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斤贵女-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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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抬手要赶飞飞,丹阳不肯,“二哥哥,飞飞可干净了,它可不是一般的山鸡,它是一只有灵性有思想的山鸡……”
李忆反驳道:“怎么个有灵性有思想法?我每次见到它,不是在吃便是在拉,灵性在哪儿?倒是嘴巴挑得很,专挑好吃的,这芙蓉糕可是我让御厨为念儿准备的,不是给这只畜生吃的,你赶紧把它弄下来!”
“二哥哥你对飞飞有偏见!”
“丹阳,你又胡闹了。”
两人正打闹着,忽听一把软糯甜美的声音柔柔响起,淼淼回头一看,安贵妃正扭着纤腰袅袅而来,曳地的裙罢随着她优雅的步姿拖出长长的线条,依然是那样的风姿卓约。
安贵妃也见到了淼淼,“原来柳丫头也在,好久不见了。”她一双吊梢儿媚眼在淼淼身上转了几转,啧啧叹道:“都说女大十八变,果不其然,不过一段日子不见,念儿已变成一个大美人了。谁说柳家只有大小姐一个美人的?那些人一定是没见到念儿你。”
淼淼起身向安贵妃见了礼,笑着道:“在贵妃娘娘面前,谁敢厚颜说自己长得漂亮,那不是自取其辱吗?”
安贵妃掩嘴一笑,“你这丫头,嘴巴能甜死人,丹阳若是能像你一半就好了,你母亲真是有福气。”她缓缓坐下,又道:“想当年,你母亲就是长安出了名的才女,非但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还貌美无双,不知多少青年才俊暗慕你母亲,每年的牡丹诗会上,多少人挤破了脑袋只为一睹芳容。”
哦?淼淼还是第一次听闻,田氏的相貌自然是极好的,只是不知原来田氏当年还是个才貌双全的才女,但自从她在柳千锦身上重生,连字都极少见田氏练,抚琴作画什么的更是没见过,田氏唯一提笔时,便是写信给凉州老家,或是抄佛经,当然,那一手簪花小楷是极漂亮的。
丹阳和李忆仍在争论飞飞到底是不是一只有灵性的山鸡。
丹阳:“我不开心的时候,它会陪着我,不叫也不闹,可懂事了。”
李忆:“笨,那是它困了,山鸡不用睡觉啊?再说,我就没见过你不开心的时候。”
丹阳嘟起嘴,“二哥哥自从搬出宫住,根本就不关心我了,自然不知道,二哥哥你变了,以前你每天都会来陪我玩的,现在可好,你一出了宫就不理我了,若是没有飞飞陪着我,我早就闷死了。”
她一脸可怜模样,李忆有点愧疚,“无论如何,就算它会上天,也只是一只野山鸡,你一个女孩子家,整天抱着只鸡到处跑,成何体统?传了出去,还有人敢娶你?”
安贵妃看了一眼那只仍在食案上淡定饮着酸梅汤的野山鸡,也是眉头紧蹙,“丹阳,你再放肆,我今晚就让厨子炖了它。”
丹阳原本仍要和李忆争辩的,又怕安贵妃真的炖了飞飞,只好把它从食案上拎了下来,命宫女送回她的寝宫,“飞飞乖,今晚给你喂虫子吃。”
安贵妃不再理丹阳,转而把目光投在李忆身上,凤眸微带诧异,“团团,你怎么又瘦了?那些人是怎么伺候的?看把你饿的,可怜见的……”
李忆起身朝她行礼,“孩儿给母妃请安。母妃多虑了,我不饿,不过最近经常上朝,不像往常那么闲,站的时间久了,自然清瘦些,你瞧大哥,天天忙北衙的事,那身板精铁似的,一点赘肉都没有。”
安贵妃的神色有些担忧,“他怎么一样呢,他自小就那个样,但你一向养尊处优惯了,我是怕你操之过急,把身子熬坏了。瘦点是好看些,但不能太勉强自己,该吃的还是要吃,知道吗?”
