几乎动用了全身力气才能控制住自己不打死他。
    她得承认,那是一条很漂亮的披帛,做工精秀,价值不菲。但是这东西,是只有入秋才会被披在身上御寒的东西。现在这个时候,他让她披这件披帛,还说好看?
    放下手里的海碗,她对澜卿道。
    “您对坑我就这么热衷?”
    上次那一口可是抵了两个瓷瓶的,现下后悔了还是怎么着?
    这句话一直围绕在方婉之的嘴边,最终还是给忍住了,因为澜卿不吭声,他不吭声,她就闹不起来,憋闷之下蹭蹭几步凑上前去,刷拉一声扯下那条披帛。
    不就是披帛嘛,老娘拼了。
    气势绝对是足足的,方步迈的也跟糙老爷们有的一拼,动作一气呵成,显然是带着怨气的。然而这样横冲直撞的结果却是。
    木架,应声而倒。
    那面四面雕花的小架,平时多是摆放一些水果点心的,一直都是挺结实的,今日架子上倒是干净,只是顺着她拿着披帛的力道砰的一声坠地,瞬间摔的四分五裂。
    木屑飞溅之间,她看见澜卿慢慢悠悠的拿着小算盘扒拉着。
    “前明木架一面,檀木小雕,顾秋林的手艺,一百二十两。”
    方婉之一双大眼几乎瞪出血来。
    原来敢在饭点让她过来,并非是要卖午膳。
    蒸腾热气之下让她穿上一件披帛,也并非是要卖冰块给她。
    所有这些的铺垫,都是为了眼前这个一碰就倒的前明木架!!
    皮皮于烟雾缭绕间仰脸看天,觉得某人拿出朝堂上那些小心思用在一个姑娘家身上,委实太过无耻了些。
    他也觉得很没脸。
    方婉之咬牙切齿的赔了那面木架之后,澜卿心里终于痛快了。虽然于他来讲,一百二十两银子九牛一毛,但是有了这一百二十两,他就觉得自己不算亏了太多。且方婉之也在大怒之后开始了如常的唠叨,先时的几天,一直在控诉他的小心眼,日子长了,就说说村里的八卦。
    他一面漫不经心的听着一面作画,面上还是半死不活的高冷,手下一只小狼毫却是下笔轻快。也不知是真因着那一百二十两,还是别的什么。
    方婉之今年满二十了,瞅着嫩眉嫩眼的澜卿总觉孩子气。
    她估摸着他的年纪,不说比自己小吧,也是相差无几。
    主要大人也干出他那些事儿。
    一日作画的间隙就闲聊着问他。
    “澜卿,你今年也就二十出头吧?”
    或者更小?
    澜卿笔下微微顿了顿,老实巴交的说。
    “我二十七岁了。”
    再过几年都三十出头了。
    他不知道方婉之为什么这么问,打眼一看对方的脸色白的发青,很有些诧异。也不知道二十七岁怎么招她了,心里又不屑于了解这些小姑娘的心思,笔尖沾了些桃花色在她的腮边氲开一小片红晕。
    端了端面前的画,他想,方婉之也算是好看的。就是性子太糙了,还爱撒泼,前几天他还看见她搬着板凳跟张二家的媳妇话家常呢。他侧着耳朵听过,好像是刘家姑娘跑到勾栏里大闹一场把自家丈夫揍掉大板牙的戏码,方婉之听的眉飞色舞,表情丰富极了,比戏园子里听入迷的戏迷还要兴奋些。
    她三十岁的时候肯定堕落的跟裹着头巾在街上嚼舌的妇人一般。
    这般寻思着,澜卿不免又多看了方婉之几眼。
    哦,眉眼还挺生动,皮肤嫩的好像能掐出水来。

  ☆、第十三章 大壮与王守财

春日里的雨水总是很多的,方婉之打着油纸伞进入玉尘奉宛的时候,二十七岁的澜卿正蹲在自家的墙角里认真的看着什么东西。
    他今日穿了一件赭色的常服,料子挺考究的,一把大大的油纸伞遮住了他的上半身,让他看上去像是一颗寂寞生长的蘑菇。常服的下摆因着没有卷起,大半露在雨中,湿哒哒的,沾了许多泥土,应该是蹲了有一阵了。
    她移着步子走过去,居高临下的看着他,张口就想说一句。
    “今儿没吃药?”