李忆恭恭敬敬地答道:“孩儿知道了。”
若非那天偷听了安贵妃和晋王的话,看她这一脸心疼的模样,还真以为她有多关心越王,淼淼偷偷瞄了越王一眼,见他脸上没有任何不满的情愫,依旧像个心机全无的愣小子,心想越王现在学乖了,对付这种奸妃,就是要不露痕迹,让她自以为得逞。
丹阳心里埋怨李忆不喜欢她的飞飞,鼻子哼了两声,“母妃你根本不懂,女为悦己者容,其实男子也一样啦,二哥哥有心上人了,所以着急减肥,要把自己变瘦变英俊,就好比飞飞,它求偶的时候,很不得把自己身上最漂亮的羽毛都抖出来,好吸引母山鸡。”
安贵妃和淼淼都吃惊地看着丹阳,丹阳老神在在的昂着大脑袋道:“也就是说,二哥哥现在思春了。”
第44章 箭术比试
“丹阳; 你胡说什么?”李忆的脸霎时成了大柿子; 说话都不利索了; “你、你、你一个女孩子; 大言不惭地说什么思春; 知不知道廉耻啊?你再乱说; 信不信我……我宰了你的飞飞!”
丹阳一点也不怕他,指着他哈哈大笑; “母妃; 你看; 二哥哥被我说中心事; 恼羞成怒了; 哈哈哈……我还没见过他的脸红成这样。”
安贵妃吃惊地看了看李忆,恍然道:“是母妃疏忽了; 咱们团团……长大了。”她顿了顿,又问:“你搬出宫时我特意给你的那两个丫头; 你不满意吗?”
居然当着念儿的面这么问,这不是要毁他清白吗?李忆简直恨死了丹阳,她溜鸡上哪溜不好; 偏偏要来海棠苑; 真是个祸害精; 他忙摆手否认,“不、不、不……”
“果然不满意?她们伺候得不好?”安贵妃有点失望,“还以为是两个机灵的丫头,看来是我看走眼了; 且等母妃再替你物色两个。”
李忆急了,“母妃,不必再物色,我不、不是不满意……”
安贵妃又道:“哦?那是还算满意?”
真是说多错多,越急越乱,李忆的额上已急出汗来,生怕念儿误会,大声道:“母妃误会了,我、我、我根本没碰过她们,她们打哪儿来,母妃还是让她们打哪儿去吧,耗着在我府里,怪浪费的,也省得让人误会。”
安贵妃奇怪地看了他两眼,这孩子到底是她一手带大的,这么一副急欲撇清自己的样子,怎么看都有点此地无银,她长长地哦了一声,柔声道:“原来……团团果然是有心上了,你看中哪家姑娘了?告诉母妃,母妃替你作主。”
李忆顿时一慌,“我、我、我没、没……没有啦……母妃别多想,大哥都还没成亲,怎么就替我着急了?”
安贵妃是什么人,天生一颗七窍玲珑心,看他红着脸又羞又恼的,眼角余光不断往淼淼身上瞟,心里顿时明白了七八分,笑着道:“也是,没有弟弟越过兄长的道理,那母妃就暂且放过你,待你大哥的亲事订下来,我再好好替你甄选。”又恰到好处地转移了话题,“皇上最近烦心的事多,难得来此散心,明儿狩猎,你们年轻人多表现一下,让他高兴高兴……”
李忆舒了口气,借着喝茶偷偷瞄了淼淼一眼,见她低头不语,眉尖微蹙,看来仍在担心永宁侯的事情,没注意他刚才的窘迫,总算放下心来。
翌日,天朗气清,是个踏青狩猎的好日子。
正如安贵妃所说,皇帝近来的烦心事颇多,先是北方频遭突厥骚扰,灾民不断涌向往长安,其次朝中数名大员遇害,他心中有预感,这次的事件,和上次他在宫里遇刺的事逃不开关系。都怪当年一时疏忽,没有斩草除根。
原本想取消这次狩猎的,但安贵妃一再劝说,越是这种时候,越是不能自乱阵脚,若连皇帝都吓得躲起来,下头的人岂非更不知所措?各种谣言和猜测也会纷至沓来,不利大局安稳。皇帝思前想后,觉得她说得有道理,想他堂堂真龙天子,怎能怕了一个躲在暗处上串下跳的跳梁小丑?
既然来都来了,自是要尽兴的。许是感觉自己已开始老了,皇帝特别喜欢和年轻人在一起,他们身上的活力,多少能让他缅怀一下当年的自己。
历年来骊山避暑,都少不了狩猎、比武等环节助兴,今年也不例外,今天要进行的,是箭术比试,算是狩猎前的热身。箭术比试共分三个环节,先是射固定的靶,胜出的前十名进入第二轮,第二轮是骑射,再由胜出的前三名进入第三轮,而第三轮怎么个比试法,往往是由皇帝和臣子们即兴决定。
第一轮的比试最为简单,除了一众公子王孙,各司各衙都有推举自己部□□术最利害的人参加,一旦赢了,除了丰厚的奖赏,关键的是能引起皇帝注意,万一得了皇帝青睐,一不小心就平步青云了。所以参加的人多,足有三四十人。
“咦,第十名居然是天赐表哥!”第一轮比试筛选下来,丹阳惊奇地发现,余天赐居然也入围了,刚好排在第十,“不得了啊,天赐表哥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利害了?念儿,你觉得他第二轮会不会进前三?”
演武场上喝彩连连,无论是观众还是参赛的,都向入围的十人道贺,这十人当中,念儿只认识晋王和余天赐,还有一个则是听说过名号却没见过真身的大理寺少卿吴悯川。
晋王一如既往的拽,别人向他道贺,说恭维的话,他只笑而不语,很快便从场上退了下来,坐到一边休息。余天赐往年的成绩只在二十名开外,这回破天荒,居然挤了进前十,虽然是最后一名,也足以让他神气十足了。
他今天难得不用穿北衙军服,穿了件浅绿色的交领单衣,衣领和袖子却是粉色绸子,花里花俏,和丹阳怀里的那只野山鸡有得一拼。和晋王的冷傲不同,余天赐热情得很,所有恭维的话他都当真了,照单全收,拍着精瘦的胸口道:“那是,你们看我方才轻松,其实都是我天天苦练的结果,我府里都拉坏七张大弓了,我跟你们说,想有一手好箭法啊,根本没有秘诀,刻苦勤练才是正道……”
见丹阳兴致高昂,淼淼也不好泼冷水,一双眸子仍在场上那些选手们身上转,“也不是没可能,若是另外那几人手抖,眼花或是从马上掉了下来,你的鱼刺表哥还是有机会的。前三嘛,我看好大理寺吴少卿,当真是年轻有为啊。对了,他还没婚配吧?”
人长得俊俏,射术又好,关键是年纪轻轻就当上大理寺少卿了,当真是前途无量,堪为招婿选首。天意弄人,她和飞哥儿情深缘浅,眼下只好把目光投向别的年轻才俊,今日演武场上人才济济,有斯文俊逸型,有孔武有力型,还有两者兼具的,看着都养眼,她真心觉得没白来。
丹阳捂着嘴巴嗤嗤笑了几声,“吴少卿还没成亲啦。我也觉得,若无意外,大哥哥和吴悯川会进前三,天赐表哥嘛……不垫底就算是光宗耀祖了。二哥哥,你说是不是?”
李忆坐在两人身旁,心情有点郁闷。往年来骊山,他也是极喜欢看射术比试的,在台下指指点点,好不欢乐。然而今天,看着念儿和丹阳对场上英气蓬勃的选手们评头品足,一副津津乐道的样子,他心里便像打翻了五味瓶,头一次觉得这种比试简直粗鄙不堪,场上的选手野蛮人似的,不明白那些千金小姐们为何这么激动,嚷得他耳膜都痛了。
他闷闷不乐地道:“天赐怎么不行了?我就觉得他射得挺好,没准还能拔头筹呢。”他偷偷看了一眼淼淼,心道天赐赢了,怎么也比大哥赢的好。
丹阳瞪着眼睛道:“你是说天赐表哥能赢第一?二哥哥你没毛病吧?你不会真以为大哥哥和吴少卿都会手抖眼花吧。”她眼珠子一转,忽然露出两颗兔子门牙,笑得有点贼, “二哥哥,不如这样,我和你打赌,如果天赐表哥不能拿第一,你准我到你府里住上一个月。如果他拿了第一,我把我那匹银色的汗血宝马送你,如何?”
如果余天赐不能拿第一,就算拿第二也是他输了,这丫头还真以为自己有多聪明。李忆瞥她一眼,也懒得戳破她,反正她能不能到他府里住,是安贵妃说了算,“行啊,但天赐若真的第一,我也不要什么汗血宝马,我就要你这只妖兽。”他指指她怀中山鸡。
丹阳忙搂紧她的宝贝,生怕被他抢了去,“二哥哥你怎么能打飞飞的主意?”