    但是到底不想耍嘴皮子官司,便没吭声。澜卿虽说平时不怎么开口,一旦张口也是个特别会顶嘴的,多数时间都能噎的她哑口无言。
    澜卿瞅着跟前的缎子鞋面,不由将伞往上挪了挪,露出白玉一般的俊脸。
    “方婉之你看,小猫。”
    他伸手指了指,又像是怕吓到了它一般,点了一下就收回去了。
    方大姑娘顺着手指的方向蹲下来,正对上一张灰灰土土的猫脸。灰白相间,挺漂亮的。最特别的是,一半猫脸是灰色的,脖子和四肢爪子上也都是一圈小灰毛,两只前爪直直的立着,坐在墙边。只是眼神就不那么友善了,微微眯着,带着些居高临下的意思。
    方大姑娘对于长毛的动物都算不上喜欢,也谈不上讨厌。看了一眼就起了身,催促澜卿到。
    “不进屋吗?”
    外头的雨越下越大了,他这么半边身子都在外面浇着,怕是要生病的。
    澜卿似乎觉得方婉之并不能跟自己一样领略到小猫的可爱,挥手一摆。
    “你先进去。”
    还是想继续给它遮雨。手上蠢蠢欲动的试探着,想要将猫带到屋里来,他当然也不愿意蹲墙根,他又不傻。
    只是刚伸出一个指头过去,就被小猫眯着眼睛缓缓用爪子按下去了。很缓慢的一个动作,却被这个东西做出了君临天下的味道。
    方大姑娘的青柳也喜欢养猫,知道这类东西不跟狗一样,颇有些孤芳自赏的傲气。这话说起来,倒是跟澜卿的性子一个样。
    她不想淋雨,瞅着澜卿有些傻气的样子又有些哭笑不得,再瞅瞅墙角那货的嚣张样儿,心道你一个畜生还得瑟成这样,抬手抓了后脑勺的毛就给提起来了。
    大雨瓢泼的午后,方婉之拎着猫,猫后跟着诧异且怀有敬佩眼神的澜卿公子,步子迈的恍若威风凛凛的将军。
    小猫可能一开始也是吓坏了,没想到此人敢如此挑衅它的权威,进到屋子之后才想起张牙舞爪的亮爪子。
    澜卿看着在屋内喵喵叫着乱发脾气的炸毛猫,觉得方婉之实在是太牛了。
    他也想抓来着,但是怕猫挠他。
    一开始的时候,方婉之只是觉得澜卿是一时新鲜,待到雨停了他就会将小猫送走了。
    因为在她看来,一个离了皮皮就会将自己活的乱七八糟的人,是不足以养活一个宠物的。
    皮皮最近一段时间都不在玉尘奉宛,不知道被派去做什么了。没了皮皮的照顾,澜卿瞬间就成了每人照管的野孩子,每次过来,她都能看见他将衣服上扣的东倒西歪的盘扣,以及堆在木桶拉回府里清洗的一大堆脏衣服。
    澜卿是很爱干净的人,但是不会过日子,真的不会过。
    她曾经亲眼看着他将一只生鸡蛋放到锅里盖上盖子,然后不生火就进屋等着吃。好像那东西用盖子闷一闷就能自己熟了一样。
    这起事件发生在皮皮刚走的第一天,澜卿一直坐在床上等着,估摸着差不多的时候跑到后厨,拿起鸡蛋困惑的砸了一手的生蛋清。
    方婉之一直坏心眼的看着,然后乐不可支的将海碗里的剩菜剩饭高价卖给了澜卿。
    他大概是真饿了,没怎么嫌弃就接过来吃了个干净。
    直到连菜带饭的见了底,两人的面上才都生出了一抹不自在。
    他没有换碗,连筷子也没换。
    “菜有点咸了。”
    澜卿不尴不尬的说了这么一句。
    “啊,是有点。”
    方婉之也接下一句,然后四目相对,都僵硬的走回各自的位置上,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脸色都有点泛红。
    之后的第二日,澜卿便有了专门送饭的婆子。
    他好像不太喜欢用丫鬟,身边不是皮皮就是婆子,床铺被他堆的有些乱。大概也是想收拾的,只可惜不会叠被,七七八八的落成一团,是个可笑的摇摇欲坠的架势。
    这样的澜卿想要养猫,方婉之觉得,这实在是这世间最荒谬的事情。
    但是他真的就这么养了,而且把那个家伙伺候的跟大爷一样。
    飘着鱼香的茅屋里,喵大人连睡觉的小窝都是上好的白胶木做的,垫在篮子里的小垫也是苏州的料子,瞧着就绵软。可惜也是随了澜卿的格调,铺的并不算整齐。
    猫咪进门以后,澜卿给它起了个新名字叫王守财,很符合他一贯的风格。
    只是对姓王这件事,方婉之还是有些不太理解的。
    依照他对待王守财养儿子似的架势,她一直以为它会跟着它爹姓澜的。
    而且,这世间流浪的猫多了去了,澜卿连人都不怜悯,怎么会对一只猫这么情有独钟。
    王守财最近难得几天愿意让澜卿抱着,以至于他的心情不错,也愿意跟方婉之分享。坐在床沿伸手一拉抽屉,抱出一个巴掌大小的布老虎。
    “你瞧瞧,王守财像不像它?”
    说实话,那个做工实在算不得好的。可以想见,做这只布老虎的人,于女红一事上也是个半吊子,并不比方婉之强上多少。
    灰灰白白的布料,跟王守财确实有几分相像,尤其是猫脸上的那一小片灰,位置大小都一模一样。只是好端端的老虎绣成了猫样,似乎也没什么值得夸赞的地方。
    布老布的年头有些久了,料子也一般,虎头的地方最旧,应该是时常被人抱着抚摸的样子。
    方婉之的视线在澜卿和布老虎之间徘徊了一圈,觉得这东西很有可能是他枕边爱物,晚间抱着睡觉用的。
    心底对他二十七岁的年龄越发质疑,又兼之长了那么嫩的一张脸。总觉得他是在唬她。
    澜卿指着虎头上的王字说。
    “王大壮姓王,王守财长得那么像它弟弟,自然也要姓王。”
    方婉之呐呐的看着眼前的王大壮,怎么看也没看出来这猫似的老虎哪里壮了。
    “这名儿,也是你起的?”
    皮皮才应该叫大壮。
    澜卿低头抚摸着王大壮的脊背。
    “是我娘取的,她说老虎要起这样的名字才气派。”

  ☆、第十四章 有了婆娘能干嘛呢?

方婉之想,这布老虎应该也是出自他娘的手艺吧。她有心夸夸老夫人的绣工,又实在没法昧着良心说话。又觉得这位夫人实在可爱,便笑着说。
    “那你该带王守财给你娘看看,它们两长得真像。”
    澜卿的手下不停,看着手里的布老虎左右抛了两下。
    “恩,是该让她看看。”便没有下文了。
    方婉之只当他不愿意对她提及家人,便也笑笑没再问下去。
    她不知道的是,在未来的某一天,王守财确实出现在了老夫人的面前,胸前带着一朵鲜艳小红花。她陪着他,他抱着王大壮,站在老夫人的坟前说了整整一个下午的话。
    她也是那个时候才知道,这只布老虎是老夫人去世前强撑着做好的。她想要给自己的孩子留下一件亲手做的玩具,她说:“喻儿,娘的这只老虎是独一无二的,你将来找的媳妇也要独一无二。”
    那个午后,九岁的连喻抱着独一无二的布老虎,静静的陪着娘亲走完了最后一程。二十七岁时,他遇到了独一无二的王守财,觉得真开心,像是娘送给他的东西突然之间活了一样,他想养着它,就像王大壮一样,固执的认为这个东西是娘亲给他的另一个馈赠。同年,他也遇上了独一无二的方婉之,牵牵绊绊许多年,也是上天的另一种厚赐。
    这自然是后话了。
    就说现在的王守财吧,没进门之前就是个傲娇至极的货,进门之后因着澜卿的宠溺越发的一发不可收拾。
    猫爪子长了,就专挑金贵的木头练。给它剪了吧,它就发了疯似的蓄着满眼的眼泪在眼眶里含着,气的澜卿心疼之余又狠不下心揍它,索性将屋里的东西全换成了不怎么讲究的寻常摆设,终日对着一堆挂着划痕的老古董唉声叹气。
    每逢这时,方婉之都忍不住偷笑。觉得多了个王守财也挺好的,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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