李忆哼了一声,“不愿意就算了。”
丹阳转念一想,反正这个天赐表哥一向不靠谱,怎么都不可能拿第一,尤其是在晋王和吴悯川都在场的情况下,最有可能的是他连第二轮都入不了围,没什么好担心的,“那好吧,就这么定了,念儿你给我们作证。”
第二轮比的射骑,选手们骑马射箭,射的是活鸽子,每人的箭都有标识,一柱时间内,比谁射的鸽子多,最多的三人入围。
只听一声锣响,演武场的一头,数十只鸽子从笼子里争相飞出,拍着翅膀飞向半空。早已准备多时的十名选手,一策缰绳冲了过去。鸽子身子小,飞得又高,不是那么容易射的,场边早有侍卫敲打手中锣鼓,好把企图飞出演武场上空的鸽子赶回场中。
十名选手当中,衣着最耀眼的当属余天赐,但最能吸引人目光的,非晋王莫属。他身材颀长,穿一身月牙白窄袖猎装,袖口和衣领镶绣银丝祥云纹,腰间黑色犀牛皮束腰,背着黑底镶金麒麟箭囊,坐骑依旧是那匹白色的宝马,不过是简单的黑白色调,但那潇洒的身姿和那张肃杀的俊脸,却让场边的千金小姐们看得热血沸腾。
第45章 黑马
还有一人也极具吸引力; 便是年轻有为的大理寺少卿吴悯川。年方二十; 出身书香世家; 才兼文武; 曾是晋王的陪读; 虽说他这么年轻便能当上大理寺少卿; 与晋王的大力提携有莫大关系,但众所周知; 大理寺卿王淮安这几年一直在家养病; 大理寺大小事宜皆由吴悯川在打理; 能力有目共睹; 不出意外的话; 他便是下一任的大理寺卿。
因朝中六位大臣被杀害一事,吴悯川忙得焦头烂额; 原本没打算随行来骊山,但皇帝发话了; 说不能让晋王赢得太轻松,吴少卿非来不可。皇帝这话,虽然更看好自己儿子; 但对吴悯川的荣宠也可见一斑; 必定前途无量; 更难得的是,他还没成亲。于是今日赛场上,那些千金小姐们的热烈喝彩声除了奉献给晋王,其余的都落在吴悯川身上。
除了晋王、吴悯川、余天赐; 十名选手中还有两位是世家子,剩下的五人是各司部推举的人,也是巧,这胜出的五人全是羽林卫。过往三年的第一名不是晋王便是吴悯川,羽林卫的人向来和北衙禁卫的人不对付,连带也不希望晋王的好友吴悯川胜出,这五名羽林卫在第二轮开始前便暗中商量好了,今年无论如何不能再让这两人出风头。
骑射比赛不同射固定箭靶,除了要有好箭术,还得有好的骑术,赛场上没有太多的规条,自由发挥,只要不出手伤人,能阻碍别人的同时自己又能超常发挥,那是你本事。
李昀一夹马腹,大白马如离玄之箭一下窜了出去,十来只鸽子就在他头上盘旋,日光有些刺眼,他凤眸微微眯起,银弓拉满,嗖嗖连发两箭,两只鸽子应声落下,引来场边阵阵尖叫。就在他准备发第三箭时,一匹黑马打斜掠了过来,大白马受惊,一个趔趄差点把李昀甩了下马。
“殿下承让了。”骑黑马的人一边叫一边打马,也趁机射落一只鸽子。
李昀也不在意,一拨马头朝左越出,抬手又是一箭,可惜这一箭落空了。那匹黑马阴魂不散,又紧追其后,每当李昀拉弓的时候,那黑马不是紧挨着大白马蹭过来,便是打斜越过大白马,想方设法地扰乱李昀心绪。
如是几次,李昀微感懊恼,眼角余光看过去,吴悯川也好不到哪去,同样被人紧紧盯着。他顿时明白了,那几名羽林卫是要打出头鸟,牺牲两个自己人缠着他和吴悯川,好让另外三人全力以赴。这几人倒是懂得合作,但也太小看他们了,李昀心里